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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穿同人)清穿之我是鳌拜女儿——慕容六六【完结+番外】

时间:2023-11-22 17:20:54  作者:慕容六六【完结+番外】
  粉衣女子嫣然一笑,好看的杏眼丝毫不见畏惧之色,“大家都是教中人,何必动刀动枪的?”
  刀疤脸却冷笑,“我们已叛出教,怀夕真人不会留着我们。现在破釜沉舟,就眼下两条路可走。其中一条就是你要带我们走的路。说吧,藏在哪座山哪个寺?”
  女子的神色一凛,眸中多了一分清冷和坚毅,淡淡道:“无名野山,无名小寺。若无我带路,你们找不到。”
  “你……”老六举起了巴掌就要落下,却被刀疤脸制止住了。
  “好,那你就一段一段给我们带路。否则,我也可以一寸一寸敲断你的骨头。看看是你的嘴硬,还是骨头硬。”
  粉衣女子神色略微有松动,“先翻过这座山,往东去,到香河镇。”
  老四同刀疤脸道:“那和我们要去找郑堂主的地方也算顺路。先去找郑堂主会合,碰到朝廷的追兵,人多也好有个照应。正好现在有两个女的,我们可以伪装成客商带着家眷。”
  “嗯。”刀疤脸采纳了老四提的建议,旋即扭头,继续按方才所坐,各自上了马车。
  玄烨将他们的只言片语串联到一起,心中大致有了数。山路难行,一路颠簸,他紧握拳头的手心微微出汗。没想到,再次父子相见,是以这样一种方式。也许这就是冥冥之中自有注定吧!
  飞鸟投林,车轮压过枯树枝发出吱呀的声响。四周死一般地沉寂,在一处破败的庙前马车停下,老四和老六催促着几人下来。院中有烧柴火的味道,听到动静,破庙中跑出来几个人。
  一见到刀疤脸,各人面面相觑,“杨执事,你们怎么才来?这三个人是什么人?”
  “一个是吴良辅提供线索的关键人,只有她知道那行痴和尚藏在哪儿。还有两个留着有用,我正要找堂主说呢。”
  闻声,从破庙中走出来一个人。一见到刀疤脸当即露出会心欣喜的神色,“德昭,你一日不到,我便提心吊胆,生怕你被官兵为难住。”
  刀疤脸道:“某耽误了些时间,为帮堂主完成大业,特意带来三个人。一个是按照那太监吴良辅所说,去颜值胡同彩蝶坊寻来的歌姬如梦。”
  郑魁道:“我知道,是怀夕当年从民间无意中搜到,派去行痴和尚身边迷惑他的。后吴良辅为防灭口,留了个后手,将行痴藏了起来。又将此女子给藏到了京城。有了她,再找到行痴和尚,足以要挟很多人。”
  “这两个,一个自称是銮仪使,一个自称是鳌拜的女儿。我想,那鳌拜的儿子起兵造反失败,如今被关押;他也退去盛京老家。民间传言,他是想效仿平西王,在东北重新起家,拥兵自重。虽他曾是皇帝走狗,但如今已是弃子,对康熙的恨意只多不减。暂时与之合作,待对付完朝廷,壮大我们的教众再议下一步的打算。也比眼下被朝廷和血月教共同追杀的好。”
  郑魁听完杨德昭的话,不胜惊讶,他眯了眯眼,向那两个脸生的人走去,待看清后,双方都忍不住震惊。
  郑魁先行仰天大笑,“真是老天有眼!竟然又让我遇到了你们两个小王八蛋!”
  玄烨也认出了他来。先前在河道上,虽然容若他们抓住了匪首,他知道是叫郑魁,但并未见过本人。直至现在,他看清了来人的脸,也大惊失色:此人竟是数月前在光华寺,他放火烧大殿,跟着追出到后山,与他打斗后滚下山坡逃走的匪首!
  他先盯着玄烨,又看看挽月,在院中踱了几步,“没错儿!当初在光华寺,行痴和尚的师兄行嗔告诉我,那日寺中来了一行官眷借宿,是京城来的旗人大官儿。后来追杀我们的人中,就有銮仪卫。这小子身手不错,杀了我们好几个教中兄弟。要不是他坏了我的好事,我何以落到如此境地?”
