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那资料上标注的,这次的主考官是当今一脉的亲信,虽只是个翰林院掌院,但因为性子刚直而深受帝王信任,这才下放过来当了个考官。
按照自家老师的估算,估计京城那边,夺嫡之争已经逐渐露出表面了,几位皇子对权力的争夺已经让皇帝不高兴,不然也不至于会在这时候,把自己的亲信下放到京城周边这几个省份来。
可不就是在提防自己的儿子提前渗透权力中心吗。
不过这些都和他无关,自己还只是个等着考举人的小小秀才。
既然已经知道主考官是皇帝的人,那答题方向就好办了。沈锦下笔飞快,一个个整齐仿佛是拓印的馆阁体跃然纸上,文如泉涌,很快把一整张草稿纸写满了大半。
等把题目都写完,太阳已经高悬头顶。把煮好的粥吃掉,提了提精神,趁着天黑之前把答案修改一下,誊抄在卷子上。蜡烛只有三根,最后一场往往难度最高,不能浪费在这里,得节省一点。
等把题全部写完,天已经开始擦黑。临廊郡多山多树多水,往往八九月是雨水最充沛的时候,一入夜,连空气都带着一股湿冷。搓搓僵掉的双手,沈锦挑了一下白天留下的火种,把火烧起来,煮了一锅面条。还没等吃,就闻到空气中不知从哪里弥漫着一股诱人的香气。
好家伙,是哪个不讲道义的,居然考个试还带了烧鸡来?
嗯,还是街口魏老婆婆煮的烧鸡,闻着还是那么的让人流口水。等回家了自己也要买两只回家打打牙祭,好久没吃了。
吃着自己做的单调无味的面条,嗅着空气中那迷人的香气,沈锦觉得自己更吃不下去了。
难得想讲脏话。
烧鸡的香味非常霸道,萦绕在鼻端许久不曾散去,甚至一度盖过了已经发酵一天的便桶的味道。沈锦把桌子上的答卷都收好,卷起来从小窗递出去交给衙役,将桌子的那块板子拆下来和凳子拼在一起,这就是一张床,供考生休息睡觉的。以沈锦如今的身高,一双大长腿只能放在墙板上。
睡梦里,不自觉的就梦到了一大堆好吃的。沈锦第一次发现,自己还有当吃货的潜质。
不知道是不是受了那只烧鸡的刺激,沈锦后两天答题飞速,每天早早的吃完晚饭就收拾东西睡了。不过那位“烧鸡兄”显然也是个人物,或者说真就打算不要脸了,后面两天空气中都能弥漫着香的人流口水的味道。
从第一天的烧鸡,到第二天的卤肉,再到第三天午饭时飘出来的类似人参鸡汤的味道,直接引得“群情激奋”。沈锦第三天交完考卷出来透风时总能听到有人带着怨气埋怨咬牙的声音。
得亏这位“烧鸡兄”还有点自知之明,没有出来当着众人的面做饭,不然怕是走不出这考场了。
拜那只烧鸡的刺激的福,沈锦后两天严重用脑过度,加上在那逼恻的小考舍里吃不好睡不香,白天热晚上冷的,沈锦出考场时已经有了风寒的征兆。
在费劲的扛出了已经迈不动步子的班云庐,找到来接人的大牛和大哥沈恪,沈锦直接倒在车厢里手指都不愿动弹。为了方便,班云庐这几天是住在沈家的,他妻子怀孕,父母年迈,照顾媳妇已经很吃力了就没跟来。要不是沈锦把班云庐拉到自己家,这老小子病倒在客栈里恐怕都没人知道。
沈锦一边对着昏睡不醒的好友翻白眼,一边心里喃喃自语的打发时间。时不时打个喷嚏,就足以惊的自家大哥手足无措,恨不得以身替之。
这可是自己当儿子养的小弟啊!再怎么小心也不为过的。
沈锦体质还是不错的,吃过药、喝过姜水,又捂在被子里发了汗,等早上的时候就已经好的差不多了。看在儿子刚痊愈的份上,陈氏给儿子炖了一锅鸡汤来补身子,连带着还有点病恹恹的班云庐也跟着受益。
吃饱喝足养足了精神,沈锦又带着还想碰碰运气,赌一把年轻的班云庐再次进了考场。
这一次,他终于见到那位“敢冒天下大不韪”的“烧鸡兄”了。
一直以来,因为沈锦长得随娘,看着就没有两个哥哥那么有气势,全靠个头撑着才没那么像女孩。爹娘也愁,乡下地方,谁见过男娃娃比女娃娃还漂亮的?如果沈锦没有那么会读书,这以后还怎么找媳妇?
