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雪粒镇
作者:尸姐
文案:
纪寒灯从不相信世上有神明,否则它为什么会眼睁睁看着穷人受苦、坏人作恶、奸人享乐呢?
如果把一切都归结为命,那他这样的人有什么出生的必要?
纪寒灯并不喜欢许茕茕。
他无视她的挑衅,一次次冲她笑,甜甜地唤她姐姐,无非是为了让自己能够在许家长久住下去而已。
他习惯了每时每刻去讨好别人,用笑容包裹住倦怠麻木的心。
这种讨好,不代表喜欢。他不喜欢任何人……
可是当许茕茕毫不嫌弃他满身的污泥,握住他的手,带着他坚定地、大大方方地从人群中穿过时,他忽然觉得,这位看上去脾气很差的姐姐,或许,比神明更值得信赖……
欢迎光临《雪粒镇》,这里有危险,也有爱。
第1章 -梦碎-
许茕茕的人生目标,是离开雪粒镇。
离开的第一步,当然是买套新房子。
对于在镇上长大的她来说,带父母去县城买房,就是人生最高理想。
房子不需要太大,一百二十平就好。
三室一厅一厨一卫,没有发霉的墙皮,没有漏水的天花板,没有无处不在的蟑螂和老鼠。
如此便够了。
为了实现这个目标,许茕茕打了无数份工,几乎是削尖了脑袋去赚钱,并将恋爱这件事从她的人生彻底划除。
谈恋爱,意味着要投入大量的时间、精力和花销,如果运气不好碰上渣男,最后很有可能落到人财两空,一无所有。
许茕茕从不干亏本的买卖。
二十四岁这年,许茕茕全家终于攒够了四十万首付,正当她满心欢喜地挑选楼盘时,许江和赵静文却在银行碰上了抢劫犯。
事情发生得很突然,他们刚取出四十万现金装进编织袋,一个持着猎枪的蒙面男人便闯了进来。
小县城从来没有发生过这种事,在场所有人都被吓懵了,半点也不敢反抗,蹲在地上,老老实实将钱财全部交给了那个抢劫犯。
除了许江和赵静文。
两人用身体死死护住编织袋,哪怕被枪眼抵住脑袋,也坚决不肯撒手。
在旁人眼里,他们显然蠢笨至极,钱重要还是命重要?至于吗?
在许江和赵静文眼里,是至于的。
那四十万是他们全家辛辛苦苦攒下来的所有家当,失去这笔钱,就等于失去生命。
于是,抢劫犯先是对着许江开了枪,在赵静文崩溃地扑上去时,又冲她开了第二枪。
最终,夫妻两人什么也没护住。
抢劫犯拎起那个沾了血的编织袋,飞快骑上摩托逃离现场。
整个过程,只用了不到十分钟。
与此同时,许茕茕正在逛着精致的新楼样板间,向售楼员抱怨她爸妈忙着去银行取钱,没有陪她一起过来看房。
售楼员客气地笑:“下次再带叔叔阿姨一起来看就好啦。”
然而,再也没有下次了。
警方效率很高,第二天便查到了那个抢劫犯的身份,可是当警察赶到时,只见到了七零八落的尸体。原来,男人已经迅速将抢来的钱全部花在了他儿子的医疗费上,之后,毫不犹豫地在医院跳了楼。
许家千辛万苦攒下来的四十万,一分都没剩。许茕茕给父母办葬礼的钱还是找熟人借的。
跪在父母的坟头,许茕茕顾不上伤心落泪,而是由衷地希望,父母可以化为厉鬼,将她一起带走。
直接灭门算了。
葬礼过后,许茕茕在父母床上躺了很久。
得知父母的死讯后,她就没怎么睡过觉,此刻也没有丝毫困意。
天花板夹层里的老鼠一直在跑来跑去,不知是在挑衅她还是陪伴她。
床头摆着出事前一天妈妈叠好的衣服,床底放着爸爸穿了数年的破洞拖鞋。
父母的床和她的床中间只隔着一个布衣柜,她从小就苦恼于自己在家毫无隐私,连熬夜的自由都没有,做梦都想拥有一间专属于她一个人的卧室。
现在,这间屋子真的只属于她一个人了。
原来,人没了的时候,屋里看上去还挺宽敞的。
许茕茕勾了下唇,笑得比哭还难看。
她伸出手,细细数起了自己掌心的老茧。
有做保洁留下的,有搬运货物留下的,有洗碗端盘子留下的。
哪里像一个二十几岁女人的手?
许茕茕是一个非常刻苦的人,可惜,并不是只要够刻苦,老天就会给你分配一份高薪工作。
学生时代,许茕茕永远第一个到学校,第一个交作业,上课认真做笔记,放学通宵背书做题,当过学习委员,拿过无数奖状,然而最终她连高中都没上,初中毕业后念了三年中专,便匆匆进了厂,开始漫长的打工生涯。
那时的她年纪还太小,并不清楚眼下的选择会对自己的未来产生多么翻天覆地的影响。
很多年后,当她在路上碰见高中生或是大学生,看着他们朝气蓬勃,自由光明,才后知后觉地意识到,自己错过了些什么。
可惜,人生没有倒退键。
有人可以靠努力名列前茅月入十位数,有人却只能努力多刷几个盘子。
需要多少年,她才能攒够下一笔首付呢?
