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姝色穿来的第一天晚上,就在原身的脑中大致了解了这个村子,当时看书的时候,就知道男女主所在地是京城,距离这儿还很远,京城当然是繁华之地,见多了原著对京城的描写,身在此处,才知道这个世界的多样性。
钟毓村,地处良州,辖属宝松县,是不起眼的一个村,除了名字有些大气外。
不过,村子背靠一座大山,那山名为屿君山,冬去春来,如今正是草木茂盛的季节,村子里有经验的猎人也预备着进山打猎,维持生计。
毕竟,靠山吃山嘛。
沈父刚逃荒过来的时候,不会打猎,好在村民们良善,乐意教他一项技能养育家中妻儿,所以沈父这几天在照顾沈母的同时,也会趁空磨磨自制的箭。
提到屿君山,就不得不提她本人的身世了。
据说那年大雪封山,沈父为了家中妻儿生计,不得已冒雪进山,而就在那山脚下,发现了裹在襁褓中的她。
沈父心善,不忍看小小婴儿冻死野外,就将她给带了回去。
就在他抱起婴儿转身离开的时候,突然前方厚雪压断枝干,重重地砸在地上,一滚再滚,滚到了他的脚边停住。
沈父惊出一身冷汗,当晚就将这件事给沈母讲了,沈母坦言,这闺女合该是她家的人,这是救了他一命呢。
后来翻开婴儿的襁褓,看到里面绣着一个“李”字,沈父沈母便打小“李小二”的叫着她,直到那天,李二正式有了自己的名字,李姝色。
哦,还是沈峭给取的,当时他刚启蒙不久。
所以,她也算是土生土长的钟毓村人,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也是沈家的童养媳,只不过这两夫妻从小不对付,如果不是发生了那事,沈峭大约也不会娶她。
李姝色麻利地将咸肉洗好切好,又从地窖里掏出半颗大白菜,没一会儿的功夫,肉的香味就从门口飘了出去。
沈父沈母原本还躺在床上休息,突然鼻间飘过一丝香味,两个人便起身到厨房看看。
之后,就看到他们的宝贝儿子在烧火,而捧在手心长大的儿媳妇在翻炒白菜。
沈母面上露出惊讶之色,家里的饭从来都是她做的,她从来不知色儿什么时候会做饭了,居然还做得这么好?
李姝色瞧见老两口站在门口,便甜甜一笑:“爹娘,你们先去坐,饭菜很快就好了。”
“好香啊,色儿,你这是在做什么?”沈母好奇地问。
“就随便的家常菜,您老不嫌弃就好。”李姝色随意地用袖子擦了擦额头的汗。
很快翻炒完,装好盘后,李姝色就端着碗筷进了堂屋,放在了方方正正的饭桌上。
沈峭手里也捧着她刚做的菜进来,刚把菜摆放好,抬眼就看到一只小花猫。
先前厨房里烟雾重,他倒没怎么看到她的脸,如今看到了,忍不住抬起了手。
李姝色刚刚就注意到了沈峭的眼神有些不太对劲,漆黑的眼眸居然含着几分笑意,随后就看到大佬把手举了起来。
她心中一惊,审视地看着他的手,下意识地想要后退一步。
然后就在她要抬脚的时候,听见他低声说:“别动。”
李姝色真就不敢动了。
突然,脸颊上一热,轻柔的指尖在她的脸上不轻不重地摩擦了两下,离开的时候,李姝色垂眸看去,看见他白皙修长的指尖染上了黑尘。
她的脸上浮上一抹红,连忙道:“我去擦洗下。”
她逃也似地走了,留下站在原地的沈峭,看着自己泛黑的指尖,几不可闻地蹙了下眉。
*
李姝色虽然并不在意这具身体的容貌,但是若顶着张花猫脸出现在他们一家人面前,她也是极其不自在的。
她拿着木制水盆去厨房,从水缸里舀了盆水,刚要低头伸手捧水洗脸的时候,突然愣住了。
