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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日也是天气晴——巨才【完结+番外】

时间:2024-11-24 23:06:27  作者:巨才【完结+番外】
  终于,夜幕完全降临的那一刻,两人到达了山顶。
  山顶只有个小小的长廊,除了观景,平时许多新人都在这里拍照,前几天,为了进行普法教育,区政府在这里放置了汉谟拉比法典的雕塑,那是世界上第一部 法典,具有极强的象征意义。
  此刻,天空乌云遮月,长廊全无灯火,用东北话形容就是“黑咕隆咚”。对面的山一片漆黑,耳边还不时传来一些莫名叫声,许明月环顾四周,突然觉得有些恐怖。
  “这句话,十年前我就想跟你说了。”
  “……在这种场景下说吗?”
  山顶的风在耳边呼啸,吹得她头疼,眼前是万丈悬崖,背后是深山老林,这种场景怎么看都不适合告白,只适合张东升作案。
  周应淮抬起头打量着四周的普法标语,耐心讲解道,“这句不知法不免责,它出自于罗马法,一直沿用至今,意思是即使你不知道自己的行为触犯了法律,依旧要接受法律的制裁。”
  “也就是说,在法律上不存在不知者无罪。”
  许明月点了点头,并不是听懂了,而是从小听课养成的下意识反应。东平市近日的普法宣传做得很到位,回来的一路上,见到了不少标语。
  “这是《汉谟拉比法典》,目前的许多法律规定都来源于它。”
  “这个我知道,古巴比伦王颁布了汉谟拉比法典,刻在墓碑上的字迹已经三千七百多年。”
  “既然你知道,那就好办了。”周应淮扬起了一个不怀好意的笑容,凑到她耳边用恶作剧一般的语气说道,“在崇高的法律面前,直视自己的罪行吧。”
  “……啊?”
  “不记得你曾经都对我做过什么吗?就在这里。”
  “我……对你做过什么吗?”
  许明月认真想了半天,试探性问出了一句,关于周应淮的记忆,还是零零星星,除了沈岐表弟,并没有别的印象了。
  “忘了?我们发生过那么多事,你都忘了?”周应淮的呼吸渐渐变得急促,望向她的目光也没有了温柔。果然,记住过去的只有受害者。
  而心大的许明月只觉得,这么一个长相精致的南方人,生起气来,倒像撒娇一样可爱。
  “别生气嘛,我再努力想想。”她又仔细回忆了一番,虽然自己撩过很多人,但对白月光的弟弟,绝不会下手的,更何况,高中的时候,他只是一个助攻NPC,戏份少得可怜。
  于是,她更加语气笃定了,“可是,我的故事里,真的没有你啊……”
  一句话,让周应淮顿时气血翻涌,过了近半分钟,他才冷静下来,“没有我?”
  “是你天天帮你送情书,是谁替你收拾烂摊子,是谁被你搞得全身上下都是伤,你现在说你的故事里只有他,那我又算什么?”
  “算……算你懂事?”许明月实在不理解当下的局面,只好安慰道,“你是个好弟弟。”
  空气瞬间凝固,两人站在原地,各有各的崩塌,只有山间呼啸而过的风声提示着时间的流动。
  “好,有必要让你反思一下了。”周应淮快步走下台阶,很快就不见了人影,将她远远抛在了山上。
  许明月本想追上去,奈何台阶太高,只能扶着铁索慢慢挪动,这是她从小就有的弱点,“你倒是等会儿我啊!”
