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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举平步青云路——胖子家的学渣【完结】

时间:2023-10-13 14:53:24  作者:胖子家的学渣【完结】
  至于带领军队的主将,是秦家旁支,昌乐候世子,据说也在战场上历练多次,功劳不少,很得皇帝信任。说是世子也有四五十岁了,都是老侯爷太能活的缘故。
  其他的副将什么的,沈锦一个都不认识,只知道都是亲皇党一脉。
  因为裴俊毅在的缘故,沈锦这一路没吃什么苦,反而还经常受到照顾。裴俊毅算是裴家三兄弟里最细心的,也是唯一从文的,当然这不代表人家武力值不够。
  据老师八卦时提过,裴如海曾一度想把这个儿子提成世子,继承将军府,让裴家顺势转型,好在接下来的浪潮中保全裴家。可惜裴俊毅不是长子,且当时妻子早逝,没有后代,裴家老大膝下却是枝繁叶茂,有三子,世子位置就被安在了裴家老大的头上。
  也因此,裴家老大被迫放弃了在军中的职务,在家赋闲。裴家下一代除了长子嫡长女嫁了秦池一个义子,其余人都没有和皇家联姻的。
  沈锦马车是单人的,驾车的是配给他的卫兵,大牛和小豆子留守京城留意其他消息,以及打理家业。好几个记录官看到这待遇都羡慕,他们连个品级都没有,七八人挤在一辆大马车上休息赶路。
  人到中年还考不上进士,再看看年轻的沈大人,他们更酸了。
  作为主事官,沈锦自然也有个助手,是个三十出头的举人,姓吴,叫吴为。名字取的挺中庸的,人却相当“热情”。
  “大人,这是您的茶。”
  休息时间,众人都下车休息,马车角落里的茶水煮好,吴为殷勤的给沈锦倒了一杯,双手奉上。
  “多谢。”沈锦伸出双手接过茶杯小抿了一口,放在手边。
  吴为瞄了一眼旁边的同僚,抢先占据了沈锦身边的位置毕恭毕敬的站在一旁。
  “大人真是年轻有为,这次这么重要的事情上面都派给大人去做。等班师回朝,大人一定更加官运亨通啊。”
  沈锦淡淡道:“多谢,不过功劳嘛,自有皇上以及上面的大人们评定,沈某只能谢过吴先生的夸赞了。”
  吴为暗里挑了挑眉。
  按理说,像沈锦这个年纪的,十六中举十七中进士,拥有多少人羡慕的天资,还拜了人脉广博的顾家嫡子为师,未来一片坦途,应该是最容易得意甚至忘形的时候。
  再不济,也是最容易相信别人,性子热情开朗的时候。
  就算出身微寒,性子谨慎了些,这里只有他们两人,互吹不会吗?只要沈锦愿意搭话,他就有把握拉进两人的关系,到时候利用沈锦身后的人脉关系帮自己升官发财,摆脱现如今连官身都不是的身份,顾家也能多一个可用的人才,这不好吗?
  想了想,吴为索性换了个方式,开始在沈锦身边嘘寒问暖,已然把自己当成了沈锦的管家。
  可惜,沈锦素来不吃这套,他在家也只亲近自己信任的下人,例如元柳和大牛,小豆子也只能做些打探消息和赶车的活计,轻易近不得书房和卧房,更何况,是一个不熟悉的举人呢?
  吴为磨破了嘴皮子也只能得到几句淡淡的回复,心里多少有点怨气。他再怎么说也是个举人,论年龄也算是沈锦的长辈,好心好意过来跟他说话居然得不到该有的回应?
  真以为当了官就没人收拾你了?
  怨愤的吴为终于离开不知去哪里了,沈锦看着人的背影,嘴角淡淡的冷笑一闪而过,起身向最前方的马车走去。
  这次因为是支援边疆,行军比较急促,士兵们大多只能在路边马车附近打地铺,有品阶的文官则是睡在马车里。作为文官中品阶最高的官员,裴俊毅的马车自然也是最好的,被一中队的士兵围绕保护。
  经过士兵的搜身检查,出示了自己的身份证明,沈锦这才在一名小队长的带领下来到裴俊毅的马车前。
  “大人,沈锦沈大人想求见您。”
  “沈锦?”马车里“哒哒”的棋子落下的声音骤停,车帘掀起,裴俊毅的脸探了出来。
  “小东西,还不赶紧上来,吹冷风好玩啊?”