平静的水面如同一面光可鉴人的镜子,她的眼光落在盆中映出的笑脸上,嘴角弯曲的弧度逐渐拉平。
她一度怀疑自己的眼睛,忍不住用拇指沾了点水,轻轻擦去脸上有黑污的地方,随后等水面平静下来,再度看去。
这次,终于看清了她的脸。
眉如远黛,杏眸圆润,明眸善睐,丹唇不染而朱,因微微惊讶,露出口内整齐的皓齿,她嘴角微动,笑靥如花。
满头青丝只用根寻常木簪束起,几缕碎发搭在光洁的额前,素颜如出水芙蓉,没有额外的首饰挂件,却也是个实打实的美人坯子。
李姝色嘴角倏地越翘越高,对这个世界突然就少了几分漠视和敌意,这或许是老天对她另一种的赏赐,正所谓有失必有得。
在现代,走在路上看见美女,她都会瞄上两眼,她喜欢看美女,所以她喜欢上了自己。
谁让她,是个十足的颜控呢。
可又转念一想,她高昂的兴致落下去几分,因为原身也不知经历了何种变故,才会从青春美貌的少女变成面目可憎的毒妇。
李姝色拍拍自己的脸蛋,她是决计不会变成那样的人的,把盆中水倒掉,她欢欢喜喜地去吃饭了。
一家三口都在等她,这放在寻常人家,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毕竟能让女人上桌就不错了,哪里还能够为了等个女人,而耽误开饭的时间?
但沈家却是不同,她有原主的记忆,不过原主有些事也是从别人口中听到的,所以真假也不得而知。
因为她觉得,单单是抱她回来的时候,误打误撞救了沈父一命,也不足以让她在这个家有这么高的地位,并且他们对她也有养育之恩,总归是可以抵消的不是吗?
难不成是沈父沈母太过善良的缘故?
李姝色坐下,沈父沈母看见她坐下,这才开始动筷子,她趁机说:“爹娘,儿媳第一次下厨,不知道口味如何,还望爹娘不要嫌弃。”
随后,灵动的眼眸看向沈峭,含着笑意道:“夫君也是。”
沈峭脸上浮现一丝不自然,她这声俏生生的夫君,在爹娘面前叫出来,都不觉得不好意思的吗?
李姝色还真的就没有一丝不好意思,毕竟这两天也叫顺溜了,况且让她喊老公的话,估计还真有些喊不出口,喊夫君到能好意思了。
沈母率先回应:“好吃好吃,色儿就是能干,看这几道菜做的多香啊。孩子他爹,你说是不是?”
沈父刚夹一块菜,还没有来得及咽下去,立马口齿不清地回:“是啊是啊,色儿做的真好吃!”
虽然不是第一次做饭了,但是被人夸也还是挺开心的,她夹起一块肉放进沈峭的碗里,笑眯眯地说:“夫君读书辛苦,吃点肉补身体。”
沈峭看着碗中的肉,又看了看吃得开心的爹娘,心中哼了声,她这倒是挺会邀买人心。
刚刚她不在的时候,爹娘还说要问问她打伤他的事,如今转眼就忘了干净,待她比亲女儿还要亲的样子。
他已经不知多少次怀疑,眼前笑意盈盈的李姝色是不是他从小看着长大的她了。
吃完饭后,李姝色主动要帮忙洗碗,却被沈母拒绝,说是女儿家手洗糙了不好,她刚刚休息了下能洗几个碗,还让她去休息。
李姝色觉得这个婆婆简直就是梦中情婆,这世上又能有几个这样的婆婆?原身居然给遇到了,但是她居然还不知道珍惜,也实在是该打。
进房后,她打量了下卧房,原本他们的房间是没有如今这么大的,旁边还有间她的闺房,后来两个人成亲后,两间房就打通了,所以面积就大了一倍。
李姝色打着哈欠,进了房间,看见沈峭已经拿起了书挑灯夜读,她止住了继续打哈气的冲动。
想着他这两天脑子被砸,也不知道有没有被砸出个脑震荡来,头晕不晕,就出于关心地说:“夫君,明日再看吧,你脑袋受伤,要多休息才好。”
况且,他看不看今天晚上这一回书,将来的状元可不还是他?
