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莺默默转过身,用手背擦掉双颊眼泪。
金锁在阳光下亮灿灿的反光。正面錾刻四个字:
——长命百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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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命百岁,事与愿违。
这是荆果走后第十年,宝宝三岁。
隆哥的爷爷看样子活不到百年大寿了,心里头最惦记就是宝宝这个曾孙。为着孝道,隆哥让陈莺带着宝宝回老家乡下,守过爷爷最后这一段日子。
威哥为表诚意,隔三差五就要到乡下来探望老爷子。流氓没文化,连象棋也不会下,隆老头总嫌招呼他们都碍事。
惟有个叶颐,看着顺眼,还会下象棋。便只留了他在身边,叫威哥他们没事别再过来。
叶颐陪隆老头下棋、钓鱼、做木工。也陪宝宝玩玩具、捉迷藏。
隆老头去世前,为宝宝锯出一只小木马。宝宝很喜欢骑在木马上面,绕着篱笆围住的土院子一圈圈跑。
陈莺总是独立一旁,心不在焉看他们玩闹。没跟叶颐说过一句话——隆哥派给她的保镖赵三,盯着她的一举一动。
赵三心思敏锐,早在县里时便跟着隆哥,后来又被他带去外市。不像隆哥现在身边的人,他对叶颐很熟悉,又经常见着宝宝,心中总有一些猜测。
不只是他。曾经在县城跟过隆哥、见过叶颐,后来又一直在隆哥身边的兄弟,都越来越有一丝怀疑。
——用一句话说,这孩子半点不像隆家人。
从隆老头、到隆父、再到隆哥,都是短板身材,小眼大脸,一个模子刻出来。可陈莺生出来的这孩子——眉清目秀,长手长脚。
倒很像那个人。
从前宝宝还小,五官没长开,大家见他漂亮都觉得是随了妈。可宝宝一天天长大,基因越来越显现于外表,陈莺一日比一日害怕,总觉得事情瞒不长了。
有天夜里,趁赵三不在的空档,她私底下找到叶颐,再一次恳求他:
“我们逃吧……带着宝宝走吧……”
叶颐不明所以,只是空洞地安抚她,在月光下听她哭泣。
没多久隆老头驾鹤归西,丧事一办完,叶颐便随威哥回到县城了。再次听到陈莺的消息,是她因看管失误使宝宝溺水而死,而她愧疚之下自杀未遂——
·
威哥按隆哥指示,去乡下把宝宝的遗物收拾干净,运回县城。
陈莺非要出院,跟着威哥他们的车一起回到隆家老屋。她神情恍惚,盖着披肩慢悠悠踱到宝宝溺水的河塘前,一站便是一整天。
医生叮嘱,陈莺精神状态还很危险,再受不了一丁点刺激。威哥他们便只敢远远守着,怕惹上事。
远远的,残阳如血,岸边芦苇深不见底,河塘里水波粼粼,不时有小鱼一跃,像突然升起的魂灵。
威哥叫人送饭菜过去,没人敢接活。只有叶颐,闷闷说了声“我去”,提起饭盒从车门跳下去,走向了夕阳下那个孤独孑立的女人。
陈莺知道是他。
“你来晚了。宝宝浮不起来了。”
叶颐一瞬心如刀绞。
她望着平静而沉默的湖面,喃喃说:“我抱着宝宝从这条独木桥走过去。我故意没站稳,跌到水里去。赵三不会游泳,我千辛万苦才打听到的——他只能站在岸上干着急,跑去找其他村民来救。”
“等村民到的时候,只有我浮起来,漂到了岸边。他们下去找了很久,可能有一个小时,才把宝宝从水底淤泥里捞出来。”
她笑了笑,说,“他们真笨啊。我把宝宝就放在独木桥脚下,他们都找了那样久。”
河面刮起一阵冷风,将她披肩高高吹起,也吹得叶颐浑身颤抖。河水汹涌起伏,许久才归于宁静。
后面的话,她是哽咽着一个字一个字说出来的。
“宝宝溺在水里……他的手臂、大腿……一直在蹬……他还那么小……却生出好大的力气来挣扎……他紧紧抓着我……他一定想叫出妈妈……可是我、可是我……我拧住他的脖子……把他的头死死往下按……”
她一面回忆,一面张开手指来,模仿那一刻的姿势,像要掐住什么。
叶颐再也听不下去,他感到自己浑身在抽搐,一种剧痛从心底井喷出来,他喉咙一阵发酸……
当他快要提不住饭盒时,陈莺的手接过来了——与此同时,她也将一件冷冰冰的物品塞进了他掌心。动作很隐蔽,威哥他们在车上紧盯,只能看出她接过饭盒而已。
叶颐转身回到车上。威哥见他脸色苍白、冷汗涔涔,问:“生病了?”叶颐点点头,借口上厕所,默默走进了芦苇荡中。
黄昏的光芒有种陈旧感。
他摊开手心,看见是那只他在周岁宴时送给宝宝的金锁。金锁上还沾着泥巴,宝宝溺水时戴着它。
那个小人儿——
他无法再想下去。蹲下身体,压抑住声音,藏在芦苇荡里哭得昏天黑地。往事一件一件浮现心头,爆发出生命不可承受之痛,他头一次如此唾弃自己——
是报应。是惩罚。
从爸爸的车祸,到妈妈的遗憾远走,再到宝宝的溺毙……他一身的罪,已经赎也赎不清。这世界不管好或坏,他都不配再得到。
