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不一会儿,福宝独自回来了,他的身边没有什么老师,手里还握着两个小面包。那是每天下午的加餐,他竟然从厨房里面偷了两个给我。他将还有些温热的面包塞进我手里,那之后我们便成为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
虽然每天二十四小时除了睡觉之外几乎都在一块,但我们很少和彼此说话。福宝总是在看书,我就在他周围玩耍,或是潜入花丛中捏虫子,或是爬上树枝头看云彩。日子在他一页页的翻书声中平淡而不单调地过去,我玩累了就会回头找他。他总是还坐在原地,低头看着书,周身散发的静谧气息让我感到安心。
我口舌机灵,说起话来经常逗得大人前仰后合,他们开心了我便会有更好的待遇,于是我乐此不疲地变成了一个喋喋不休的小孩。和福宝单独呆在一起时,我终于得以歇歇那张过劳的嘴。我知道自己不必去刻意讨他欢心,毕竟一开始我什么都没做就获得了他为我窃来的两个面包。在他身边,我终于获得了只是安静地存在着就可以被好好对待的权利。
许是刻在每个被抛弃的孩子骨子里的恐惧作祟,时日一长,我便开始担心福宝对我的感情会逐渐减弱并终有一天消失殆尽。特别是当他太过专注于书本而忽视我时,我便感觉那种安心的滋味好似手指缝间的沙子一般正在悄悄流走。于是我开始在他面前捉弄别的孩子,当别人被我戏弄得嚎啕大哭时,福宝会短暂地从书中抬起头来,对我一笑。那一笑对我来说是莫大的保证,是他和我之间的牵绊又延续了一些时日的具象化体现。
一个下午,我们去了福利院后山旁的小河边上。我下河捉鱼,他坐在岸边读《隋唐演义》,只把双脚和小腿泡进水里。看着波光粼粼的河水,我好似感知到了一种充满灵性的呼唤。不管不顾下午刚洗的头发,我向后仰去,便躺着漂浮在了水面上。
清澈的河水被太阳晒了大半天,温暖、轻柔地将我的身体全然包裹,是想象中的母亲怀抱的感觉。阳光在河流两旁栽种的树木之间洒落,点染在我的鼻尖和脸颊,我从树叶的间隙里窥见白云漂浮、微风涌动的蓝天;一只淡黄色的蝴蝶从我眼前翩跹而过,轻风摇动枝干,不知从哪飘来了朵朵茉莉花,星星点点散布在我周身的河面上;有几朵也落在我的身上,轻柔微妙的触感一时间将我推到了梦境与现实的边缘,氤氲在空气中的洁白清香成为了沟通虚无与实在的线索。
我突然感受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安宁,它不必、也无法主动去获得,且好似可以持续到永远。
漂浮着、漂浮着,突然有一个柔软的东西触碰到了我的手,它比河水更加温暖。我转眼一看,是福宝。他不知何时也下了水,和我一样漂浮在河面上,双眼微闭,双臂打开,手指放松地弯曲着,他的指尖正轻轻挨着我的。
我牵起他的手,我们一起漂浮。
那个下午的宁静是被一个小孩子的尖叫声打破的。那个小男孩一边向宿舍撒腿跑去,一边撕心裂肺地大喊着:“死人啦!河里淹死人啦!”我和福宝起身,站在将将及胸的河水里,看着对方大笑了起来。
之后我们便经常去河里“装死”,其他的小孩也逐渐对此见惯不惊。每一个无声地与福宝牵着手漂浮的下午,都成为了我脑海深处不会褪色、无法磨灭的记忆。
我条件反射地去看福宝的手指,没有婚戒,继而我忍不住笑起了自己——和男人周旋太久,我竟然连儿时的伙伴都不肯放过了吗?看见我笑,福宝好像轻松了些,他说:“真没想到会在这里遇见你。”
“克洛伊,我们走吗?”阿莱茵有些无礼地喊了一声,我心中不由得对她滋生了一些讨厌。我回头看去,她已经在副驾驶坐好,一副等得不耐烦了的模样。
“你先忙吧。”福宝很温柔地说道,那声音在我听来很不真实,“咱们可以之后再聊。”
“给我你的微信号——”我有些慌乱地从包里找出手机,“你……晚上有空吗?或者其它什么时候?”
