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大事者,必遭毁谤。当你做出事业,所有人只会慑于你的光芒。”
乔知予慢条斯理解下腰上佩剑,“此剑名为‘璇玑’,它陪我征战多年,曾斩下朔狼王的人头,如今我将它赠予你。”
应念安一愣,诧异于乔迟竟然将随身携带的武器赠予她。她知道这剑贵重,但她身体孱弱,并不会武,这剑落到她手中毫无用处,无异于明珠蒙尘。
“念安,拔剑。”乔知予抬手将宝剑递到她面前,沉声道。
应念安无措道:“我不会用剑。”
“我教你。”乔知予绕到她的身后,将她的身躯半圈在怀中,握着她的手,缓缓拔出那把长剑。
此情此景,若是在平时,应念安应当会心旌摇曳,然而此时此刻,她却一丝绮念也无。无他,只因这柄杀生无数的剑气势太盛,手在亲手碰触到它剑柄的那一刻,心中便陡然升起无尽的豪情。
剑柄是冷的,彻骨的冷,这种冷本会让人感到不安,但乔迟的手心是热的,那只大手覆住她的手背之上,稳而炽热,一如十二年前那个夜晚,让她全然安心。
“噌!”一声轻响,长剑出鞘。
剑光如霜胜雪,气势逼人。
“权力就像剑,当你拥有它却不使用它,它就是腰上无用的配饰。要像这样亲自握住它,握住剑柄,做唯一的执剑人。剑锋所指,无坚不摧!”
话毕,乔知予带着公主用力挥出一剑,小径旁假山石应声而断,化为两截,轰然倒地。
应念安何等聪明,立刻意识到了乔迟在说什么,忍不住道:“宝剑虽好,可我如今已经失去了这柄剑。”
身后人低声道:“长平,这把剑一直悬在你的腰间。”
“留在大奉,你是功高劳苦的和亲公主,回到番邦,是母国强盛的大蕃国母。我知道你委屈,你觉得自己被绑在那个王座上,随波逐流的转嫁给下一任蕃王,这让你难以忍受。实则,只要你主动,大奉是你的后盾,王座是你的嫁妆,你的夫婿将是下一任蕃王。你的心意将决定一国王君之位,而老蕃王的那几十个儿子兄弟,只能争相讨好。”
“别怕他们会造反。他们前脚造反,叔父后脚带领大奉铁骑,轻车熟路,踏破大蕃国门!”
鹅毛大雪纷然之下,应念安呼吸急促,心跳如鼓。她能感受到自己的心动,不是年少的心动,而是而立之年,另一种心动。
“挑一个好掌控的、听话的小蕃王,不听话就换。铁打的国母,流水的蕃王,你才是大蕃王座之后,真正的王。”
话音落下,乔知予带着应念安再次挥出一剑,剑气破空,斩断风雪。
“我tຊ真的能做到吗?”应念安不安的仰着头问道。
即使从小到大,权力触手可及,但她习惯做一个循规蹈矩的贵女,习惯于顺从和追随。弄权?她或许明白该怎么做,但这一切离她太远了,离她这个本该安分守己待在后宅的妇人实在太远了。
乔知予垂眸看她一眼,从容道:
“没有任何一个女人天生是权力的动物,但你亲眼目睹你的父亲是如何坐上王位,又在大蕃王庭做了三年王后,历经两任蕃王。念安,你是个聪慧的女人,有大奉作为你的后盾,没有谁比你更能掌控大蕃。”
“王庭叩伏在你的脚下,天下就在你的手中。你唯一需要做的,就是牢牢地握住这柄剑,像这样,抬手一挥……”
漫天大雪中,两人再次挥出一剑,又一块假山石应声而断。
应念安心动于身后之人为她描绘的极可能成真的恢弘图景,她甚至能感到自己血脉贲张,激动得有些头晕目眩。可心底另一个声音也在告诉她,那些东西虽然宏伟壮阔,可并不是她追求了一辈子的东西,她最想要的人,现在就站在她的身后,正在环抱着她。
“可我应念安并不想做大蕃的国母,只想做乔家的主母。”
许是这长剑给她的勇气,她开门见山的说出了自己微不足道的心愿。
乔知予闻言,勾唇一笑,俯身在她耳侧说道:“如果这样,你注定失望,我不会娶你,现在不会,今后也不会。”
如此绝情的一句话顷刻点炸了应念安心中积蓄了十二年之久的怒火!
她苦等了十二年,就是为了等乔迟这样说吗,等到的就是这个负心人这样的一句?
她怒不可遏,几近崩溃的挣脱开乔知予的怀抱,提剑指向面前人,指向这个无情无义,心比铁石的人,一字一顿质问道:“为什么?!”