  远处的山体像极了一直巨大的怪兽,而长阶上缓慢移动的自己,仿佛一个渺小的蚂蚁在艰难爬行。
  经过了一个半小时的努力,终于迈下了最后一个台阶,像站在人挤人的地铁里,逛了三圈北京一样疲惫。
  这时,她发现不远处有个卖烤肠的摊位,不禁用力揉了揉眼睛,深深怀疑是不是海市蜃楼了。
  “老板,你这是真的烤肠吗?”许明月生怕这是假的雷音寺,误入了周应淮设下的埋伏。
  “这姑娘说啥呢,你要几根啊?我这可是货真价实的!这几天麒麟山庄重建,游客都不来了,要不然这点,我早卖完收摊了。”
  果然,周应淮是算计好的,从机场那一刻开始,不,从昨晚收到沈岐的接机微信开始,他就是算计好的。
  烤肠那扑鼻的香味,温暖了寒风中瑟瑟发抖的许明月,接过阿姨递过来的烤肠的那一瞬间,她感动地眼泪都要流下了,可惜,刚想吃第一口,就被人抢走了。
  许明月抬头一看,不是别人,正是周应淮。
  他似笑非笑站在那里,“犯下不可饶恕之罪的人,当尝地狱之苦,现在,想起来了吗?”
  他怎么突然变了?像是西游记里的妖怪露出真容。许明月丝毫没有力气动手,只能忿忿地骂了一句,“你不是人,你狗的很。”
  周应淮并没有生气,在她的旁边坐了下来,眼含笑意盯着她,“你的直树歪了,有没有后悔回东北?”
  “你是不是以为从北京逃回到东北,一切就都好了,灵魂得到洗涤,伤痛得到治愈,然后,遇见一场爱情,好像是上天为你准备好的礼物一样令人惊喜。”
  许明月愣了一下,这的确说中了她的心事。
  “可现实不是这样,不会有谁在原地等着你,再按照你设想的剧本去治愈你。”他的语气平和,却像一根针,刺破了最后的幻想。
  “欢迎你回东北。这个烤肠,就当我们两清了。”周应淮起身离开,开着车扬长而去。
  此时,天地辽阔,山风呼啸而过。
  站在山脚下的许明月彻底懵了,她可以理解要让全人类毁灭的叶文洁,但无法理解周应淮,他为什么要这样?
  莫斯科餐厅,是东平市最有名的一间俄式风情西餐厅。
  此刻,台上的外国演员正热情洋溢地跳着民族舞蹈,时不时和观众互动,一派热闹的景象。
  周应淮的心思却早已飘远,耳边不停回荡着她的那句话,“可是,我的故事里没有你啊……”
  对面的陈易安将菜单递了过来,“你有什么想吃的吗?”
  十年前,明明发生了那么多事,她一件都不记得,现在,他终于可以确定,这个女人真的没有心。
  陈易安好奇打量着对面的好友,只见周应淮冷着一张脸,手里的勺子不停搅拌着咖啡,仿佛平静的海面下暗藏波涛。
  此时,外面下起了淅淅沥沥的小雨。
  周应淮转头望向窗外,发现许明月坐在路边的烧烤摊,桌上放着一盘烤猪蹄,不顾衣服上的污渍,她正大口啃着猪蹄。
  根据抖腿的欢快节奏、被辣的次哈次哈声,以及明明吃饱了还伸着脖子问隔壁桌的烤鱿鱼好不好吃这几点来判断,她明显早就忘记了白月光塌房的痛苦。
  她的适应能力倒是很强。
  不知道再想起白月光,会不会大喊这些年的真心错付了。
  许明月的答案,他不知道,不过,周应淮可以肯定,自己的付出完全是错付了。
  故事里没有我。
  好。
  很好。
  非常好。
  等他再转过头的时候,桌上的菜已经凉了。
  陈易安不禁叹了口气,“我们一年没见了,难得出来吃个饭,你全程盯着外面,以为拍王家卫的电影吗?”
