聆音虽是血海鬼将,但也曾以人身在世上活过十数年,对这般的差别待遇,也是深觉可乐。
——只曾见过墓中枯骨葬尸,将入墓之人吓得魂飞,追个半死,何见墓主得屈膝赔颜,向入者恭敬?
三爷却当平常,这才哪儿到哪儿呀!
犹记前秦之时,他往秦王墓中取东海明珠,那迎接的架势,比之帝王奉迎太上也不差什么。
那被土夫子开了外棺,去了二层椁,露出青铜内棺的铜棺,此刻是竖着的,象人似的蹦跳着,撞在地上叮当山响,直似砸石开山一般。
棺中之人也是气闷,他好好的死也死不清静,先来群贪婪之辈想盗他的墓,后招来位惹不起的,还让不让人死彻底了?
聆音辞世之时年岁尚小,少年心性未绝,一路行来尽见尸伏骨跪,好不易见个蹦哒得象只蛤蟆似的铜棺,难免起了玩性。
聆音一步上前,用指头一捅,那铜棺便似立足不定的人一般,跌了出去,摇晃几下,咣当,摆平。
“嘻嘻~”
有孩童清脆笑语传来,一个小小的脑袋,从棺室的一个木箱后露出来,金眸轻眨,语声甜糯:
“哥哥,来玩呀!”
“小东西,这个更好玩哟!”
聆音一抬脚,便又将好不易立起的青铜棺又扫平在地上,腾起淡淡烟尘。
那金眸小童便是浮光镜中所见灵尸,除去身着童衣儒服,肉肉小脸儿也缺乏血色,他与寻常小童,并无不同。
棺中人干脆躺尸,反正起来也会被踹趴下,还不如躺着,反正,也没差。
小灵尸也不怕人,轻巧的蹦跳着凑近聆音,拉拉他的衣角,笑嘻嘻的道:
“哥哥,放开他吧!他也很可怜,被铜汁灌棺封了好久,动也动不得只能躺在里头。
要不是有几个贪心的人进来,他连起来蹦蹦也不行。
“说得也是,你说他好好的躺在自家墓里,偏偏有人冲进来抄家似的搅扰,也就难怪那些怨尸,会气不平,追了出去。”
三爷轻言浅笑,那瓷玉般的白皙手掌轻扬间,那青铜棺宛若铜莲绽放,铜板四分,滚出一堆玉璋、玉玦、玉环之类,及一个周身漆以金漆的“人”来。
说是人,除了略看得出个人形,其实从头到脚全用金漆糊个遍,七窍尽封,活似金俑。
这般原该是尸,但偏,那躯中人魂尽齐,无一缺失,乃是活人施以困魂术后,强行制成的金“人”。
金漆涂躯,秘药染身,可千世万年肉身不腐,七窍尽封,令魂魄不得出,不知己知生死,铜棺铺玉而封,可蕴阴养灵。
难怪,墓中多设殉坑,多聚阴怨之气,还会出一灵尸。
却原来,什么北斗葬式,七星伴月都是掩饰,这根本是用活人为祭的邪术。
——镇山河!
所谓“镇山河”,便是古时皇室宗族为保江山万代,挑一本宗命格奇异之童男子,以秘法禁锢神魂,以为活祭。
而这种活祭之法,便叫,镇山河。
生不得生,死不得死,这般活祭之法,何其残忍。这般为己之利,不惜负尽苍生的心性,只怕也是凡人所独有。
三爷手掌轻舒,宛若玉白莲花绽放,一朵金红莲焰轻轻飞起,绕着那金漆人俑转了一圈后,那凝固金漆如流水般滑落。
当耀目金色一点点褪去后,一个肤色苍白细腻,身无寸缕的少年,瞪着一双琉璃似的墨黑明眸,用种纯净而天真目光看着三爷。
那双白白小小的脚丫子,不自在的轻搓着,以神识传音,小心的问:
“我……,您,不收我吗?”