“当然。不过你今晚不是要和朋友们出去吗?”福宝向阿莱茵他们抬了抬下巴。
“就吃个饭,很快的。”我赶忙说,“之后我就可以和你见面了。”
“那你快结束了告诉我,我去接你。”福宝加好了我的微信,冲我晃晃手机,“想去什么地方?”
“你喝酒吗?”
“可以喝。”他微笑。
“那我吃完饭把车送回家先。”
“到时候我打个车去接你。”
这一顿饭吃得没滋没味,连伊维塔和我说话我都几次没听见。在我第五次为了走神而不得不向大家道歉之时,阿莱茵问:“那个男生是你很重要的人吗?”
“是的。”我毫不犹豫地说,“他是我童年的玩伴。我们已经十五年没有联系,今天竟然在一个全新的国度相遇了。”
“天啊!那真是太浪漫了!”阿莱茵惊呼。
“像是一部爱情电影的开篇。”伊维塔遐想不已地说道。
“你还在这里和我们浪费时间干什么?”阿莱茵说道,“快去找他呀!”
我有些受宠若惊:“你们……不介意吗?”
“当然不会介意。”连贾克都发话了,“快去吧!他一定也在焦急万分地等你。”
我以限速允许的最高速度将车开回了家,刚锁好门便迫不及待地给福宝发去了微信。收到我的地址后,他说二十分钟便到。
这二十分钟里,我换了五条裙子都还觉得不尽人意。根据约会对象的喜好挑衣服和妆容是本我的特长,但今天却抓了瞎——我不知道和福宝的这次见面算什么。他不是我要攻略的男人,而是我儿时的挚友。我不能、也没必要戴着“夏知澜”面具去见他。
那么,如果我不是“夏知澜”,那是谁呢?是秧秧吗?
秧秧是谁?秧秧喜欢穿什么样的衣服?秧秧有怎样的举止谈吐?秧秧会故意晚一点下楼,以便男人看见她摇动着腰肢款款走来的景象吗?秧秧会在每次上车时都喝同一款随处可见的饮料,以使男人之后在任何地方看见这种饮料都要想起她吗?秧秧会借着大笑的时机伏到男人的手臂上,从而达成第一次不露声色的肢体接触吗?
我突然手足无措了起来,心中打起了退堂鼓,花了好大的力气才将要爽约的想法压了下去。时间在我的惊慌中飞速地闪过,还未等我将脸上的妆容补好,福宝的信息便来了:“我到了。”
我看向镜中的自己:一条牛仔连衣短裙简单朴素,硬挺的版型凸显不了任何身材优势;眼角的妆容花了,显得人既潦草又无精打采;颅顶的头发塌了个七七八八,只得用一顶白色鸭舌帽敷衍地遮住;一个小小的白色腋下法棍包看上去平平无奇——这实在不是我正常发挥的水平。镜子里的人是谁我不认识,反正不是精致美丽的夏知澜。
如果是和别的男人约会,我一定会让他们等 着,让我好好收拾一下再出门。但是我不想让福宝等,我想立马见到他,况且这也不是一次男女之间的那种约会。
我一边小步跑着下楼,一边安慰自己现在无论如何都比福利院时期好看多了吧,而且刚才在学校的时候福宝也已经见过我了。出了公寓大门,我一眼便看见福宝在路边的一辆优步里探头往这边张望。看见我,他露出了一个很大的微笑,像一只毛发蓬松的萨摩耶。
我的心突然漏跳了一拍。
第11章 第六章人左不过爱上自己模糊的倒影(上)
洛杉矶市中心,七号街上,一家开放式鸡尾酒吧里。
