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头儿的话其实有些乱,但木兰听懂了,打仗要打老实的仗,和人争功难免要把自己陷入危险之中,最拼命的人往往能得最大的功劳,但也很容易送命,老里正不是叫她避战,只是叫她不要拼命。
这是长辈的一片心,木兰没有一点不耐烦,也不会去和没经历过战事的老里正解释战场上的危机四伏,拼不拼命都有危险,只是一边扒饭,一边嗯嗯直点头。
果然老里正见她老老实实的样子,放心地松了口气。
第二碗饭扒拉完,木兰也饱了,她喝了半杯水,问花母道:“卫府那边没什么事情吧?”
花母有些讪讪地道:“哪有什么事,就是那边快生了,我这两天多去看看就行了。”
木兰听得语气不对,盯着花母的眼睛,花母心虚地说:“卫家什么都好,就是那个老太太精得很。”
她一开始上门的时候还好,卫老太太是很欢迎的,可等她去了几趟之后,老太太看她的眼神就变了,虽然没明说不欢迎她去,可也跟明说没区别了,每回她上门,老太太就生病,然后她就不大去了。
卫老太太是个很精明的人,她年轻时给人做妾,连生了三个女孩儿才有了长子,二子卫青就是她和一个叫郑季的小吏所生的私生子,此后的几个儿子都是私生子,她不仅把孩子生了下来,还养住了,虽然一家子都给平阳公主做了奴婢,但这年头生一个养活一个,也够有本事的。
卫青小时候,老太太甚至还找到法子把他送出公主府,交给郑季去养,这样卫青跟着生父就能够脱离奴籍,做个平民,可郑家人都很排挤这个私生子,卫青从小给几个兄弟做仆役,经常挨打,吃不饱饭,在十来岁的时候逃回了母亲身边。
卫老太太一边骂,一边还是把卫青留了下来,不仅给他在婢子里找了个条件很好的妻子,还去找了郑季哭诉,最后郑季托人情让卫青去学了驭马,成了平阳公主的骑奴。至于卫子夫进宫,一家得以显贵都是后来的事情了,倘若卫家没有显贵,这老太太已经做到了一个母亲能做到的一切。
这样的老太太注定不是什么省油的灯,在发现花母几次试图哄走儿媳身上的贵重物件后,她就不大待见这个贪婪成性的乡下妇人了,但两家的儿子一起在外带兵,老太太对花母面子上还是说得过去,所以花母最多是向木兰发点牢骚,而不是哭诉老太太欺负她了。
木兰实在对自己母亲的品格很了解,她犹豫了一下,还是没劝花母别再去了,左右已经快生了,那等孩子生完再说也行。
吃完饭,木兰拉着花母嘀咕了一会儿,然后洗了一个舒舒服服的热水澡睡下了。
次日,霍去病起了个大早,听说木兰还没醒,想着等她醒了打个招呼再走,所以吃了早饭就蹲在廊檐下玩小白,小白活到现在得到的摸摸都抵不上这一回,狗生这辈子第一次享受到这样娴熟的抚摸,欢喜地在地上打了一个又一个滚儿。
小妹有些躲着这个陌生的大哥哥,宝儿其实也和霍去病不熟,但自己的狗在别人手里舒服得抿耳朵,小孩儿还是鼓足勇气过去,试探着把手放在小白的肚皮上。
霍去病看了一眼宝儿,宝儿和木兰长得很像,来长安过了一年多富贵的日子,小孩儿养得更胖了,但没有霍去病平日里见到的富贵人家的小孩儿那样盛气凌人,是个清秀而老实的小胖墩。
霍去病对小孩儿其实没那么多耐心,但小胖墩小心翼翼凑过来的样子很有意思,而且还一副防着他忽然打人的畏惧模样,霍去病坏心思顿时上来,忽然伸出拳头。
宝儿吓得一把抱紧小白,想跑还没跑的时候,却见霍去病大大地伸了个懒腰。
小孩儿没有自己被逗了的意识,眨了眨眼睛,又把小白放下了,一声不吭地蹲在边上,反正是霍去病摸一下,他也跟着摸一下,一副自己才是狗主人的姿态。