“尔虽棺封数千年,但有地灵之气蕴养,人魂未失,肉身未朽,且已脱人道,非人非尸,乃为灵,若修行得当,可为一方庇护。
乃为,此山之山君,世称,山神。”
三爷抬手间,一袭织锦红衣将少年裹上,也让那双小鹿似的双眸中少了些窘迫。
只是却让远在姑苏的齐府,多了些烦忧,毕竟少了件专为迎奉新人所制的嫁衣,也是麻烦。
——不错,那是齐家位招婿姑奶奶的,嫁衣。
少年穿上红衣后,方似松下口气,唇启半响也无法吐出一字,终是只能放弃,以神识向三爷道谢:
“子书,见过冥河尊主。”
“子书?”
三爷神色微动,反手间收回红莲金焰不见,凝眸看去,眸光幽冷,宛若黄泉水深,冰寒彻骨,声似不波古井,全无波澜:
“夏桀幼子,曾以己力阻得黄河水患,却终被谋害。原来,却是你被做成了‘镇山河’,我还以为,商灭乃是另有其故呢!”
第三十二章
夏君桀与成汤君王纣同为古之暴君,然书史著传者皆为胜者,又有几多真实传世?
子书,夏桀之幼子,生而有慧,幼有大德,曾以稚龄治黄患救万民得享贤名。
然,贤名广传之下,自引妒恨,加之外敌环觎,声名鹊起之后,便无故失其踪。
若昔时子书安在,怕亦无成汤之天下,更无殷纣之恶名。
子书救民有功,却被商君制成“镇山河”,上犯天律,天降其罚,令其后裔之君位为臣子所夺,且身负污名,万世难洗,以做惩戒。
今日子书得脱其难,当承山君之位,为此地之山神,永受香火。
三爷乃此界冥尊,赐以锦衣(尽管那是件嫁衣,天道也认),便是承认其山君之位,乃是名正言顺,以此做封。
故,此时山中正在悄悄发生变化,明明已枯之流,却有小溪清泉重淌而过,无草无木荒土也立时草木葱郁,花开烂漫。
苍松古柏似平地拔起,明明方才出现,却似已在此方,生长千年万岁一般。
林中小兽来去,兔奔鹿走,草木深处,隐有猿声虎啸。
这原是荒僻之处,死气沉沉,到处瘴气迷雾,休说虫吟鸟鸣,就是乌鸦叫也没一声。
却在这一刻,如拭尽尘埃的图画,尽显出它原有的生机与美丽。
天地造物,神工鬼斧,原就是奉其至真至美与万物生灵,这是苍天大道的恩赐,只叹凡人无知,负尽苍天。
子书与那小灵尸得天所庇,终得一个正果,地仙山君永镇此方,连殉奴残骨也受其惠,得以洗尽前怨,轮回转生。
聆音无趣的用足尖踢着这满室青铜古器与黄金美玉,他原以为跟着三爷来此,可以一展身手,打个痛快,最不济,也可弄只小灵尸回血海里玩耍。
结果,他们就是来此册封山君的,别说打,连个敢站起来嚎一嗓子的都没有,爪子好痒啊!
——好打架的聆音郁闷了!
小灵尸早与子书跑墓外看景儿,三爷也往姑苏桃花坞,让八爷打开黄泉道,就剩他既不愿归血海,又太过无聊,在这里发呆。
发呆的聆音踢着踢着,不知哪个箱子被踹散了架,一个水晶头骨滚了出来。
那明明不过是寻常天然晶石形成的骷髅头骨,却在滚到聆音脚边后张嘴“桀桀”怪笑,道:
“小子,很无趣么?来,跟我一起玩吧!”
“玩?你一个石精修行千年万载,辛辛苦苦,就弄出个吓人的头骨模样,连身躯亦无,有什么好玩!”
聆音弯下腰,用手指头捅着那晶石骷髅的头盖,笑嘻嘻的,象个天真的孩子:
“你这头骨里连脑子也没有,尽是石头,不好玩。”
“我是叫你去玩,又不是让你玩我,你管我脑子里是什么!”
