但是萦绕在心头的不祥预感,始终没有散开。
萧先生目送陆濛濛走远,轻叹一声,对欧副官说:“去吧。”
欧副官摸不着头脑:“去哪儿?”
“去请山神。”
“不用。”欧副官掏出他的智能手机晃了晃,“我有容戈大人的微信。”
(4)
西北海之外,大荒之隅,有山而不合,名曰不周,是人界唯一能够通往神界的路径。但不周山终年寒冷,长年飘雪,云海浩瀚仿若缥缈幻境,仅有山顶一处灯塔为记号,仿若近在眼前,又仿若远在天边,既非徒步所能抵达,亦非凡夫俗子胆敢攀登。而不周山的守护神容戈,诞于远古洪荒时代,乃是上古神祇,四海八荒内为数不多的五符天神之一,掌管着人神二界之间的交洽大权。
萧先生坐在茶寮中,透过袅袅升起的白烟望向对面紫衣鹤发的天神,陷入了巨大的迷惑当中。
首先,据他了解,神族虽不在意性别之分,但关于容戈,那该是位板上钉钉的男性神明。其次,即便他不在意性别,这容戈少说十万岁有余,虽说神族不老不死,但容貌总会根据心境有所变化,譬如,欧副官就是因为饱尝风雨冷暖而显现出一副中年男性的模样。
但现在,坐在他对面的那位天神,相当于人类十八九岁的年纪,身形苗条,皮肤如雪,颦笑中满是江南水乡般绵密的柔软,犹如琼枝一树,独立于天地之间,尽得星月之精华。
但只要一开口,从这亦男亦女的玉颜仙姿中,发出来的却是一副似乎万年没停过地摄入尼古丁的烟嗓,满满的老男人的沧桑感,道:“你前世就叫萧祁润,对吧?”
巨大的撕裂感让萧先生没忍住闭了闭眼,些许窒息地“嗯”了一声。
容戈笑了,削薄的唇瓣微微挑起,撩起万分妖娆。但还是那副糙老爷们儿的嗓音:“有意思。千年前,本该由我将神玺授予你,不巧那天我听戏去了,就把这事儿甩给了我的副官。今天一见,怎么感觉你身上少了很多东西?”
比方说神族爱惜如命的朱雀神符,比方说许多神族自带、却被他毫不惋惜地封印住的能力。这萧祁润倒真是有意思,凡胎肉体却偏生了一张毫不逊色于任何一位天神的脸;得封正神却偏诅咒缠身;居于三符之位却丝毫不爱惜自己的神符,居然还拿来救人——救也罢了,还救了两次,两次竟还救了同一个人。因为封印住天眼之力,他对此全然不知:不知自己如何被天命玩弄,不知自己已连续数次与苦等千年的解咒人擦肩而过,不知自己生死存亡的命数早已注定,竟还和那个人类相恋,缔结了婚约,结下了此生都难以磨灭的羁绊。
真是精彩。金牌编剧都不敢这么写。
萧先生不再看他,转而注视着茶杯中缓缓舒展的绿叶:“我独居幻境中,用不着那些窥探人类隐私的能力。”看到的越多,听到的越多,对早已无能为力的自己而言,越是徒增烦恼。
“窥探隐私?”容戈嗤笑,“人心叵测,妖鬼奸诈,你舍弃天命赋予的能力,无异于自取灭亡。”
“灭亡?”萧先生冷笑,“求之不得。”
“哈哈哈,只怕它来了,你又不想要了。放在一旁,还要假装看不见。”
萧先生终是没忍住抬眸去看容戈,芙蓉秀脸,星眼如波,一副一无所知,却又让人感觉他无所不知的模样。萧先生知道他在说什么,道:“她手上的,不是开明神印。”
“自然不是。但是否能解开你的诅咒,还得试过才知。”
“明知不是,又何苦试它?”
“什么叫何苦?”
萧先生难得回答了一句废话:“我觉得没有必要。”
容戈掩嘴轻笑:“到底是没必要,还是没胆量呢?”
萧先生缄默不语。容戈所说的,他自是都知道。若换作旁人,当初只要那个不知名的符咒显形了,他无论如何会让对方试一试,但偏偏那人是陆濛濛,是让他眷恋不已的那个人,是让他害怕所有离开的可能性的人。
他确实没有胆量冒那个险,尽管他知道这样的逃避不过是掩耳盗铃,但他想要抓住仅剩的时间,想要为她不顾一切地和天命赌一把。好在还有些作用,起码他换来了这些直面自己心意的时光,比任何神力都来得珍贵。
这个话题没有进行下去的必要了,萧先生轻咳,说道:“我今日请你来,并非为了这件事。”
“我知道。我来,也不是为了这件事。”
萧先生直直盯着故弄玄虚的容戈,皱眉道:“什么意思?”他来还有别的用意?