因为这样的言论,一度整的沈锦自己都有点不自信。看看镜子里的自己,好像是有点娘炮了。
但是今天,沈锦突然觉得自己自信多了。
看看那位吧,柔和的面部线条,一双桃花眼似水柔情,睫毛跟前世女生嫁接的那样,又浓又密,又卷又翘。鼻梁挺直,唇微薄,殷红的颜色,轻轻一抿只让人觉得心尖猛颤。
如果不是考试途中沈锦亲眼所见那位曾在自己前面排队上大号,隐约瞅了一眼确定过有喉结,骨相也是男生的比例,他一准得把人当成现实版“女驸马”不可。
跟这位一比,沈锦这小模样都只能算是“普普通通”了。
抱着“美人都是可以被原谅的”这样的想法,沈锦放下了心里莫名激起的较真的意图,继续安安静静的做自己的题。
不过已经熏染了好几天的味道不是那么容易被风吹散的,而且这次连空气中的美食味道都冲不淡那股令人越发作呕的气味。沈锦还算好的,也在第二天下午就吃不下什么东西,只靠着喝水维持体能,班云庐更是直接发起低烧,能答完题目都全靠顽强的意志力。
等第三天即将开场前这段时间,通风处已经堆满了犹如死尸般面色惨白的一排排考生,大多光着膀子,随手堆放在一边的衣服散发着恶臭,沾染着各种污渍,咋一看,还以为进了贫民窟。
哦,那位“烧鸡兄”也顾不上自己的美食了。许是美食和污秽八字不合吧,他吐得最厉害,抱着不知从哪里来的纸袋吐得泪眼朦胧,我见犹怜的。
沈锦莫名其妙脑子里涌现一个想法。不知道这位家里有没有什么未嫁的姐妹的,反正自己没有追求什么待价而沽乘龙快婿的,也不想掺和那些大佬们之间的机锋,只想安安静静做一个干实事的能臣,如果皇帝靠谱呢,自己做个孤臣也未尝不可。婚姻上就不需要追求什么大家闺秀名门淑女,只要自己喜欢就成。
以这位兄台的“美貌”,相信家里姐妹就算长得没那么出众,至少也是个小家碧玉吧?而且能供应的起这位在考场都“锦衣玉食”,相信家境应该不错,至少女孩也能读书的,就不用愁以后夫妻没有共同语言。
沈锦是没打算纳妾的,元柳最近年纪也到了,已经商量好,要为她找个夫婿,不行入赘也成。既然如此,那妻子的人选就得好好选了。
不过……
这个人看着怎么有点眼熟呢?
