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既月的肢体协调能力不好,就想紧紧抱住陆绥的胳膊,可他却玩心大发, 甩袖跑走。
“陆绥, 你快回来!”刚才的一激灵,以至于姜既月不敢走太快。
像只刚学会走路的小鸭子。
陆绥在前面时刻注意着她, 笑得大声。
她手上也没个支撑,自然气急败坏:“你再这样,我就生气了!”
一般这个时候,他就会自觉地跑回来,牵住姜既月。
可这次却没有。
他跑远了,都看不到人影了。
只留她一人在原地。
最开始她还没来得及生气,只好呆呆地站在原地。
没过多久,他满头大汗地跑了回来。
回头就看见眼泪汪汪的姜既月:“你不是说不丢下我吗?你个骗子!”
她一边捶着陆绥的肩膀,一边挤眼泪。
“对不起,我去买了双鞋,防滑的。”陆绥看她光打雷不下雨的样子,补充道,“原来失去行动能力这么难受啊,你以后可别把我从轮椅上推下来。”
先前姜既月只不过随口说了一句,他便如此记仇,也不知道老了以后,自己那些陈年旧账会被翻多少次。
她当然没那么好欺负,便气急败坏地回答道:“我又不是在原地等你,刚刚这边走过一个帅哥,金发碧眼,惊为天人,没忍住多看了几眼。”
“没忍住?多看几眼?”陆绥的脸都红了,咬牙切齿,“需不需要我帮你打包回家?”
姜既月笑着说道:“这么大方?”
“你……找死是吧”陆绥见她还这么不知好歹,一把揽过细腰,狠狠蹭着颈窝,而后瞬间低落,活脱脱一只落水小狗,“你们两个人见面记得提前通知,我有多远滚多远。”
姜既月粗暴地揉了一把他的头发,轻轻拍了一下后脑勺:“小陆狗,你可真好骗。”
随之而来的,就是她被连拖带拽地回了酒店,一顿棍棒教育。
北地的气温依旧不高,他们这几天一直待在酒店,其他欲望被满足了,出门的欲望也就变得很低。
在落地窗前,远眺着冬宫,呼出的气体变成一块水雾,在上面画了两圈。
那个大画家愣是没看出来。
她想着今天晚上必须要出门,这几天乐不思蜀连求婚这么重要的事都快忘了。
得为之后的“荒野求生”做些准备。
两个人吃完晚饭,在街上散步,他们打算去附近的超市购买物资。
结果,刚买完东西就遇上了一大批人在游行示威。
陆绥瞬间反应过来,把她护在身后。
她看见高举的火把,高昂的人群,听见警车鸣笛和浑厚的喊叫。
陆绥的眼神明亮,看向她时多了几分火热,“他们在进行反战争游行。”
姜既月有些担忧,问道:“你之前留学的时候是不是也经历过啊。”
他晃了一下神,回答道:“是啊。”目光跟随着游行的队伍远去。
恍惚间她看见游行最前方的人墙中,那是一个年轻的陆绥,但又转瞬即逝。
她坦然地接受了,不论陆绥在哪儿都有着无法轻易湮灭的热血,那份英雄主义的不识时务。
却也正因如此,
她此生对他的爱,才久难愈合。
―
视线变得模糊。
她回过神,直直地看着他。
两个人的眼神默契地看向对方的嘴唇,混乱的火光似乎增加了一层不知死活的罪恶感。
大家都去参加游行了,根本没人会管一对接吻的小情侣。
……
他们要去的是距离莫斯科市区很远的郊外,那里有一个湖。至于是否有美丽的传说,他们不得而知。
陆绥租了一辆越野车,可供他们穿越丛林。
在这之前他们还要去一趟加油站。
那一个废弃的加油站,柴油、汽油混合着橡胶塑料融化的气味。
周围静得吓人,仿佛空气都凝固了。
莫名生出一种末日生存大逃杀的即视感。
早上出发还是晴空万里,没过多久就下起了大雪。
陆绥的表情有些凝滞,雪天开车很危险,反观姜既月却很兴奋,因为她幻想着能在雪地里求婚,那样的话,漫天飞舞的雪花都是成了他们的见证。
在茫茫大雪中夜行。
数百万计的雪花颗粒,迎面袭来。
黑暗中只有面前的这的一束灯。
雨刮器和警示灯闪动的频率模拟着心跳声。
哪怕方圆百里只有眼前的一点光,和两个活人,这样的一束车灯能照得很远,他们依旧认为前方是值得冀希的理想之途。
黑夜很快就过去,风雪还在继续。
开快一点还能追到日出。
一缕阳光刺破黑暗,云从粉色变的橙红,像是在烤棉花糖。
阳光照在雪地上居然是闪闪,周围的一切都美得不可方物。
他们到了。
湖面早就结成厚厚的冰,上面覆盖着厚厚的雪。
站在湖中心,是无法发现它是心形的。
两个人就站在中心,面对着面。
脚下便是数十米深的湖,风吹雪。
她穿了厚厚的棉服,也像是被太阳烤着的小面包。
天气太冷,她的行动不是很方便,在口袋里掏了好久,才掏出了那枚戒指。
结果手套太滑直接掉到了地上。
陆绥笑了,他穿得单薄,没有带手套。
“这种事,还是我来吧。”
说着便单膝下跪,举起了手心里攥的戒指。
“姜既月,你愿意嫁给我吗?”
