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莳年反应也快,抬手就是一巴掌,给人扇得倒退了好几步,一看就是已经喝得妈都不认识,路都走不稳的那一挂。
打完之后,江莳年自己手还痛呢,掌心都红了。
那醉汉反应过来,捂着脸骂骂咧咧地更来劲了,竟是要扑江莳年,沛雯见状赶紧给人拉在自己身后,阿萤也吓到了。
好在那醉汉扑过来的一瞬,直接被阿凛一脚踹飞。
晏希驰行在最后,自然目睹了这一切。
而后江莳年被阿凛告知:“请王妃在马车上稍候,王爷有东西落在揽香楼未取,很快返回。”
江莳年没想那么多,带着沛雯和阿萤一切上了马车。
之后没多久,也不知是否错觉,江莳年隐隐听到并不具体的地方似有人在发出惨叫,那叫声撕心裂肺,过于凄厉,隐在夜晚的风声里,不由令人毛骨悚然。
“你们听到了吗?”
沛雯茫然:“什么?”
阿萤也懵懂地望着江莳年。
“没什么。”江莳年摇摇头,心道许是错觉吧,毕竟风声这种东西偶尔乍听之下也挺像鬼哭狼嚎呢不是?而且她有点微醺了,不确定自己是不是真的听到了什么。
江莳年不知道的是。
此时此刻,先前那摸她腰还想扑她的醉汉,在她看不见的地方,整条手臂血肉模糊,掌心更是直接被密密麻麻的箭矢绽破了无数个血淋淋的窟窿。
鲜血溅了一地。
男人面无表情轻掸了身上血迹,让曲枭取来崭新的衣袍。
“处理了。”很好听的声音,干净又低磁。
温和又沉静。
瑜洲贪官吃朝廷拨款,及下至上仿佛一条盘根错节的绳索,纠出了不少蚂蚱,百姓苦不堪言,便骂当今皇帝无所作为,说来也实属该骂。
民怨沸腾时流言四起,天家此番曾予谢渊密令,务必解决流言的源头,将所有人的嘴统统堵住。
如不能,便将散播流言之人,无论贫穷贵贱,无论男女老少,统统消失于这场“灾难”之中。
表面上,则还是“赈灾,救命于水火”。
谢渊曾一度为这项指令感到头皮发麻,不知自己究竟是皇权特使,还是地狱恶鬼。
而比起视为庶民为刍狗的皇帝,晏希驰其实也好不到哪里去,人命在他手中同样如同蝼蚁,左右不过动动手指的事——
尤其是惹了他的。
谁让他碰她的腰呢,喝醉了也不行。
谁碰杀谁。
当然了,不能让她看到,也不想。
包括其他的,一些她可能无法接受的一面,晏希驰都会隐藏得好好的。
.
从京都到瑜洲,期间各处辗转,停留,再返回京都,已经过去了一个多月。
京中下着绵绵秋雨,雨丝落在人身上,已经能让人隐隐预感到冬日来临后的寒意。
定王府的苍翠乔木肉眼可见的变黄了,树叶片片飘飞下来,在风中打着旋儿,落下后很快被丫鬟们扫洒干净,一切井然有序。
街上的人们手里撑着各式的水墨伞,身上罩着鲜亮的斗篷或披衣。
马车渐渐驶入玄武门。
望着被烟雾笼罩的繁华京市,江莳年惊觉自己穿书至今已经有两个多月了,时间悄无声息,跟着晏希驰出了一趟远门,回来时竟有种“归家”的亲切感。
一切都挺好的。
并且再回桦庭后院时,江莳年发现整座院子变了样,之前那些郁郁葱葱的花木竟全被清理了,重新栽上了成片的新的绿植。
如果江莳年没看错的话,好像是……刺玫?
只是如今刺玫花期已过,得等到明年夏季,才能看到成片的玫瑰盛放。
啧。
晏希驰这狗男人,跟她玩儿浪漫呢嘛?
好变态,她喜欢。
只不过……
回京之后没几天,一把懒骨头还未躺平,老太妃便把江莳年叫到寿安堂,说要与她商量件事。
——关于顾之媛要不要嫁给晏希驰做侧妃。
有句话怎么说来着,该来的总会来?
