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见林琅了,他叼着烟冲她打了声招呼。
直到此刻,林琅才恍惚认清,刚才不过是自己的错觉。
散漫的随性才是真正的江栩。
他这个人,善恶实在难以划清。
“放心。”他最善于洞察人心,虽然不到裴清术那种程度的城府,但好歹也是在类似的家庭中长大。
他能看出来林琅并不喜欢他,甚至有点讨厌。
所以他说:“不是来找你的。”
林琅并不关心他到底来找谁,刚要离开。
就见刚才还一脸散漫笑意的少年藏了燃至半截的烟在身后,脸上露出一个纯真阳光的笑来,朝着前方挥了挥手。
“姐姐!”
林琅愣住,看清来人后,不知道这两个人是什么时候认识的。
江栩实在是殷勤,主动过去接过她手里的书。
“重不重?”
空出来的手给她擦汗。
翟松月始终温柔笑容,那双白皙漂亮的手,比划起手语时,也有种赏心悦目的美。
月下抚琴一般。
——不重。你今天怎么来的这么早?
他的回答坦率直白:“想早点见到姐姐。”
翟松月冲他笑笑,然后从包里拿出一盒巧克力递给他。
——待会结束了,姐姐请你吃好吃的。
林琅看着这一切,迟钝到翟松月什么时候和她打过招呼都不知道。
等她回过神来时,他们二人已经走了。
江栩抱着书,翟松月则站在一旁,替他撑着遮阳伞。
乖戾恶劣的江栩,和温柔文静的翟松月。
怎么看都不会有交集的二人,是怎么认识的?
“那天他不是陪我一起去学校找你嘛,好像就是那个时候。”
裴蔺蹲在院里,面前放了一个盆,他咬下一大口西瓜,然后噗噗噗的往盆里吐籽。
裴清术来南方出差,住在这儿的别院,白墙黛瓦的。
正好最近没课,林琅就成了他的随身挂件,他不管去哪儿,总会把她带着。
林琅问裴蔺怎么也来了,他还老大不乐意:“他是你男朋友,也是我哥,你总不能一个人霸着吧?”
得,还和她争风吃醋上了。
南方的夏夜,晚上有股植物的清香,微风是温和的,不带半点燥热。
除却偶尔几只讨人厌的蚊子在耳边嗡鸣。
林琅躺在藤椅上,看着头顶夜空。
星垂平野阔。
她顺从地点点头,说是是是。
“是你的哥哥。”
这会已经八点了,裴蔺嘀咕着他哥怎么还没回来,他还打算让他顺路给自己带点夜宵。
他馋城南那家烧鸡很长时间了,之前在社交平台上经常刷到。
但苦于生意实在太好,不接受外卖和跑腿。
只能亲自去店里买。
林琅捕捉到他原话里的“顺路”二字。
裴清术两个小时前给林琅打过电话,说他结束完工作后还有个饭局要参加。
吃饭地点在城北。
一南一北,这个顺路一顺就是半个城市。
裴蔺算准了时间给裴清术打电话,说是林琅想吃,想吃的抓心挠肺。
林琅刚要开口,裴蔺一脸哀求的看着她。
林琅实在是过于吃软不吃硬了,当下竟然有几分心软。
裴蔺见状,立马把手机塞到她手里,说如果你不信,你亲自问她。
林琅才刚接过手机,先听见的是风声。
大约是在车里,开了车窗。
他轻缓语气,开口只是问她:“有没有想我?”
