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禽听父亲说过,诗人们给了这种胡人乐器一个美好的别号,“金笳”。但此时他忽然觉得,这个“金”字,未必是金银的金,而该是……五行之中,主杀戮的金。
在天为燥,在地为金。在声为哭,在志为忧。还有哪种乐器,比胡笳更哀切、更凄厉呢?
大唐崇尚土德,而安禄山——伯禽想起在路上听见的传言——正是宣扬自己承天之命,以金代土。
他不是胡人么?为何也要用汉人的这些谶纬之学呢?
作者的话:
昨晚改这章时看到李医生逝世的消息,受到了很大冲击,睡了没几个小时,这章改得有点乱,以后缓过来了会再努力修改的。李医生是辽宁锦州人,我为我们山海关外的土地养育了这样的男儿而骄傲,也为他的逝世感到深深的悲伤。
这章又是过渡章,不知道大家喜不喜欢。这一周因为在首页推荐上,会努力更新的,明天还有一章,是阿妍那边的情节。如果大家喜欢,就留个言吧~
注释:
[1]天行病是中古时期对很多传染病的统称,民间也叫“天行温疫”。温疫并非瘟疫的异写,而是具有温热病性质的传染病,包括但不限于鼠疫、斑疹伤寒、传染性肝炎、流行性出血热等等,见于赓哲,《<新菩萨经>、<劝善经>背后的疾病恐慌——试论唐五代主要疾病种类》,南开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5期。
[2]这一章对常山郡军情和河北形势的讨论,主要参照李碧妍《危机与重构》第3章 。
[3]Pulleyblank拟“窣干”古音为*suet-kan,吐鲁番出土摩尼教中古波斯文《沙卜拉干》残卷(M506、M7981)中,有Swc’gyn一词,意为“燃烧,发光”(见M.Hutter,Manis kosmogonische Sābuhragān-Texte,Wiesbaden,1992,pp.61,63,65,162),很可能是“窣干”的原语。以上转引自荣新江《安禄山叛乱的种族与宗教背景》,黄正建主编《隋唐辽宋金元史论丛》第一辑,2011年。
第90章 芍药花开出旧栏
我不是个优秀的穿越者。我终究未能阻止这场改变了整个中古中国的战乱。
但我又是个幸运的穿越者。我熟读这段历史,对战乱中几个关键的转折点记得清楚,这让我至少能够带着自己所爱之人遁走,远离祸事。
六月九日,潼关陷落。哥舒翰为部将火拔归仁等人所执,被迫投降安禄山。
六月十二日,京城乱象愈烈,百官如常上朝者十中无一。皇帝登勤政楼,声称将亲征安禄山。
六月十三日,皇帝带领一众亲眷及宦官、宫人,在清晨的微雨中,从禁苑西侧的延秋门出逃。
――而今天,正是六月九日。
这一日,潼关的平安火,将不会燃起。
才刚过午,太阳就隐入了黑沉沉的云层,天色暗得像是黄昏。空气潮湿,浓浓的水意无处不在,无形中使人们的动作滞涩起来,连呼吸都显得有些困难。偶尔掠过的一阵风,并不足以廓清这种潮湿,反而令人更加焦灼疲倦。
“一时半刻之间不会落雨。”王维看着天空轻声说。
山居经验丰富的人,多半懂得判断天气。我用冰凉的手指按了按眉心,稍稍纾解头部的隐痛,再次环顾整个院落。
家中贵重而难以携带的物件,都已被藏入房后的窖中。随身带的包裹,早几日就已收拾妥当:除了干肉等食物和钱银,还有研磨成粉的几副家常药剂,下雨时穿的油衣等等,所有的东西都经我一再筛选,风雅而不实用的物件尽数被剔除。一切的牺牲和准备,皆是为了顺利跟上皇帝出逃。唯一不会在这次出行中降低生活水准的,是我们即将乘坐的马匹。它们一直吃着上好的菽豆,养得十分肥壮。
我反复在脑海中演练六月十三日的计划,几乎到了神经质的地步。
我已和安重璋通过书信,他会派遣一些军士,赶来长安,护送我们。但是,首先,王维得去上朝。万一历史悄然发生了改变――或者是史籍记载有误――李隆基并未在这一日逃出长安,那么王维自行出逃便是大罪了。
然后,我和几个仆婢带上马匹包袱,跟在他后面不远处,去往皇城附近。只要能够确认皇帝已经离开,我们就立刻向西,去追皇帝一行。若是渭水便桥已断,道路不通,那就改换路线,循着皇帝必然经过的几个地方去追:十三日,皇帝先后经过咸阳望贤宫和金城县,十四日就到了马嵬驿。
而若是到了马嵬驿还没有追上……
那就转而向北,去灵武!
