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重要的,是我一直逃避着不敢去设想的未来命运,好像终于有了出路。
我承认,虽然一直自诩一个有计划有打算的人,但在如同着魔般敛财的几年里,毕业后的日子何去何从,我并没有想好。当时大四在即,我因成绩突出而获得了一个全专业同学都眼馋不已的在上海的实习机会,但我并不觉得开心。去有名的广告公司实习,以我的能力肯定能转正,之后便可预见地成为一名都市白领。上班的同时我会继续着和那些男人们的游戏。
世界很小,有钱人的圈子更小,也许有一天我手机里的几个男人会发现他们竟共享着同一个女友。就算行了大运我没有被揭穿,那总有一天我也会玩不动了。到时候的最优解,便是从那些我被我玩弄于鼓掌、根本看不起的男人之中选一个硬件条件最好的,草草结婚。
婚后我还是需要假装,在婚礼上假装成夏浚译和李菲菲的千金,在婚后假装温柔贤惠的妻子。和李菲菲一样,日夜不停地捯饬自己,以求陪丈夫出席聚会时能接收到他朋友们投来的猥琐目光,也许还会生下一个小孩——这是让我最痛苦的一点。
除却这个孩子也将认识夏浚译这个渣滓、还要叫他外公不说,如果按照这个路径走下去,我也只能以“夏知澜”的身份去爱他,看着他唤那个我不爱的男人“爸爸”。我的骨血,原本是我身体一部分的那个美丽的生命,就算冒着生命危险、忍着剧烈的疼痛生下他,我竟然也无法用自己真实的面貌去宠爱他。他会一直认为自己的妈妈是一个气质高雅的大家闺秀,永远听不到妈妈曾经在福利院掏鸟窝、采花蜜、把别的小朋友捉弄得哇哇大哭的故事。
我想过要剥掉身上这些年自己亲手贴上的伪装,但谈何容易?人都喜欢按照熟悉的规则生活,就算能清楚地预见到这条路是个死胡同。人总想着,再过两年吧,现在一切都还挺好,两年之后再寻求别的出路吧。于是整个人生就在这种“再等等”中被消耗殆尽,等回看的时候才意识到,两年又两年,累积起来便是一辈子。一切都太晚了。
如果想将人拉出原本的轨道,最好的方式便是给他一个新的开始。
到一个新的大洲去,还有比这更崭新的开始吗?
我当即推说身体不舒服要回学校,到了宿舍就开始了解出国读硕士的信息。
我只花了三天便选中了洛杉矶的这所电影学院——选洛杉矶,是因为我爱看的许多美剧都取材于这里,我对这个城市在无形中早已有了一些二手的了解。选这所学校,是因为我还有一年就要毕业了;但那时的我,没有托福成绩,没有作品集,所有洛杉矶的电影类专业中,只有这所学校的编剧专业需要的作品最少且方便准备,托福成绩的要求也低得我极具信心。我的主要目的是逃离,而不是读个好硕士,稳妥对我来说比优异重要千百倍。
要出国,花一大笔钱是难以避免的。虽然我那些年从各路男人身上挖来了一小笔积蓄,但这点钱在美国昂贵的学费和生活费面前根本不值一提。于是我在准备托福和作品集的同时,也不忘等待和创造机会,从夏浚译那里搞来一笔钱。
我把要钱的对象在第一时间锁定为夏浚译,而不是那些和我约会的男人, 并不是因为夏浚译比他们对我更大方、更愿意为我买单。选中他这件事还得拜他所赐,是他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才让我有机可乘——不过这件事情我并不打算今天讲,咱们才认识没多久。再相熟些后,我会告诉你的。
第9章 第五章命运的玩笑有时很蹩脚(上)
班上的人们东扯西扯地聊了约莫十分钟后,有人推开了教室的门,老师终于来了。
