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没什么好说的。”薄莉的声音闷闷的,“我父母都很成功, 一个是研究员,另一个是高校教授……但跟我没什么关系,我跟他们不是很熟。”
“上学的时候,语文老师每周都会布置一篇作文,每次要求我们写父母时,我都是胡编乱凑……讽刺的是,不管我的内容多么虚浮,只要我把父母的成就写上去,老师都会给A+,然后当成范文朗诵。”
“从小到大,我一直在想,是不是因为我太平庸了,才不讨父母的喜欢。”
埃里克顿了一下,手指插进她的头发,轻梳两下,似乎在安抚她。
“人在伤心难过的时候,记忆会变得特别模糊……不过后来,我学会了排解这种情绪,就是把自己投放到虚构的世界去。”
“小说、电影、游戏……都是我逃避现实的方式,”她说,“那段时间,我怎么看自己怎么不顺眼。”
“照镜子的时候,脸上似乎全是缺点;性格也不算有趣,不管参加什么聚会,永远是角落里喝果汁的那个;演艺事业一直不温不火,好像这辈子都跟‘出人头地’这个词没有关系。”
埃里克似乎想说什么,薄莉亲了一口他的手背,摇了摇头:“不,不用安慰我,那都是过去的想法了……以前,我真的很讨厌自己,甚至希望自己是别人,是谁都好,只要别是薄莉。”
说来奇怪,直到穿越后,她才彻底意识到自己的存在,才看清自己身上的某些特质。
当埃里克把刀子抵在她身上的那一刻,她像是第一次从噩梦中睁开眼睛,从未如此想要活着。
每次从他的手底下存活,她都能感到难以言喻的成就感。
这一过程,既是求生,也是在接纳自己。
只有坦然面对自己的不足与缺陷,才能更好地活下去。
她揭下他面具的同时,也在揭下自己的面具。
他厌恶自己本来的面目,她也一样。
但现在不同了。
她越来越喜欢自己真实的样子,包括那些畸形且古怪的癖好。
“我知道你在想什么,”她仰头看向他,“你是不是在想,我不是自愿爱上你的,也不是自愿来到这里的……总有一天会离开你?”
他与她十指相扣的手指倏地一紧:“我……”
“不用解释,”她亲了亲他的指尖,“我只是想说,我爱你,比你想象的更加爱你。因为你在这里,我才会害怕回去……”
说着,她伸手搂住他的颈项。
他不自觉微微低头。
双唇相贴。
这是一个温柔到极点的吻,不带任何情色意味。
自从知道她爱他以后,他没有一天不感到恐慌,没有一天不感到焦躁——害怕她终有一日会清醒过来,离他而去。
这种随时会失去她的感觉,无时无刻不在折磨他。
每到晚上,他一闭上眼,就觉得她可能会趁此离开,必须睁开眼,紧盯着她的睡容,才能勉强遏制住种种疯狂的念头。
今天晚上,他像往常一样盯着她的睡容,忽然发现有人闯进湖滨寓所,被关在了酷刑室里。
薄莉不知道,他之所以被称为建筑大师,并不是因为他在建筑美学上造诣深厚,而是因为只要是被他改造过的房屋,都会变成一个可怕的魔窟。
任何未经允许踏入房屋的人,都会遭受非人的折磨。
埃里克确定薄莉没有被吵醒后,起身前往酷刑室,却看到一张熟悉的面孔——头戴羔皮小圆帽,皮肤黝黑,眼睛黑得像是会通灵,典型的波斯人长相。
“达洛加,”埃里克眉头微皱,“你为什么会在这里?”