石精骷髅头在地上打了个转儿,有些气结的道:
“三爷特意带你来,你以为是游春么?连子书这等生有贤名且负大德之辈,都敢施以邪术之人,你以为简单?
‘镇山河’这种邪术,不仅是用以相保江山,还另有一种用处,便是借此祭术可延寿于施术之人。
也就是说,有个活了数千年的老妖,被三爷破了法,他若不甘受死的话,很快便会寻来。
子书与那小灵尸虽受天泽,但得道不过一时三刻,终难敌于他,到时,自是你这鬼将出马,懂了吗?”
说这一大通,也亏得他乃是晶石骷髅,若真是寻常骷髅早牙歪齿落了,尽管如此,还是又原地打旋,似乎,好晕!
青城山中,正拈香参拜佛陀的当地书画大家,时方而立之年的江青枫忽地神色狰狞,手中所拈之香几乎生生折在掌中。
幸得立时回神,又恢复一派儒雅温文之态,不动声色将香插入香炉之中后,手指在衣袖的掩盖下掐入肉里,脸上有那么一刻扭曲。
江清枫,青城才子,书画双绝,亦是“镇山河”的,施术之人。
——当然喽,活了几千年的老姜,挥笔涂鸦就是再菜,也在年深日久中也磨成大家。
不过,老瓜皮皱的愣装嫩,皮厚哦!
江清枫悠游于世间,仗着一身邪术,及经年累月积下的书画之技,于世上改名换姓活着,却也快活。
快活得他都快忘了,他不仅是个“不死”之人,亦是成汤开国之始的第一任,国师。
而他的“不死”,也是建在“镇山河”的封印之下,如今事有变故,不知何处有差,原本万无一失的“镇山河”,似乎被人破解。
人总是越活得长久,就越怕死,江青枫也一样。
原本,身为国师,他当劝君王行之正义,方保万世齐昌。却因心中私念,劝商君行下“镇山河”这种逆天之术。
虽因殷商自承恶果,但他江青枫也于从中取益,早有受报的准备。
但,事到临头,他却怕了,鸡皮鹤发老死于榻,这种日子,他不想要。
既不愿被动受戮,江清枫便要去看看发生了什么,他在这尘世辗转数千年,也不是白混的。
江清枫不白给,聆音也不是善茬儿。
聆音是血海鬼将,手下鬼卒,皆是历朝历代刑狱高手,个个都是凶悍桀骜之辈,没点儿真本事,还真收伏不了。
江清枫方才入山就吓一跳,此处山脉原是大吉之壤,但因设下“镇山河”,抽尽一方气运,已成凶煞死地。
可如今,这山水之势已重获新生,草木繁茂,林木高大,鸟语虫声生机尽复。
江清枫那略显削薄的身躯一震,不过几个时辰,那年方而立的儒雅文士,便似老上十几岁,有种日暮西山的垂老之态。
他阴沉的双眸锐如鹰隼,带着欲猎血食的残忍与冷酷,手上结出奇怪的手印,口中喃喃,吟唱着传自上古巫部的咒语,随着他的吟唱,阴冷浓雾以江青枫为中心,散开来。
浓雾阴冷,所经之外草木霜结,鸟兽冰冻,淙淙流水也冻成冰流银带,那雾,夺取了一切生机。
“真是很讨厌啊!这么美的地方,平白冒出个放毒的臭虫,真是让人忍不得!”