·
叶颐将从前的自己,永远葬在了这一天傍晚的芦苇丛里。
溺水,溺水……他再也浮不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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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虐一章!荆果第十三年回来接叶颐……
第29章 堕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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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哥已经快忘记,当初叶颐是因为什么事而加入帮派。
偶尔酒后,眼前会浮起支离破碎的画面,想起那学生妹从大桥上奔跑而逝的背影,仿佛她留下过一句话,说有一天要回来接叶颐走——那时他和两个兄弟都笑出了声。她给那小子画了一个梦。
而叶颐幻想荆果会回来带他离开,这个梦在她刚走的那几年做得格外频繁。
从第十年起,便不怎么做了。
他不再记得,从前自己是什么样子的人。为了一个无亲无故的女生,牺牲自己大好未来而沉沦地狱,这种事他现在难以想象。
面对威哥等人旧事重提时的揶揄,他也自嘲地一笑。每当被问到,如果时光倒流,再回到那一年的炎热夏天,他还会不会选择只身去找隆哥,把那个孤苦悲惨的女孩儿从绝境里拯救出来——
叶颐问过自己千遍万遍。
可恨的是,答案依旧不变。
他祝福她。就算她遗忘了自己,就算她不愿再回乡面对曾经的伤疤,只要她在这世界上某个地方过得幸福、活得自由,他这辈子就值得。
叶颐渐渐觉得,自己一生只做过这一件好事。剩下的,都是辜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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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开始好吃懒做;成天不想着如何帮助别人,只想着怎么从别人身上捞取好处——哪怕一点微不足道的好处。
也不再关心时事、关心社会、关心世界格局。
就连做个保镖,都见缝插针的偷偷用手机打游戏,被威哥发怒摔烂后,为了再买一只手机,开始在网吧外面找学生要钱——
帮派里的人越不越不喜欢叶颐。
叫他买烟买酒,他拿了钱先去玩牌,输光了就去便利店里偷;要是被发现了,就亮出胸膛上张牙舞爪的纹身,在恐吓之下老板也只好作罢。
他混迹在老城区这一带,这里老人小孩多,年轻人少,思想越旧的地方越吃他这一套。
可时代在发展,威哥他们早不耍这些流氓,而是越来越高大上,俨然一副正经生意人的样子。叶颐的低级行为,令他们感到蒙羞。
起初叶颐借钱,兄弟们都还算慷慨;后来发现他不爱还钱,就没人再搭理他了。
他蓄起很长的头发——刘海完全遮住眼睛,一张脸上像盖着黑流苏窗帘。
衣服也不爱洗了,脏衣服脏袜子堆成小山,一到夏天整个人都发臭。没人愿意跟他同住,叶颐心安理得独享关公祠后方一户两室一厅的旧平房。
他不再当威哥的保镖,便连唯一的收入都没有了。
旧平房里的电视机、沙发、橱柜……所有他用不上的或偶尔才用的,都卖给收废品的老头了。
最后想起在床底下还有好几摞书——他高中时的教材、练习册、试卷……各种学习资料。他随手翻开几本,想起那会儿刚加入帮派搬到这间屋子来时,费了好大劲,才将这些书安置下。
混混们晚上活动得比较多,许多人白天都睡大觉。而他总是很早就起床,静悄悄在床上看书做题,把那些还没学完的教材都自学完成。
那是他刚加入帮派的第一年,心底还存有许多美好幻想。
幻想自己好好表现,获得隆哥威哥的网开一面;他去参加高考,大学就在本市读,这样他跑不远,大家都安心;大学毕业后,他可以给隆哥做会计,毕竟黑she会群体里高学历人才少;这样他也可以不沾手那些“坏事”,这是爸爸的遗愿……
收废品的老头在门外大声催促,他才发现自己已经僵坐了很久很久。
“催什么催!这么急要投胎啊!”骂骂咧咧地将一堆书本从床底下拖出来,满屋子都弥漫灰尘,他呛得咳了半晌。
老头一边将书抬到称板上,一边打量他,问:“你小孩儿的吗?”
叶颐一下笑出声,回想后说:“他要是活着也才六岁。大爷你看看,这是高中教材。”
老头趋近一看,喃喃念:“唔,2007年的……这都十几年前了!”他望着叶颐,“那这是你的咯?”
叶颐“啊”了一声。
老头摇摇脑袋,嘲笑他:“你可不像二十八九的年轻人。我看你今年有四十了!”