林琅正要回答,对上裴蔺那双满是期待的眼,又觉得在这种时候调情有点对不起他。
于是她点头,轻嗯一声。
他放松轻笑,像是对她乖乖想他的奖励:“还想吃什么。”
林琅说没了,就这个吧。
他意味深长的语气:“你倒是够纵着他,难怪他爱跟着你。”
林琅耳朵一热。
自己和裴蔺加在一起,心机总和都不够裴清术看一眼的。
居然还想联合起来骗他。
痴人做梦。
那阵子裴清术的工作实在是忙,没空陪她,便给了她一张卡,让她领着裴蔺到处转转。
说是让她领着,但她也是第一次来这地方。
人生地不熟的,最后还是裴蔺带着她吃喝玩乐。
裴蔺说他哥这人就这样,有时候说话爱拐弯抹角。他就直说让我带着你怎么了,非得顾虑到你那点身为姐姐的自尊心。
“你又不至于这么小心眼,对吧,姐姐?”他是高兴的,有了他哥的卡,他想买什么连价格都不看了,毫无顾忌,随意消费。
卡递出去,十分豪横:“这些我全要了,都给我包起来。”
都快把商场给搬空了,负责给他们拎包的助理苦不堪言跟在后面。
好歹也是985高校毕业的精英,平时陪着老板出入的也都是些大型场合。
如今却被派遣到当个打杂。
唯一值得庆幸的是,有张赏心悦目的脸。
哪怕只是看着,疲劳也消减大半。
某次在闲聊时和一同出差的同事提起,老板的女朋友长了张美得很有辨识度的脸。
尤其是那双眼睛,看人总是带着三分薄情,徒增距离感。
但就是莫名被她吸引,忍不住想靠近,想要说上话。
恰逢电梯门开,裴清术一身昂贵的高定正装出现在门后,始终温润的一双眉眼。
哪怕前者结结巴巴的为自己刚才的言论道歉,他也只是轻轻拍了拍他肩,仿佛并不觉得他真诚的夸赞是逾越。
只是那次之后,他就再也没有见过那张美得有辨识度的脸了。
老板总会提前把他支开,偶尔在办公室外听到声音了,门也关的严严实实,生怕漏出一点缝隙来。
特助胆战心惊的想,这是真不介意,还是装不介意?
醋味都要从南方散到北城了。
作者有话说:
小裴吃闷醋
我的老婆只能我一个人夸^ - ^
第五十三章
那次在南方一待就是一个月, 林琅甚至逐渐习惯这里的生活。
每天晚上裴清术都会牵着她的手沿着周边湖畔走一圈。
她絮絮叨叨的和他说很多话,他安静的听着。
偶尔碰到买菜回家的阿姨,她们会停下来和他们打招呼。
笑脸热情。
林琅总有种感觉, 他们好想已经成了夫妻, 正在长相厮守中度过。
她是真的做好了和他长相厮守的打算的。
可事实证明, 人不能盲目乐观, 生活总会在不经意时给你一个重创。
回到北城的第二个月,裴蔺去了新学校报道, 他学的是工商管理。
本意就是去混日子的,家里对他的期待没有多大。
入学的第一个月就火速找了个女朋友,听说是中美混血。
他当时还发照片给林琅炫耀,问她怎么样。
“辣不辣?”
林琅忙着学业忙着之后的实习, 连看手机的时间都是吃饭休息时的空余。
照片里的女生穿了件性感的比基尼,背景是烈日之下的海滩。
曲线好看, 肤色也被晒成健康的麦色。
她说:“挺辣的。”
然后扔了手机, 匆匆扒完两口饭, 继续投身于繁忙的学习中去。
从南方回来后, 林琅有一阵子没有见过裴清术。
两人的交流只剩每天必不可少的那通电话。
她总能从他声音中听出一些疲倦来。
林琅担心他, 问他最近是不是很累。
他轻声笑笑:“没事,就是有点想你。”
林琅放下手头的忙碌, 站在窗前看外面的细雨沥沥。
林琅其实一直都是一个悲观主义, 可和裴清术在一起的日子里, 她好像习惯了将每天的生活都当成最后一天去过。
这话不是贬义。
只剩一天了, 那么她的爱也是全力以赴。
她真的好爱他, 想永远和他在一起。
他那边传来断断续续的咳嗽声, 如病毒入了肺腑, 咳到周身都在用力。
听声音是个女人。
耳边持续很长时间的寂静, 像是他将手机调至静音。
不知道过了多久,才陆续有声音传来。
裴清术故作轻松的语气,问她:“今天有没有碰到什么高兴的事情?”
林琅知道,安静的那几分钟内,肯定发生了什么。
但他有意隐瞒,她也就识趣的不去问。
“没什么高兴的事,在画室里待了一整天,同学找我借颜料,做为答谢送给我她自己做的三明治。”
他问她:“好吃吗?”