  裴俊毅见果然是沈锦,无聊的心情一扫而空。他都三十多了,一直以来都是称呼沈锦“小东西”。
  作为对沈锦即将娶走自己妹妹,自己仅有的发泄途径吧。
  没办法,勋贵世家,尤其是在武将里名声越高的,想找一个合适的老师就越难。裴俊毅算是好的,青梅竹马的妻子家里在文人里小有名气,自己得以拜在岳父门下,二十岁出头便得中进士。虽然名次没那么靠前,但也还算不错,再靠着岳家以及自家的人脉资源,走的还算顺当。
  当初得知自家老爹把妹婿的目标放在了本朝最年轻探花沈锦身上时候,裴俊毅还有点醋。一方面是裴家子孙多少都有点妹控的属性,舍不得妹妹出嫁。
  二嘛……
  就是嫉妒了。
  顾明哲当年也是京城有名的才子,三岁识字五岁作诗,七岁通文,十三岁便能辩论胜过当时国子监教学的大儒。一举不知压了多少文人贵子喘不过气来,绝对的“别人家的孩子”,拉了不知多少同龄人的仇恨。
  就这么说吧,如果不是当时政变,丞相秦池上位,打压了当时中立的安国公府,导致顾明哲流离失所离开了京城,最年轻进士的名头就不是沈锦的了。
  可就算这样,想拜入顾明哲门下的学子也是一样如过江之鲤数不胜数。
  也就是沈锦被保护的太好,顾明哲早早的就宣布了继承人,且明确告知他人以后不会再收徒,既安抚了龙椅上那位,也打消了其他人抱大腿的想法,还提升了沈锦的身份地位,不然指定会有一大批文人想去挑战沈锦,想通过这种方法来证明,自己比沈锦更适合当顾明哲的弟子。
  裴俊毅幼时也有一样的想法,虽年纪比顾明哲小不了太多,但“学无先后达者为师”,小时候的裴俊毅对顾明哲可是崇拜的一塌糊涂,得知有沈锦这么个弟子名分的家伙后也曾嫉妒的咬牙。
  但毕竟已经三十多了,心性比以前成熟的多,做不出去欺负小孩的举动。原本以为就这样了,以后当个见面点头的普通朋友就好,谁能想到,居然老爹还有把妹妹嫁给沈锦的打算。
  然后,打着为妹妹选婿的主意,裴俊毅兴冲冲的去了顾家,各种刁钻的问题没少出,一个都没难住沈锦。
  倒是他自己,被难的哑口无言。
  现在想想还想哭。
  裴俊毅面上看着是裴家最稳重成熟的,其实能在这样无厘头的家里长大的,有几个真的正常?裴俊毅被难住后丝毫不觉得丢脸,反而不顾自己比沈锦大了一轮的年纪,搂着人肩膀就要认兄弟。平日没事就带着“小兄弟”去逛街,或是喝茶。
  整个京城,除了花街柳巷,就没有这两人没去过的。
  这也让裴俊毅得了不少关于沈锦的资料,这些资料经过整合后,全都交到老爹老娘那边去了。
  裴家人对这位准女婿越发满意,听说已经打算趁他们出征这段时间就把事情搞定,顶好是让皇帝赐婚,把事情给他定死才好。
  不然这么好的“鸭子”从嘴里飞了可咋整?
  这么一想,裴俊毅看向沈锦的目光越发的和善。他十二岁时妹妹出生,这些年也算是一手照顾妹妹长大。现在看着沈锦,心里颇有一种老丈人看女婿的感觉。
第66章
  ◎意外◎
  “怎么?想起来找我了?”
