阎兴邦这些时日冷眼瞧着此人办事稳重且善于思考,与义军将领们的关系都处的不错,无人说他坏话。年纪轻轻便有此城府,若一心辅佐康儿,的确是个不可多得的人才。见他能提出请君入瓮的战术,不禁在马上颔首,“本帅也有此意,你先派个人快马疾驰回老营传信部署。”
萧十二拱手,“此事涉及大帅性命,卑职不信任何人,愿快马加鞭亲自回营部署。”
“好。”阎兴邦又指派了二百名亲军护卫他,回营途中又被尾随在后的金军追赶上几拨,双方厮杀过程中互有损伤。义军仗着跟随阎兴邦的人是他亲自训练的护卫兵,无论身手和骑术皆为上佳,故而再与小股金军对战时,在对方轻敌之下,逐渐占了上峰。
他们不敢恋战,知晓后头还有大批人马正在追赶,只命人轮换举着“阎”字大旗,一路引着追兵来到老营。
金军副将一路上得到线报,义军的确从主力军中拨出最精锐的两千亲军,护卫阎兴邦回营败走。听闻这个振奋人心的消息后,他带着兴奋之心率兵一路猛追,跑得快的突击兵回来报信说汉贼奋力抵抗,越发证实了奋不顾身逃命的意图。
副将带着人马包抄人群四散而逃的义军老营时,率先带兵冲进营地,却被帐内布置的弓弩手伏兵集体放箭,当场射杀。
守在老营的一千人马伙同回归的弟兄们只有三千人左右,在阎兴邦和萧十二的带头之下从外围包抄,将约摸五千人的金军杀了个片甲不留,只有少数人败走,阎兴邦下令不许追赶,保存实力。
老营背靠山口,侧面是江河支流,又属上游。此处地形高,占尽优势,无论如何也不能丢失。
萧十二清点了剩余人马后,告知阎兴邦只剩下两千人左右。
阎兴邦心急如焚,这两千人如何也不能抽调前去支援阎少康。幸亏林氏在开战之前被他妥善安置在山上隐蔽的洞内,若见到今日老营内发生的激烈战况,怕是当场就得小产。
阎少康关键时刻,头脑却逐渐灵光起来,带着残余兵力逐渐往王广全那边靠,麾下将士学着老王的战术,拼劲余力砍杀金军骑兵的马腿。亦或步兵用铁链拦截快速冲阵的骑兵,两军合力对抗金军,虽谈不上反攻,却暂时顶住了攻势。眼瞧着太阳落山,金军那边擂鼓收兵。王广全吐出一口带血的浓痰,大刀撑地,骂道:“日他金贼老娘,干了整整一日,这样下去不是个事。老阎呢?”
阎少康只得回道:“我见金贼攻势甚猛,担心老营那边粮草被抢,与父亲商议后还是由他老人家坐镇老营比较稳妥。”
王广全听了哂笑道:“看来,怪我没有像你这般的好儿子?既如此,咱们也回老营将人马集合起来,再做打算。”
“不行!”阎少康与手下军师对视后,顾不得擦拭脸上的血汗,耐着性子拱手道:“二当家这是如此做想?咱们好容易占尽地形优势,若此时就退兵十里,岂不是降低自己士气,助长金兵气势?若大军压阵,再想夺回地势却再不能够了!”
王广全也急了,单手叉腰,另外一只手指着席地而坐垂头丧气的战士们,骂道:“占尽优势?咱们两营的残兵归拢起来能有万把人,就算老子瞎了眼。金军的骑兵虽说折损了不少,却仍旧不在少数。若明日开战,咱们免不了仍旧是肉盾,抵抗不了半日。”他遥望宁州城的方向,目光乜向阎少康,“两个选择,要么带着人马去宁州城。要么回老营。”
阎少康怒气渐炽,咬牙反驳道:“若回宁州城,岂不是将父帅一人搁置在外,独独面对金贼。再者,宁州城外也被兀多哈部署了人马,你以为就安全?!”他扬声道:“众将士,今晚咱们就地驻扎,给大伙儿做顿好的,大家该养伤养伤,吃饱喝足才能有力气面对金贼!如今,逃跑也是个死,拿出咱们汉家儿郎的血气来!”
他挥手命李七他们带着文书上前,“我承诺,今日生还者,每人赏银五两银子!明日杀敌切生还者,赏银十两!”
这番话总算是起到了效应,有人替死去的兄弟问道:“那战死的人就没有安置费了么?”
“当然有!”阎少康挥手示意文书上前,“去将今日战死的士兵,大家都知晓的上报记录下来,待得胜回城后逐一抚恤。”这才渐渐稳住了局面。
当晚,阎兴邦听闻线报后,又从老营拉过去大量的腊肉和白米饭,还遣了医官过去帮忙包扎。王广全见此,也不好再说什么。只私下里和手下密谋,“他妈的,齐大胜人头都被狗日的金贼砍下。”他心有余悸地摸了把自己的脖子,“咱们不能坐以待毙,得提前商议个法子,若明日情形不好,立刻想办法撤退,力求东山再起!”
