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咳。”林郁野清了清嗓子再次提醒。
沈唤笛回过神,她的手抓着他的手臂。
整个人不知所措,僵着身子当石柱。
最后还是林郁野破局:“我先去睡一会,太累了。”
“好。”她飞速松开手,声如蚊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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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郁野是饿醒的。
竞赛如宫心计困斗,饭菜还难吃。
选拔考试一结束,他没通知司机老丁,独自搭了地铁往家赶。
嘀――
他右手捞过茶几上的手机,看了眼时间,十八点整,睡了四个小时,再点开Q.Q。
「凌丛宇:都入了围。」
躺回沙发上,发懵一会,手机丢回茶几上,发出清响。掀开薄毯正想起来,打算带人去外面吃。
却听见推动玻璃门的声音,而后闻到一股饭菜香气。
“你醒啦?”
沈唤笛系着围裙,手持锅铲,一头长发不像平常那样扎得规整,马尾斜垂搭在肩上,露着笑,柔声柔语的。
她站在餐桌前挑选着什么东西,身后巨幅落地窗外,没有下雨,夕阳泛着柔和的金光,路灯微光下樟树绿影摇曳。
巧笑倩兮。灯火可亲。
脑海里陡然跳出这两个词。
“还剩一道菜,马上就好。先去洗手,等下吃饭。”她说完就转身进了厨房。
可能睡太久而缺氧,林郁野有些晕眩。
无端想起天台那次。
因为初三那件事。
所以不敢让她独享天台。
她离边缘愈近,他心愈紧。
正想冲上去时,她停住了脚步,而后又同开学初见那次一样,哭完又笑。
风不断吹歪了她的马尾也不恼,索性利落扯下发圈,侧着脸感受着风,让墨发随风飞舞着,一丝一缕隐入云间。
他知道她长得极好看。
远山眉,瞳剪水,樱唇琼鼻,酒窝戏莺,齿如含贝。
而后她举起了双手拢着风,消瘦的肩胛骨撑起薄校服,透出一股清冷。飞舞的裙摆露出修长的腿,踩着风漫步。
隔了许久重新扎好头发,恢复成灰扑扑的模样。
她有些不一样。
和江雪映、陈雅唯和班级里的大多数女生不一样。
安安分分呆在她的领地里,偶尔也会探出头来,冷眼审视这个世界。
某种角度看,和他称得上同类。
但不尽然。
她更像是一棵从不在意外界又擅长伪装的盘桓在地的野草,受了伤哭一阵就又能打起精神,依旧坚定地、迫不及待地往某处奔跑。
不知道她的某处是哪。
他却莫名也隐隐期待着,等意识到这一点时,他已坐上去培训的班车。
这股情绪褪去前,疏离反而让他莫名地松了口气。
这口气里夹着或因为着很多东西,许是因为歉意,许是有一丝别的什么他参不透的情绪。
他知道陈雅唯的占有欲。
也知道自己离沈唤笛远一些于彼此而言都是好事。
可是他不懂,偶尔想去关注她是为何。
这时,门铃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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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郁野开了门,是一穿着灰色工装的年轻小伙,肩上挎着工具箱。
意识到这人是来修水管,敞开了门。
小伙抬脚前停顿片刻,从兜里掏出鞋套穿上才踏实落脚,佝着背进了屋。
“老板,请问是哪的水管坏了呢?带我看看行不?”小伙开了口,口音很重。
听不太懂。
林郁野微蹙眉,想让他重复时,厨房玻璃推拉门开了,沈唤笛端出最后一道菜。
“是维修师傅吗?”她放下菜问道。
林郁野刚想张口回答,却被小伙惊喜的嗓音抢了先:“沈唤笛?!”
也有很浓重的口音。
林郁野却听懂了。
他不动神色地在两人脸上游走,莫名想要找出一丝“不熟”的证据。
可沈唤笛迟疑片刻,同样以乡音回复:“彭小光?”
“你在这家做保姆?”
“不是,我还在读书。”
“对对,我听说你从明中考上南中了。”
……
彭薛刚?裴萧港?