容戈百无聊赖地托腮,笑说:“我来就是因为太闲了。来搅你这趟浑水,可比窝在山上追剧有意思多了。”
萧先生的脸色霎时冷下来,漠然道:“若是来看热闹的,请回吧。”
“再不起眼的观众,偶尔也能为剧情发展提供一下线索嘛。只不过,有个条件。”
“说。”
“先让我看看你这位男主角,还能演多少集?”
萧先生凝眸看他,半晌,抬手解开衬衣的纽扣。白衣滑落在地的那一刻,已然缠遍他半边身体的诅咒藤符暴露出来,犹如被千百条毒蛇缠身,看得人心惊肉跳。
容戈很给面子地抬手掩嘴,一副颇为讶异的样子。
萧先生平静地重新拉回衬衣,容戈说:“果然,一个神符的力量,早不足以与你身上的诅咒抗衡。这阵子吃了不少诅咒反噬的苦吧?”
“与你无关。”
“哎,干吗这么冷酷呢?真伤人。不过你这死撑着的做法,也是有点意义的。不然你那人族小娇妻啊,早就一命呜呼喽。”
萧先生的瞳仁骤然收缩:“你说什么?”
“你别装出这一副完全没猜到的样子,难道你就没想过,以她那肉体凡胎,要怎么撑过解咒时诅咒反噬的力量?不过,天道轮回,因果循环,用一条凡人的命来解一位神明的诅咒,不仅公平,还划算得紧呢。”
容戈字字在理,却句句刺耳,萧先生听得暗暗握拳,仿佛此时坐在他对面的不是一位来自不周山的上古神祇,而是一直以来玩弄他于股掌之间的所谓“天命”。他咬牙道:“那我不解咒便是了。”
“按理讲自然是可以,毕竟神明不伤不死,这倒能成你最后的保命符。但你这诅咒凶险至极,往后会如何发展,还当真无从知晓。”言语间注意到他手腕上已经淡去的朱雀神符,模糊得仿佛水一冲就会消失。容戈大人咯咯笑起来,“有意思,我啊,最喜欢这种完全没有套路可循的剧情了。”
萧先生默然半晌,再开口时恢复了平静,再次将话题往此番请容戈前来的目的上引:“轮到你了。”
“噢,你说线索啊?”
容戈捏起茶杯浅抿一口,笑眯眯道:“林令他,确实是我放出来的。”
(5)
抵达小镇门口的石桥时,已经是下午一点。陆濛濛跳下公交车,迎面扑来的冬风冻得她一个哆嗦,她裹紧了外套,朝家的方向走去。
终究没能做到把那晚林令忽然出现的事情当作没发生过,她确信自己是真的亲眼看到他了,他说不要回家,反而更让她觉得担心——姥姥的小房子已经是世界上唯一属于她的有关“家”的印记了,她从姥姥名下继承过来,自然肩负了要好好守护它的责任。
刚靠近房子周围就觉得气氛很是诡异,前院的铁栅门竟然大开着,她明明记得上次离开前仔细检查过所有门窗的落锁情况的。不祥的预感瞬间将她吞没,陆濛濛轻手轻脚地走进去,摸出钥匙打开前门,第一眼便看到乱得犹如被洗劫一空的客厅。她几乎是下意识地转身要往外跑——只是可惜,已经来不及了。
数十个身材魁梧的彪形大汉站在前院,完全挡住了她的去路。陆濛濛扫到他们手上的各色武器,双腿直发软,其中一个留着一字须的大汉拿着绳子,恶狠狠地盯住她:“不想挨打就乖乖听话,我们只要钱。”
陆濛濛被反绑住双手推进主卧室时,看到了晕厥在地的林令。她心里一惊,正要扑过去时被一个大汉捞回来,仿佛扔玩具一般往相反的方向一推:“让你找房产证准备签字,不是让你来会小情人!”
陆濛濛浑身发抖:“你们把他怎么了?”
为首的大汉很不耐烦:“我说了,我们只是收了钱来办事,绝不会搞出什么人命官司来。这小子跟狗一样坐在你家门口好几天了,我们一靠近,他就扑上来跟要咬死我们一样,属实烦人。这不,揍了一顿就乖多了。”
陆濛濛又惊又惧,颤声道:“你们就这样把人扔在这里,难道就不怕他出事吗?”
“不怕啊,哥行走追债江湖十多年了,当然知道什么才是科学的折磨人的方法。你要是不乖乖把房子交出来,照样有你好受的。”那壮汉说着眯眼笑起来,满脸横肉堆叠,粗糙的一字胡因长期油熏而变得油光发亮,看得人不寒而栗。
陆濛濛强撑着坐起身,她现在被五花大绑,完全没法儿摸到手腕上的符咒,再加上早上见到萧先生那副虚弱的样子,她也完全不敢这样贸然地召唤他。眼下唯一的办法,是先稳住这群壮汉,再想办法逃出去。
于是,她深呼吸一口气,强迫自己镇定下来,问道:“你是我爸爸以前的债主雇来的,对吗?”
