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这新买的竹筷怎的如此易断,必是偷工减料了, 下次得换家买。”江杳杳不动声色地给裴敬之换上一双新筷子, 趁机拼命向他眨着眼示意他不要轻举妄动,并偷偷塞了块梨膏糖给他。
裴敬之收了糖, 剥开包着的糖纸,塞进嘴里。入口微微的秋梨甜味, 带着股淡苦的药香, 里面还加了薄荷, 清清凉凉的,将裴敬之的肺火给降了不少。
裴敬之便不看贺修了,端起茶杯喝了一口。
江杳杳给裴敬之放好筷子,又收了空盘子,这才回过身来,对着贺修福了一礼,认真地道:“表哥,你的好意我心领了。但是,我这样很好,也能靠自己的双手挣钱养活自己和底下一群人,你不必担心,贺府我是不可能再回去的。”
贺修以为江杳杳误解了他的意思,连忙解释道:“我不是想要逼你嫁我,只是看不得你一个小娘子在外面受苦,想着你若是嫁我,便可以光明正大地搬回贺府,也不必这般辛劳。”
“我无才无德,琴棋书画也都不精通,连荷包都不会绣,唯一擅长的是这天天与柴火油锅打交道的庖膳之事,更是没有什么家世背景,将来无法给你带来任何官场上的助益,你为何想我嫁你?”
“我,我就是觉得反正迟早都是要成亲的,表妹你人长得好看,性子也好,厨艺更是了得,阿婉也喜欢你,以后必然能与你处得好。与其以后娶一个不知底细的陌生人,也不知性情,还不如表妹你嫁与我,亲上加亲。”
“表哥,婚姻大事不是儿戏,且不说你爹不会同意,对我来说,成亲后两人是要过一辈子的,必是要两情相悦,否则我宁可终身不嫁,有着这食肆,也能活得自在。”江杳杳轻轻一笑,“而我对你表哥你,实在是无意,你的关心我很感谢,但其余的,还请不要再提了。”
贺修没想到江杳杳这么直白,张了张嘴,愣了片刻后方才说道:“是我唐突了。既然表妹无意,那就当我今日没来过吧。”
“表哥以后若是来吃饭,我还是很欢迎的。”
“明日我便要回书院去了,这饭怕是不能常来吃了。待日后学成归京,希望有机会再尝尝表妹的手艺。”
“那我就当表哥你是祝我生意长红了。”江杳杳眯眯一笑,拿了一盒菊花米糕递给他,“这个便送你路上吃吧。”
目送着她这书呆子表哥出了门,江杳杳又去柜台后拿了几只菊花米糕,端着坐在了裴敬之面前,举起一只塞给他:“尝尝?”
裴敬之目光如炬,撇撇嘴:“刚才你送他的不也是这个?”
“那可不一样。给他那盒是阿锦做的,”江杳杳挑挑眉,“而这些,是我自己做的,还是一锅里最好看的几朵,特意给你留着的。”
裴敬之听了这话,神情放松下来,咬住菊花糕尝了尝。
“几日不见,你就冒出来个表哥?”裴敬之表达着不满,又开口问道,“刚才那个糖,还有吗?”
江杳杳无奈地摇摇头,取了一罐子的梨膏糖来。秋天正是梨子最甜美多汁的季节,天气又干燥,江杳杳有点咳嗽,便熬了些梨膏糖来吃。
选了当季最新鲜的梨子,去皮去核,切成小块捣碎,加入红枣、罗汉果、川贝粉和薄荷叶,大火煮开后再小火熬上半个时辰,用纱布过滤掉料渣,再敞开锅盖,放入些冰糖,熬至汤汁变得十分粘稠,倒出晾凉冷却后,再切成小方块。
口干舌燥时含上一颗,清清凉凉,舒服得很。
“你问你表哥那些问题,怎么没问过我?”裴敬之幽幽开口。
“啊?”江杳杳一头雾水。
“你为何不问问我,为何想娶你,喜欢你什么?”