快到中午的时候,木兰醒了,她笨拙地弄好了月事带,公主给她的是丝帛里填满鹅绒的月事带,但她昨夜悄悄问了阿娘,阿娘说这玩意里面塞的是草木灰碎布条,鹅绒哪里经得住用,那玩意儿也不怎么吸血啊。
木兰想了想,大概是公主换得很勤吧,她最后还是用了阿娘特制的草木灰。
霍去病见木兰出来,拍拍小白的狗头,又拍拍宝儿的脑袋,这才站起身,他蹲久了腿都麻了,艰难地动了动腿脚,说道:“我该走了,先回一趟舅舅家,再去宫里,陛下这两天应该就会召见你的。”
他停顿片刻,十分刻意地道:“木兰。”
木兰没听出这种刻意,叫她木兰的人很多,这年头不兴连名带姓叫人,及冠的青年,家里识字又讲规矩的,会取个字来叫,不大讲规矩的就按出生次序取字,再不规矩点的,就像木兰她爹,别人管他叫花老三。
木兰不到及冠年纪,霍去病也没到这个年纪,所以大多是叫名不带姓,或者大郎二郎地叫,霍去病先前对木兰是尊称,但这会儿他觉得关系应该更近些了。
木兰一直把霍去病送出府门,回头看见地上一道白影追出去了。
宝儿的哭声哇地一下响起。
第46章
木兰还是把小白抱回来了, 她一手抱着狗,一手抱起宝儿往回走,霍去病驻足看了一会儿。
他是很喜欢狗的, 宫里的御狗陛下一年看不了几回, 他倒是几乎每隔两三天就去和狗玩,可惜他没有自己的家,没家的人又怎么能养狗呢?
宝儿看见小白被抱回来就不哭了, 只是还有些惯性抽噎, 花母听见声音就跑了出来,现在的家比原先的泥巴屋子大了不知道多少倍, 木兰就是很佩服阿娘无论什么时候,只要听见宝儿的哭声, 她都能飞快冲出来。
只是看到抱着宝儿的是木兰,花母就不吭声了,换成别人, 她肯定是要教训的,但现在家里她最怕的人就是木兰,这种有些想讨好又有些畏惧的情绪,或许可以有更贴切的解释,但花母的认知就是她有点怕这个长女。
木兰把小白和宝儿放下, 对花母道:“过两天我去寻寻有没有教识字的先生, 宝儿和翠兰该识字了。”
花母有些高兴,但又说道:“小郎能识字最好, 以后能有好前程, 但是翠兰要识字干什么?她又不出去当官。”
木兰想到自己识字的经历, 坚决摇摇头,“一个是教, 两个也是教,而且识字能让人聪明些。”
至少她是觉得,自己的脑筋越来越够用了。
花母有点舍不得束,她觉得老里正也能教,但木兰知道,老里正没做过教书先生,他教年轻人还好些,教小娃娃一是很费心神,二是不大会教。
不管怎么说,识字是大事,花母是同意的,木兰又把她带到库房里去,让她看自己这次得的赏赐,原本空荡荡的库房已经填上了一大半的地方,要知道原本这库房放着的陈家的财物,那得是从高祖那会儿开始积攒的了。
木兰越看,越是觉得天子大方,心中难免升起许多感激。
可对很多人来说,刘彻不仅不大方,还是个刻薄寡恩至极的君王。
汝阴侯夏侯颇从昏迷中醒来,就被平阳公主软禁在了公主府里,他气得几乎吐血,但第二日他就等到了机会,天子驾幸公主府,汝阴侯打点了软禁他的下人从后院跑出来,狠狠地告了木兰一状,他到底有些分寸,只说自己挨了打,没有攀扯平阳公主。
可这状越告,夏侯颇的声音越小,最后他说不出话了。
春日艳阳下,刘彻和平阳公主姐弟二人维持着一个对面交谈的姿势,半侧着眼神看他,帝王高大,公主婀娜,明明是体态差别极大的一男一女,但给人感觉极其相似。平阳公主的眼里有厌弃和讥嘲,刘彻看他的眼神干脆就是满满的不耐烦。
令人窒息的沉默保持了许久,刘彻懒洋洋地开口道:“掠卖他人妇,这罪责和陈何仿佛,振武侯是有些失礼,但公主并不计较,此事罢了吧。”
夏侯颇一身冷汗,陈何是什么人?前任曲逆侯,因掠夺人妇被腰斩弃市,爵位收回,陈家人跑断了腿,拉了多少关系都没能复爵,要知道陈家的祖上和他家祖上一样,都是开国的功臣!