达洛加是他在波斯认识的人。
当时,国王忌惮他的头脑,下令处死他,达洛加是负责行刑的人。
行刑的时候,达洛加动了恻隐之心,把他交给一位马戏团经理,帮他逃了出去。
然后,才有了后来的种种事情。
达洛加看到埃里克的一瞬间,心里“咯噔”一下——传闻是真的,埃里克真的劫持了一位女子到地下来。
记忆里,埃里克一向衣冠整齐,即使在酷热的夏季,也穿得严丝合缝,不露出一丝一毫的皮肤。
现在,他却只穿着一件单薄的衬衫,仅扣着两颗扣子,颈项、胸肌、侧腹上布满了触目惊心的红色抓痕。
可想而知,那女子一定进行了十分激烈的反抗,才勉强在他的身上留下这些痕迹。
达洛加跟埃里克算不上熟悉,之所以会救下埃里克,是因为有一次他被歹徒盯上,埃里克顺手救过他。
起初,达洛加听说,歌剧院这边出了个幽灵,并没有联想到埃里克的身上去。
直到报纸上刊登了事件的详细经过,他越看越像埃里克,才赶到歌剧院一探究竟。
作为曾经的警察总督,达洛加很快找到了通往地下的秘密通道。
他并没有把这件事告诉其他人。
此事牵连的人越多,死的人越多。
达洛加见过埃里克杀人的样子——冷漠,果断,高效。
绳子在他的手上,就像锯子一样锋利,可以轻而易举地锯下任何人的头颅。
他救过埃里克的性命,仅凭这一点,埃里克应该不会对他怎么样。
但其他人就说不定了。
达洛加并不奢望靠这份救命之恩,让埃里克变成一个好人,只希望他能放过那位被劫持的女子,让对方回归正常的生活。
是的,在达洛加看来,埃里克当众公布要引爆炸药,跟众贵族同归于尽,不过是想逼迫那位女子现身,跟他在一起。
想到这里,达洛加压低声音说道:“你劫持一位女子的事情……整个巴黎都知道了。那些贵族正在到处找你,你知道吧?”
埃里克淡淡地说:“他们找不到这里来。”
“但我可以。”达洛加说。
埃里克居高临下,与达洛加对视一眼,眼中隐约几分森寒的戾气。
达洛加被看得遍体生寒,连忙说:“只要你放那位女子离开,我就当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
埃里克说:“你认识薄莉?”
“不认识。”
埃里克垂头看向腕表:“那你为什么要我放她离开?”
“因为我不想看到无辜的人受牵连!”达洛加说,“当初,是我放你一条生路,才让你有机会劫持她,像关押囚犯一样把她关了起来……我对此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埃里克懒得跟他多说,已经是凌晨四点钟,再说下去,薄莉很可能被他们的动静吵醒。
但不知出于什么动机,他顿了几秒钟,鬼使神差地说了一句:“我没有劫持她,她爱我。”
达洛加觉得,埃里克疯了。
谁会爱上一个没身份也没国籍的魔鬼?
更何况,这个魔鬼曾当着她的面,说要炸掉巴黎歌剧院。
“你觉得我会信吗?”达洛加激动地说,“就算她爱上了你,爱上的也不是真正的你——她知道你的过去吗?见过你杀人的样子吗?最重要的是,她看过你真实的长相吗?”
达洛加是故意这么说的,目的是为了激怒埃里克。
这魔鬼聪明得吓人,只有激怒他,才能找到他思维上的漏洞。
出乎意料的是,埃里克的声音冷静极了:“她知道我的过去,见过我杀人的样子,也看过我的真面目。”
达洛加听见这话,只感到深深的恐惧。
——这魔鬼居然疯到了这个地步,已经开始说胡话了。
假如埃里克发现,这一切都是他幻想出来的,那女子并没有爱上他,接下来肯定会发生非常可怕的事情。
这时,埃里克又看了一眼腕表,似乎想要离开。
达洛加连忙叫住他:“想让我再也不管你的闲事也行……只要你放那位女子出去,如果她出去后,又回到了这里,我就相信她爱上了你!”
以达洛加对埃里克的了解,如果他真的劫持了那位女子,绝对会放她出去,再催眠她回来,以彰显自己对猎物的强大控制力。
谁知,埃里克听见这话,神情突然变得极为恐怖:“达洛加,别让我杀了你。”
达洛加第一次看到他露出这么恐怖的神情,仿佛下一秒就会制造一场惨绝人寰的大屠杀,心脏差点从喉咙口蹿出去,后背密密麻麻全是冷汗。
……完了完了,这只能说明一种情况。
那女子不仅没有爱上他,还非常厌恶他,以至于催眠术都失效了。
·
见过达洛加以后,埃里克心里始终蓄积着一股焦躁的杀意。
回到卧室,看到薄莉醒来,他脑中居然冒出一个荒谬的猜测——达洛加是薄莉请来的说客,目的是为了离开这里。
他非常清楚,这是不可能的。
薄莉不可能这么做。
但他控制不住毒蛇般阴暗的猜忌心——她真的是自愿回到这里的吗?她真的是自愿爱上他的吗?