“两情相悦,还需要什么原因吗?我那是唬我表哥的。”江杳杳往嘴里丢了块梨膏糖,奇怪道。
裴敬之一噎,本想趁机再表白一番心意的话,硬生生给刹住了。
“表哥倒是喊得挺顺的。”裴敬之憋了半天,憋出一句吃味的话来。
“你想听的话我也可以喊你呀,裴哥哥。”
江杳杳现在都学会反调戏裴敬之了,说完这句便跑了开去看她炖的猪肚鸡,留下裴敬之一人还在回味着这声“裴哥哥”。
嗯,等哪日唤他声“裴郎”,那便更好了。
猪肚鸡早在江杳杳给裴敬之做完吃食之时便已下锅炖上了。鸡是山里散养的土鸡,满山遍野地跑过,肉质比寻常院子里养的要新嫩紧实,炖出来的汤也更鲜美滋补。
这是江杳杳刚好在街上碰到一个进城来卖自家山里养的土鸡的,仅有两只,江杳杳便把其中一只给买了下来。
江杳杳正好想喝猪肚鸡汤了,又找猪肉铺子定了一整只猪肚。
猪肚的清洗是最麻烦的一步,若是清洗不好,猪肚容易带有苦味。用盐反复搓揉,再用清水冲洗,直到猪肚表面的黏液全部被洗去。热水中放入姜片料酒,将猪肚烫熟后过凉,再用小刀将杂质刮除干净。
而后将拔毛洗净的土鸡去头去爪,整只塞入猪肚之中,虽然这猪肚看着不大,弹性却十足,一只土鸡被完完整整地包裹起来,再用竹签像缝针一般将猪肚两端扎紧封口,将整只猪肚鸡放入大砂锅中,小火炖上一个时辰,中途把猪肚鸡翻上几次面。
揭开锅一看,猪肚鸡已经炖好,江杳杳将整只猪肚鸡捞出,小心地取下两端的竹签,将猪肚内流出的汤水倒入碗中,土鸡切成块,猪肚切成条,再将汤水连同猪肚和鸡块一起倒回锅中,放入红枣和枸杞,再炖煮上一刻钟,最后出锅时再加盐调味。
这猪肚汤一出锅,食肆里又是满屋飘香。今天这猪肚鸡汤炖了整整一大锅,留完自己人吃的份,剩下的还有几碗,便被此刻正在食肆里的幸运食客买了去。
如今食客们也知道江杳杳不定时会做些其他吃食,饭点时过来碰碰运气,说不定便能吃上一份。
江杳杳把热腾腾的猪肚鸡汤端上桌,微微烫到的手指摸着自己的耳朵说道:“可惜没有胡椒,要是能加点胡椒,味道就更丰富了。”
裴敬之正舀着汤,闻言道:“胡椒此物,我正好略得了些,只是今日出门时未带过来,不如让人去取来?”
虽然裴府离得近,但一来一去的时间,汤也会凉上不少,失了风味。江杳杳便摇摇头道:“还是趁热喝吧,以后有的是机会,什么时候想喝了再做一次,这回不急。”
裴敬之勾勾嘴角:“也是,下次你直接来府上做,更香。”
美食当前,江杳杳不与他斗嘴,先喝了一口热汤,汤色奶白,鲜浓香醇,猪肚和鸡的鲜味都完美地融入了汤中。土鸡肉脂肪较少,滑嫩紧实,猪肚则爽脆弹牙,蘸上江杳杳调的酸咸可口的蘸汁,连吃上好几口都不腻。
喝猪肚鸡汤,江杳杳其实最喜欢配上腊味煲仔饭来吃,但是今天来不及做,便拿了蒸笼上两只热乎乎的红糖馒头。
红糖馒头和菊花米糕一样做成了开花的形状,嵌了几颗红枣,和面时还加了些牛奶,奶香枣香清甜,咬一口甜馒头,再喝一口鲜猪肚鸡汤,着实抚贴了胃。
裴敬之看起来特别喜欢这猪肚,他碗里的猪肚被他先挑了出来,蘸着蘸汁吃了个干净。江杳杳发现他对内脏一类的食材接受程度颇高,想着下次不如做个干锅肥肠让他尝尝。
在食肆里逗留了一上午,虽是休沐,但裴敬之还要回去处理一些公文,饱餐之后便同江杳杳告了别,怀里还揣上了一罐梨膏糖。
刚踏出食肆门走到街上,裴敬之忽然想起什么,又折返回去。江杳杳正收拾着碗筷,看到裴敬之去而复返,疑问道:“怎么了?”
