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县令听到这里,脸上有些挂不住。他便是出身普通人家,靠着读书出头当了官,家乡父老人人称羡,他们又哪里知道,他如今一把年纪了还要巴结这个出身好的公子。
常县令假装擦汗,偷偷揉了一下僵硬的脸颊,笑道:“是,是这样的。”
……
陈逢春和良宵买了供品和纸钱,去陈锦书墓前祭奠一番,两人又商议着,要给陈锦书迁个坟,否则等以后贺兰卿死了,陈锦书还要和打死她的畜生同穴,做鬼也会恶心的。
陈逢春坐在坟前,说着些陈锦书以前的事。
“她从小就聪明,读书也是一等一的好,比我们这些男丁都聪慧得多,族中长辈感叹了许多次,怎么她偏偏是个女儿身。”
“她很孝顺体贴,得到一点好东西,总要先献给爹娘。我这个做哥哥的,有时候都自惭形秽。”
“她看事情总是很通透,见解犀利,也因此有时候说话不留情面,容易得罪人。不过,我们都喜欢跟她聊天,总是能听她说出让人耳目一新的观点。”
“她时常用玫瑰花自己做胭脂,这些胭脂
还曾寄放在水粉店售卖。”
良宵神色怔怔,喃喃说道,“我竟不知道,她还卖过胭脂。若是知道,肯定要买些来。”
陈逢春便看向她,他好奇问道:“你跟我妹妹到底是什么关系?”
良宵低下头,轻轻叹了口气,说道:“我们其实,没什么关系。”
陈逢春愣了一下,“怎么可能?”
良宵摇了摇头,“她是清白好人家的女儿,我是受人唾弃的风尘女子,你说,这样的两个人,能有什么关系呢?”
“既然你们素不相识,那你为何要帮我?”
“你不必知晓。走吧,回去好好休息,明天继续去敲登闻鼓,我倒要看看这县令能拖到几时。”
……
陈逢春回到如归客栈,眼看到了晚饭时分,他找伙计点了一碗素面,坐在客堂里吃。这面煮得老了,面条一夹就烂,他吃了两口,便有些不满,招来伙计说了。
伙计笑道:“这面既然煮熟了,能吃,那便不能退。客人如果不喜,可以再点一份,我保证这次叮嘱厨下,火候小一些。”
再点一份,那就意味着再花一次钱,陈逢春只好作罢,埋头继续吃面。
伙计离去,对着陈逢春的背影翻了个白眼,无声地说了三个字:穷讲究!
这碗素面吃到一半时,陈逢春面前坐下一人。
客堂里明明还有空桌,这人偏偏要来拼桌,陈逢春心里不喜,因着出门在外,也不好与人起争执,只好忍着,低头继续吃面。
那人却开口叫了他的名字:“陈逢春。”
陈逢春动作一顿,抬起头,见对面坐着的是个肤色黝黑的汉子,他并不认识。
他将嘴里的面条咽干净,用一条洗得发白的旧帕子仔细擦了擦嘴,然后说道:“阁下是谁?如何认得我?”
“我是谁不重要。你跟我来。”
黑壮汉子将他带到梦粱城最好的酒楼,两人进了雅间,点了一桌子酒菜,待酒菜齐备之后,伙计退出去,小心将雅间的门关好。
陈逢春看着那一桌子大鱼大肉,吞了吞口水。他知道自己这样的反应很不体面,脸不自觉地红了。
那汉子将一个匣子放到陈逢春面前,说道:“打开看看。”
陈逢春好奇地翻开匣子,匣里透出的金光,一下子晃得他眯住眼睛。
这里面,竟整整齐齐地码放着一匣子金砖。
陈逢春愣愣地看着金光闪闪的匣子,只觉一阵口干舌燥。
他已经太久、太久没见过这么多钱了。
——
次日一早,良宵来到如归客栈,与陈逢春汇合,两人一同到了县衙门口,站在登闻鼓前。
昨天的事情不胫而走,有几个百姓心急想知道后续,竟已经早早等在登闻鼓前,等着陈逢春敲鼓,好去呼朋唤友再来看升堂。
陈逢春站在鼓前,迟迟不肯动作,良宵见状,把鼓槌拿下来塞到他手里。
陈逢春却将鼓槌放了回去。
良宵拧了下眉,“陈三郎,你?”
至此,陈逢春终于无法逃避和拖延,硬着头皮说道:“良宵,我今天……我是来取状书的。”
良宵一愣:“你什么意思?”
“意思就是,我不告了。”
“你!”良宵脸色一沉,冷冷地打量他,忽然冷笑,“贺兰卿给了你什么好处?”