沈峭闻言,居然真的放下了手里的书,他捏了把眉心,一天下来,疲惫充斥着全身,额头的伤口处也在隐隐作痛。
李姝色去厨房打了一盆热水回来,放在地上说:“夫君泡泡脚,晚上好睡觉些。”
随后,她又给自己打了一盆。
李姝色是个养生女孩,喜欢晚上泡脚,女孩子多泡脚也还是有好处的,泡完脚浑身都暖洋洋的,连睡觉都会变得香些。
沈峭也拒绝不了泡脚的诱惑,与她肩并肩地坐在床头,一齐泡脚。
李姝色将脚伸进水盆后,舒服地眯眯眼,脚在水中不安分地滑动,也带动水珠溅出。
突然耳边传来声音:“好好洗。”
李姝色就像是被突然被批评的小孩子,缩着脖子回了句:“哦。”
她突然感觉,他们两个人还挺神奇的,有的时候感觉自己照顾他多些,有的时候又感觉是他管教她多些。
其实两个人年岁都不大,她今年不过十三,而沈峭也不过十七。
看着沈峭一板一眼地泡脚,闭着眼睛,冥思苦想的样子,李姝色突然起了坏心思,朝着他的泡脚盆伸出了试探的小脚...
然而,闭着眼睛的沈峭似乎能感应到般,快速闪过脚又将她的脚一下子给压了下去!
疼痛传来,李姝色立马苦哈哈地求|饶:“夫君,疼...”
沈峭睁开眼,黑漆漆的眸中闪烁着不明意味,低沉的嗓音也多了几分戏谑:“我是不是让你好好洗,嗯?”
李姝色也不知道是恼的,还是被压的疼,脸色涨得通红,嘴巴却是一点都不让步:“你若是能给我洗,我就好好洗!”
沈峭闻言,轻轻哼一声:“做梦。”
李姝色抬起下巴,看着他的眼神有些挑衅,似乎在说看着吧,谁知道会不会有那一天呢!
第8章 水深火热
有没有那么一天李姝色不知道,反正心中想像了下,还挺可乐,泡完脚后就美滋滋地睡觉了。
一开始睡着还行,可是越睡越有些不对劲,迷迷糊糊间,似乎被冻醒了。
春寒料峭,古代的被衾里面大都装的是芦花或者稻草一类,御寒的效果嘛,也是看个人身体素质。
女子性阴,特别是手脚容易冰凉,而她晚上泡的脚,确实帮她抵御一段时间的寒冷,但那也只是一段时间,后半夜她就有些难熬了。
这对小夫妻结婚以后,都是分被睡的,谁也不挨着谁,原身还是个有骨气的主,冬天冻得哪怕睡不着,干瞪眼睁着不睡都成。
但是李姝色不行,她可最怕冷了,哼唧着将自己的身子往被子里缩了又缩,转辗反侧的,欲醒不醒的样子。
沈峭思虑重,浅眠,当李姝色翻第一个身子的时候,他就醒了,但是没有睁眼。
后来,李姝色翻了好几个身子的时候,他就忍不住将手拿了出来,想要按住她的肩膀,严重怀疑这人白天如何乖巧,晚上就来这一套故意折磨他不睡觉。
李姝色浑身冰凉的身体,突然感到一个热源贴近肩膀,她哼唧了声,两只手一把抓住热源,随后迅速抱着,伸进了自己的被窝里。
变故来得猝不及防,沈峭浑身僵硬了下,他还是第一次和李姝色有肌肤之亲,虽然她小的时候,他抱过她不少,但是七岁不同席后,他就再也没触碰过她了。
更何况,如今的姿势如此怪异,他的整条手臂像是陷入什么绵软的东西,浑身像是过了电般,脸上瞬间弥漫着不自在。
她抱得实在是太紧了。
不过好在,抱住条胳膊后,她就不再闹腾,脸蛋贴着他的手臂就沉沉地睡了去。
只不过,这一晚上,沈峭到是没有怎么睡着,水深火热地,浑身时不时有热流涌动...