进门的是一位头发稍显灰白的中年白人,肤色偏深,约莫一米八出头的个子,稍有发福的身材能看出是脂肪包着肌肉。他穿一件熨得很平整的深蓝色的衬衫,留着短卷发,发质柔软,还蓄了络腮胡,无论是头发还是胡子都打理得很整齐。他的脸庞方正宽阔,眼睛是深蓝色的。高高的鼻梁上架着一副无框眼镜,镜片擦得一尘不染,连一小块指纹都找不到。虽然已经有些年岁,但并不影响他的帅气。他有点像乔治克鲁尼的平民版,少了一丝犀利,多了一些亲和。
进门后,他略略看了下四周,便到白板上写下了他的名字:莱纳德(Leonard Cowen)。当眼光掠过我时,他稍有停顿,眼神里流露出的神色是我十分熟悉的。
本科的时候,有些男老师看见我也会有这种神色。他们深知和我发生些什么是不道德的,于是只得在一瞬间掐灭心中那一丝小小的火苗。这种眼神是正人君子才有的,不然便会如其他男人那样,两道眼光如一条湿淋淋的长舌头一样,上下要将我舔个遍。
我知道这叫“男性凝视”,是许多女孩子厌恶且在努力反抗的东西。但我享受它,这种心态是一个女人认清自己处境之后的必然结果。我乐于玩男人的游戏,也只能玩男人的游戏。你肯定会觉得我可耻,我也没立场反驳你。但你要知道,有句老话叫“识时务者为俊杰”。在目前的世界里,男人的游戏仍是唯一主流的游戏。如果不参与它,一个无依无靠的孤儿下场会有多惨,古往今来多少文学作品里面都没少描述吧,无需我一一列举了。
莱纳德将手中的白板笔盖上盖子,规正地放回笔槽里:“我是故事创作课老师。这门课上,我将指导你们从日常生活中取材,关注新闻故事或者身边平凡的小事,并通过各种技巧将它们转化成吸引人的故事。”
他说起话来很慢,有一点不易察觉的布鲁克林口音 。他介绍起自己的经历——曾经参与编写过两部票房一般的院线电影。因为实在不擅长在好莱坞结交人脉、讨厌参加酒会活动,喜欢更加单纯的生活,于是选择退居二线教书,已经教了六年。
我的好奇心被勾了起来——不擅社交且不喜灯红酒绿的人,要么是仙气飘飘、不通人性,要么是恃才傲物、自命清高。莱纳德写过剧本还被拍成了电影,虽然票房不高,但毕竟是通过了制片人投资人审核的完整故事,对人性全无研究的人是做不到这一点的。
所以,他应该属于后者,可能是个很有坚持的文人。从其一丝不苟的穿着打扮也可以看出,他对自己的生活品质是极有要求的,这让我对他产生了一丝好感——也许因为我自身太八面玲珑、见风使舵,对刚正不阿的人便会有一种天然的怜爱。特别是莱纳德这种明明可以拥有更富裕丰盈的生活,却愿为坚持一己信念而退而求其次的人。他们宁愿碰得满头钉子也不肯退缩,单纯耿直、傻得可爱,那一往无前的愚笨勇气让我不免心生怜惜。
许是我那怜悯疼爱的眼神过于直白,莱纳德在讲话的间隙中有些奇怪地瞟了我一眼,眼神中流露出的情绪是惊讶与躲闪。这让我确信他对我绝对是有想法的,不然便不会露出那种急于掩盖被捕捉到的小心思的表情。
莱纳德有美国国籍,无名指上也没有婚戒。
我深知在洛杉矶这个被视为“思想前沿”的地方,师生恋是如何为千夫所指、众人不齿的。但话又说回来了,更严重的事情都有人知法犯法,更何况两年后我毕业了就不再是他的学生了。我不必急,这两年用来铺垫感情,毕业了再开始正式和他谈恋爱,等我的学生签证快要过期、不得不准备回国的时候,对于莱纳德这个年龄的男人来说,和我结婚便是水到渠成的事。教师的工资虽然不高,但能学电影的人估计本身家境就不差,付个离婚赡养费是不会太为难的。
虽然这个计划的时间线有些长,但我不愿错过任何一个机会。我将其当做备选的苗子之一,并不影响栽种其它可能更早收获果实的大树。