手下无不赞成,有人问,“也不知那个萧六人在何处,就像从人间蒸发了那般。”还想着此人有胆识,又能打,若护卫着王大帅离开,众人心里也踏实。
王广全冷笑道:“怕是早就看穿了老阎这两把刷子,提前跑路了。此人不是池中之物,咱们就别肖想了。”
被他念叨的萧六趁着逐渐降临的夜色,正在号召属下漫山遍野的抓狗。
第五十一章
樊青提着满是狗血的大刀前来汇报,
“大哥,我们抓了这半晌,就连山下老乡家里养的都没放过, 鸡头数了数也只有六百只。”
萧六闻了闻他身上狗血的腥气味儿, 说了句无妨,“六百只勉强也够了,给兄弟们煮熟饭后, 将狗血洒在饭上。炖好的狗肉留下一半, 剩下的给兄弟们美美吃上一顿,后半夜咱们要干一场大票。”又命鸡头, “去把我调制的药粉拿来, 撒在那一半的狗肉里。”
樊青想不通, 杵了杵他身旁的鸡头,“你说大哥这是要干什么?难道把狗肉扔给金贼?”不知大哥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鸡头抬头仰望他, 反问, “那金贼又不是黄口小儿, 给他就吃?”
待到饭熟, 众人吃着香喷喷的饭和肉,还不忘偷偷讨论这个问题。
萧六端起大碗,将碗里冒尖的狗肉分给了樊青和鸡头他们, 他就着汤和饭, 风卷残云般吃完,又去检查了装满石块和绳索的麻袋, 确认无误后等待众人一起上路。
二更时分, 他们一行人路过金兵大营附近的林中, 大多数人因吃了淋上狗血的饭,浑身燥热地扯了扯衣领, 一副跃跃欲试的样子。
樊青学了声夜枭的叫声,在不远处的地方也传来了同样的叫声。
他们便悄悄靠近金军大营。
借着月色,众人这才发现金贼果然和大哥说的那般,两人共睡一条革囊,平躺在两匹马之上。这般安置,是为了一旦有敌情,能迅速惊醒并唤醒身侧的人,快速上马进入杀敌状态。
而在外围,还有重装骑兵守护。重装骑兵歇息之处,豢养着恶犬。
鸡头带领着营中身材短小清瘦的“夜不收”们,带着狗肉和石块悄然靠近恶犬,脚底踩在草地上不敢发出任何声响。耳边听着夜枭的叫声,借着夜风簌簌吹过牛皮帐篷发出的“呼啦”声,朝着卧在骑兵队前的恶犬投喂尚且温热的狗肉后,迅速趴在原地借着草丛遮挡身子。
其他夜不收们也如法炮制。
几个人的目光紧盯寻着香气闻过来的恶犬,见这些狗狼吞虎咽地吃下同类的肉后,纷纷倒地抽动两下,再无声息。
鸡头一颗心快要提到了腔子,兴奋地朝着几个人比划了手势,带头快速靠近睡熟的铁骑,将绳索套在马足上。其中一个人不小心踢到方才投掷的石块,吓得几个人急忙趴在地上摸着腰间的匕首观望了一阵,见无事发生才快速撤离。
萧六见事成吹向鸣镝,倏然间林中的八千乡勇们点燃火把,骑着战马冲进毫无准备的金军大营,杀声震天。
金军士兵们进攻一整日,刚进入梦乡就被惊醒,纷纷上马准备迎战。骑兵翻身上马,却发现马腿被绑住动弹不得。
萧六骑着一匹黑马跟着义军冲进大营,吹了一声长哨,战马本就受到火把鼓噪的惊吓,在他的哨声变得更加狂躁,纷纷嘶鸣着咆哮跳跃,想要脱离此地。殊不知,越是跳跃马蹄上的绳索就收的越紧。
骑兵们从未见过如此慌乱的局面。战马就好似他们的武器,此刻武器被收缴了,他们只能赤手空拳对付敌人。
萧六等人把握住这千钧一发的机会,带头骑马挥舞着长刀对准金军一连串砍了过去,死伤无数。
兀多哈在主帐内被惊醒,就见一道玄色的身影骑着马冲进营帐,挥舞着寒光的大刀朝着他劈了过来。他快速抄起枕边的弯刀抵在身前,用尽全部力气试图架开悬在头上的这把锋利的刀刃。
“主上!”贴身侍卫捂着胸口汨汨流出的血,踉跄着也冲进帐内,拔出匕首朝着背对他的玄衣男子刺了过去。
须臾间,萧六倏然收刀,手腕灵巧翻转间,刀刃划过背刺他的侍卫脖颈,右腿猛地一踢,侍卫口吐鲜血瞬间飞出帐外。
兀多哈趁机朝着他劈了过来,萧六耳朵一动,斜弯腰身的同时长柄刀在他手中灵活旋转,反手刺向兀多哈。
二人从帐内打斗至帐外,直到重骑兵拼死压过来,将萧六樊青等人包围。
兀多哈见手下逐渐将汉贼围拢起来,大声喊道:“杀了他们祭旗!”