  郑魁面目狰狞,向玄烨一步步逼近,“銮仪卫?”他缓缓地从袖子中伸出自己的左手,那上面戴着一只银灰鼠毛棉套,摘下来后,挽月和如梦都忍不住掩口惊呼:那已经不能称之为手,空有手掌,手指全无,像是被人齐刷刷地锯了下来。
  “这就是你们銮仪卫指挥使叶克苏干的。”
  挽月后背直冒冷汗,早就听闻銮仪卫做事冷酷狠辣,凡是进了銮仪司的官员,几乎就没有能全须全尾完整出来的。堪比前朝的锦衣卫。是以叶克苏才有铁面判官的绰号。天下对銮仪司怨声久矣,就连有些大臣也纷纷上奏,请求将銮仪司变回最初仅有皇家仪仗、保护皇帝安全的职能。
  兜兜转转,竟然又遇到了自己上京时遇到的险事。这可真是冤家路窄!
  老四一指,“这臭小子说他是指挥使的表弟!那放行的一听就让我们的马车走了!”
  郑魁却在玄烨面前居高临下地停住,使了个眼色,身后压着玄烨的手下,喝令道:“跪下!”
  那怎么可能!
  玄烨岿然不动,站在郑魁身后不远处的挽月,却猜到了对方下一步的打算,赶忙冲玄烨喊道:“大丈夫能屈能伸!这时候别逞什么英雄!想想韩信!”
  四周的几个手下也纷纷嗤笑,为了讨好郑魁,又来了两个人,提起落在地上的扁担冲着他的膝弯处便是狠狠地砸,最终将他生生按住跪在郑魁面前,又扼住他的喉咙抬起下巴。
  郑魁死死盯住玄烨的眼,看着冷汗从他的额头渗出滑落,青筋爆出、牙床咬紧,却依旧一丁点声音也不发出来。他的脚此时正踩在他的手掌上,死死碾压,骨头断裂的声音格外刺耳。如梦和几个普通教众吓得噤声。
  “冤有头债有主,你们銮仪卫废了我的手,我便也废了你的。”郑魁伸手,从手下手中接过匕首。
  “姓郑的你要是伤他一根毫毛,我就现在就死在你面前!”
  杨德昭一惊,待回过神来,却发现原本还有段距离的长刀已经被那女子横到了脖子上,刀锋划破白皙的皮肤,一道血痕显现。
  “月儿,不……不要!”
  如梦回首打量着那个跪在地上的少年,他本就肩上有伤,如今被郑魁凌虐,手指骨几乎断裂,却拼命忍住一声不吭,应当是不想让他的心上人担心吧!直到那少女横刀伤自己,他才说出了那么一句。
  人生自是有情痴,此恨不关风与月。那个出家的人对他那去世了的夫人也是如此这般,只是自己这一生从未遇到过愿意这样对她的人而已。
  郑魁闻言,果然松动了动。
  “都说了谈合作,就要有合作的样子。那是我相好的!你只要一路上对我们客客气气,等到了盛京,我保证说服我阿玛与你们财力。到时候招兵还是买马,都随你们便!”
  郑魁狞笑,“小丫头,你是在威胁我么?信不信我让人……”
  “我信!但你也要信,将门无犬女,我阿玛是第一勇士,我亲哥连皇帝的反都敢造,我有什么事干不出来?我若死了,或遍体鳞伤,你以为你们还想活着回去?大家都是聪明人,犯不着为了昔日仇怨弄得难堪,有什么比得上成就霸业来得重要?待你成了土皇帝,什么叶克苏的,到时候还不是要杀要剐都凭你!堂主,不,教主!现在,犯不着和我们两个小孩儿较真儿!”
  郑魁松开了脚,也让压着玄烨的手下退开,“好!有胆色!我就暂且放过你这相好!若你敢刷花样,我们也是光脚不怕穿鞋的!”