谁能想到,他扭曲且偏执的想法,她全都知道。
她躺在他的膝盖上,语气温柔地讲述自己的过去,把过去的迷茫与不安尽数剖开,呈在他的面前,只为了让他相信……她是爱他的。
埃里克闭上眼,心底焦躁的杀意瞬间消失了。
这一刻,他真正体会到了被爱的感觉。
比十一月晴朗的日光,还要让人感到舒适。
一吻完毕,他把鼻尖贴在她的颈侧,嗅闻她身上的气味,连胸腔都是酥麻的。
前半生所经历的一切孤独与不幸,似乎都在她的话音里治愈了。
但解瘾之后,是更加癫狂的渴求。
就像伤口痊愈后,尽管会生长出新的肌肤,紧随而至的,却是更加难耐的痛痒。
薄莉完全不知道,她这么说,并不能治愈他对她畸形的渴求。
只会让他越发渴望她,犹如中毒至深的人,不可自拔。
第77章
湖滨寓所并不是彻底与世隔绝, 每过两三天,都有人通过类似电梯的装置,从地面送东西下来。
埃里克从来没有告诉过她, 负责送东西的是谁。
薄莉也从来没有问过——肯定不是重要的人,他怎么可能让马戏团的人靠近湖滨寓所。
埃里克不时也会去地面采购东西。
这个星期, 薄莉亲眼看到了他制作新衣的过程——选择布料、绘制图样、剪裁布料,最后穿针引线缝在一起。
不得不说,看他用软尺,给她测量尺寸,然后微微躬身, 在纸上绘制出图样,是一件非常享受的事情。
尤其是他的袖子挽到手肘处,露出紧实而匀称的小臂,几线青色筋脉微微凸起, 好看得几乎流露出几分攻击性。
然而,这样一双指骨分明的手, 却在给她制作新衣。
薄莉完全无法抗拒这样的反差感。
这种情感是相互的。
他给她制作新衣,她也想好好打扮一下他。可惜她对裁缝一窍不通,连十字绣都不会, 只能列一个单子, 让他去买上面的布料,自己做衣服给自己穿。
埃里克看到单子后,沉默片刻:“我现在的衣服够穿……”
薄莉理直气壮:“我想看你穿新衣服。”
他低笑一声:“我看你是想给我找些事做。”
这是他第一次不带任何冷嘲意味的微笑, 薄莉望着他的侧脸, 心脏猛跳两下, 忍不住凑过去,亲了一口他的唇角。
埃里克不明所以地看向她。
薄莉眨眨眼:“我越来越喜欢你的脸了。”
埃里克看着薄莉, 有那么一刹那,居然想把她带到达洛加的面前,复现刚才的情形。
但这只是一秒钟的想法。
她的爱,应当被珍之重之,而不是当成某种猎奇的展品,在其他人的面前炫耀。
尽管,他非常想让达洛加知道薄莉爱他。
达洛加是他前半生的见证者,比任何人都清楚他丑陋、可怖、令人作呕的过往。
一个贫穷到极点的人,陡然得到举世罕见的珍宝,怎么可能忍得住炫耀的心情?
一想到他和薄莉的关系被公之于众,所有人都知道薄莉是他的妻子,他就难以遏制心中的兴奋,胸口甚至微微痉挛,必须深呼吸,才能勉强冷静下来。
他必须克制公开炫耀她的冲动。
只有猎人,才会公开炫耀猎物。
他们之间,早已不是捕猎与被捕猎的关系。
薄莉完全不知道埃里克在想什么,甚至不知道湖滨寓所里多了个人。
自从埃里克开始为自己制作衣服,她就迷上了打扮他。
他总穿黑色大衣,虽说黑色是男人最不容易出错的颜色,也很衬他的身形,但她还是希望,他身上的颜色能稍显轻快一些,不要那么沉重。
于是,薄莉让他去地面买了一些深咖色、浅灰色和纯白色的羊绒面料。
他以前穿的衣服,全部来自成衣店,版型都比较普通,能穿出风姿,完全是因为他身材比例极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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