乔知予摊开双手,“因为我男女不忌,天生滥情。我是个烂人,此生不会主动与任何人缔结姻缘。”
任何话语都无法形容应念安此刻心中的感受,是失望,是懊悔,是愤怒……
雪地里,她握着剑,歇斯底里的哭了一声:“你为什么是这样的人啊?”
乔知予平静道:“我乔迟生来就是这样,不会因为任何人改变。你求我垂怜,我只会走开,因为我的心比石头还硬,眼泪对我尤其没有用,所以千万别哭。”
“要想获得我,念安,你要成为强者。当你成为大蕃国母,掌控西域边蕃三十六国,做上一方霸主,到那时,向宣武帝讨要我,就算我不愿意,也只会被乖乖送到你的床上。”
“权力,可以让你得到一切,这一切里,也包括我。”
应念安深吸一口气,最终放下了剑。她凝视着面前的这张依旧俊美的脸,良久,爱恨交织、咬牙切齿地说道:
“到那时,我一定会狠狠的折磨你,把你折磨我的这些痛百倍千倍的还给你!”
“那就折磨我。”乔知予颔首一笑,笑得十分从容。
雪飘如絮,御花园中,无人小径,气氛十分的恨海情天。
乔知予看着面前气得面目狰狞的长平,笑着退后两步,说道:“公主,三十年了,你循规蹈矩了三十年,真正得到了什么,你等待了十二年,又得到了什么。这贱种世界就是这样,想要什么,就要自己主动掠取。”
她张开双臂,神情宽和,“昨日种种譬如昨日死,一切从此刻开始。我就站在这里,念安,来抢吧。”
应念安狠狠的怒视她,倒拖长剑,一步一步走到她的面前,眼中的自怜自艾已经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熊熊的野火,是经常能从她的父亲和亲叔叔眼中看到的权力的欲|火。
乔知予很满意,她觉得这样的东西,能支撑长平活很久很久,活得随心所欲,比长平前两世囿于世人眼光,三十岁出头就郁郁而终要强,要强很多。
“乔迟,很多年后,你会后悔今日对我说的话!”应念安一字一顿的说道。
乔知予没说话,只是笑意盈盈的垂眸看她,并微微躬身。
下一刻,应念安扔了剑,垫着脚,一脸凶狠的吻了上来。
这个吻强势十足,呼吸间能闻到铁锈的味道。
乔知予的嘴唇破了,但她不在乎,反而在尽力的顺从,满足一个新生的掌权者第一次操控一切的欲求。顺从的后果就是被应念安推到梅花树干上,吻到色授魂与,天旋地转。老实说,乔知予还想再享受会儿软玉温香的,但她已经开始揉她的胸了。
不错,揉男人胸,强势女人第一步。但她不是男人,胸是束起来的,多揉几下容易露馅儿。
乔知予抬手握住应念安作乱的手,结束了这个吻,轻笑着问道:“怎么样,叔父好不好亲?”
“尝到了一点甜头。”
应念安气喘吁吁,点点头,眼神逐渐坚定,“是要比干等着强。”
“还想不想继续抢?”乔知予笑道。
“倘若继续,你会躲开。”应念安伏在她的胸前,平复着呼吸。
“聪明。”乔知予夸赞道。
半晌,应念安抬起头,认真问道:“假使我应念安真的做了大蕃国母,掌御边域三十六国,你真的会和我在一起吗?”
乔知予笑了笑,拾起她的右手,垂首吻进她的掌心,吻上她的那颗掌心红痣。
“念安,整个边域都是你的掌心之物,我也是。我向你保证……”
“面首三千,有我一席。”
第66章 第六十六癫
大蕃离大奉万里之遥, 应念安虽然自身能力足够,但毕竟在异国他乡,一开始掌权, 难免掣肘, 需要给她找个帮手。
这个帮手的人选,乔知予早就想好了,就是某个被她扔在城南外宅三年之久, 惹得她那好大侄狂吃飞醋的波斯猫。
波斯猫名叫阿斯尔,原是大蕃附近某个名不见经传的西域小国的王子。自从这个小国被大蕃的敌国大月兼并以后, 他就逃出故土,四处流浪,希望积蓄力量, 让自己的国家摆脱大月的控制。
阿斯尔本在大蕃经营生意,暗戳戳试图攀上大蕃权贵。然而在大蕃向大奉求娶公主之前, 两方边境有一次短暂交锋, 大奉军获胜, 随手把坐着驴车无辜路过的他一把子给掳了。
大奉军将领见他金发碧眼、毛色稀奇、腰细腿长, 还会跳舞, 颇有异域风情,把他当做战利品押到了盛京。太常寺领内教坊的中朝使一看他能歌善舞,性情驯顺的模样,欣赏得不得了, 赶忙领了人, 给他订做了一袭华贵的舞衣, 安排他专门给王庭内宴献舞。