离开马嵬驿时,太子李亨被皇帝李隆基留下,宣慰后方的父老。经广平王李俶、建宁王李倓和宦官李辅国劝谏,李亨决定就此前往朔方,收西北边兵,召郭子仪等大将,讨伐河北叛军。下个月的十二日,李亨将在灵武即位,改元至德。
追不上老皇帝,还不如及时追随新帝,反而能为王维增添些许筹码。不过,他到了这个年纪,早已失去了追求仕进的动力,余生所求不过一“安”字而已。
我要他平安。
我的目光扫过院中的每一个角落,落在堂前的花丛上。王维像是知道我心中所想,开口道:“这些花……开得真好。”
这些芍药有红有白,红者炽烈明艳,胜似初夏榴花,白者洁净高逸,皎如南山皓月,美得有几分虚幻,俨然独立于此刻阴沉而压抑的天地之外。
当年我初次踏入王维家门时,堂前就有一丛芍药,正是崔瑶亲手所植。后来王维官职渐高,换了一处更宽敞的宅院,那些芍药也被移了过来,算来已经二十余载春露秋霜。偶尔有一株死去,我们就立刻唤人补上新的,如今一眼看去,这丛花简直好像与当年无甚分别。
但我知道,一切都不一样了。
那个美好的女主人,那个温柔如晓露春风的女子,永远留在了开元盛世的梦里。
王维伸手抚摸一株红芍药的茎叶,缓缓道:“我大约是老了,有时会梦见从前的人。昨夜,我在梦中见到了阿瑶。”
“她好么?说了些什么?”
“她穿着一身白衣,还是年少的样貌。她微微笑着,拍了拍我的手,便转身离去,不曾说话。”王维自失地一笑,迅即换了一种轻松的语调道:“想来,叛军纵然攻破长安,也未必会劫掠我这陋舍。或许,我们回来时,这些芍药开得较现时更好哩。”
我默然,俯身用小铲子取了沤好的草木肥,一点点施在芍药的根部。草木肥的气味,混着饱含水意的潮湿空气,一同冲入鼻腔,竟让我感到一阵说不清的烦恶。半晌,我才将那种烦恶压下,低低道:“她曾说,若有来世,她想叫你去杏园,为她采二月里的第一枝杏花。”
王维的眼神蓦地一凝,像是翻涌过许多情绪。最终他只是平静笑道:“我已不是少年郎,行动迟滞。攀树摘花之事,确然只能来世再做了。”
我喉头一哽,没来由地有点想骂他两句。我拄着小铲子直起身体,忽然感到胸中烦恶益重,脏腑如同被一只手捏住,眼前不断发黑。
“有孕两月?”