即便攒到了,可爸爸妈妈已经不在了。
全都不在了。
她再也没有家人了。
咚。
咚。
咚。
有人在敲门。
现在是深夜,屋外一片漆黑。
许茕茕立刻起身,迫切希望敲门者是又一个抢劫犯,一番翻找后发现她家连块硬币都没有,恼怒之下将她一枪爆头。
那样她就可以体验一遍爸爸妈妈遭受过的苦了。
死了也好。
死了就解脱了。
打开门,面前站着一个瘦弱少年。
红着眼眶,颤着身子,眼泪大颗大颗从眼角划至下巴,落向地面。
“姐,家里出事了为什么不告诉我?”
他低头盯着她,满眼的悲伤,怜惜,与嗔怪。
许茕茕这才想起,她还有一个弟弟,纪寒灯。
第2章 -美好的一天-
纪寒灯的人生目标,是活着。
三岁那年,他便在纪晖的指导下成功偷了一包烟。
纪晖叼着烟,欣慰地摸了摸纪寒灯的脑袋:“不错,孺子可教。”
到了七岁时,纪寒灯已经可以熟练地从小卖部顺走一瓶啤酒。
纪晖却不太满意:“一瓶怎么够喝?”
金晓慧则甜甜地亲了他一口:“下次帮妈妈偷条金项链好不好?”
不久后,纪晖和金晓慧因偷盗双双入狱。
孩子必须依附于大人才能生存下去。于是,七岁的纪寒灯不得不从一个陌生人家搬去又一个陌生人家,如同一只破皮球,被大人们不耐烦地踢来踢去,短短一年时间,他换了数个寄养家庭。
尽管纪寒灯已经竭尽所能地降低他的存在感,吃最少的饭,干最多的活儿,晚上就裹条毯子乖乖蜷缩在角落,从不敢占用床铺,可还是免不了遭到白眼和嫌弃。因为,他是小偷的孩子。
他们会在开饭时故意使唤纪寒灯干活儿,等他干完回来,桌上的饭菜早已被清空;会在下雨天故意把纪寒灯的书包扔出去,淋湿他的所有课本;会趁纪寒灯在屋外时故意反锁住大门,无视他的敲门和呼喊,任由他在门口蹲一整夜。
一年后,再没有任何一户人家愿意收留他。
最终站出来领走纪寒灯的,是许茕茕的母亲。
赵静文和金晓慧是白鹤村的同乡,兼邻居,兼老同学。
金晓慧口中的版本是:她和赵静文从小一起长大,互相扶持,形影不离,不是亲人胜似亲人,童年的一切美好回忆都与对方有关,赵静文喜欢山茶花,金晓慧就摘了好多山茶花送给她,赵静文被人冤枉,也是金晓慧义无反顾地站在她那一边,坚定维护她,虽然长大后她们分散两地,但心与心之间的距离从未疏远,永远都是一生一世好姐妹。
赵静文口中的版本是:金晓慧从小就讨人嫌,村里没一个小孩愿意跟她玩,所以她赖上了赵静文这个老实人,天天蹭她的盒饭,偷她的东西,她送给赵静文的那些花都是跑去别人家院子里偷摘的,正是她害得赵静文被误会成小偷,差点酿出童年阴影,长大后各自离开了村子,金晓慧便迅速把赵静文抛诸脑后,只有结婚生子的时候才会联系她去随份子。
得知再也没有人愿意抚养纪寒灯后,纪晖摆摆手:“那就让他上街乞讨好了,我纪晖的儿子,靠自己也能活!”
而金晓慧尚存一丝母性,在牢里给熟人亲戚一一打去求助电话,被一个接着一个挂断,最终,她将最后一个电话名额打给了赵静文,接通之后,哭得撕心裂肺。
一般人碰上这种情况,必定是断然拒绝,关系再好也不可能白白帮对方养娃,何况她们上次见面还是在七八年前,根本算不上什么闺密。许家三口人自己也还挤在又小又破的老屋里,哪里还容得下一个多余的孩子。
然而,许茕茕的父母不是一般人,他们是又穷又心善的老好人。
正是因为这种老好人性格,才会让他们不断被骗,被坑,最终只能全家定居贫民窟。
“晓慧,放心。我会携全家一起照顾好灯灯的,等你和你老公改造完出来,保证还你们一个白白胖胖的儿子。”
赵静文在电话里如此承诺。
十四岁的许茕茕将半块发硬的馒头泡进热稀饭里,狠狠翻了个白眼。
穷人帮助穷人,最终结果只能是双双饿死。
她试图撺掇亲爹一起谴责她妈的圣母行为,却发现许江正沉痛地叹气:“可怜的灯灯,怎么就摊上了那么一对不靠谱的爹妈!如今能护着他的也只有我们了,老婆说得对,咱们一定要好好养他长大!”
许茕茕:?