她活动了下坐久之后有些发酸的肩颈:“挺好吃的,比我做的好吃。”
分明是一些枯燥无味的小事,生活中随处可见,可裴清术却听的格外认真。
每次听完,他都会沉默上数秒。
然后笑着说:“真好啊。”
他是一个性子很慢的人,比起热闹的大事,更让他感兴趣的,是林琅平淡生活中的琐碎。
林琅告诉他:“等我忙完这几天了,就可以好好陪你了。”
然后裴清术就笑,他的声音透过手机听筒传出,有几分失真。林琅听着,竟察觉出几分陌生来。
明明他们也才一段时间没见。
他说:“正好院子里的白兰要开花了,到时候带你去瞧瞧。”
林琅听了,很感兴趣:“我还没见过白兰花呢。”
裴清术低声笑笑:“以后每天都能见了。”
林琅打着哈欠,夏日总能让人困倦。
她有一搭没一搭和他闲聊。
“我和小静约好了,等毕业了,就去长白山滑雪,然后去大理看日出。”
裴清术佯装醋意,语气徒增几分阴阳怪气:“是吗,我还以为你会陪我,原来是去陪其他人啊。”
他话尾故意放慢,生怕林琅听不出他的意味深长来。
林琅笑话他:“你要是也想去,我到时候旅游结束了,可以发你一份旅游攻略。”
他压低了声音,说她真是学坏了。
“以后少和裴蔺待一块,他那点陋习都让你学了去。”
林琅理直气壮:“我这叫吸收新鲜血液,这个年纪的弟弟多有活力啊。”
他自顾点头,说是是是。
“年轻人有活力,你以后多陪着他。我年纪大了,就不继续讨人厌弃。”
林琅问他:“还真生气了?”
“没。”他说,“老人家都豁达,不爱生气。”
林琅手肘撑着窗沿,抬头去看天边落日。
笑得肩膀都开始轻颤:“可我就喜欢比我年纪大的,大两三岁的刚刚好。”
就差没直接点名道姓了。
裴清术很快被哄好。
这通电话并没有持续太长时间,那边有人敲门,他稍微压低声音去应:“嗯,就来。”
然后和林琅简单交代,让她记得好好吃饭,别熬夜。
林琅没享受过父爱,但在裴清术这儿,她生平第一次体会到“被管着”的感觉。
她突然明白了那句话,一个好的爱人,是可以弥补你人生中缺席的任何爱。
裴蔺的电话打过来时,林琅正往鱼缸里洒鱼食。
周橙静前段时间在夜市套中的,她家里养了几只猫,也不敢直接把鱼缸放家里,担心第二天就被猫给吃了。
所以暂时让林琅帮着照看一段时间。
手机一直在响,林琅洗干净手过去,看清来电联系人以后,还以为他又要和自己炫耀新找的混血女友。
本来没打算接,想了想,还是接了。
那边挺吵闹,音乐声有点大,重金属的摇滚。
林琅曾经迷过一阵。
和她文静的外在实在不太搭边。
裴蔺说她整天憋在家里学习多没意思,出来嗨皮一下,放松下心情。
林琅在沙发上坐下,哼笑道:“现在胆子大了,不怕你哥了?”
裴蔺不以为意:“我现在都大学生了,我哥还不至于这么严格。而且他现在自己都一堆烂事,压根没空管我。”
林琅听到他的话,愣了愣:“什么烂事?”
意识到自己说错话,裴蔺呸呸呸了几声:“我那是嘴瓢了,我说我哥公司一堆事儿,他哪来的闲心管我。倒是你,都要毕业了还整天缩在那一亩三分地里,以后毕业了可就彻底成为社畜了。再不疯狂可就老了。”
也不知道从哪听来的这些话。
林琅看了眼在鱼缸中缓慢游动的金鱼。
最后她还是点头,问了他地址。
这条街好比声色犬马的代表,深青色墙外的路边,清一色的豪车。
从林琅踏足进这儿的喧嚣中时,就有种格格不入的违和感。
仿佛爱丽丝不慎掉进了兔子洞。
裴蔺接到电话出来接她,他穿了身黑色夹克,头发染成银灰色,嘴里还叼了根烟。
林琅看见他了:“还挺帅。”
裴蔺抬了抬下巴,掉下去一截烟灰:“我帅还是我哥帅?”
林琅不假思索:“不存在悬念的一个问题。”
裴蔺掐了烟,乐不可支的笑,他在这事儿上倒还挺有自知之明。
他哥那张脸,也就初阳哥能和他一较高下了。
两个人从夜店的高门槛上跨过,裴蔺和她吐槽:“这种店就爱搞些虚的,门槛也故意弄这么高,说是为了符合来这儿消费的顾客身份。我他妈第一次来的时候没看清,差点绊个狗吃屎。”
林琅很少来这种地方,烟酒气混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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