刘彻自然不是什么嫉恶如仇的人,相反,他对亲信之人很多罪行都是视而不见的,他对陈家下如此狠手,对许多像陈家一样的权贵毫不容情,其实只是因为这些人的爵位太高,俸禄太多,而又没有什么出彩的人才让他合意,所以不愿意再用高官厚禄养着这些人罢了。
可这天下明明就是高祖带着这些人打下来的啊!
夏侯颇在此之前从未有过物伤其类的念头,毕竟他家的爵位够高,他还娶了天子的姐姐,但直到今日听到刘彻说他和陈何犯了一样的罪,寒意从四肢百骸蔓延开去,让他头晕目眩,几乎站不住了。
命人架走汝阴侯,刘彻忽然道:“阿襄也到议亲的年纪了,大公主还不满十岁,让他再等两三年,给朕做个女婿。”
阿襄是平阳公主和已故平阳侯所生的儿子曹襄,大公主是刘彻和卫皇后的长女,两人年纪相差两岁,在这时候看来是很合适的一对。
平阳公主有些欢喜,又有些意外地道:“我以为陛下会想让霍小郎……”
刘彻摇摇头,“去病大了些,而且阿襄温和,适合大公主的脾气,选婿还是要选性子好的。”
刘彻道:“去病和振武侯一样,看着少年英姿,也叫人喜欢,可他们是战场上的将军,朝生暮死之人,相好可以,不可久爱。”
将军难免阵前死,像李广那样长命的将军,属实是不多见。
平阳公主没说什么,这是天子委婉地让她不要弄死汝阴侯了,公主二嫁还好,三嫁,还是嫁个和自己儿子相差不大的少年郎,那就不大好听了,最关键的是,刘彻并不认为武将适合为婿,到时候人出了事,是四嫁还是替他守寡?总归不好过。
劝解了平阳公主这一场,刘彻回宫去了,一回去就见到了重新换上侍中服饰的霍去病,顿时笑了,“作怪,是嫌朕给你升爵没升官?”
霍去病笑嘻嘻地道:“臣在陛下身边做事,并不求升官发财。”
刘彻又笑,笑完说道:“你也出去了一趟,感觉如何?”
霍去病沉吟片刻,说道:“我可带五万兵。”
刘彻问的其实是在军中感觉如何,听了这话差点打人,谁问你了?还要带五万兵?拉五万头猪都是一件不简单的事,而且迄今为止刘彻就没让任何将军带过五万的兵马,如今是骑兵的天下,五万骑兵就意味着十倍以上的辅兵和难以预计的补给线,这基本是可以开进匈奴大本营的雄厚兵力了。
刘彻笑出了声,只道:“再历练历练吧,会有这一天的。”
霍去病没有再多说,他知道陛下对军事是大胆又谨慎的,大胆在于他大量起用底层人才,而且出手就是封侯起步,谨慎在于他没有让任何将军单独出征过,他习惯于将准备派出去的兵力分散到两个以上的将军手里,以此试探个人能力。目前来说,他试出了卫青,试出了木兰,如果时间允许,他大概还要再试一段时间。
而目前大汉对匈奴的战事虽然连战连捷,但最多属于在匈奴人身上刮了一层皮,右贤王是老将带老兵,而伊稚斜属于是托大了,带着一万五千人深入敌境被剿灭,匈奴大单于做梦都要笑出声,匈奴人的青壮精锐大多集中在漠北,在几个实权王爵和左贤王部,真正的大战还远未开始。
刘彻忽然像是想起了什么,对霍去病道:“还有一件喜事,匈奴军臣大单于去世,这消息被他们瞒了有段时间了,大概就是去年伊稚斜带兵出发之后,匈奴王庭秘不发丧,直到前段时间伊稚斜死在我大汉境内,消息才传出来,军臣的儿子於单继位大单于,咱们的对手换人了。”
帝王在谈及军事时整个人都透着一股锋锐的气息,他的双眼明亮带着热火,宛如少年人一般。