*
李姝色再次醒来,艳阳高照,往常她都是睡到这个点,所以也没人管她。
她掀开被子,看见旁边沈峭的被子已经被叠得整整齐齐,如同他这个人般,一丝不苟。
李姝色也学着他的样子将被子叠好,整齐地放在他被子旁边,其实肉眼可见,她的被子比沈峭的还要崭新些,针脚也要更密些。
沈家二老,是真的待她比待亲女儿还要亲,供个儿子上学已是不易,家里剩下的资源就全部都用在了她的身上。
李姝色伸手摸了摸被角,她从未享受过亲情,如今在这异世感受到的一切,已经让她觉得弥足珍贵。
刚一出去,就看到沈母在忙活中午的饭,而沈家父子二人在劈柴,商量着去屿君山打猎的事。
运气好的话,能一天就回,但是运气不好的话,估计得要蹲守几天。
春日里,万物复苏,冬日的那些积雪也已消融,若是能碰到只野猪,打了扛回家能是一家人好几天的吃食。
随后,他们就谈到了沈峭八月里秋闱的事,这小半年的时间,一家人也没别的事,就是盘算他去省城参加乡试的事,以及途中的盘缠。
李姝色在一旁听着,边听就边在想,读书对寻常百姓家的确是件大事,没有点家底还真的不能轻易让孩子读书。
沈峭幼时就表现了惊人的读书天赋,当年还是村里的老秀才闲来教村子里的孩子读书认字,村里子十几个幼童,就沈峭坚持了下来,还一教就会,过目不忘。
老秀才后来身体实在坚持不住,无法再教,就把这事跟沈父说了,沈父这才将沈峭读书的事重视起来。
后来,沈峭独得童首,引得了县令大人的关注,引荐他去县城里最好的学堂读书,又每年资助,他这才能走到今天这步。
不过,总也不能把钱财这种的身外物寄托在外人身上,沈家感念县令大人一辈子,但是也想自食其力,不依靠他人。
沈父虽然处事犹豫,但是在读书这一事上,还是有决断的,他狠狠劈开圆柱状的木头,声音坚定:“爹今天下午就进山,打了野味进城去卖,你只管好好读书,盘缠的事你不用管。”
李姝色扬眉,赚钱的事她在行啊,否则她也不能靠自己独自打拼在一线城市买了一百多平的大平层,连车都是顶级豪车,如果不是后来出了车祸,本也打算歇完之后就去创业的。
现在又听沈父这话头,现在家里似乎是很缺钱?
李姝色不动声色地压下心中思绪,挣钱不仅是为家里好,而且对她个人来说,也是件好事。
毕竟什么都不可靠,银子才最可靠。
她正这么想着,突然围墙的栏杆外走过一道人影,看见她后,突然停下向她招手:“阿色!快过来,我有话与你说!”
李姝色打眼一看,小姑娘的脸庞有些圆润,却长了双眯眯眼,看着五官像是挤在一起般,但是在村里旁人看着觉得挺好的,说这小姑娘有富态,将来一定好生养。
这个姑娘,不是别人,正是原身的好姐妹...
哦,不对,应该说是塑料姐妹,张秀秀。
李姝色眯了眯眼睛,这姑娘居然还有脸出现在她面前,她自己闯的祸事,差点让她被浸猪笼或者沉塘,如今居然像是个没事人般向她招手?
如果不是她巧舌如簧,又抓住沈峭不会现在就休了她的心理,她估计比原著描写得也好不到哪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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