我难以置信地看着医者。
“是。娘子脉象不稳,应系比来操劳之故……”医者又说了些什么,我一概没有听清,愣了片刻,踉跄走到了妆案前。
天光沉暗,但妆台上的铜镜磨得雪亮,那种纤毫毕现的清晰感,甚至有些过于凌厉尖锐,逼我正视镜中的容颜。镜中的女郎肌肤柔润,双鬓色若鸦雏,恍惚仍在最好的年华,她与我对视,隔着镜面,亦隔着时光――这一段浩渺悠长的岁月,竟像是从未有过裂痕,从未有过衰老、惊惶和疲惫。
我不知为何自己来到唐朝后容颜体魄一直未老,诧异过、迷惑过,也痛苦过。但此时,心底却不期然生出丝丝感激。
我将铜镜倒扣在案上,镜子背面的双瓣草叶纹,簇拥着中间的两句铭文。这是一面汉朝的铜镜,是当年我和王维、崔颢、王昌龄等一行人入蜀时,偶然见到的。唐人铸镜,在装饰上偏好图案,少用铭文,且铭文大多俗气,反不如汉镜简洁朴拙。这面镜子背面的铭文是:“愿长相思,久毋见忘。”王维在蜀地见了此镜,随手买下,一直用到了今日。
愿长相思,久毋见忘。久毋见忘!这世间的相思原本就是脆弱的,要岭南的红豆来提醒,要春江的明月来烘托。而承载相思的生命本身,也是极脆弱的:春闺梦里良人,无定河边枯骨,身份的转换,在帝国的宏大叙事中,不过是一个悄无声息的瞬间。所以古来的男男女女,才要缔结婚姻,求得一份仪式感,才要生育后代,将子孙视为两姓之好的见证与自身生命的延续。
这个孩子,会是王维的生命的延续吗?
“阿妍,你……我……我很欢喜。可我……”他端起案上的茶汤,连喝了两口:“只是,我已这样老了,我怕……”
我打断了他:“你自幼行住坐卧皆有法度,饮食不多不少、不早不迟,又鲜有大喜大怒的时刻,至今还能骑马,能游山,可见这座宅舍,本来就比常人更耐用些。难道你不能再活十几年,看这个孩儿长大?”[1]
“早时我只当此生子女缘浅,且我奉佛多年,并不以此为憾,还说什么‘岂厌尚平婚嫁早’,以为早些将女儿嫁出去,便能早些放宽心,竟似将子女当成了负累。”他温润眉目间现出笑意,“但今日我才发觉,原来我很欢喜,很欢喜。”
“你究竟不算太坏。”我耸了耸肩,“有的人更坏,说道:‘孤山处士,妻梅子鹤,是世间第一种便宜人。我辈只为有了妻子,便惹许多闲事,撇之不得,傍之可厌,如衣败絮行荆棘中,步步牵挂。’”
这是明朝袁宏道在《孤山》里说的。王维哈哈大笑:“依我看,这个人厌憎妻儿是真的,牵挂却也是真的。孤山……钱塘湖的孤山?”
“正是。”
“待战事平定,我们不妨去一回东南,游赏吴越山川,吃茗糜与鲭鲊,还要带着孩儿,穿上草鞋,到富春的江边捞虾。”[2]
我噗哧一笑,刚要答应,就听他又迟疑道:“罢了罢了,我还是再做几年官。我如今也是五品官了,可荫一子……若是个小儿郎,我终究要为他谋算一二。”
旁人眼中,得五品,着绯衣,荫一子,乃是荣光无限的事,清高如颜真卿也无法免俗——不是连岳飞都慨叹“白首为功名”吗[3]?但王维对朝事心灰意冷非止一日,此刻却说要为了孩儿多做几年官。我斜了他一眼:“由门荫入仕,多半只能先补斋郎,既不清,又不贵。孩儿有你这样的父亲教诲,难道来日考不中进士?我不信我的孩儿蠢钝如斯。”
王维笑道:“你固然颖慧,可这世间儿女未必尽肖父母。我自然希望孩儿才德出众,不过世事难料,有备则无患。况且,倘若孩儿偏偏好武轻文,我难道不为他考虑吗?职事五品官的子孙,也可由门荫入选三卫中的翊卫。”
他一旦做了父亲,竟也没了素日那种面对俗世的淡淡疏离和厌倦,像天下所有的父母一样操心。我心底泛起一片柔软,却故意道:“说了半日门荫、科举、三卫,都是男儿才能做的事。你不想要个小娘子吗?”
