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到地上,是泰晤士河的码头。
任慈记得,原身闯入码头,是看到有几个盗贼翻进了码头。她好心到门房出言提醒,可门房一看是个穿得又脏又旧的华裔小姑娘, 连骂几句晦气,还拿东西要砸她赶她走。
你不仁我不义了!
趁着夜色, 任慈找到那几名盗贼翻墙的位置,学着他们的方式翻了进去。
而且,任慈直奔码头门口的门房。
深更半夜,门房还在卧室里打呼噜,估计喝了不少。她蹑手蹑脚钻进去,扯下了他挂在门口的外套,又摸到了一块毛巾。
临走前,任慈还深吸口气:好香!
她半只脚都踏出门口了,任慈又原路折返,摸上了桌面。
是一根剩下的熏肉干。
不错。
任慈有主意了。
她把熏肉掰成了三段,与兜里的葡萄干面包放在了一起。
趁着门房还在呼呼大睡,任慈又偷摸翻墙离开,再次折返回下水道。
弗兰肯斯坦还在。
他只是从站着变成了坐下,靠在墙边,全然不顾地上肮脏恶臭。直至任慈的脚步声传来,弗兰肯斯坦才因本能而循声转过眼珠。
任慈走到他面前,拿出一截肉干。
用盐和香料腌制过的熟肉,和死在下水道的死狗气味自然迥然不同。既然弗兰肯斯坦是拿人类的尸体拼接而成的,那么任慈大胆推测,他应该也保留着人类的本能——对熟食的追求是刻在DNA里的。
果不其然,弗兰肯斯坦玻璃般的眼珠立刻转移到任慈手掌心。
“你想要这个吗?”任慈晃了晃肉干。
怪物径直站了起来。
他个子极高,任慈目测至少一米八五靠上——要知道这可是十九世纪!已经远超了平均男性身高。
不知道是不是疯狂科学家故意找的个子高的尸体做原材料,总之当他靠近时,任慈还是感到了几分紧张。
弗兰肯斯坦弯下腰,伸手就要抢任慈手中的肉干。
但任慈比他更灵巧,她右手一松,食物就直接掉进了口袋里。
刚刚离开实验室的怪物,智力不会比一只动物高出哪里去。他完全没搞清楚任慈的小伎俩,只觉得是食物在眼前消失了。
弗兰肯斯坦困惑地歪了歪头,端详着任慈的手。
趁着这个机会,任慈赶忙把手中的外套给他披上,拉起帽子,遮住他过分长的浅金色头发。
“好了!”
任慈笑眯眯地再次拿出那截肉干:“给你。”
她把肉干递到了弗兰肯斯坦嘴边。
怪物根本不在乎自己多了件外套,他只在乎到嘴的食物,干脆利落地张口,将任慈递来的熟肉咬住。
【攻略目标:弗兰肯斯坦饱腹度+3,当前饱腹度:53。】
任慈又抽出塞进旧包里的毛巾,系在他的脖颈处,拿出第二截肉干:“给你。”
饱腹度才53,证明他没有彻底吃饱,只是不至于不择手段攻击人类而已。弗兰肯斯坦自然不会放过嘴边远比尸体更美味的食物。
他咬住第二块肉干。
【攻略目标:弗兰肯斯坦饱腹度+3,当前饱腹度:56。】
趁着他慢吞吞咀嚼的时候,任慈把毛巾拉了上去,盖住了弗兰肯斯坦的口鼻。
如此,兜帽外加遮脸,只有一双浅蓝色的眼眸露在外面,至少不那么显眼了。
任慈这又拿出了第三块肉干。
她退后两步,晃了晃手中的食物:“想要这个,你乖乖跟上。”
弗兰肯斯坦似乎听不懂人类的语言。
他的视线始终停留在任慈的手上,但怪物理解了一点:跟着她有吃的。
于是他没有抗拒,而56的饱腹度,又让他不至于出手抢夺。弗兰肯斯坦乖乖跟上,尾随任慈离开了下水道。
当二人重新站在地表时,系统提示第三次在任慈耳畔响起。
【攻略目标:弗兰肯斯坦人性觉醒+2,当前觉醒度:2。】
任慈:“……”
这也能觉醒吗!感觉自己明明像是在训练猫狗,或者一只鹦鹉。
不管了,先解决当下的问题再说,攻略可以慢慢来。
引他离开下水道只是漫漫长征的第一步,第二步就是……她和他都得洗干净。
任慈不是洁癖,但她也决计受不了挂着一身泥汤脏东西不当回事!