想到此处,我的眼神愈发大胆了起来,嘴角还漾起了一个暧昧不明的微笑。莱纳德不大敢看我,却又忍不住想要看过来,眼神和我碰上时便有一丝难以隐瞒的慌乱。他的心里一定在警铃大作,这让我获得了许多信心——美国男人也不过如此,天下的乌鸦真是一般黑。
我每天大概有三节课,一节课一个半小时,中间有十分钟的休息时间,这比读本科时要轻松多了。本科的课程一节是两个半小时,有些天安排的课太多,便要从早上到晚。
一个半小时很快便在我对莱纳德的逗引之中过去,他下课时给我们布置了“回家找一个感兴趣的新闻故事”的任务。收拾好文件离开时,他和大家说再见,却没有再看我一眼,刻意到了欲盖弥彰的程度。你也许觉得我是在妄想,以为莱纳德不再看我是对我没有意思,我却在这里自作多情。但让我凭和男人周旋几年的经验来给你一个忠告:永远不要设想他们对女人没有企图。对待男人,“疑罪从有”是百分之九十九的情况下都不会出错的。
在莱纳德的课后还有两名女老师的课,一门教如何塑造令人印象深刻的角色,另一门教如何搭建故事框架结构。课程都非常有趣且不乏实用,这是我报这所学校时没有料到的。
课后,阿莱茵组织班上同学去附近的一家墨西哥西图澜娅餐厅吃饭,大家都欣然答应,决定一同前往。正在我收拾电脑和笔记本的时候,阿莱茵没有事先征得我的同意便邀请了伊维塔和贾克坐我的车一起去。她语气中的理所当然和慷慨大方,让我都要以为那辆车其实是为她所有的了。
但我并不打算说什么,这种不侵犯我实际利益的行为我常常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公道自在人心,聪明人会看出她这种行为有多不厚道;看不出的就是蠢人,正好我之后可以敬而远之,不必深交。阿莱茵的行为虽说是低情商的冒犯,但实则在无意中帮我筛选了一波结交对象。我能将一切不利于我的事情都化解成为我所用的工具,这使我得以在任何环境中都生活得如鱼得水。
果不其然,伊维塔没有像贾克一样即刻对阿莱茵点头答应,而是转过身来先问了我一句,方便载她吗?她今天穿一条白底黄花中攀着绿色藤蔓的茶歇长裙,站起身时腰部的曲线被柔软的布料勾勒得婀娜温润。我很迅速地收回自己无礼的目光,点点头说,当然可以啊,我的荣幸。
到地下车库后,贾克看见我的玛莎拉蒂,黑溜溜的眼仁里露出了不甚赞同的神色,是在痛恨有钱人和这个社会严重的阶级分化问题。我甩甩头发,假装没看见地向驾驶位走去。贾克对我来说没有任何利用价值,他的观点对我来说便聊胜于无。只要他别发狂砸了我的车,爱怎么评判我,我都无所谓。但贾克对豪车的厌恶并未阻挡他迈向车门的步伐,那步子中还透着一丝急不可待,让我差点哑然失笑。
阿莱茵招呼着伊维塔和贾克坐后排,她自己则是上了副驾驶。还真拿这当自己的车了。我在心里笑笑,表面上不露声色。阿莱茵将西图澜娅餐厅的地址发给了我,我正要打开谷歌地图去搜索,突然,身后的一个声音吓了我一跳。
“秧秧?”
我的背上惊起了薄薄的冷汗——秧秧,这是我在福利院的名字,连我自己都很多年没听见过了。异国他乡的,谁会用这个名字来称呼我?
应该是我听错了,对方说的可能根本不是中文呢?
我狐疑地扭过头去,只见面前站着一个高个子的亚洲男生。他约莫一米九,身穿一件白色短袖,留着许多男明星爱梳的逗号刘海;他皮肤白净,单眼皮的眼睛里是若有所思的神情——是新生会上那个与我眼神相碰、看上去有些忧心忡忡的男生。
我不明所以地看着他,再次怀疑自己刚才是不是幻听了。
“你是秧秧,没错吧?”
“你是……?”