今天是周三,被人们称为“驼峰日(hump day)”。驼峰日是工作日最中间的那一天,往前往后数两天都是周末。许多人会在这天下班后出来小酌一杯,让这个星期过得不那么苦闷。城里的各处酒吧都因此而爆满,我身处的这家也不例外。
这家酒吧位于大名鼎鼎的塞西尔酒店(Cecil Hotel)附近,就是那个总被和“黑色大丽花”惨案扯上关系的地方,许多慕名前去的游客也会在游玩之后顺路来这里喝上两杯。酒吧前门大敞着,不大的空间里熙熙攘攘地挤满了人,吧台前等酒的客人自然而然地和酒保攀谈了起来。空气里尽是玻璃杯碰撞的声音和淡淡的水果发酵的腻香。
我和福宝坐在角落里的一台高脚桌前,桌面上一盏笼着暗红色纱布灯罩的灯发出暧昧不明的光芒。我喝一杯尼格罗尼,他喝一杯朗姆可乐,两人不发一言,玻璃杯外壁因温差而凝聚的水滴将杯垫和桌面弄得潮湿。
尼格罗尼是我唯一一个爱上过的男人最爱喝的酒。当然不是黄海伟,那时候哪里懂得爱是什么?虽然到现在我也不敢说自己懂,也不敢百分百确定对那个男人的感情就是爱,我能负责任地说的只有他伤我很深。别忘了,我是一个从小被殴打到大的孤儿,对痛苦的阈值是很高的。当我说被伤得很深的时候,那是切实尝了心痛欲绝的滋味而不是无病呻吟。能让我如那般觉得被抽去了半条命的感觉,必然是爱吧,不然还能是什么呢?
那个男人在我最脆弱的时候出现,以救世主般的姿态俯下身来宠爱我。再加上他本身年龄很大,阅历丰富,当年才十九岁的我哪里是他的对手?我很快便沦陷,花了足足八个月才发现他喂到我嘴边的巧克力不过是臭狗屎。分手之后,我在心里恶称他为“老男人”。虽然后来又约会过许多个老男人,但他永远是让我最刻骨铭心、最倒胃口的那一个。
在他之后我不允许自己再爱上任何人,聪明的女孩上一次当就够了。但是,我的味蕾却很有幽默感,将他对尼格罗尼的喜爱转化成了我的。
我和福宝占用着桌子的四分之一坐着,他没有坐到我对面去,而是坐在了我的身边。但他没有靠得很近,和我的距离保持得很微妙,看不出是疏离还是亲近。他默默地啜饮着酒,门口进来人时便向那边看一眼,有时也看我。和我的眼神对上时,他总会轻轻笑一下。我尝试着在心里把他的微笑和儿时那个看我捉弄同学的小男孩联系起来,却屡屡失败无果。那个小男孩的笑容曾经让我心安,而面前的这个男人,他笑的样子却让我的一颗心莫名地泛起一股酸涩。
在往常的约会中,我从来都是一只称职的变色龙。如果有一个夜店请我去培训场子里陪酒男女,那他们的酒水销量一定会在短时间内翻番。我能精准地在十分钟的聊天内摸清约会对象喜欢的类型是什么,据此或扮作柔情蜜意的解语花,或装成乖张娇蛮的小公主,亦或演个孤傲清高的冷女王。而现在,我却像丢了舌头似的几次张口都一个字也吐不出来,仿佛被什么东西鲠住了喉头。今晚我不再配被称为变色龙,我只能当一条朴实无华的虫。
“你……这些年过得如何?”他终于首先发话,看起来像是想了很久,才憋出了那么一句。
“还好。”我点点头,“你呢?”
“也还好。”
……
“你钢琴弹得如何?”
难为他还记得。
“早就不练了。”
……
“你还爱看书吗?”