别的不说,会生虱子跳蚤,进而得病,到时候小命都没了,就别提什么攻略不攻略了。
得找个地方洗澡睡觉,最好是有房顶的地方。
任慈顿时又开始上愁了:就算是卖火柴都得有钱进货呢,谁家穿越者被系统发配过来,身上穷得一个子儿都掏不出来啊!
甚至是连攻略目标也指望不上,他长着一张贵族脸,但也没比任慈富裕——
等等。
任慈陡然反应过来:弗兰肯斯坦身上的衣物,应该是科学家的。
他这幅模样,可不具有穿衣服的认知和能力吧!只可能是科学家,或者他特地筹备的衣服。所以……
“你别动。”
她把肉干飞快塞进旧包里,走到了弗兰肯斯坦面前。
就算不说,怪物也不会行动的。他只关心任慈手中的食物,现在食物又消失了,他就停了下来。
任慈把手伸向他外套之下的衣物。
果然,服饰看着破旧,摸上去面料却还算昂贵。应该是他离开实验室后,一路游荡而造成衣物破损。
能在这个时代成为科学家,还拥有实验室的,肯定是有钱人。
任慈摸向弗兰肯斯坦的口袋,上衣裤子摸了一个遍,最终在他的裤子口袋中,摸出来了一只怀表。
怀表上没有名字,也没有照片,但精致的花纹和沉甸甸的重量,足以证明它的珍贵。
这不就有本钱了吗!
任慈攥紧怀表,惊喜了瞬间,又拧起眉头。
但是,她很难把怀表卖出去。
拿去当铺,任慈估计会被立刻当成小偷,直接被老板丢给警察。
得找个销赃的地方。
任慈拼命搜寻原身记忆,发现她根本记不得什么能出卖“赃物”的人。
但她可不是连字都不认识的华裔孤儿,任慈是穿越过来的。
她略一思考,又拿出肉干:“跟我来。”
想要销赃,自然要找盗贼的窝点。
不过,得等天亮再说。
任慈领着弗兰肯斯坦离开码头,找了个原身相对熟悉的街区,藏进了暗巷里。
这么一藏,直至清晨。
天刚蒙蒙亮,街头就热闹了起来。
这里接连着码头,附近又有政府部门,前来上工的码头工人和水手络绎不绝,街道上还行驶着有钱老爷们的马车,一些等着接活的车夫也停在了几个店面前。
不久之前还空空荡荡的街面顿时摩肩擦踵,报童的叫卖生和人□□谈此起彼伏。
而除却报童之外,还有不少穿着比任慈还破旧的孩童在人群中挤来挤去。他们看似莽撞,正在相互打闹,但站在巷口的任慈看得门清:这几个孩子,撞上了哪个有钱人,就从他们口袋中偷走昂贵的丝绸手绢。
这可是真正的雾都孤儿。
任慈盯着那几个男孩许久,终于让她抓住了机会。
一名男孩故意撞上某个绅士,连连道歉后,转身就把他的手绢塞进怀里。男孩撒丫子就跑,经过暗巷时——
任慈蓦然伸手,一把将他拽了进来。
被突如其来袭击的男孩吓得大叫一声,他仓皇抬头,而后顿时干呕。
“呕,什么味儿……中国人?!”
男孩昂起头,看到任慈的面庞后,看起来比刚才受到的惊吓还严重。
在十九世纪的伦敦,华裔的待遇就是如此。
“我要销赃,”任慈直奔正题,“带我去见你们的贼头。”
“啊?”
男孩眨了眨眼,他无比警惕地端详着任慈:“你说什么啊,我听不懂中国话。”
任慈一个白眼翻上天。
这些个街头小贼,心眼可比大英政府的官员还多。她说的明明是英语,还在这里装傻充愣。任慈可没耐心与他多费口舌,拎着小贼的衣领,直接把他甩到了弗兰肯斯坦面前。
沉默的怪物,在此时此刻完美成为了威慑。
弗兰肯斯坦什么都不用做,光是这高个子站在男孩面前,就把他吓傻了。
“现在听得懂中国话了吗?”任慈挑眉问。
男孩缩了缩脖子。
光是一个华裔,就够让他提心吊胆了,怎么还有个同伙啊!
这男的这么高大不说还蒙着脸,男孩顿时怂了。
要想当忠臣,那也得有命才行。而且听她的意思,不就是销赃吗。
“行行行,想找我们头儿销赃,可以!我带你们去,”男孩立刻让步,“只是有点远,你们得跟上。”
任慈问:“你们的贼窝在哪?”