“我愿意!”
他们两个戴戒指的模样也挺滑稽,她一把摘下手套扔到地上,而后迫不及待地戴上。
没有钻石,不算克拉,这是一枚他纯手工打造的漆艺戒指。
众所周知,第一次做漆艺是会过敏的。
……
后来就是,
两个人每年都会出游两次,一次在冬天一次在夏天。
马德里的街头,敞篷跑车,他褪去上衣,鲨鱼线清晰可见,单手持着方向盘,放着躁动的音乐,发丝迎着风乱飞。
在薄荷的刺激下,舌尖变得有些麻木。
夏天的最后总想以极致的酷热,耗尽它的一切。
顾不得什么,
只当那个短暂又热烈的夏天,是他们亲热的最后一夜。
薄荷的花语是,再爱我一次;雪地的妄念是,如果不爱我情愿去死。
雪地里,她不需要垫脚,只需要微微仰头
他的回应,永远热烈。
――正文完――
第81章 弗罗里达之沙
漫长的日子里。
她依旧执着地挑战着陆绥的底线, 乐此不疲地惹火他,而后又满心欢喜地哄着他。
那天,她心血来潮想重拾基础, 学习油画。
名正言顺地霸占了陆绥的工作室。
最开始她是从网上找一些美女的图片,画出来的很有姜既月一如既往的“暗黑风”。
之后不再满足于人物肖像,开始尝试更为复杂的人体,还专门建了一个相册专门用来放符合她审美的“欧美裸/男”。
结果画也没画几幅, 素描本用了五分之一不到, 三分钟热度的她又爱上了尾波冲浪。
再好看的躯体,在美术生眼里都只会变成光影调子, 结构体积。
相册放在那里也就没怎么管。
成功站在冲浪板上时,她还笑嘻嘻地让陆绥给他拍照。
陆绥照片还没拍几张,就被她气得吐血。他无意间滑进了相册里, 看到了那些照片。
“我的不行吗?”
海边的风浪声大, 他的质问的声音好像被浪花淹没。
“啊?你说什么?”
姜既月耳背。
陆绥用双手把她牢牢圈在甲板的护栏上, 手臂凸起的肌肉和筋络,坚硬无法抵挡。
不知道是风浪过大, 还是被她气得,只觉得太阳穴疼。把罪证放在她面前, 靠近姜既月的耳畔, 轻声询问:“我的身材难道不比他们好?”
说着就把她的手放在自己的肩上。
她这才发觉这人吃醋了,更加放肆:“没看出来。”
她的意思是光放在肩上哪儿摸的出来?
“你一定要眼瞎?”陆绥在演,他哪能不知道姜既月的小伎俩。
就这么扛着走了。
算是展示实力?
……
在林北鹿和徐今也筹备婚礼的过程中,姜既月全程当了炮灰。
她简直比太监总管还贴心。
主要是徐今也这人太难搞了, 她算是有点懂陆绥先前的感受了。
光是主题就来来回回改了数遍。
他当起甲方来简直不是人。
什么又不能让新娘子太累, 又不能太过简单,一定要既轻松又充满仪式感。
“要不然别结了。”姜既月真的快要被逼疯了。
“好啊。”林北鹿穿着身上的婚纱占满了整婚纱, 她温柔地看着面前低下为她穿鞋的姜既月。
徐今也着急的都快哭了:“不是老婆,你别答应的这么快啊!”
“婚礼这么重要的日子,我不想它出现任何纰漏。”低着头像个鹌鹑,“所以就严格了点。”
“要不是看在我干女儿的面子上,我才不和你这种人合作呢!”姜既月气得跳脚,“什么纸杯蛋糕的角度都要统一,有病是不是!”