打击匈奴,也确实是刘彻少年的梦想,现在他要开始一步步实践了。
军臣的确是大汉的老对手了,他精明过人,将一盘散沙的匈奴划分成王爵统率之地,以王名聚合部落,养出许多骁勇善战的骑兵,一直是大汉的心腹大患。
如今他去世,儿子上位,这王权更替甚至需要隐瞒大单于的死讯,说明内部有混乱,新单于必须要除去自己的一个乃至多个政敌才能坐稳王位,这就削弱了一部分匈奴政权,除此之外,儿子不一定有老子厉害,这新对手的本事,还需要大汉进一步来试探。
刘彻考虑了这么多,霍去病跟着考虑了一会儿,最后他摇了摇头,说道:“我只要做陛下手中的一把剑就够了。”
刘彻哈哈大笑,拍了拍霍去病的肩,去处理政务了。
与此同时,一名衣衫褴褛的中年人带着妻儿,带着乞丐似的一名随从,艰难跋涉进入汉境,刚到城门口就跪下了,大声地道:“汉使张骞,今日归汉矣!”
趁着匈奴的王权内斗,被困十三年之久的大汉使臣张骞出逃归国,边郡郡守几乎认不出来这个完全是匈奴人打扮的男子,竟然是当年带着无数礼物,骑兵护送,持节而行,威风凛凛的大汉使者。
郡守确认了张骞的身份之后,杀鸡宰羊,设宴款待,张骞没什么心思吃喝,只是一心想让郡守赶紧准备马匹随从,让他尽快回到长安。
郡守其实想留张骞住几日,毕竟看他一副消瘦……张骞破烂的衣服里露出精壮的身板。
郡守还想再劝,毕竟在匈奴吃了十多年苦头……张骞一只手熟练地撕下羊腿,递给身板更壮实的儿子。
郡守不想再劝了,连忙保证护送的随从明天就找好,务必让使者尽快启程回去。
妻子和随从都是匈奴人,儿子在匈奴长大,都不识汉家礼仪,逃亡了一路,这会儿只知道胡吃海塞,张骞有些不好意思地和郡守客套道:“窝们很久没见到汉人了,听郡守的口音,是带原人吧?”
郡守:“……是、是的吧。”
他是太原人呀,带原是哪儿啊?
第47章
张骞是十三年前刘彻派往大月氏的使臣, 那时刘彻登基不久,一心想要攻打匈奴,所以派张骞前往被匈奴人压迫已久的大月氏寻求联盟, 若能说服大月氏, 与其左右夹击,就能断匈奴一臂。
只是那时刘彻还是个年轻人,并没有考虑使臣如何越过重重敌境抵达大月氏再返回的艰苦。
张骞受命之后, 带着百余随从向西进入河西走廊, 被匈奴人擒获。匈奴大单于很是欣赏张骞,强留他下来, 将匈奴贵女嫁给他为妻,威逼利诱想要让他投降匈奴, 成为大单于的臣民,张骞不肯接受,在匈奴逗留十年之久才找到机会逃离。
但他并没有逃回汉境, 而是谨记自己使臣的责任,继续了这场西行,可惜大月氏已经避难远走,张骞来到大宛,说服大宛国王派遣随从带他去寻找大月氏, 期间他在西域了解到了各国的大致情况, 包括安息帝国,大夏, 甚至远至身毒国(印度)的消息, 他都一一记录下来。
可惜这次收获满满的西行没有得到好结果, 大月氏经历十年变迁,已经不是当初的情况, 他们找到了水草丰美之地安居,不愿意再牵扯到大汉和匈奴之间的斗争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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