  “外面究竟有什么?”他探头看了看,除了空荡的大街并没什么景色,“你不是被什么妖怪勾住了魂吧。”
  窗外,此时蝉鸣不断,夏夜微凉。
  关于“女妖”的记忆慢慢浮现在眼前,那是照耀在他人生中长达十年的黑月光。
  小剧场:
  东北的小院都是露天的土灶,坐着一口大铁锅,这样烧出来的菜最是正宗。
  周应淮将洗好的菜放在了灶台边,抽出了一把菜刀。
  一旁,陈易安把手机放到了支架上,打开了语音通话的免提。
  电话那头响起了采访的声音。
  “今天来做客的这位嘉宾,是漫画作者杀月大大,凭借作品《给你一百条命,敢助攻别人的爱情吗》,在网上引起了超高热度,今天就来听听他的创作故事吧”
  周应淮一边将土豆、茄子切成小块,一边开口讲述。
  “漫画的设定是无限循环,主角意外被困在了「袁湘琴」和「江直树」告白的这一天,花样百出的「袁湘琴」想出各种手段告白,一旦主角选择帮助她送情书,就会发生一系列倒霉事,最终命丧黄泉再次回到循环,所以,主角必须要想方设法阻止这场惨无人道的告白。”
  这个故事倒是挺有意思,陈易安觉得好玩,明明是一个政法系的学霸,为什么偏偏要到这偏僻的东北小城定居呢?
  虽然是大学最好的朋友,但他一直没有问出真正的答案。
  “出道作品对于一个漫画作者来说,一般都有着独特的情感,你创作这样一部作品的初衷是什么呢?”
  周应淮将切好的土豆倒进搪瓷盆里,拿起一把锋利的菜刀,开始剁鹅肉。
  从他手起刀落的姿势中,陈易安感觉他似乎在通过砍鹅肉,砍别的什么东西。
  “所有的言情小说只顾着袁湘琴们和江直树们的浪漫,却忽略了那些无辜路人的感受,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并非她们故事里的NPC,打着真爱名义的道德绑架是最大的非正义,而那些以袁湘琴自诩的少女,就是真正的恶魔。”
  他的语气虽然平淡,但心中的怒意却渐渐上升,切肉的手速明显加快,最后,带着恨意一刀斩断了案板上的骨头。
  这一声巨响,吓了陈易安一跳。
  另一边的主持人敏锐嗅到了八卦的气息,“这里是不是有什么不为人知的过往?”
  周应淮收敛神情,恢复了往日的平静,“以上是我作品的立意,希望大家好好读书,真正的喜欢,应该是隐藏于心的。”
  说完这句话,所有食材准备就绪,正式下锅。
  没一会儿,香味瞬间散了出来。
  采访结束后,两人坐在小院中央,一边享受着美味的铁锅炖,一边聊起了天。
  “你真的打算定居东北了?”陈易安夹了一大筷子粉条,入口黏黏糊糊的确美味。
  “对,我喜欢这里的一切。”周应淮想了想,又补充了半句,“除了月亮。”
  陈易安有些疑惑,“那是……为什么?”