所以,整个家只有她不是圣母。
于是,刚满八岁的纪寒灯,就这么搬去了雪粒镇知名的圣母之家。
之所以知名,当然是因为,他们许家是最穷最影响镇容的困难户。
当其他居民已经在翻新盖楼时,许茕茕一家还在用脸盆接屋顶漏的雨,三口人挤在狭小又破旧的老屋里,吃饭和睡觉都在同一个区域,仅用几块布帘作为遮挡,卫生间仅能冲澡,院子里平时备着夜壶,出门穿过一条长长的巷子,会在尽头看到镇上唯一一间免费公厕,以及一片小树林。
第一次进许家的门,纪寒灯跟在赵静文后面,小心翼翼地探出头,目光正好撞上许茕茕。
许茕茕道:“嫌我们家条件差就滚。”
不用猜也知道这小子晚上肯定跟她睡,她的床已经够小了,再多个人会挤死。
父母同时瞪向她:“茕茕!怎么跟弟弟说话的?有点姐姐的样子!”
纪寒灯立刻走到许茕茕面前,小脸微微仰起,冲她露出纯真乖巧的笑容:“姐姐好!”
作为一个习惯了寄人篱下的野孩子,这是纪寒灯的招牌必备笑容。
在此之前,每被送到一户新家庭,他都会第一时间认准脸色最阴沉的那个人,想方设法讨对方开心,只有先把最难搞的角色搞定了,他往后的日子才能好过点。
而许茕茕,自然便是许家最难搞的那个角色。
许茕茕并不是第一次见到纪寒灯,在他刚出生那年,赵静文曾经带她去过一次外省的纪家,坐了七个多小时的长途火车,只为吃他的满月酒。
那时纪晖和金晓慧忙着收份子钱,随手将摇篮扔在了里屋的角落,完全没听见婴儿正在啼哭。
只有许茕茕注意到了微弱的哭声,放下碗筷,小跑到里屋,踮起脚尖,扒着摇篮看过去,一个又皱又黄、如瘦猴般的婴儿,在襁褓里用力扭来扭去,瘆人又滑稽。
她噗嗤一笑。
听见许茕茕的笑声后,小小的婴儿像是终于安下心来,停止啼哭,炯炯凝视着她,黑亮的瞳仁中满是好奇。
那时的许茕茕皱起眉,感叹世上竟有如此之丑的小孩,默默忧虑起这个陌生婴儿的未来,并不知道,他的未来将与她息息相关。
如今,十四岁的许茕茕再度皱起眉,上下打量着眼前这个眉清目秀的男孩,怀疑当年那个丑婴儿被人掉包了。
凑近之后,许茕茕惊愕地发现纪寒灯头上竟然有不少白发,可他今年才八岁。她顿时脑补了一场厉鬼夺舍的恐怖戏码,迅速退后与他保持距离。
赵静文出声打破她的幻想:“灯灯那是少白头,营养不良以及精神压力过大导致的,这孩子太可怜了,小小年纪就受了那么多苦。”
确实很可怜。
可是就算他再可怜,许茕茕也无法接受一个毫无血缘关系的小屁孩突然从天而降,住她的家,吃她的饭,睡她的床。
所以,必须赶走他。
她当晚就塞了一只死老鼠在纪寒灯的书包里。
穷孩子不敢有叛逆期,大部分情况下,许茕茕都是个懂事的好女儿,前提是,家里没有外来者。
发现死老鼠的存在后,纪寒灯并没有露出许茕茕期望中的惊恐表情,而是安安静静地拉上拉链,将死老鼠留在了书包里。
一留就是三天。
幸好现在不是夏天,否则他的书包缝隙会爬出密密麻麻的蛆虫。
最终,许茕茕实在看不下去,一把夺过他的书包,掏出那只已经发出臭味的死老鼠,狠狠摔进路边的垃圾桶。
“为什么要扔掉它?”纪寒灯似乎很困惑。
“你知道那是什么吗?”许茕茕震惊。
“那是姐姐送我的礼物呀。”纪寒灯笑得纯真又乖巧。
这小子不简单。
许茕茕意识到自己碰上硬茬了。
忍辱负重,卧薪尝胆,狼子野心,将来定是个狠角色。
把这种心机男童留在家里实在太危险了。
就在她苦思冥想下一步用什么法子整他时,却在放学路上亲眼目睹纪寒灯光着身子被同班男生踹进了臭水沟。周围男孩积极地参与进去,嬉笑着:“那个穷鬼本来还在反抗,后来我们说踹一次给他一毛,他立刻乖乖配合了。”
好强的商业头脑。许茕茕又惊了。
才八岁就知道靠劳力赚钱了。
踹一次一毛,踹十次可就是一块。
积少成多,说不定有一天能够攒到五十,一百。
之所以光着身子,也是纪寒灯主动要求的,因为臭水沟会弄脏衣服,不如等他们踹个尽兴后,再把自己冲洗干净,重新穿戴整齐。
轻轻松松就将霸凌变成生意。
许茕茕暗叹他的聪明睿智,停下脚步,视线落向躺在臭水沟里的纪寒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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