她的眼神,就像在看什么秽物,陈逢春脸上挂不住,垂着眼睛不和她对视,只是说道:“你别问了。”说着,便要往县衙里走。
“你站住,陈逢春!”良宵在他背后叫住他,高声说道,“锦娘可是在天上看着呢!”
陈逢春憋红了脸,说道:“我有苦衷。”
良宵一把拉住他的袖子。
陈逢春嫌弃地一甩手,皱眉说道:“大庭广众别拉拉扯扯的,像什么样子。”
良宵:“你有什么苦衷,是比锦娘被活活打死还要苦吗?陈逢春,别让我看不起你!”
“你懂什么?!”陈逢春也绷不住了,红着眼睛说道,“这么多年来,我因为家道中落,受尽多少白眼,吃饭都要吃人家剩下的!
人情冷暖,只有亲身经历过的才能体会,没有任何人有资格指责我!
是,我妹妹是死得很惨,可她的死又不是我造成的!人死不能复生,活着的人却还要活着。
我这样做也不过是为了让家人过上更好的生活,至少我爹娘百年之后能得上一副好棺材!锦娘那么孝顺,她在天上肯定也会支持我的决定的!”
良宵冷笑:“说得冠冕堂皇,你还不是为了你自己!你不仅贪慕富贵,还虚伪懦弱!陈逢春,你就没有一点羞耻心吗?”
“呵,羞耻心?”陈逢春好似终于抓到她的把柄似的,他嘲讽地看着她,嘴角扯出一个怪笑。
他说:“你一个风尘女子,跟我谈羞耻心?你伺候过多少男人,怎么不去跟你那些恩客谈谈羞耻心?”
良宵咬牙,忍着泪水说道:“是,我是一个娼妓,可如今你做的事,连娼妓都不齿。”
这时,一道声音传来:“良宵娘子,话可不能这么说。常言道,’识时务者为俊杰’。”
众人循声望去,见贺兰卿站在县衙门口,手里拿着一张卷成筒的纸,笑得一脸得志。
良宵嫌恶地看了他一眼。
贺兰卿自然也恨她,只不过经过昨晚常县令一番劝导,他现在也就克制心性尽量不去刺激她。
常县令的原话是:“不管怎么说,先骗着她把蛊解了,之后还不是你想怎样怎样。
女人耳根子都软,你慢慢地磨她,切不可逞一时痛快。先忍着,若你说的那位仙姑能帮你解蛊,也是再好不过。两边都下注,总归不会错的。”
贺兰卿便被说动了。
这会儿,贺兰卿走到两人面前,将手里那筒纸递给陈逢春,原来这正是陈逢春的状书。
陈逢春拿回状书,意味着此案没了原告,常县令又不可能主动追查,也就这么稀里糊涂结案了,被告贺兰卿无罪释放。
贺兰卿对陈逢春说:“大哥,等会儿去家里吃饭,我命人备了酒席。你也真是的,来了梦粱城,怎么住客栈,是不是不把我当亲戚了。”
陈逢春到底还要点脸,一张白净面皮变得通红,“不、不了,我家中还有急事,这就走了。”说着转身落荒而逃。
贺兰卿看向良宵,柔声说道:“我前儿给你打了副红宝石头面,那天本来是想亲自送去给你的,没想到你那样对我,”说着幽怨地看了她一眼,“你的气也撒完了吧?”
良宵面无表情地,手向着袖子里摸去。
贺兰卿头皮发炸,伸手要栏她,哪知她这次掏刀子比上次还快,嗖的一下,掏出来的匕首直接没带鞘的,银光一闪,刀刃又抵着上了脖子。
贺兰卿吓得一动也不敢动。他之前还觉得良宵只是要拿同命蛊威胁他认罪,不太信她真的会自杀。
现在,看到她这样,他才是真的怕了,没想到这个女人能疯癫至此。他很好奇,这疯女人到底和陈锦书是什么关系,能为她做到这个地步?
贺兰卿紧张道:“你先把刀放下,咱们有话好好说,你要什么我都给你好不好?我,我可以许你正妻之位。”
良宵气笑了,“贺兰卿,你不会以为做你的妻子是什么荣耀无匹的事吧?”
贺兰卿沉默,他是真这么想的,但是怕刺激到良宵,他不敢说实话。他只是说道:“我没那个意思。良宵,你到底要怎样?”
“我要怎样?”良宵眼里忽然涌出泪水,“既然律法给不了我正义,那我只好自己伸张正义了。杀人者,偿命!”说着闭了眼睛,握紧匕首猛地往颈侧一刺!
贺兰卿惨叫一声:“不要!!!”
当啷——
想象中的血腥自戕没有出现,匕首脱手,掉在了地上。
一同掉在地上的还有一颗松子儿,只是不太显眼。
良宵睁开眼,眼里透着迷茫。
贺兰卿四下张望,登时眼睛一亮,如获大赦:“仙姑!”