作者有话说:
第50章 光撩不给
“媛媛那孩子命苦, 才十岁大的时候,双亲便死在了一帮山匪手里,老仆千里迢迢将她送来京都, 后来也去了——”
程氏说着叹了口气:“这些年她在我老婆子身边伺候着, 凡事细致入微,也算尽心尽力, 是个孝顺懂事的好孩子, 祖母私心里希望她能有个好归宿, 这才找你来商量来着……”
寿安堂里, 案台上的香炉里飘出袅袅檀香,香味淡淡的, 沁人心脾。
窗外偶有凉风灌进来, 见老太妃咳嗽了两声,江莳年让嬷嬷去将窗边的帘子打下来。
从老太妃的一番话里, 江莳年得知一个多月过去,京中同样发生了不少事情。
话说大寅朝有一习俗, 便是每年的七夕佳节, 京中少年少女们大都会相约游园。
这种习俗听起来风雅趣味, 但本质无非也就那么回事, 跟现实世界的大型相亲会差不多, 一些年轻人奔着姻缘邂逅而去,也有一些纯属图个热闹的。
彼时的江莳年在逢留小镇听晏希驰弹奏了一曲《破阵》,度过了半是惊吓半是流鼻血的一夜,而远在京中的顾之媛, 则在游园会上被一名世家公子一眼相中。
世家公子名叫沈懿, 是京都城西临安伯府嫡出的二公子, 现在翰林院任职, 官职不高,但前途大好,再不济还有家里底子摆在那里,再差也差不到哪里去。
与京中许多娇奢淫逸的官二代,富二代不同,据说沈懿这人是有真才实学的,人品也不错,还是这年春闱的进士前三甲,曾经打马游街,掳获过无数少女芳心的探花郎。
可想无论学识,容貌,家世,都是非常不错的,至少江莳年一听就感觉非常可以。
这之后沈懿私下里派人打听,得知顾之媛是定王府的表小姐之后,也曾有过犹豫,估计是觉自己高攀不上,但又架不住年少热血,一腔恋慕,最终差了媒人上门提亲。
听到这里,江莳年觉着沈懿这哥们儿多半是对顾之媛一见钟情了,这也很好理解,毕竟顾之媛的美貌摆在那里。人类看脸这一本质,古往今来不外如是,就连小动物也会因为生得可爱而被人类养作宠物呢。
不过……
“媛媛那孩子自己不愿意。”
老太妃笑叹道:“她说她心里一直仰慕表哥呢,宁愿嫁给子琛做个侧室,也再瞧不上其他任何男子。”【看小说公众号:玖橘推文】
说起这茬,程氏面上隐隐闪过骄傲自豪,自家孙儿太优秀太有魅力了,人姑娘上赶着想嫁,换作哪个长辈不得意呢?
并且程氏还告知江莳年,说以前顾之媛才十二三岁的时候,她老人家曾开玩笑说:“等媛媛以后长大了,姑姥把你许配给子琛如何?”
估计也是自打那时候开始,顾之媛便惦记上晏希驰了,觉得晏希驰的妻子就该是她,本该是她。
后来晏希驰十八岁及冠,程氏语重心长:“子琛啊,是时候该成家了,你父亲像你这么大的时候,你哥都能下地走路了。告诉祖母你可有心仪的女子,祖母替你相看相看?”
晏希驰说没有。
程氏这便提起顾之媛。
提归提,内心深处程氏却是自有一把量尺,顾之媛是晏希礼母家的远房表妹,出身不高,当初玩笑归玩笑,真要让顾之媛做世子妃,却是勉强的,做妾还算合适。
然而无论是妻是妾,晏希驰都对顾之媛没有任何感觉。
不过在程氏面前,晏希驰向来是个“乖孩子”,不忍给话说得太绝伤了祖母心意,便持了不置可否的态度。
事情最终不了了之。
再后来,便是行曳一役的半年之后,天家一道赐婚的圣旨下来,直接打乱一切,准确的说是打碎了顾之媛多年的美梦。
一切轨迹都偏了,连丝毫“拨正”的可能都没有。
至于眼下,问题其实也简单。
程氏没有直接把人塞给晏希驰,而是事先找来江莳年这个孙媳妇儿一道商量,算给了她足够的尊重。
但江莳年吧,她压根儿就不是这个时代的人啊,尊重她感受到了,至于其他的,却无法与老太妃同频。
“祖母,您的意思年年明白了。”
“不过年年觉着吧,这事儿关键还是得看夫君他自己啊,夫君若是喜欢表妹,年年自然不会多说什么,但若夫君不喜欢,那岂不是耽误了表妹?”
这话说得,也不是没有道理。
“那便这样吧,你看是你自己做主也好,回去跟子琛商量也罢,到时候给祖母回个话来,如何?”
如今顾之媛年岁不小了,换作其他女子,没有成亲也多半订过亲了,程氏想着自家孙儿若当真顾之媛这个表妹无意,那她也好趁着自己还没入土,早给顾之媛做其他打算。
虽是八竿子打不着的远方表亲,但当初既然给人收留下来,还养了这么些年,人心都是肉长的,程氏早把顾之媛当半个孙女看待了。
江莳年点点头。
“最近秋雨下个不停,祖母千万记得保暖,平时尽量把屋子里的门窗都关上。”后半句话江莳年是对着伺候老太妃的嬷嬷们说的。
一个多月不见,江莳年总感觉程氏憔悴了些,程氏年龄大了,要是不小心感冒……听说古代感冒也挺容易死人的,可不得好好将息着嘛。
“记住了,王妃。”嬷嬷们纷纷应是。
.