还得林北鹿出来打圆场:“好了,别气了芽芽,我们去试伴娘服吧。”
走了还不忘白一眼徐今也。
徐今也立马屁颠屁颠跟上去:“老婆我发誓,接下来她说一我不说二,她往东我不往西。”
“誓死捍卫姜既月女士的独裁统治。”还不忘举手发了个誓。
实际上姜既月也不是什么善茬,她也想尽可能让这场婚礼变得完美。
林北鹿原本想要一个《末路狂花》般的婚礼,在戈壁上晚霞中,敞篷车和巨大蓬蓬裙,由她掌握方向盘,骨子里对赛车的狂热,会被轮胎后的扬沙带到每一个角落。
可惜她身体不允许。
这个方案只能作罢。
殊不知这一切都是徐今也同姜既月谋划好的。
婚礼最不能留下遗憾的就应该是新娘子。
圣莫尼卡阳光沙滩上,她还被蒙在鼓里。
慢慢走向一条布满鲜花的路。
新郎不见了!
林北鹿惊慌失措地站在原地。
但下一秒就听见发动机巨大的轰鸣声,和一阵长长的鸣笛。
徐今也正坐在敞篷跑车,大声地喊:“我亲爱的妻子,你愿意和我一起逃婚吗?”
全场沸腾。
他们只留下一车尾气和陆绥手上的捧花。
美国中部的66号公路,扬起了沙。
……
在场的宾客全都交给了姜既月和陆绥。
西装革履的陆绥,再加上波光粼粼鱼尾裙姜既月。
看上去俨然是这场婚礼的主角。
两个人不仅要面对双方亲朋好友的质询,还需要接受来自外国友人的“新婚祝福”,那些前来参加派对的人根本不会在意谁是真正的新郎新娘,他们只享受当下。
等婚礼结束后非得好好宰他们一把。
明明结婚得不是他们,却累得瘫在床上。
……
不过他们趁此时机,逛遍了南区。
不论何时两个人总能适时地想到一块去。
就比如现在她打算进这个废弃隧道避雨,他也一样,充满了冒险精神。
整个废弃隧道不是想象中的那样,遍布老鼠尸体蜘蛛网,反倒是构成了一个与外隔绝的秘境,缝隙中的是不依赖阳光依旧繁茂的草木。水滴顺着叶片滑落,与地面小型的湖泊碰撞出奇妙的音乐,在隧道中回荡着,有如梵音。
黑暗望不到尽头。
砖石垒砌的隧道墙面上,被各色油漆涂满了各种不同的象形文字、楔形文字……
像是触发了某种远古阵法,他们被完整地保留下来了。
不知道他从哪儿找到的,一瓶喷漆。
在空白处写上「姜既月,与你共度此生,是我之幸,陆绥。」
写完后对着她傻笑,脸上不知何时被沾了一块。
过了,这么多年,
他还是那个乳臭未干、意气风发的少年。
第82章 登陆月球画展
登陆计划一:
2014年, 陆绥同往常那样在闷热的房间里画画。
即便窗已经开得很大。
吹进来的风依旧带着灼烧感。
他丝毫没觉得烦躁,此刻或许只有平静的内心是一块纳凉之地。
“儿子,你多少天没出门了?”声音是从门外传进来的。
他没有停下手中的笔, 静物本身很简单,难得是表达照片所表达不出来而人肉眼可见的东西。在陆绥的眼里世界上没有绝对意义上完整的画面,永远能就这么画下去。
这幅画他画了半个月。
敲门声变得很急促,像是末日审判前的钟声。
他不停地敲击着, 直到掌心通红。
“给我滚出来。”
他依旧沉默不语。
因为他深谙着这个道理:越是失去理智的人在遇到漠视时才会越崩溃。
直到最后门锁被撬开。
他不在同往常一样威严儒雅, 浑身上下有像是燃烧的火焰,手臂和脸通红像是被晒化了。
陆衡的手中还有把门锁弄坏的扳手。
显然, 他这次不会罢休。
他依旧坐在那里,头都不回。
“你到底想怎样!一个月不出门,不参加我们结婚二十周年庆典。陆绥!”陆衡大口大口地喘气, 对这个不争气的儿子, 他头发都白了, “报金融有什么不好的,你就这么想学你那破画, 当一辈子卖画的乞丐?”
只有说到这句话时他才回头,死死盯着陆衡。
一个久居高位的人都被他的眼神给吓到了。
这件事的起因是陆衡打算送陆绥去国外留学, 学习商科, 以便将来能够继承公司。但是陆绥不愿意,就把自己关在房间里。
实际上以他的成绩考上国内的985是没太大问题的。陆衡却没经过同意便以他名义申请了国外的大学。
以至于现在,他不愿再开口。
陆衡声嘶力竭地大喊着:“”陆绥,你这是要气死我啊!”
他作为父亲的权威被完完全全挑衅了, 再也顾不上什么温文尔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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