“有件事忘了问,重阳节那日你能不能抽得一天空?”
“啊,那天出门登高游玩的人一定很多,路过买吃食的便也多,我怕店里他们会忙不过来。”
“我说,”裴敬之扶额叹了叹气,“你一年到头,不给自己放天假的吗?圣上还给我们休沐呢。”
“那我不是想多挣点钱来着嘛,再说了,你休沐不还是要加班……”江杳杳小声嘀咕着。
“那你也不想骑马了?”裴敬之搬出了杀手锏。
“骑马?”江杳杳突然有了兴致,“还能去骑马?”
“你忘了你那匹小白马了吗?它可是吃了我府上不少粮草,你再不去遛遛它,怕是要成小胖马了。”裴敬之说的是郑瑶此前送江杳杳的那匹,一直养在裴府,“我们可以骑着马出城,在山脚下跑跑马,玩够了还可以上山登高,看看山景。”
“那,我好像有空了呢。”江杳杳瞬间变卦,开始盘算起那天带点什么吃食。
作者有话说:
猪肚鸡配煲仔饭,真的很绝,想吃。
第45章 饭团、米花糖
九月九日, 重阳佳节,满城都是菊花和茱萸的味道。
一大早,长安的各大城门前, 都已挤满了等待出城的马车。而出城的道路两旁, 也围满了兜售重阳糕、菊花酒和新鲜果子的小贩, 吆喝声不绝于耳。
待城门一开,排在队伍前头的裴敬之和江杳杳便骑着一黑一白两匹马, 踏出城门而去。
他们此行的目的地, 是城郊的归山。因着名字契合归来之意, 加上满山的枫树正是赏秋的好去处, 因而是众多游人重阳节登高望远的首选。
归山离着长安城并不算太远,两人并辔而行, 江杳杳这次骑马比上次熟练得多,能自己上下马,也不需要人帮她牵着了,裴敬之刻意放慢了些速度, 让江杳杳能够跟上他的马步。
江杳杳的小马驹吃饱了裴府优质的马草, 个头长高了不少,也更壮实了,鬃毛油亮顺滑, 江杳杳摸了摸它, 倒也没有裴敬之形容的那么夸张的胖。
不知不觉中,两人便已到了归山脚下。
重阳节最重要的习俗便是登高望远, 因山路无法行马,游人们到了归山脚下, 都停了车栓了马, 山脚下有专门做游人生意的, 可以帮忙看顾马匹,提供饮水饲料。当然也有卖菊花酒和重阳糕的,都是附近村民自己做的,虽粗粝了些,却另有一番质朴的风味。另有几个茶铺搭在那里,可供走累的游人喝上一壶茶。
两人下了马,见路边还有卖菊花和茱萸枝的。茱萸不仅可以用来调出辛辣味,更可以入药酿酒,养身祛病,重阳节人们喜插茱萸来消灾辟邪、以招吉祥,茱萸甚至还有个“辟邪翁”的称呼。除了佩茱萸,也有不少小娘子喜欢簪菊花的。
“喜欢吗?”裴敬之见还有将茱萸串成一朵珠花的,拿起来在江杳杳头上比划。
江杳杳摇摇头笑道 :“一会上山去,山上茱萸可多着呢,我们自己摘来插上,更有诚意,辟邪效果说不定更好。”
两人在山脚下找了家茶水铺子坐了,让店家帮忙给马饮点水。见着相约的另两人还未到,他们便点上了一壶茶和两块糕。
茶是普通的茶叶兑上些干菊花冲泡的菊花茶,还能喝到几口小碎叶,不过菊花的香味却格外独特,带了股清苦味。问了店家才知这菊花是山里采摘的野菊花,放在太阳下曝晒干制成的,花朵比起普通的菊花要小上些,但清热解毒,清肝明目的功效更胜一筹。
江杳杳便问店家买了一袋子,打算带回去泡茶喝,也可以同莲子银耳一起做些羹汤,还能试着看炒个鸡蛋炒个肉啥的,做道药膳。
两块糕点则是普通的米糕,中间夹了层枣泥馅,也没有用模具,直接用刀切成的正方形的一块。不过虽口感粗糙了些,但米香十足,枣泥也新鲜,味道并不难吃。
就着一壶茶吃完糕,还未见郑言和贺婉的身影,裴敬之提议道:“不如我们先去跑会马?”