  挽月冷笑,“都是光脚的,谁都没穿鞋!相安无事到盛京,大家都有肉吃。诚意些,对我们客气点儿!把他扶进去,明儿带我们去镇上找郎中。我用我的首饰去当铺当银子。”
  郑魁掂量了一番这话,虽然万般不甘心,但为了长远大事,只得咬牙道:“依她!”顿了顿道:“多几个人看着她!至于那小子,伤了腿和手,跑不了,给他碗水喝,别弄死了。委屈如梦姑娘,照顾一二了。”!
第74章 尾声二
  苍白的浓云斑驳,遮住月影,天幕晦暗惨淡,诡异莫测。
  梁九功跪在慈宁宫的地毯上,整个人虽未发抖,额头却也一个劲儿地冒冷汗。他知道,今天他算是活到头了。
  太皇太后听完了他和叶克苏的回禀,已经静默了良久。
  “起来吧!”
  梁九功心里和双腿都发虚,压根就不敢抬头。
  “起来!”太皇太后旋即的一声怒斥,梁九功一个激灵,赶忙从地上起身。
  太皇太后深深地闭了一下双目,平静地扫了一眼梁九功,“你这脑袋和上次曹寅一样,先寄放在脖子上。你要像什么都没发生一样,安安稳稳地走回乾清宫去。明儿大臣来问起,让他们来慈宁宫找哀家。左不过就是皇上贪玩儿,出宫微服私访去了。若是走漏了一丁点风声,不用哀家处置你们,遭难的是咱们大清国。谁都逃不掉。”
  “!”
  “下去吧!叶克苏和容若留下。”
  梁九功走后,太皇太后方深吸一口气,“依你们看,到底是为什么人所劫持?”
  叶克苏:“回太皇太后,原本奴才怀疑是瓜尔佳氏伙同鳌拜一家所为。可按照梁九功所说,皇上先出的城送鳌拜,倘若想挟持,在荒郊野外更好下手,何必冒险回到京城再动手?”
  容若也忙道:“太皇太后,皇上和挽月早已情根深种,绝不会是她对皇上下的手。只怕是他们在东堂子胡同里遇上了什么危险,对方以挽月相要挟,皇上不得不跟着带马车里的人出去。”
  叶克苏深以为然。手下接到那句皇上传的暗语,急匆匆回禀他之后,他又根据相貌描述立刻便猜到那人是皇上。
  “太皇太后,班布尔善一案后,还有几个牵扯进谋逆案的血月教教众在逃。奴才觉得,很有可能是他们挟持了皇上。”
  容若道:“现在不要自乱阵脚,皇上既然能带他们出城,想必定是与之达成了什么交易。暂时应当还是无危险。”
  太皇太后点了点头,“该做什么就去做什么吧!”
  “!”叶克苏和容若匆匆退下。
  隆冬腊月,寒雪刚融,风霜再一次给这位历经三代帝王的刚毅女人额头增添了一道细纹。她站到院中,仰望苍穹,喃喃自语:“长生天,你若有意惩罚,就惩罚我布木布泰,不要再惩罚我的儿子和孙子了!让玄烨平安回来吧!”
  深宫中的祈求也不知有没有被长生天听见。唯有北风呼啸,像有野兽在低吟。
  深夜山林,风声更加可怖。
  挽月所栖身的破庙屋顶都破了一个洞,可谓八面来风。她暗中观察,心中盘算道:越是境遇落魄,越说明这些人了无牵挂,放手一搏,轻易不能惹毛了;同时,也因为一无所有,所以这些人更加贪婪,给一丁点好处放在前面引着,就能够驱使。
  看着他的人,比看着玄烨的人还要多。
  她被和玄烨特地分开看管,在这边看不到那边的情形。挽月心急如焚,踢了踢旁边的人一脚,“我要看见他!”
  看守正欲打盹,冷不丁遭了这么一脚,虽说不疼,但着实令他来火,偏生堂主又吩咐了,要好生招呼这个小女子,心下更急。是夜,破庙中生着篝火,将每个人烘得暖融融的。身旁的女子,脸上有灰脏兮兮,头发也凌乱了些,有种勾魂摄魄的落难美人相。不由心中如烧了一团火,忍不住想动手动脚起来。
  还刚起意,那眼神便已经被挽月看穿。
  她冷冷道:“不要违背你们堂主的吩咐,小心吃不了兜着走。”
  对方虽也被这话震慑到了,知道规矩,但耐不住心痒痒,更兼不甘心,嘴上不饶人道:“你还以为你是京城里的千金大小姐?你也就是一只落难的芦花鸡。我看你那情郎,嫩生的一个乳臭未干小子,现在腿也瘸了,手也断了,不如哥哥我会疼人。你要不要……”
  挽月不耐烦道:“猴急什么?没出息劲儿!等成了霸业,还不要什么有什么?”