“看的。”
继而又是沉默。
其实我不想说我过得“还好”,我有满腹的委屈想要告诉他,也想谢谢他当年教我“要乖”。如果不是乖,我不会得到今天的一切。如果不是乖,我可能会落个比现在惨一万倍的下场。
但我说不出来。这些年我如何扮小丑哄李菲菲高兴还能说说,毕竟无伤大雅。但我要怎么告诉他我和夏浚译之间的事情呢?在我们十五年后重逢的第一晚,我说,我养父不光打我,后来还将我导航上了一条龌龊肮脏的道路——福宝如果听到我在多少男人身上捞过钱,跟多少男人发生过关系,他还会坐在这里和我一起喝酒吗?恐怕会像躲脏东西一样避之不及吧。
想到这里,我更不知道该如何开口了。我们周围坐着的都是和朋友们出来聊天的上班族,旁边那桌的两个女孩正在谈周末洛杉矶县艺术馆(LACMA)的什么展出,聊得热火朝天,时不时放声大笑。我听她们聊马蒂斯,聊高更,聊马列维奇,然而我和面前这个经久重逢的旧友却只是沉默。我们很快便喝完了第一杯、第二杯酒,第三杯也不多时便送了上来。我们不碰杯,端起来,就着门外车水马龙的旖旎夜景便直接饮下,活像两个拼桌的陌生人。
五杯酒过后,时间已经是晚上十点半。我们结过账便离开了酒吧,在街边等车。
美国的城市虽然安静得比国内早,但市中心晚上的道路还是比较热闹的,来来回回的车辆和时不时谈笑着路过的人群与深圳酒吧街的夜晚别无二致。要说有什么能提醒我现在确实身处于另一片大陆的这个事实,那便是装饰着雕花大理石的建筑外观和马路垃圾桶旁说着疯话的流浪汉了。盛夏已经过去,晚上的空气微微有些凉,夹杂着大麻的气息和尿骚味。车不多时便来到了,福宝为我开门,让我先进了车里,他随后跟上。车向伯班克的方向驶去。
“我先送你回去吧,你明天有课吗?”
“有,下午两点。”
“我也是两点。”
“那……不请我去你家坐坐?”
说出这句话并不是惯性使然,虽然我不是什么好姑娘,但我很少主动提起去男人家里——我在他们面前的人设是矜持高贵的富家女,当然不会让他们觉得我是个人尽可夫的荡妇。这种话是不会从“夏知澜”嘴里说出来的,她心气很高,家教很严。
只是,坐进车里后,看着面前的福宝,这个与我一夜无话的福宝,我突然意识到自己仿佛回到了儿时与他相对两无言的那段日子。小时候我和他坐在树杈上沉默,现在我们坐在洛杉矶的酒吧里沉默。我和他总是沉默的,我们不需要语言。我在别人面前总要搜肠刮肚地找话说以让别人迷上我,但和他不用。和他在一起我只用安静地休息,他便会陪伴在我左右。这种感觉让我留恋,儿时如此,现在亦是如此。
我悄悄看向他的侧脸,双眸如水,鼻梁挺立,嘴唇微启,洛杉矶高速路上静谧的夜景涂抹在他身旁的玻璃窗上。月光洒向他的几乎透明的皮肤,如同碎银子落在白色的丝绸上,他洁净得好似刚刚落入这个世界。
十五年杳无音讯的故人在异国他乡重逢,如果这都不是命运的安排,那我不知道什么才是了。我第一次觉得命运的玩笑竟然可以是美好的,心中刹那翻涌起的无数说不清道不明的情愫让我想奋不顾身地凑上去亲吻他浅粉色的嘴唇。
但我还是忍住了,我不想吓到他,不想把他吓跑,他是我最珍视的人——
我自己都被这个想法吓了一跳。
福宝听到我那么问他,说,你想来吗?我当然是欢迎你来的。他的表情是那样理所当然和光明正大,好似一点也没有联想到任何摆不上台面的意味。这让我有些自惭形秽。
我点点头,继而看向窗外呼啸而过的夜色。虽然没有肩并肩,但我能闻到他身上的淡淡的海洋古龙水气味。是为我喷的?亦或只是出门的习惯?我发现自己竟然猜起了男人的心思并为之心旌动摇,这可是许久没发生过的事情了。
车行驶了约莫十几分钟便到达了他家楼下。他家也在学校附近,离我家不远,打车也就是不到十分钟的距离,比他去接我时用的时间少多了——看来他出门时也是稍稍打扮了一番的,这让我窃喜。他很绅士地为我开门,带着我进 了小区。
7/34 首页 上一页 5 6 7 8 9 10 下一页 尾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