山脚下有一条村里人来往的路,修得十分平整,道路也宽敞,江杳杳十分心动,只是不免有些担心:“可我刚学会骑马,还没跑过来着,会不会摔下去啊?”
裴敬之已经牵来了两人的马:“慢慢来,我会在旁边护着你,必不会让你伤着的。且这马驹我已让人训过,十分温顺聪明,很适合你这样的初学者。”
江杳杳吃下了这颗定心丸,翻身上了马。深吸了一口气,江杳杳握紧缰绳,调整好坐姿,回想了一遍裴敬之教她的内容,双腿一夹马肚子,小白马便迈开腿小跑起来。
小白马颇有灵性,似乎知道她是第一次跑马,速度并不快,步伐也不大,马上的江杳杳并未感到太大的颠簸,适应了一阵后,紧绷的身体放松下来,胆子也慢慢大起来了,夹着马肚子的双腿加了点力道,加快了马速。
待到从路的另一端跑回来时,江杳杳已经策着马真正跑了起来。路两旁的树木在她眼前飞速划过,随着速度的加快,抚过脸颊的风也变得更猛烈,发髻上的几根发丝偷偷溜了出来,随风摇晃着。她今天特意穿了方便活动的胡服,头上梳了个高髻,看上去十分利落干爽。
裴敬之骑术了得,无论江杳杳的速度如何变化,他都能正好地跟在她的边上,时刻注意着她的动作。
尘土飞扬,两人跑了会马,才终于看到郑言一行人姗姗来迟。
“迟到了这么久,暮食你请客。”裴敬之毫不客气地敲了郑言一顿。
郑言也是有苦难言。说好的今天一起骑马登高,他准时准点的,一大早便出了门。可谁知到了城门前与贺婉汇合后,他们两人骑着的马,居然开始打起架来,你一蹄我一脚的,好不容易才把它们拉开,还互相瞪着眼喘着气,谁也不服谁。
无奈之下只得临时又找马换马,着实耽误了不少时间,这才迟到了这么久。
眼看着上山的游人越来越多,贺婉翻身下马,赶紧催着众人上山,怕等会人挤人的,寻不到好的位置赏秋景。
一行人在山脚下系了马,拿上马鞍袋里的酒和吃食,便往山上登去。
归山每年此时都游人众多,平时也会不少上山采果摘野菜的,山路都已经过开垦,登上去并不困难,但山高路长,两位小娘子走到半道,还是得停下来歇歇。
半山腰有供游人歇脚的凉亭,四人便在亭中坐了坐,饮了些带来的菊花酒。江杳杳又掏出带来的食盒,给大家补充补充体力。
因着是来登山,许多食物不方便携带,江杳杳带的都是不用加热,方便食用的吃食。
盒中是四个三角形的饭团,米饭里带着些酱色,被捏得紧实,中心还包着一层晒干的紫菜。
虽然样子看上去普普通通,但其余三人对江杳杳的厨艺无条件信任,一人取了一只便吃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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