知道晏希驰将来会有其他女人,但没想到这么快。
撑着水墨伞走在回去桦庭的烟雨之中,江莳年莫名有那么一丢丢烦躁,没走一会儿,望了望四周,江莳年脚下放慢了速度。
“鱼宝。”
“在呢!姑娘。”瑜洲一行,鱼宝许久没见着江莳年了,可想她,跟人贴着贴着走。
江莳年捏捏她的包子脸,压着伞柄小声道:“考考你啊,知不知道有种东西叫做避子汤?”
“啊?”
鱼宝懵了一下,反应过来后脸有点红:“这……奴婢当然是知道的。”
以前还在城南江府时,老夫人——也就是主母薛氏,就偶尔会用到这种汤药,丫鬟嬷嬷们私底下本就嘴碎,平日扎堆时什么都聊,鱼宝自然也就从她们口中得知,避子汤这种东西是用来避免怀孕的。
古代女人都要生孩子,且以“多子多福,儿孙满堂”为荣,但也不可能一直不停地生,故而避子汤便成了必不可少的“好东西”。
江莳年也不拐弯抹角。
“好鱼宝,你最近想办法给我弄点儿这东西回来,切记一定要神不知鬼不觉,不可以让任何人知道,包括沛雯和咱们云霜阁里的所有丫鬟,尤其是王爷那里,知道吗?”
“这事儿只能天知地知你知我知,可能做到?”
“能是应该能的——”
鱼宝巴巴望着她:“可姑娘要这种东西做什么呀?”
鱼宝小姑娘单纯归单纯,却也大概能猜到自家姑娘要这种东西是干什么的,莫非是不想与王爷要孩子?
俗话说是药三分毒,那东西多少伤身,生过孩子的女人自然无所谓,可自家姑娘还这么年轻,万一伤了底子将来真怀不上了,那事情可就大了。
江莳年却笑眯眯道:“别担心,我自有分寸。”……个屁。
鱼宝能怎么办?小姑娘虽然疑惑又担心,但最终还是依了江莳年。主仆二人暗搓搓约定好之后,这才一道回去桦庭。
…
江莳年觉得自己要是顾之媛的话,给人做什么妾啊,嫁给探花郎做正妻它不香吗?
古代的妾室,受宠的话倒还好,不过头上也永远有正妻压着,若是不受宠,地位也就比丫鬟强那么点儿,何必呢?
当然了,话说回来,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定王侧妃这一名头,放眼整个京都,顾之媛走出去也是抬得起头的,这个叫做起点不同。
不过,都不重要。
关键得看晏希驰怎么说。
决定一个女孩子的终生大事,就跟烫手山芋似的,江莳年其实压根儿就不想沾手,她不打算代晏希驰同意,更不打算代他拒绝。
回京之后,晏希驰头两天被天家召见过几次,之后大多时间都在书房,看上去挺忙的,也不知一天天的都在忙些什么。
江莳年去找他的时候,他正在书案前翻阅什么,大概是信件手书之类。
“中午好呀,王爷。”
江莳年人未到声先至,合了水墨伞直接丢给鱼宝。
进去书房之后,晏希驰的视线径直落在她身上,在裙摆处逡巡而过时,微一拧眉,“去给王妃找新的罗袜和足衣来。”
“奴婢这就去!”鱼宝得令,赶紧抱着伞退出去了。
“去榻上坐着。”晏希驰说。
江莳年挑了下眉,隐隐猜到了他要干什么。
书房里置有一方坐榻,形状跟现实世界的沙发差不多,还带靠背的,这要源于江莳年足够粘人足够体贴,回京后专门让玖卿安排人搞来的。
原因很简单,晏希驰的书房里除了书案,书阁,数不清的卷册书本之外,啥也没有,他自己有个轮椅可以坐,江莳年每次来找他时却是没地方坐。
然后她就自己做主了。
只要今后自己可能出入的地方,都按自己的想法和习惯来,秉承着走哪躺哪的风格,渐渐朝着“奢靡”的方向发展。
晏希驰自是任她折腾,她怎么开心怎么来。
一上榻,江莳年就跟没骨头似的,摊成了一只软唧唧的咸鱼。
轮椅上的男人则放下手头的事,驱驶着轮椅行到榻前。
而后躬身,将她沾了雨水和些微泥泞的鞋子脱掉,之后是罗袜:“雨天就别乱跑了,乖乖呆在后院可好?”
“年年也不想乱跑啊,这不是祖母找我有事嘛。”望着廊下淅淅沥沥的雨,江莳年用自己雪白又冰凉凉的脚丫子蹭他膝盖。
晏希驰动作娴熟地将她乱蹦的两只脚握在一起,用大手握着,捂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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