王维一愕,急急摇头:“不是!只是我养过小娘子,却不曾养过小儿郎……”想了一想,忽然又失笑道:“养过,养过。先父去时,繟、紘、紞几个,都还是小儿。我和缙辅助母亲,将他们养大,又为他们娶妻,他们也没有长成什么才士贤臣。然则我委实不懂如何养小儿郎,那不如要个小娘子。阿琤就长得很好。”
阿琤是他和崔瑶唯一的孩儿。
窗外阴云已收,雨意尽褪,天色晴明。我望着堂前芍药,调笑道:“阿琤长得好,未必是你的功劳,我看,大约还是瑶姊养得好。她又会养花,又会养人。”
王维将手按在我的手背上,柔声道:“阿妍,你也会养的。我们一同养。”
他的手温热,我轻抚小腹,心头弥漫数月的凄惶和惊惧终于一扫而空。
[1]宅舍,即躯体。
[2]茗糜,即用茶煮的粥。鲭鲊,腌制的青鱼。王维《赠吴官》:“长安客舍热如煮,无个茗糜难御暑。空摇白团其谛苦,欲向缥囊还归旅。江乡鲭鲊不寄来,秦人汤饼那堪许。不如侬家任挑达,草屩捞虾富春渚。”
[3]钱易《南部新书》辛卷:“颜曰:‘官阶尽得五品,身着绯衣,带银鱼,儿子补斋郎,余之满望也。’”
第91章 九重城阙烟尘生
三天过得很慢,也很快。
这一日我们出门时,有绵而密的雨丝,濡湿了朱雀天街上铺的细沙。踩在沙上的每一步,都带来一种令人不快的滞涩感。
夏日的天亮得早,到了文武官员们上朝的时刻,东方已是一片银亮的白色。如果无视街上的行人们满脸的忧虑,忽略上朝官员们明显少于平日的人数,也不去留意沿街武候们似紧实松、各怀心事的巡视姿态,这俨然又是一个明快喧闹的长安的清晨。
但,这是六月十三日的清晨。
在史籍记载中,做了四十余年太平天子的李隆基,正是在这一日仓皇出逃,前往蜀地。[1]
“我去去便来,你留意些,勿受了行人冲撞。切切!”王维深深地看了我一眼,转身上马,一路向北。
宫中没有消息传来。为了确认皇帝的确已经离开,王维不得不做出如常上朝的样子,前往皇城。不过按理来说,皇帝是从皇城西方、禁苑边的延秋门逃走的,所以王维这一趟倒也不算绕路,不至于浪费时间。
我牵着马匹,立在光福坊外的街角。马儿似乎也感到了弥漫在整个城市里的不安气味,有些烦躁,在原地踏起了碎步。
如焰看看我,又看看天,嘴唇翕动两下,压低了声音道:“这天……当真要变了么?婢子实在不敢信,好似在梦里一般。不,梦里……梦里也不敢信。”
“从前我也不敢信。”我抚平她的衣领,叹了口气。
为了方便行动,如焰穿着翻领胡服和波斯裤,我亦作了男装打扮,头发束起,腰系蹀躞带,带钩上挂了火石、小刀、针筒等野外生存必备物品,脚上穿了黑色革靴,靴边藏了一把更锋利的匕首。我轻轻拍了拍马儿,说道:“再去买几个热的蒸饼带上罢。”
我们已经提前安置了家中的仆婢们,带在身边的只有如焰和家中唯一擅长技击的杨续――这次我本拟给他一些财帛,让他自行离去,他却坚持随我们一起。
他听了我的话,点点头,就要去买饼,如焰阻止了他:“你留在娘子身边,更稳妥些。”
如焰自跑去买饼,我无声地站了一会儿,试着用轻松的语气打破沉默:“待我们再回长安时,你想做什么?”
杨续跟在李适之身边时还很年轻,现下却已四旬有余,时常紧抿的唇边也有了细纹,使脸色显得非常严肃。李适之冤死后,他一直少言寡语,此刻亦是如此——他动了动嘴唇,却没有回答。
不多时,如焰匆匆回转,不巧街对面正拐出一个人来,也是僮仆打扮,挎着个包袱,只管低头向前走,步子又大又急,二人撞个正着,同时痛叫出声。这一撞甚是结实,如焰手中的饼落了一地,那人的包袱也掉在地上。那包裹中不知装了何物,碰撞的声音甚是清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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