“我叫何宛华。”
不认识。我莫名其妙地皱眉。
“我是福宝。”
第10章 第五章命运的玩笑有时很蹩脚(下)
我无数次思考过命运是什么。
命运,可能是一个人在母体里时,甚至是受精的那一刹便已经被谱写好了的东西。我们的基因早已蕴含着这一生将要做下的每一个决定。如果观察得仔细些,还能从中窥见我们血缘家族里的其他人会做出的选择。就如我的命运是一出生便要被父母亲抛弃,这是我无力改变的事情。
虽然我自认是个积极对抗命运的人,坚信世界上的一切都应该由我主动去争取和把握,而不是听天由命;但同时我也怀疑,我如何能弄清楚这一刻的自己到底是挣脱了命运的枷锁,还是正在命运规定好的轨道上不偏不倚地走着却毫不自知?就如我费尽心机计谋着出了国,离开了夏家所在的那片大陆,这到底是我对抗的结果,还是我命本该如此?
如果世事都是冥冥之中已经被安排好了的,那我是不是应该躺在一叶孤舟上什么也不做,任命运的波涛汹涌将我卷去哪个岸边?话又说回来了,我在这扁舟上没有躺下而是双手并用地划着桨,谁又能保证我倾尽全力掌舵去往的必定不是命运已然安排好的方向?就像俄狄浦斯穷尽一生去摆脱诅咒,但走上的还是那条已经注定的道路,最终如期完成了他弑父娶母的宿命。
命运是捉弄人的。在我人生前二十二年被生活教会的道理之中,这一点绝对名列前茅。且不论被血亲抛弃的事,毕竟那时我还太小,个中凄楚现在无从忆起;就光说被领养的第一夜便惨遭殴打、小小年纪成为取悦养母的玩具、成年后被养父暴上加暴、后来又在以为遇到救命稻草时被横插一刀(这些事之后都会讲给你听)……我的命运从来不吝啬和我开玩笑,我也在一个又一个的笑话中逐渐将自己武装到牙齿。
但是,今天的这个玩笑,是远远超出了我的认知能力的。我不敢相信,生命中竟然会有如此不精妙、不自然、不合理的巧合,其蹩脚的程度简直像是我的命运之神连装都懒得了,两手一摊,居高临下地看着我,说:就是捉弄你了,怎么着吧。
我怎么也不会想到,在我终于逃离了过去、准备好了要谱写崭新人生的这个秋天,我十六年未见的福利院的旧友,福宝,那个教会了我要“乖”的男孩,与我在大洋彼岸 的洛杉矶,猝不及防地重遇了。
那个曾经身着衣摆破洞的脏兮兮的卡通背心、消瘦黝黑如同一根豆芽菜般的光头男孩,现在正穿着一件干净洁白的短袖衣衫站在我面前,面庞白皙,个子足足高出我两个头。他身上丝毫没有十几年前的痕迹,对我来说他和这个世上的任何一个人同样陌生,他却看着我,口中呼唤着那个已经多年无人触及的名字,告诉我他就是我儿时的玩伴,那个曾经与我牵手的小男孩。
“你和你小时候简直是同一张脸。”他有些局促,漂亮的粉色嘴唇里吐出一句蠢话,“我那天一眼就把你认出来了,但你好像没认出我。”
他的模样确实与从前判若两人。
五岁时,我们的友谊缘起于一碗蛋花粥。小时候我十分讨厌鸡蛋,总觉得闻起来有股鸡屎味。每次福利院的早餐是蛋花粥时,我就会悄悄将它倒进花坛里,只吃一包咸得要命的榨菜。一般还没到午饭时间我便会饥肠辘辘,但即使如此我也不愿意将那碗粥喝下去。我讨厌将就,从小便是如此。
一天早上,我照例在倒粥,却被路过的福宝看见了。他目睹我将来之不易的大米和鸡蛋倒进泥土里,一句话也没说,转身便跑了。我知道他要去给老师打小报告,但我不怕,我知道怎样嘴甜能让老师不怪罪我。如果发挥得好,我甚至可以颠倒黑白,将这件事情栽赃到福宝身上——他打翻了我的早饭,害我没东西吃,还恶人先告状。我拎着空碗,一边在肚子里打着算盘,一边在眼睛里酝酿泪水。一切都蓄势待发,就等作为我观众的老师出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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