就这样, 从王子,到商人, 到俘虏,最后再到以色侍人的舞伎,倒霉的阿斯尔顶着一张深邃白皙的脸,身穿一袭露胸露大腿的舞衣,出现在三年前的一次庆功宴上。
作为压轴节目,这位异域美人混在一群胡姬中,摇着屁屁闪亮登场。
当时麟德殿内几乎都是血气方刚的武将,胡姬中的阿斯尔金发碧眼、面若好女、肩宽腿长,而且那一身赤|裸的皮肉白得晃眼,一出场就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这些人里面也包括乔知予。
倒也不是见色起意,主要是,阿斯尔是她的熟人。
第二世时,阿斯尔使得一手不错的刀法,而且身法轻灵,是个合格的刺客,在乔知予手下领一个分堂。据说当初大蕃某个贵族想对他用强,他忍无可忍逃出来,就此绝了回大蕃的心,一心一意在大奉攒钱做生意,然后用钱和美貌攀附权贵,让该权贵出手,介入西域纷争,把他那小国从大月的统治下解放出来。
第三世,阿斯尔还没来得及遇上那个试图用强的大蕃贵族,就被大奉军俘虏,阴差阳错的,献舞献到了大奉王庭。
可能是意识到此地高官贵人云集,光复故国的梦想指不定就能实现,阿斯尔一面非常激动,一面又还有些放不下身段。毕竟他其实还是更喜欢女人的,勾引权贵也还是优先女权贵。勾引男人牺牲太大,说不定要做下面那个,于是他的舞姿颇有些迟疑。
乔知予看出了他的迟疑,但那时她还没搞清楚他是怎么混到这内廷的,也不明白他的心思,只把他的迟疑看作是伺机而动。她可没忘记,第二世时阿斯尔使得一手好刀,是一名优秀的刺客,还曾就职于顶级刺客公司——摘星处。他这一边朝宣武抛媚眼,一边转圈圈,还伺机而动的模样,像极了刺杀的前奏,怕不是胆大包天接了叛军的私活,要来刺杀新帝tຊ!
为了确保宣武帝的安全,也为了阻止这个旧部犯下无法挽回的错事,乔知予在他舞过来时,扯住他的裙纱一扯,就让他歪倒在了自己怀中。
她大咧咧的把手伸入他那一袭华美金纱裙的缝隙间,摸索了两下,随后,当着众人的面,一脸从容的吐出了此生最放浪的一句话:
“嗯,抓住了。”
满座无声。
片刻,端坐主位的宣武帝、伫立在殿侧的执笔史官、以及一众武将,脸上神情齐齐狰狞。
宣武帝是见不来她被别人勾引,执笔史官是不知这句虎狼之词该如何下笔,至于各个武将,怕是没想到自己平日里道貌岸然正人君子的兄弟竟然是个白日宣淫的断袖!
乔知予没让他们崩溃太久,下一刻,手就从阿斯尔的裙间收回来,手上抓着一把薄如蝉翼的短匕。
“当啷”一声,短匕被她随手丢在面前的食案上。
流浪在外的这么多年,阿斯尔有个习惯,那就是无论何时,都会随身带一把防身武器。武器是把短匕,极短,只有两寸,也极薄极窄,锋利无比。
他用柔软的白羊皮给它做刀鞘,再用一条细绳将它紧缚于腿根,没有任何人可以发现。第二世时,许多次的刺杀,他都是靠这柄薄刃完成。
当然,这柄薄刃被她缴了出来,疑似刺杀未遂的阿斯尔也被下狱关了几天。等查出他确实背后无人指使后,他就被乔知予从狱中保了出来,薄刃也还给了他。
阿斯尔感激涕零,当即表示要以身相许,并请求乔知予这个大将军领兵踏破贺兰山阙后一路往西踏到他老家,把该死的大月一脚踢飞,还他这个可怜羸弱的小王子一个完完整整的故国。
乔知予认真的告诉他,大奉虽强,但还没强到吃饱了撑得,去管万里之遥外一个边陲小国的死活,哪怕是皇帝也不能如此随意妄为,让他要么就回西域寻找机会,要么就安心在大奉留下来经营产业,出卖色相是没有未来的。
她将阿斯尔安置在了城南的宅子里,又看在第二世的情分上给他办理好了户籍。
阿斯尔就此在大奉留了下来,不过臭小子死性不改,一边酿酒一边出卖色相,卖得红红火火,有滋有味。退了役的鬼面军中有一个擅长经营的女兵叫赵兰香,见这金发碧眼的胡人如此不要脸,十分欣赏,找上门去,与他合伙开了一家酒肆,叫金樽楼。
此后,阿斯尔负责酿酒售酒,出卖色相,赵兰香负责招聘厨子跑堂,外加维持治安。赚了钱,一半拿来聘请闯荡大奉的或美丽或俊逸的胡人为侍,顺带为这些他乡之客提供暂时歇脚之处,一半用来扩大经营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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