  看守她的人一怔,一口气堵在心口窝,想打也不敢,骂也不敢,竟然觉得她说的也有几分理。正觉得下不来台,见那个如梦姑娘走了过来。
  “别动刀动枪的,都是教中人。现在不是了,以前也是兄弟姐妹么!”如梦说话的声音自带风情,那看着挽月的杀手心里更痒痒。手底下看着的这个纵然长得好,可毕竟是个二十不到的小丫头。可这个如梦,听说是颜值胡同里的花魁清倌儿,有一把好嗓子。光听着这软糯的声音,都要掉进温柔乡了。
  如梦也瞥了他一眼,“老实点吧!我也还有可利用的地方,都不是你能惦记的。”
  那杀手讨了个没趣,愤愤地瞪了两个女子一眼,朝挽月后头坐了坐,依靠着一个麻袋假装闭目养神。挽月已经被他牢牢困住,他拿着刀,也不怕她耍花样。
  如梦在挽月面前蹲下,仔细地打量着她,像在欣赏一幅画。
  半晌才淡淡道:“你确实生得好,比我好。不是你这皮囊,是你这眼神。瞧瞧,多清亮多倔强,一看便是前半生没受过苦,没被打断骨头。”说到这里,她轻轻笑了笑,本能性地用手指掩了掩口,“和他一样呢。”
  挽月知道她说的他是玄烨,便问道:“他的伤怎么样了?”
  如梦眨了眨眼睛,“我刚给他上了些金疮药,是那个姓杨的执事给我的。别看他长得像个小白脸,没想到还真是个汉子。那伙人打他膝弯又踩断他手指的时候,连吭都不吭一声。我给他上药,他也不说话。若不是听他开口过,还真以为他是个哑巴。”
  听着如梦一连串的描述,挽月心生疼。
  如梦云淡风轻地笑笑:“不过,我给他上完药,他对我笑了笑,谢谢我。”
  她一边说完,一边拿眼睛去看挽月的反应。
  没有预想之中的醋意和嫉妒,反倒是平静地同她也道了一声谢,“谢谢你照顾他。”
  如梦一怔,末了叹了一口气,见她眼神中流露出的除了对那少年的牵挂,别无他物,反倒真让她生出几分羡慕。
  在风尘中多年,即使是个卖艺唱曲的清倌人,她也早就不信男人的真心,自己更不愿去付出真心。还能、还愿去爱一个人,不是值得羡慕的么?
  如梦站起,冲挽月笑笑,“他暂时无大碍。”说话间她不由自主看向玄烨所在的方向,“也不知怎么的,我看见他就觉得很眼熟,倒像我认识的一个人。”
  长夜难明,篝火发出滋啦滋啦的声音,挽月无从入眠,只得歪靠在背后的破木箱子上,从破庙屋顶上的那个破洞里,仰望那一方狭窄的天空,不知前路如何。只求路过的菩萨,能保佑她和玄烨能够平安脱险。
  荒郊野外的天明,比城中要更早。四处无遮挡,日光遍撒。一行人便压着挽月和玄烨重又上了马车。照例一人一辆分开,不过这回,让如梦和挽月坐在一辆上了。
  好不容易才看见自己心心念念的人,挽月的眼中满是焦急和期盼。见他垂着手,也已经被缠绕上了布,嘴唇发白着,丝毫没有平时的精气神。
  看到挽月的神色,玄烨微微摇了摇头,对她浅笑着。两个人就被催促着上了马车里。
  这回带路的人是如梦。
  按照她所说,他们接下来要去一个叫香河镇的地方。
  有镇子就好,至少能找得到郎中。
  从破庙走的时候,天还蒙蒙亮。等到了山下,东方已经大亮,镇上人来人往,赶早集市的人络绎不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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