男孩摊开双手。
光是任慈的种族,和这一身破烂衣衫,就足以男孩将她认成同类——一样的下九流。因而他说起话来,也是一副道上人的口吻。
“你是真不知道还是装不知道,用不着这么试探我吧,我都答应给你带路啦,”男孩无所谓道,“当然在白教堂区,销赃之后能给我点跑路费不?”
白教堂区?
真是毫不意外的回答。
毕竟在十九世纪,伦敦东部可是著名的贫民窟,那里住的不是犯罪者,就是底层工人。
换做任慈一人,就算她现在是名华裔,也不会轻易靠近的。
但是……
这连人话都不会说的攻略目标,总算是派上了用场。
弗兰肯斯坦遮住面孔后,高大的身材和神秘的姿态明显起到了震慑作用,任慈也狐假虎威了一把。
她抬着下巴,故作理解地点了点头:“带路吧,只要你不骗我,少不了你的好处。”
第070章 弗兰肯斯坦03
03
两个小时后, 白教堂区。
任慈跟着街头小贼进入室内时,就听到系统提示一声响。
【攻略目标:弗兰肯斯坦饱腹度-10,当前饱腹度:46。】
好吧, 也不意外。
这可是走了整整两个小时!别说弗兰肯斯坦, 连任慈都饿了。
得抓紧完事,然后买点东西吃。
任慈提起心神,看向室内。
小贼带着任慈走进了一家挂着“兰赛尔办事处”招牌的店面,但里面的装潢陈旧肮脏,柜台空空荡荡, 根本看不出来是做什么的。
他大摇大摆穿过前堂,步入办公室。
“头儿, 有人要见你。”男孩说。
“鲍勃?你不在街上干活,跑回来做什么?”
办公桌后, 一名穿着同样破旧、看上去四十多岁的秃顶男人抬起头:“你知道的,工作才能换钱吃,我收留你,也不能白白做好事不是?”
看来, 这就是贼头了。
为流落街头的孤儿提供饭菜和住处,作为汇报,他们要把偷来的东西上缴。
虽然是门犯罪的行当, 但实际上,这些贫民窟出身的小偷,甚至要比在教习所、孤儿院的生活条件要好得多。
百余年前的社会情状就是如此。
男孩被冷不丁训斥,也不伤心,反而笑嘻嘻地指了指后面:“中国人。”
然后贼头立刻停止了手中的工作。
秃顶的中年男人眯了眯眼, 看向身后来客。
任慈带着弗兰肯斯坦走到办公桌前,肉眼可见对方露出了警惕的神情。
不论是蒙面的高大青年, 还是娇小的中国姑娘,在贫民窟都不是好招惹的对象。任慈无所谓地低了低头:“兰赛尔先生?”
对方立刻扬起笑容,露出两颗与破旧穿着迥然不相符的金牙。
“别这么客气,女士,叫我老乔就行。你找我什么事?”老乔虚与委蛇道。
任慈直接把怀表放在了办公桌上:“换钱。”
老乔顿时露出了然的神情。
能看出来,当任慈拿出怀表的时候,他的姿态放松了四分之三——销赃嘛!总比华工来找茬好。
“好漂亮的怀表,让我看看。”老乔煞有介事地从抽屉中抖出干净的手帕和放大镜。
他拿着怀表,一面观察一面啧啧感叹,如此翻来覆去好几分钟,而后才放下镜子。
“可以卖你两英镑。”老乔说。
“……两英镑?”任慈挑了挑眉,“你比谁都知道怀表的定价,老乔。”
在当下的年代,一个面包不过一便士,而两英镑则是480便士,能买480个面包,甚至是有些地方,一英镑都足够
这对身无分文的任慈来说算是一笔巨款,但问题在于,在十九世纪,也不是谁都能买得起如此精致的怀表,老乔至少压低了十倍的价格。
“女士,你也是道上的人,不然也不可能说服鲍勃回来,”老乔尽力摆出了和颜悦色的神情,“合该明白,越是昂贵的物件,在白教堂区越不好出手。我没法把这怀表整只出卖,万一被抓住了,我可是要上绞刑架的。”
他做出小心翼翼姿态,擦了擦怀表的表面:“这么好的东西,也只能拆开卖零件。两英镑已经是看在我想做长线买卖的情况下,给你的人情价。”
明眼人都能看得出来,任慈没有其他出路。
否则的话,她何必当街抓个小贼,来找贼头销赃?老乔心里门清,却能客气地说出“做长线买卖”的话……听起来不像是敷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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