  见沈锦上了车, 坐在里侧的裴俊毅似笑非笑的说道。
  沈锦食指挠了挠鼻尖,有点小尴尬,把吴为纠缠他的事情说了。
  “裴三哥, 你帮我换个人吧。”沈锦厌烦的皱了皱眉, 这种时候他可没心情去对付这种小人物。
  裴俊毅倒不置可否, 换个人而已,对他来说也不过是吩咐一声而已。
  沈锦坐在对面, 手持白子想了想,落下在一角上,下一刻裴俊毅立刻就补上一子。两人在马车里来回对阵, 只是不到一柱香的功夫,白子已经输的七零八落, 怎么也组织不起有效的反击了。
  沈锦随手把棋子往棋篓里一丢, 人往后一靠,摆烂了。
  围棋这种东西,果然不适合他。
  裴俊毅好笑的收拾棋盘,把东西放进暗格, 拿出家里给准备的茶水和点心。
  “呐, 这是新春的碧螺春, 还有从家里带来的茶点。听说你口味比较淡, 这个应该适合你。”
  沈锦不知该从哪里说起。不是他口味太淡,但架不住裴家男丁个顶个喝酒吃肉特“豪迈”,吃的油浓酱赤的,一顿一斤算少的, 平均两斤起步。
  连裴俊毅这样看着文质彬彬的读书人, 也只是好一点, 但也足够把沈锦喝到桌子底下去了。
  这谁顶得住?
  不过裴家准备的茶叶和点心还是很好吃的。如果没记错, 之前裴家大哥好像吹嘘过,裴家现在的厨师,原本是皇宫里负责宫宴的一位顶级御厨,皇帝登基后为了拉拢裴家,一起赐下了。
  后来老御厨老了,就收了个徒弟,继续在裴家做事。可以这么说,除了皇宫之外,没有谁家的宴席牌面比裴家还大了。
  皇子也不成,这种档次的御厨通常都有品级,可不是能随便赐下的。
  吃饱喝足,又说天海地的说了些关于这次的战场上的情况,沈锦就回到自己马车上去了。
  吴为已经被卫兵带走,换了个年轻的秀才,不到三十的样子,看着有点瘦,衣服感觉空荡荡的不大合身。倒是挺高的,看着沉默内向。沈锦又试探考核了一番,满意的点点头。
  字写得不错,做事也还算干练,虽然有点生疏,但是个不错的苗子。
  叫啥来着?
  冯建?
  送粮队伍拉的很长,有一支两千人的军队护航,一路往边境走去。路上还抓捕了劫粮山匪一伙百人、靠坑蒙拐骗路人发家致富的无良村民二十人,以及在靠近边境的时候无意中抓捕到的潜入大越境内抢粮的小支马队十五人。
  解救民众若干,军队无伤亡,只有几个新兵蛋子因为在面对马匪时放不开手脚,受了点伤,被救了下来。
  沈锦研发出的新型金疮药立下大功,刚敷上便止了血,短短两三天便彻底结痂,惊呆了一众老兵和军医。
  然后,沈锦就没闲着过,在抵达边境小城寒光城前,都在带领军医们配药粉呢。
  寒光城只是个小城,但因为地理原因,城墙极厚极高,且居于半山腰,易守难攻。全城居民粗略估计不足万人,还得加上近郊种地的农民。
  其中老弱妇孺占据大半,青壮年外出务农或是打工,也有的死在了敌军的刀下,留存在城里的也就几百之数。
  城中空出的房屋还不少,裴俊毅出面找到城中主事的知府等人,租下了空着的房舍作为送粮队的歇脚之处,等待大部队前来汇合。
  沈锦因为文官身份,以及裴俊毅刻意的照顾,特别搬到了裴俊毅的小院一起住。寒光城地处偏僻,气候寒冷,大多人家都是烧炭盆,好点的也是使用地龙。
  这个小院原本是本地某位大宗族的长者所住,长者去世后由后人继承,被贡献出来巴结贵人。小院在背风处建造,呈四合院样子。且有一处温泉泉眼连接此处,流通小院的几个主要房间,使得房间里暖烘烘的。
  瞅了瞅四周,沈锦有点眼馋这小院格局。记得没错的话,京城附近也有温泉泉眼,价钱是贵了点,如果只是个小庄子的话应该还能买得起。到时候把爹娘爷爷都接来享受一把,也是孝敬老人了。