叶颐挠挠头,四周瞥了瞥,走到窗户玻璃前。在那半清不浊的倒影里,他左扭右扭照了照样子。
玻璃镜中的男人,身材肥壮,衣着邋遢。刚剃了光头,下巴胡茬没刮,上半颗头像卤蛋,下半颗头像仙人掌。从前他双颊清矍,下颌线弧度如书法里一捺;现在脸颊和脖颈几乎连成了一块肉,他像个发胀的面团。肤色也变了——病黄病黄的。
凝视着这个陌生的倒影,他许久没缓过神来。
然后又一想,确实有几年没再吸引过异性的目光了,路过中学门口,还被那些学生叫叔叔。他以为他们是开玩笑,有时还会捡起地上的石子扔过去,跟他们玩闹——原来却是真的。
他问收废品的老头:“我看起来是不是很丑啊?”
老头说:“五官还挺端正的,就是感觉……唔……你多健身呗,瘦下来应该挺精神一人。”
叶颐送他走时,嘿嘿一笑:
“老头,我才二十九呢。”
关上门前,看见那老头瞪得比铜铃还大的眼睛,他背过身去得逞般哈哈大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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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也做过好事——
有对双胞胎男生,成为孤儿后游荡街头,竟然抢劫了他。要不是练过武术,还真得被这两只野猴子给欺负了。
他打服了这两个高中辍学生。
然后收他们当了小弟。
是帮派“编外”的。没告诉过威哥。
兄弟俩给他起了个亲切的绰号,叶颐皱紧眉头,还是接受了。他也不爱叫他们名字,只叫“大猴”“小猴”。呆在一块儿时互相称呼,就像进了动物园。
双胞胎心里门儿清,自己认的这个大哥没什么本事。但他有一间房子,虽然老旧,好歹可以遮风避雨。
有钱吃饭的时候,三个人就窝在小平房里打游戏。有时会有同局玩家在游戏结束后来私信他们,让他们做代打赚钱。可这生意没干多久就黄了——大哥脾气太暴躁,凶起来对自己的菜鸟客户一顿臭骂,被拉黑无数次。
只好干回老本行,靠手艺赚钱——
老城区没安摄像头的街道,经过的每一个人都是目标。现在人们出门不爱带现金,他们最常偷的,变成了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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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哥为老母亲办寿,意思意思给叶颐发了条微信。
叶颐想着,礼金起码给400,就为了吃两顿饭,不值得。骗威哥他刚在医院做了胃癌手术,在病床上根本起不来。
威哥信以为真,反倒给他转账两千,让他好好养病。
叶颐拿着这笔钱,带大猴小猴坐车去了市里最大的商场,三楼是电玩城。直到微信余额花得精光,三个人才头昏脑涨地从电玩城里出来,接着坐扶梯到四楼,随便吃点冒菜糊弄。
冒菜店旁边是一家高档自助餐,食客络绎不绝。
叶颐正低头大口大口吞冒菜。听到旁边有年轻女生的窃窃私语——
“是他吗?”
“有点像……”
“班长怎么变成这样了?”
“堕落呗。你想,他辍学去混黑she会,不变油腻才怪……”
“等我拍个照,发给肖瑞拉,让她看看她以前的白马王子长残成什么样了……”
“切,不也是你的白马王子?”
“别提。还好肖瑞拉没一直等他,她嫁的那个官二代不比咱班长强多了?”
“行啦你别拍太多被发现了。他现在混社会的……”
“再拍一张,就一张……”
叶颐呲溜吸完一筷子米线,拿纸巾抹抹嘴巴,径直走向女生那一桌。他站到两人中间,左右手分别搭住两人肩膀,眯起眼睛笑着说:“再拍一张合照呗。”
两个女生羞红了脸,支支吾吾跟他打招呼。在他若有若无的胁迫下,打开前置摄像头,自拍了一张合照。
合照里,叶颐笑得很开心。
末了,他大大方方地向两个老同学挥手,眨眨眼说:“帮我买个单哈,三碗荤冒菜。”
留下满脸震惊的女生呆在原地。
大猴小猴在扶梯上念叨他:“要女孩子替你买单,丢人啊。”
叶颐脸上仍挂着那副死皮赖脸的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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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哥是个孑然一身的光棍,没有任何财产。
他好像对这世界的一切都漠不关心,毫不在意。去去留留,都不放心上。
只有一件东西,始终跟在他身上,是一只褪色成淡粉的平安符。
大哥总是戴着它,在他的脖颈上。非常爱护,出大汗时他都取下来放进裤袋。夏天打赤膊,可以看到平安符垂在他胸前那道刺青上,乖顺如少女。
大猴问:“这是谁送你的呀?”
他说:“我自己求的。就在千佛寺上,你们也可以买。”
小猴问:“它都保佑了你什么呀?”
他说:“不保佑呀,不然我能混到这地步?”
大猴问:“那它保佑谁?”
他说:“保佑这世上最好的一个女孩子。”
小猴问:“是你初恋吧?”
他笑着说:“我不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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