聆音的语声还带着少年人的稚嫩,象是清晨带着露水甜润气息的凉风,入耳让人神思一畅。
随着少年纤细身形,如山间小鹿一般,带着对世间美好的赞叹,缓步而出,象是误入凡间精灵一般,让人心生圣洁之感。
聆音每踏出一步,那浓雾便减一分,冻结的流水便重融化流淌,结霜草木也褪却霜色,连冻成冰雕的鸟兽也重复苏,发出欢快声音。
江清枫乌黑的头发却正一点点由黑变灰,又由灰转白,原本只是略有细纹的脸上肌肤也变得松驰,布满纵横沟壑与寿斑。
江清枫并没停下吟唱,尽管身形不复笔挺变得佝偻,面容也干枯得可怕,甚至那满口白牙,也发黄发黑一颗颗掉落,也没停。
他也,不敢停下来。
聆音也许不如他年岁久长,也不会什么巫法道术,但聆音是鬼将,是血海鬼将。
冥河血海本就主掌死亡,沾染着三爷冥河之力的聆音一出,他不用多做什么,便可凭身上冥河之力将一切咒术反噬于施术人。
而江清枫停下是死,不停,也不过多拖一刻。
然,对于一个畏死之辈,纵是这一刻,也是好的。
江清枫开始后悔,他若不来,纵是老去,亦有数载可活,现如今,却见死到临头了。
第三十三章
只是,惜命之人,总有些保命的本事,江清枫一咬牙,反正这身躯已老朽,舍了便是。
聆音虽是鬼将,亦掌鬼道血海之戒律,他却不是三爷,更不似八爷这般可控生灵之魄,一但生息尚存,却又自弃肉身,他就无法可想。
只能眼睁睁看生魂舍躯,裹一袭生机化黑烟而去。
“好胆,连自家肉身残留的最后一口阳气也不要了,也不怕鬼道难修之后,连入轮回之机也无。”
聆音冷笑,少年清秀眼眉之间有着凝重,舍去肉身仅存一口阳气,便是舍了轮回之机。
凡人生死,纵是气绝魂断,肉身在七七回魂前也存着一口阳气,乃是助鬼灵在回魂夜再看亲人一眼后,取去渡过忘川入黄泉轮回的。
如在生魂之时,便斩断与肉身的联系,这口阳气也就存于肉身化归天地。
而这生魂生机也会耗尽,化为死灵后没这口阳气,别说过忘川,连鬼也做不了几天,自己就得将魂力耗尽永湮天地。
不过,江清枫又岂是甘心永湮天地,受死之人?
身为成汤开国之国师,又承上古巫部之传承,他又怎会没几分压箱底的本事?
这夺舍重生之术,便是上古大巫最拿手的好戏!
夺舍重生,说起来容易,但实施起来,却不是那么容易。
选择一具合适肉身,首先是命格要纯阴,且是薄命之貌,却又不能是轻贱之相,家族之中无大德大贤之人可镇压,自身更无功德者佳。
凡此种人,生无大恶,亦无大德,无祖荫可庇,夺舍之后,因其身命格浅薄,不被大德所荫,便不会承大恶反噬,成功之机大增。
江青枫何人?善为恶,也就善防备,他早在青城寻到数人做为万一之时夺舍之用。
而这其中,以青城大户凌家独子凌琦为最佳。
此子生而丧母,幼逢水难,几乎溺水而亡,又生得孱弱,家族人丁单薄,又无荫护,纵被夺舍,因其父长年奔波在外,家中仆役懈怠,自然无人能觉查。
只这夺舍也不是吃糖糕,走过去就能吃嘴里,那吃糖糕也得要付钱的,这夺舍,半点准备也没的扑过去,就能吃土罢了。
好在,这江清枫也不是个顾头不顾尾的草包,既要夺舍,这准备自是有的。
凭江清枫昔日那“书画双绝”的“才名”,进出凌家也是常事,而借宿凌家也是有的,于是再做点儿什么猫三狗四的的事儿,也属寻常。
残月如钩,空悬青宇,疏星寥落,只几点明灭璀璨,四寂无人,只余虫声犬吠,显出一派颓废荒僻之态。
江清枫所化黑烟拖着长尾飘近凌琦卧房,方要穿窗而入,却不想窗棂之上符箓金光大作,生将其狠狠弹开去。
那鬼灵受得灵符一击,发出凄惨鬼唳之声,同时也腾起腐尸被焚的焦臭腥恶之气,让草木也为之瞬间枯死衰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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