樊青与他背靠背,环顾虎视眈眈围剿他们的重骑兵,骂道:“大哥,十二到底来不来支援?!这孙子从小就狡诈多疑,就不该相信他!”
萧六双眸散发出的目光,犹如孤狼遇见了敌人那般狠狠盯住逐渐向他们靠近的敌人,“不管他来不来,咱们也能突围!”说罢右手双指放在唇边,用尽体内真气吹向哨声。
重骑兵胯|下的马儿竟然齐齐扬蹄嘶鸣起来,将骑兵们纷纷甩下马。樊青见状大喊着:“兄弟们杀!”带头一个跳跃,抡起砍刀挥落一名骑兵的脖颈。
与此同时,营地外传来了沉闷的号角声。
萧六挥刀砍死两名骑兵后,目光盯住被亲兵包围的兀多哈打算骑马逃走,他跳上一匹马朝着目标追了过去。
却不想被受重伤倒地的骑兵,用手边的铁索挥在马蹄上,在马儿嘶鸣到底的瞬间,萧六从马上跳跃落下顺手解决了阻碍他追上兀多哈的骑兵。
樊青骑着马也跟了过来,抹了抹脸上的血迹,提着鲜血淋淋的大刀,不甘心地跳下马,望着重骑兵的背影骂道:“日他娘的,让老贼跑了!”
“六哥!”萧十二匆匆下马,欢喜地瞧着死伤无数金军的营地,“你们竟然行动如此之快?”
樊青不耐烦地回怼,“说好的时辰,难道像你这般磨磨蹭蹭害俺兄弟们折损那么多?!”
萧十二被他噎得只得低声解释道:“樊二哥不知,我说服大帅请兵后,还要骑马去先锋阵营告知大公子,这才能带着人马过来汇合……”
樊青冷着脸挥了挥手,打断了他的话,“谁耐烦听你解释,总之你们就是干等着俺们将金兵杀跑了收割战果!”
萧六则环顾四周的伤员,只道:“兀多哈手下死骑的能力本就强悍,咱们不是对手。今日若不是占了突袭成功的地利,也不能杀了他们那么多人。这场仗,本就是个难啃的骨头。”他拍了拍负气的樊青,“首要之事尽快救治伤员清点人数,另外派人收集粮草。兀多哈不会轻易撤退,宁州城那边更加危险,还不知陆姑娘能坚持多久,咱们不能见死不救。”
樊青听到他提起陆南星,不在以“陆夜叉”来称呼而是用“陆姑娘”,反而有些不适应。只碍于萧十二在侧 ,不好再说什么,匆匆拱手应喏,看也不看萧十二一眼,便去找鸡头行事。
就在此时,空中传来一个尖锐的鸣叫。
萧十二抬头,只见一只鹰脑袋是白色,通体灰色,胸部竟然是红褐色,展翅时相当于鹰的两倍大……他喃喃道:“这是何种猛禽?”
“是雄库鲁。”萧六看到这只海东青,脸色逐渐难看起来,“糟了,宁州城恐怕有变!”
萧十二见他频频望向东边宁州城的方向,目光中的焦急不像装模作样,试探道:“六哥既然做了诸多缜密的安排,表姑娘那边应该也提前安排妥当。她们与咱不同,至少有厚实的城墙阻拦金贼,不会有事的。”
萧六无法告诉他,兀多哈和矢达理本是大金王朝节制行省的长官,只是兀多哈会在金顺帝面前进贡讨好,这次召讨元帅的身份才落在了他身上。
大金王朝开国百年,蛮夷人也逐渐被中原同化,视家族姓氏和嫡庶为衡量一个人身份的象征。兀多哈姑姑曾是金明帝的最后一任皇后,他也是家族力挺的嫡长子。矢达理便不同,母亲只是个侍妾出身,只是沾了嫡亲兄长生活糜烂,年纪轻轻沾染天花暴病而亡,这才让他世袭了将军身份,成了家主继承人。
这二人本就不合,若矢达理知晓兀多哈败走,以他的尿性,必然不会相救。而此刻,好大喜功的他,势必会探知义军损伤人数不少,而选择集中火力攻城,营造出他正在攻城无暇挽救兀多哈的败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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