第40章
◎景凌◎
等第三场最后一夜时, 沈锦已经明显感觉到思维的僵化,以及身体明显的不适,往腋下摸一把还有点烫手。班云庐那边还在扛着, 那个倔强的男人哦, 不知道等明天出去, 还能不能好了。
有着这十几年的锻炼,沈锦的字已经能做到本能似的写的又快又好。因为不想再和这臭烘烘的地方相处下去, 最后一场的策论沈锦几乎是爆发了自己的洪荒之力。
在两天一夜燃烧了两根半蜡烛的情况下,终于在最后一夜凌晨把答案完美誊抄,卷好找来衙役上交, 摇摇晃晃提着自己的书箱在通风处这里找了个最合适睡觉的地方,倒头睡了过去。
在没有异味的侵扰下, 还没有了考试的压力, 沈锦睡了这十几天以来最安稳的一觉。等醒来时,已经天光大亮,有好几个考生也交了卷,一脸颓废的坐在一边给自己通风。
因着最近几天还挺暖和, 一个个外套裤子都扒了, 就穿着个大裤衩招摇过市, 丝毫看不出以往“羽扇纶巾”般文人士子的文弱风流模样。
沈锦打量了一下四周, 没有熟悉的身影,把待会去打听一下班云庐消息的事情先放在心底,自觉去打了点水洗了洗脸,找出自己的桐油炉子, 放上一只小砂锅, 把米和水倒进去, 掰开最后剩下的两块巴掌大的肉干, 和一小把咸菜加进去,等上半个时辰,熬得都出了米油的粥就是一份顶好的早餐。
而这份香浓的味道,在已经饥肠辘辘甚至可能吐了一上午的考生来说,比一桌山珍海味还要来的有吸引力。
可惜,没几个人会厚着脸皮去讨要陌生人有限的饭食。
沈锦眼神诡异的看着眼巴巴盯着砂锅不停咽口水的美貌少年,莫名的,心里涌上了一股扳回一城的成就感。
景凌丝毫没注意到自己丢脸的一面已经被人看进眼里。
作为被家里父母长辈宠爱的孩子,景凌自幼吃穿用度都是兄弟姐妹中最好的,根本没有体会过饿肚子的感觉。他是在京城考的童生和秀才,有侯府的势力保驾护航,又不需要在考舍过夜,他没吃一点苦,顺顺利利的获得了很多人做梦都得不到的成绩。
没想到如今几个皇子闹得越发过分,作为皇后娘家的承恩侯府也隐约被怀疑,父母只得老老实实将独子送回老家祖籍参加乡试,只求低调不被皇权开刀。
但为了以防万一,随行的不仅有数个护卫和小厮,侯府还派了在家当值多年的老管家帮着主持内外事务。
可惜,就算再细致的老人也不能陪考生进场,景凌娇生惯养一辈子,煮个粥不是焦糊干饭就是米没煮熟。怕饿着小少爷,老管家准备了足够少爷吃三天的点心和美食。
本以为能安稳度过,但以武将兴家的承恩侯府没有科举的经验,没想到衙役为了防止考生作弊,会把景凌带去的点心都捏碎,烧鸡等肉食也被扯成了几块。
景凌什么时候受过这委屈,那带着衙役脏兮兮指印的粉末他根本吃不下去,就只能靠着烧鸡撕掉鸡皮,过水热一热就这么吃,根本没想着会险些引起激愤。
可是再好吃的美食连续吃十几天也得腻了,景凌现在就渴望一碗热乎乎的热粥下肚,哪怕是啥也没放的面条,对他现在来说也是难得的美味。
嗅嗅,这少年,煮的还挺香。
景凌咽了咽口水,心里默默盘算。
但真要他厚着脸皮去跟一个看着比他小的少年要吃的,还是那句话,他要脸。
沈锦早饭吃不多,他一向遵循着中医中的养生法子,吃饭只吃七分饱,早餐以养胃提神为主的准则。
“额,你……要一起吃一点吗?”
景凌目光灼灼的视线让人再好的胃口现在也吃不下去,沈锦只得放下碗筷,试探的问道。
原本以为,这个已经馋到咽口水都不好意思开口的小少爷会客气一下,沈锦还是太年轻。
话音刚落,就只见眼前一抹紫色闪过,眼里满含兴奋与羞涩的少年已经端坐在自己旁边,右手伸向了汤勺。
“咳咳,多谢兄台,在下……确实饿的极了……”
一小锅粥本就不多,供一个人还好说,两个半大小子正是能吃的时候,就不够了。没办法,沈锦只能重新淘点米下锅。
刚等粥完全煮好,一个踉跄的身影出现在过道口。
“班兄!”