沈唤笛并未向自己介绍或解释,林郁野退后两步,留出两人相谈的空间。
他向来有分寸,不会因为好奇心而热衷于深挖消息,也不会因为能敏锐发现情绪起伏而热衷于当入局者,但更不会完全出让主权。
“你好,坏掉的水管在三楼,请随我来。”
语气平淡,听不出情绪。
时机卡得非常好,刚巧在两人对话结束后的第五秒。
下一秒,沈唤笛暗松了口气。
初中三年,她与彭小光没说过几句话,也没有什么可叙旧,方才的聊天已是她的极限。
她退后了一步,让了道,抬眸看向别处。
佯装恰好错过彭小光投来的目光。
许是暴雨将至。
房间里唯一的光源来自厨房,在随着愈发阴沉黑暗的窗外愈发明亮。
在塑料鞋套与地面发出的摩擦声即将消失在一楼时,沈唤笛几乎是跑步跟了上去。
“王妈之前告诉了我具体坏在了哪。”
她面不改色心不跳地撒谎道。
第9章 Chapter 9 痴儿怨女。
“诶,难道不是这儿?”沈唤笛装作面露为难,不管演技有多拙劣,她面不改色:“我记得王妈说过就是这一段呀。”
彭小光晒得黝黑,露出白牙,用不太标准的普通话道:“没事,我仔细找找,咱俩老同学,保管给你修好。”
说完,他开始认真找寻,眼神坚毅,和初中时稚气的模样完全不同。
时光磨灭了太多,改变了太多,给提早进入社会的人留下的是吃进肚子里的艰辛、圆滑和警惕,使得对曾属于同一间教室里的人有着无条件的真诚和亲近。
沈唤笛觉得自己方才对彭小光有点过分,对林郁野不甚磊落,比如现在。
她撒谎只是为了进来看一看林郁野的房间,说出来都很像一个不择手段的痴儿怨女。
不过她真的不是。
不论何时,她都安分地呆在王妈画的圈里。
即使家里只剩她一个人的这段时间,她也从未越过走廊,踏进隶属林郁野房间的两米半径内,甚至都没有驻足几秒多看上几眼。
仿若那儿有一道界限,一旦越过,她的暗恋永远会被钉在耻辱柱上。
但主人在就不一样。
“那好,麻烦你了,老同学。”她学着电视剧女主角的开朗语气,复刻出一比一的熟稔表情,好似她和彭小光曾是特别好的朋友一样。
显然彭小光很受用,敲敲打打更加认真了几分。
沈唤笛捡起自觉站在浴室里有些碍事的理由退了出去。
转身对上林郁野的眼睛时,她也泰然自若,好像她就应该站在这间房里,陪着大家一起解决问题。
“你先在房间里等一会吧。”林郁野淡道,“这里我看着,有事叫你。”
“好。”沈唤笛点了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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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郁野房间没有什么太特别的,构造基本和自己房间对称,空间更大一点。
家具摆设也差不多,简洁透亮。
这种感觉很奇妙。
明明与自己透过玻璃窗来看,好似没什么大区别。
可当自己真正地毫无顾忌地身处玻璃窗之内,空气中全然充斥着那股熟悉的薄荷柑橘味时,却又觉得这间房陌生又新奇。
悄步在房间挪动,太贪心反而应接不
暇。
――挂在衣架上的夏季校服,墙角里的篮球,叠放规整的课本资料,桌角的电脑以及摆满了奖杯和漫画的靠墙玻璃柜。
她定了定神,走进了点。
这才发现被椅背遮挡的课桌上有有一支笔和一本摊开的笔记本,上面密密麻麻全是笔记。
仔细看了一会,是几道基础几何题,用以巩固练习梅涅劳斯定理和塞瓦定理。黑字当中夹着不同颜色笔作的线和提示。
林郁野的字很像他这个人,带点冰冷且很有筋骨,写数学符号时带点儿熟稔的洒脱。
但这两页纸的字迹都很规正,很像幼儿初学写字时,手不控笔会导致撇捺偶尔会歪曲的规正,她有些熟悉,大抵是每个课间,她有意无意地瞟见过。
“多加练习”字体又恢复了筋骨。
这是一本写给谁看的知识点详解。
沈唤笛的记忆力很好。
林郁野评测考的数学分数是146分,凌丛宇是147分。而江雪映曾在一堂数学随堂考后,向那两人哭诉maths其实是mental abuse to humans。
答案呼之欲出。
想到自己缝缝补补的英语,眼睛里竟然有些嫉妒。
她强迫自己不去想这个,看向一旁的电脑。她其实不懂电脑,只见过沈自强回收过的配件,当时他捣鼓着想要组合起来,最后没那个技术索性作罢。
林郁野的电脑显然和沈自强捣腾的不一样。很薄且屏幕很大,边框也窄很多。
右下贴了一张史努比贴纸,颜色灰暗,边缘有毛边和残留的胶痕。
沈唤笛认识这只傻傻的小白狗叫史努比是因为江雪映的书包上有它的刺绣。
在座位上,阴暗地窃听过凌丛宇他们的聊天――江雪映超爱史努比,整个房间都是它。
不过沈唤笛没去过。
也许不需要去过。
玻璃书柜里,展立相框里的背景正是江雪映的房间,她张嘴大笑,露出缺牙,手里抱着史努比玩偶靠在床沿。身边坐着闭着眼的凌丛宇和眉眼弯弯的林郁野。
左上角写了字,“2001年2月17日,雪映生日合照留影――林瀚明摄。”
梁晓霜曾和自己八卦过他们三人:不都说男女之间没有纯友谊么?
她说:三角形具有稳定性。
猛地想起凌丛宇调侃江雪映的话:“一屋子狗,幼不幼稚?”