第3章 反派也可以很耀眼
  所有人关于月亮都有一个美好的回忆,唯独周应淮除外。
  周应淮出生在南方,一个非常传统的大家族,外公领养了已故好友的女儿曾美仪,只不过这个女儿个性叛逆,还没结婚就生下了个孩子,外公只好将这个孩子记到了舅舅名下。因带着出生的原罪,幼时起,家里人对周应淮非常不好,森严的规矩令他从未体验过亲情的温暖。几年后,曾美仪和家里闹掰,出外打拼做起了生意,才带走了儿子。
  年幼的周应淮以为终于有人依靠了,可惜,曾美仪忙着恋爱、忙着做生意,只能胡乱将他塞给什么亲戚、邻居来带。初中几年,他四处转学,刚适应了新环境,就不得不再次进入下一个新环境。
  直到高一那年,曾美仪跑到东北做生意,把儿子交给了一个绕了几圈弯的亲戚,就是沈岐的姥姥。
  姥姥对周应淮很好,嘱咐他在学校一旦有事就去隔壁高三楼找表哥,一开始,周应淮有些拘谨,不愿意打扰沈岐,没想到,沈岐一秒就进入了大哥的角色,恨不得走哪儿都带着弟弟。毕竟,对于东北的男孩来说,有个乖巧的小弟,简直就像有了个吉祥物,是天降祥瑞的福气。
  起初,周应淮感受到的是亲情的温暖,可惜,福兮祸所依,很快他就明白了这个道理。
  刚走进学校的大门,一个女孩就冲了过来。
  “小淮,你表哥呢?”她声音洪亮,双眼放光,像一头等着扑食的东北虎。
  “别问了,我不知道他在哪儿。”周应淮转身要走,却被许明月拦住。
  “帮我把这个给你表哥,好不好?”可惜,他的冷漠丝毫没有打消她的热情。
  周应淮实在不理解她的坚持,只好再次拒绝。
  “不好,这已经是我这个月第12次拒绝你了。”说着,他从书包里拿出一打情书,“下次别乱抄金句告白了,这句话根本不是张爱玲说的。”
  谁料,「东北虎」依旧不放弃,一把拽住了他的校服,本想撒个娇,可惜,劲使大了,周应淮校服下的衣服被一起扯下,整个肩膀都露了出来。
  他的脸瞬间红了。
  反而许明月一点没害羞,发自内心地感慨了句,“小淮,你好白啊!”。
  周应淮吓得立刻拉上了衣服,理论上,许明月是他来到东北认识的第一个朋友,可没想到,就是这个源头彻底打开了他的见识。
  自从第一次见面,她就一直在突破自己想象力的底线。
  为了尽快逃离东北虎的魔爪,他接下了那封情书。
  那就是,所有噩梦的开始。
  盛夏,忌「许明月」,否则,腿伤半月。
  放学时,想到一整天都没有见到许明月,周应淮不禁庆幸躲过一劫,谁知,他刚下楼梯,一个人影就冲了过来,周应淮定睛一看,才发现那是化了妆的许明月,其五官的震撼程度吓得他立刻后退三步,紧紧抓住了楼梯扶手。
  而许明月丝毫没有意识她的妆容问题,美美地转了一圈小裙子。
  “好看吗?我刚学的化妆,你运气好,赶上了!”
  “那还真是我的不幸。”周应淮瞬间头疼。
  “那个……小弟,明天放中秋,你把你表哥叫出来看电影好不好?”
  “他约了我逛商场,没时间。”周应淮快步下楼,主打一个密不透风。
  “那我跟你们一起去啊!”许明月立刻追了上去,主打一个无孔不入。
  第二天,周应淮跟表哥走进商场,许明月就一溜烟跑过来,一下子挤到了两人中间。
  “既然这么巧遇见了,那就三个人一起玩吧,刚好我买了三张电影票。”
  就这样,周应淮沦为了二人的拎包小弟,最可气的是,他们买完一堆零食进了场,服务员却看向了自己,“请买一下单,谢谢。”
  周应淮顿感无语,凭什么要我为她的爱情买单?
  好不容易撑到电影散场,沈岐却临时有事要回学校一趟,于是,他诚恳地拜托许明月帮自己把小弟送回家,许明月当即承诺一定照顾好咱小弟,决不辜负这份信任。
  这画面,不像谈恋爱的两个人,更像是宋江拜托李逵。
  站在一旁的周应淮觉得可笑,一个长着腿的大活人,难道不会自己回家吗?我也成了你们play的一环?
  一番无效的挣扎,许明月强按着周应淮坐到了自行车后座,载着他回家了,路上,还故意绕着学校转了一圈,满脸骄傲,逢人就打招呼,有种显摆“我和沈岐小弟是一家人”的得瑟。
  可惜,她得瑟够了,周应淮遭殃了。
  下坡的时候没留神,一不小心,周应淮被她摔了出去,脚踝刚好撞到台阶上,直接修养了半个月。
  金秋,忌「许明月」,否则,重度肠胃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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