沈锦上前把人扶住,本就瘦弱的班云庐此刻双目无神脸色惨白,宽松的衣服显得越发宽松,浑身散发着难闻的气味。沈锦忙从班云庐的书箱中找到一件换的外套给人换上,扶到炉子跟前靠墙坐下,盛了一碗带着米油的粥水,一勺一勺的喂了下去。
“呼……”胃里有点热乎乎的食物,班云庐的脸色好了很多,眼神逐渐回神,看到在忙着照顾自己的少年,流露出一丝感激和浓厚的疲惫。
“锦弟,真是多亏你了,这么照顾我。”
班云庐体质弱,能坚持到现在都堪称生命的奇迹。他的手指现如今连一支最细的笔都拿不动了,书箱都是靠衙役送出。沈锦帮着谢了衙役,记住那位好心衙役的面容,这才笑着回复班云庐。
“哪里的话,咱俩从小一起长大,还用得着计较这个?如果今天是我身体弱,病倒了,你能不照顾我?”
班云庐愣了一下,嘴角勾起一抹笑意。
“嗯,是为兄着相了。”
吃了个心满意足的景凌看的羡慕,因为家世的缘故,他身边从来都是只有利益相关凑在一起的“伙伴”,利进而来利散而去,没有个真心。就算是家里庶出的兄弟姐妹,对他好也只是因为他是嫡出,他们的未来都掌握在嫡母,也就是景凌母亲的手上,又怎么可能有真心呢。
也正因为这样,他格外渴望有一个能真心待他,也能让他放心流露真心的好友。
也不知道,这辈子,还有没有这个希望实现。
把班云庐安顿好,沈锦这才有时间继续填补自己的五脏庙。
“你们俩,关系可真好。”
景凌羡慕的眼神和语气不加掩饰。
沈锦笑了笑:“当然,我爷爷以前在家开了个私塾,班兄是我爷爷的学生,可以说我有记忆时就认识他,算是一起长大的吧,关系当然好。”
这一点不是秘密,只要查一下就能知道。但一家诗书传家的平民总比普通泥腿子要更好融入那个所谓的“上流社会”。
沈锦就算谨慎也还是个男人,对权势也是向往。看这少年的模样,应该家境很不错,甚至可能和京城官场有关系。靠着一碗粥拉起来的交情虽然浅薄,但谁知道以后会不会能有用?
他不想放弃任何一点让自己更进一步的机会。
当然,野心这种东西,稍微露一点就行了,露的多了会让人要么心生警惕要么被人利用。沈锦想做棋手还不够资格,但也不想当棋子被利用,所以保持一个有上进心也有足够天赋,家世清白本人还有一定心眼和赤诚的人设,就很足够了。
第41章
◎向往◎
从考场出来, 沈锦回家连饭都顾不上吃倒头就睡,等醒来时外面已经是夜幕低垂,几房的烛火都已经熄了, 可见时间已经是极晚。
“咕噜……”
一阵声音从腹中响起, 随即便是饥饿的感觉袭上大脑, 只觉得头晕目眩,还有点胃绞痛和反酸水的感觉。
想想也是, 在考场上就没怎么吃好,最后一顿也只是喝了点粥,其余都被班云庐和那个叫景凌的富家子弟分了, 自己根本没吃饱。
虽然不知道自己睡了多久,但少说也有一天, 以自己现在几乎没吃过苦的身子骨, 可不得低血糖了吗。
强撑着身子从床上爬起来,沈锦打算自己去厨房找点吃的来,没想到不小心脚尖踢倒了床尾放着的铜盆。盆子带水掉到地上,发出极响亮的声音。
“嗯?怎么了怎么了?”
因为担心自家少爷, 而主动提出睡在沈锦房间小榻上的大牛立刻被惊醒, 揉着眼睛爬起来看了一眼。
“少爷!您醒了啊!”大牛激动的本能嗓门都大了。
好在现在不是住在原本的小院, 自己这边和哥嫂还是隔了些距离的, 轻易听不到,不然估计光盆子掉地上的动静都足以惊醒全家了。
“咳咳,醒了醒了,你也小点声, 别把大家都叫醒了。
对了, 我睡了多久?”沈锦挥挥手, 站起来抻了个懒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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