壮汉冷笑一声,并不上钩:“小丫头,别耍花样。”
“我没耍花样。你既然是追债公司的,就应该知道,我爸爸已经失踪很多年了,那些欠条的法律追诉期早就过了,我即便是他的亲生女儿,也没有一辈子都要帮他还债的义务。”
壮汉仍然冷冰冰的,不为所动:“丫头,哥当年背法条儿的时候,你还没投胎呢,跟我说这玩意儿有什么用啊?追诉期会过,但这人的记仇心,它不会过期啊。”
一言一语之间,所有人的目光都凝聚在那个瞧起来格外胆大的小姑娘身上,没人注意到房间黑暗的角落里,那个遍体鳞伤的少年忽然醒了过来。他在巨大的黑影中抬头,第一眼瞧见被粗绳捆住、在地上蜷坐的陆濛濛,还有站在她面前的那个彪形大汉,手里拿的那把明晃晃的尖锐物体格外刺眼。
少年突然感觉脑充血,疯了一般扑过去,很快和那个大汉扭打成一团。本就狭窄的房间内乱成一团,直到陆濛濛听到林令发出一声痛苦的闷哼,带头的男人惊呼一声“玩大了”,那些巨大的身影才四散开去,留下蜷成一团的林令,捂着肚子上的伤口在呻吟。
陆濛濛没来得及起身,几乎是用膝盖发力爬到林令身边的。她终于看清了林令的脸,和那天在娃娃机面前见到的一样,灰白,阴骘,满是伤痕。最令她难以承受的是他的眼睛,她从没有见过任何一双如此毫无生气的、悲凉阴郁的眼睛,丝毫寻不见当年那个美好少年的踪迹。才不过短短六年,他究竟经历过什么?
她忽然就想起那些年里和她一起长大的少年林令,白白软软,温柔得像戳一戳就会陷下去的棉花糖。总是那么热情灿烂,那么好脾气,等在小石桥上和她一起去上学,摘他家花园里的小花送给她,跟在她后面“小濛小濛”地叫。
现在,他也那样用力地呼唤着她的名字。
他说:“小濛,快跑啊。”
(6)
容戈用了不到一盏茶的工夫,讲了少年林令的故事。
林令出生在钟山脚下的某个小镇,书香世家,父母都是学贯古今的教书匠。从小泡在爱和礼教中长大,相貌姣好,成绩优异,一双比秋水还要温润清澈的眼睛,只消一眼就能勾跑小姑娘们的魂儿。这原本是个拿着小说男主角剧本出生的少年,只可惜前世不修,打千年前起就被判下轮回之劫,今世不出十五岁便遇劫夭折了。但这回他执念极深,未入轮回,惹烦了判官,被流放到不周山上守灯塔去了。
对容戈来说,谁去守那个破灯塔本是无关紧要的事。却逢神界颁布新法,总赶着各个在位的神多体恤尊重下属的权利,说什么“要让所有为神界工作的种族都拥有幸福感和存在感”。
这四海八荒内,要论最没存在感的,莫过于不周山的守塔人。人不人、鬼不鬼、神不神,独居在人界与神界的最尽头,守着一座永远不会被靠近的灯塔,只与星辰、云海为伴,孤独得仿佛所有时间都会在此静止,永远不能流淌过去。
容戈怜他寂寞,便承他一年一周的假期。少年攒了五年,终于在这个深秋告假,第一次离开了那座云雾茫茫的高塔。
“但我不曾想过他会遇到你。”容戈淡淡瞧了一眼萧先生,道,“以他的半人半鬼的体质,自是最怕遇到神族的,连你的近身之物都碰不得。但说到底,他只是个罪孽深重,却又执念难消的可怜人罢了。”
萧先生一句问到点子上:“这么说,他前世当真是谢英招?”
“我真不明白。”容戈托腮,戏谑道,“天眼这种这么有趣的神力,瞧人一眼便知其前世今生,你怎么就忍心封印了呢?”
萧先生没心情和他扯皮:“回答我的问题。”
“那你也要回答我的问题。”
萧先生深呼吸稳住心神,咬牙切齿道:“因为从前对人而言没有意义。爱恨情仇,是非善恶,早在生命消逝那一刻画下终点。执着于过去,无论是他人的还是自己的,对我而言都没有好处。”
容戈了然,自己,包括其余所有所谓高高在上的神族,与眼前这位人神最大的差别,就在于一颗共情之心。他说:“我看,只是你怕自己看到了什么之后,于心不忍吧。”
萧先生没答,重复一遍:“该你了。”
容戈又露出那种故弄玄虚的笑容:“我想,他究竟是不是,还得要你亲自确认清楚最好。”
这丫头……不,这小子怎么跟老狐狸似的?
萧先生心头火起,绕了这么半天,关键性问题他倒是一个不答!他当真把这儿当话剧院,买了张头排票看戏来了?正准备收起待客之道好好冷嘲热讽他一翻,耳边忽然响起陆濛濛唤他名字的声音,断断续续的,听不真切。
她在祈祷吗?为什么不直接召唤他?
不安瞬间笼罩他的心脏,扔给容戈一个冷冰冰的眼神,他二话没说找陆濛濛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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