  以沈锦的品阶还接触不到主要情报,只能在裴俊毅这边拐弯抹角打听一点。大部队据说还在位于几百里外的另一处较大城池,刚进行了一场不算大的战役,已经派了一队人马来支援寒光城,让裴俊毅带领队伍务必守住寒光城,以免敌人趁乱从寒光城这里入侵大越。
  更怕寒光城被占领,大越防线被破除至关重要的一角。
  沈锦对兵书没啥兴趣,也没学过兵法,唯一能做的就是和军医们一起,研究各种关于如何更好的救治伤患的方法,以及各种伤口和中毒之后的救治。沈锦有意无意的透露出自己对医术也有些研究,并时不时提出一些关于现代医学对某些伤势上的医疗理解。虽不至于像前世某些小说里写的那样,让大家惊为天人,至少也是个被认为是有一定医学基础,好学且脑子活泛的年轻人。
  有几个已经上了年纪的老军医可惜的看着沈锦身上的青色官服,多少是有点心痛的。这么好的苗子,怎么就不是他们发现的呢。
  沈锦长处在诊断,对于药剂的开发还是比不上这群和药物打了一辈子教导的军医。在这群军医的帮助下,沈锦再次改良了自己的金疮药方,使其药效不受影响的同时价格也下降了些许。另外还合作,根据医书古籍研发出了可以内服外敷的麻沸散,以及沈锦提出届时缝合伤口用的羊肠线,和极高度数的烈酒充当医用酒精。
  至于其他的,在现在这种医疗手段匮乏的时代,只能各看各的本事了。
  而沈锦却不知道,京城那边,也发生了一些事情。
第67章
  ◎望远镜◎
  远在千里之外的京城, 此刻正爆发一场闹剧。
  京城最大最出名“滚刀肉”裴如海,在女儿正式过了二十岁生日后,哭着跑进宫找皇帝痛哭, 想让皇帝做媒给他闺女找个合适的归宿, 灭了京中对他闺女的流言蜚语。
  秦池也算是见过大世面了, 但还是被裴如海的不要脸震惊了。
  可能有什么办法?自己现在还用得着裴家,裴家也确实一直忠心耿耿, 这么一点要求,不答应确实不好说。
  可是吧,裴如海多挑啊!秦池在满京城年纪符合的青年才俊中, 找了勋贵子弟、文官后代、大儒弟子和新晋进士,可裴如海不是嫌人家丑, 就是穷, 再不然说人家靠祖辈余荫混日子没出息。
  好不容易找到个还不错的今年新晋进士,一打听,对方家里竟还有个结发发妻照顾公婆孩子,都不知道自己要被中进士的丈夫休弃下堂为妾。
  裴如海死皮赖脸的赖在皇宫不走, 秦池也被烦的头疼。要不是裴家权势实在大不适合增添太多荣耀, 以免朝堂失衡, 他干脆把自己哪个儿子丢给裴如海当女婿算了。
  用个儿子, 换个耳根子清净,值!
  “不是,裴爱卿,你到底想找一个什么样的女婿啊?”
  裴如海也表现的一脸委屈。
  “臣要求也不高啊, 臣家里女儿本就稀少, 小女是裴家四代才有一个的女儿, 臣想给她找个合心意的丈夫这不对吗?”
  秦池揉揉额头:“可你这怎么比朕给公主找驸马还挑啊?有家世的你嫌人家没才华, 有才华的你嫌人家家里穷;长得好的你怕人家花心,长得一般的你说人家丑。
  朕找驸马都没这么挑过!”
  裴如海撇了撇嘴,用看似小声的分贝嘟嘟囔囔:“您闺女多啊,当然挑花眼了,臣就这么一个闺女,可不得宝贝点。”
  秦池被噎了一下。
  “那你说,怎么办?”
  裴如海装模作样的思考了一会儿,噌噌的凑到皇帝身边,一张老脸笑的菊花盛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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