“滚,你再说,我就把你那一屋的NBA海报给撕了。”
沈唤笛轻笑一声。
不知道是觉得对话好笑还是觉得自己好笑。
梁晓霜早就说过了,喜欢林郁野这样的天之骄子,注定是要吃苦头的。
那现在反而在龌龊地嫉妒人家从小玩到大的发小干什么?
玻璃镜面反射出她那不好看的表情。
向下的嘴角一直持续到彭小光站在大门口露着笑大嗓门地重复两遍:“老同学,加个Q.Q呗。”
沈唤笛声音也很大,像泄愤一样:“我没有Q.Q。”
对方嘴角凝固两秒,继而露出更大的笑容,以一种很了解她的语气道:“也是!初中时,你只学习,不弄这个也不在意那个。”
沈唤笛思绪涣散地保持假笑。
略有尴尬的彭小光突然更大声打趣:“你这是假期住在男朋友家吧?!good!”
“男朋友”这样的称呼如同火盆里烧得通红的烙铁,烧得沈唤笛回过神,只想避而远之,她瞟了一眼身后不远处的林郁野又连忙否认。
对方却并未在意,反而一脸舒畅地说再见,脸上依旧挂着‘我懂’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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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唤笛心不在焉地用筷子用力地戳着米饭。
脑海里只剩急恼。
和对自己的害羞感到羞愧和一丝恶心。
直到餐桌对面发出声响,她才从思绪里跳出来。
“怎么了?”
抬眸见林郁野的左手不好用力,正勉力用筷子拦住往桌边逃跑的瓷碗。
沈唤笛眨了眨眼,起身,从厨房里拿来一块硅胶挡板,越过他的气息,利落地卡在桌沿上。
声音很轻:“抱歉。”也不等林郁野开口,她径直回到自己的座位上,垂下眼怕被他看出情绪:“王妈说这是小孩学吃饭用具,凑合用吧。”
沉默被打破。
林郁野也开了口:“避风塘炒虾很好吃,所有菜都很下饭,咸淡刚好。”
沈唤笛吃饭的手一顿,换了公筷夹了两只放进他碗里,仿佛这样她才能减轻彭小光胡言乱语来带的负罪感。
余光里见他吃了一口。
终能状似随意问出心中疑惑:“你的手,怎么弄的?”
“竞赛班压力太大,有人发疯打架。”
说了等于没说。
沈唤笛谨慎接话:“你拉架?”
“路过被误伤。”
“哦。”
长久沉默之后,沈唤笛碗中米饭见底,想再添一碗,可不愿让他觉得自己很能吃,但干吃菜会有点咸,犹豫的筷子不定。
倏尔,一个空碗推过来:“可以帮我添饭吗?”
冒着热气的两碗饭氤氲了视线。
沈唤笛想起梁晓霜说过:林郁野看着特别周到。咬着下唇叹了口气。
屋外开始下雨。
击打在玻璃窗上的淅淅沥沥声音盖过了收餐盘的清脆。
“今晚这顿饭,谢谢你。”林郁野冷不丁道。
收骨碟的手一顿,沈唤笛两眼疑惑。
“王妈不在家时,我都会下厨。”沈唤笛随口回答后将虾壳扫进厨余垃圾袋里。
不用谢。她想。
又后知后觉方才那段话很拿乔。她红着脸慌张开口想解释。
被他的话堵住:“那我该如何谢你?”
对视上他清冷的眼,沈唤笛张着嘴没敢发出一个音节。
不擅交际,冷静沉着。这是她的教师评语里常出现的八个字,说更难听点就是不合群太理性。
她也认同。
但现在发现,自己和为爱勇敢的痴儿怨女其实没什么两样。
“你可以帮我辅导英语吗?”
第10章 Chapter 10 勇气的赞歌。
“好。”
简短一个字已在沈唤笛脑海里循环几千遍,突兀的请求本已做好被拒绝的准备,没想到他答应了。
「人类的赞歌就是勇气的赞歌。」
没头没尾冒出了这句话,她按捺住雀跃,把杂七杂八的想法甩出去。
手上收拾的动作没停。
归整乱放的课本,最近学习太晚,又独自在家。
所以偷了懒,凌乱可以让她骗一骗自己,她这间房间具有完全排他性,是她的领地。
等收拾书桌上的试卷时,她看了一眼玻璃窗外,对面房间空荡荡的。
心里陡然紧张。
勇气褪尽,她似赤脚站在名为惶恐不安之海里。
手停了片刻,想要找出引起这种情况的细线。
眼前闪过很多晴朗与阴云片段。
明明对他一无所知,她为什么喜欢林郁野?
最开始――
见色起意,一见钟情。
慕强心理,本能崇拜。
现在――
因为他的温柔。
即便可能只是他偶尔的冰山融化。
而那些他从指尖漏下的温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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