不远处,云轻一行人缓步走近。
云轻一边走,一边说道:“我知道为什么咱们诸事不顺了。”
浮雪问道:“为什么?”
“太久没有多管闲事了。”
第90章 解蛊 如果有来生,我想做一棵树……
贺兰卿仿佛看到救星, 往云轻身边一站。
良宵恨恨地看了眼云轻,讥道
:“你们修道之人,也要来做富贵人家的狗吗?”
云轻并不恼, 看着她说道:“你跟我走。”
良宵不肯,不过这也由不得她。江白榆点了个定身咒, 云轻直接把她往肩上一扛,围观者纷纷侧目, 如此, 几人招摇地回到枕霞客栈。
到客栈,一路回了天字一号房那个院子, 走入花厅, 云轻把良宵放到椅子上,说道:“你先保证不自杀,我们才给你解咒。”
“好。”
云轻看了江白榆一眼,后者解了良宵的定身咒。
伙计送来热茶水,浮雪倒了碗茶递给良宵, 温声说道:“呶, 先喝口热茶暖暖身体。”
良宵双手捧着茶碗, 微烫的碗壁一点点温暖着她冰凉的手心。她低着头, 眼泪一滴一滴地落进茶水里。
“我第一次见她,是在竹泽城一个贵人家里。”
那时她十八岁,而陈锦书十七岁。
十八岁的良宵, 已经做了五年妓女。
七岁因父亲获罪,她被官府发卖,在青楼里养了六年。从十三岁开始,她懵懵懂懂地踏上这一行,在一个还算是孩子的年纪里, 周旋在不同的男人身边。
他们侮辱她,践踏她,诱哄她,讨好她,为她一掷千金,也为她争风吃醋。她见惯了风月,也见惯了人性。日子就这样过着,如果让她评价,她觉得不好也不坏。
因为梦粱城的贺兰家已经向陈锦书下了聘,陈锦书与贺兰卿的婚事板上钉钉,因此被冷落了许久的陈氏一族又被竹泽城的贵人圈子重视起来,有人家摆宴席,邀请陈锦书赴宴。
良宵因弹得一手好琵琶,也应邀来宴席上献艺。席间有人嫌弃她是风尘女子,毫不掩饰地嘲讽了几句。
对于世人的鄙夷,良宵已经见怪不怪了。说实话,她自己也是看不起自己的,妓女么,本来就该低人一等。
可是这个时候,陈锦书说话了。
“如果你觉得做皮肉生意是下贱的,那么那些□□的男人应该同样下贱才对。听说你的夫君曾在青楼与人大打出手,请问,你怎么看?”
对方被陈锦书气得脸都扭曲了,因着陈锦书即将成为贺兰家的长媳,不敢还嘴。
陈锦书又说:“我们与其追问她为什么当妓女,不如想想,是什么人把她变成了妓女,又是什么人创造了妓女这个行当。这些人才是真的该下地狱的。
你能坐在这里嘲讽一个苦命的女子,并不能证明你比她高贵,只能证明你比她命好,仅此而已。”
一席话惊世骇俗,满座皆变了脸色。
良宵的心脏怦怦直跳,她这一生随波逐流,从未深想过这些问题。关于人生,关于命运,关于贵贱。
长久以来,别人谈及风尘女子时那或暧昧或鄙夷的神态,好似在她心里扎了根,使她想起自己的人生时,也总是暧昧或者鄙夷的。
可是她做错了什么呢,她只是一个想好好活下去的人啊。
陈锦书的这番话,将过往的一切都打碎了,良宵好像从一个沉沉的梦里醒来,回看人生,顿觉原来如此。
她只是命苦,她并不是天生下贱。
陈锦书自己都不知道,就是从这一天开始,有个人将她奉为知己了。
良宵虽然将陈锦书奉为知己,却并不敢去结交。尽管她心里知道自己并不是下贱的,但世人不这样认为。她身为风尘女子,又怎好与清白人家的女儿有牵扯呢。
所以她只是暗暗地留心她的消息,兴致盎然地听竹泽城的贵人们谈论这个即将嫁给贺兰卿的女子。
她假装自己已经和这样一个人成为朋友。
后来有一次,也是在一个宴会上,良宵献艺过后,陈锦书夸她弹得好,良宵笑着福了福身,“娘子谬赞。”
那是她们之间唯一一次对话。
再后来,陈锦书十八岁风光出嫁,三年后死讯传回竹泽城,在听说陈锦书病故的那天,良宵把自己关在房间,放声痛哭。
人生得一知己足矣,而她的知己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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