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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人和我说他是个O啊[GB]——薇谢归【完结+番外】

时间:2025-01-18 14:44:07  作者:薇谢归【完结+番外】
  有的人生来便在地狱,你看着她在阳光下语笑嫣然,却不知她是如何爬出深渊,衣下是腐蚀零落的血肉,显出森然的白骨。
  她走的每一步,都要被恶鬼吞噬鲜血,啃食腐肉,所以遍体鳞伤,皮破血流,体无完肤;每一步的脚下,都落着一摊鲜血。
  洛白榆哭了,于晚看见了,她急躁地起身,走到窗边,隔离室隔音,她不知道外面发生了什么,报警器滴滴作响,她只能抬起手,隔着玻璃触碰洛白榆的眼睛。
  帮你擦掉了,不要再哭了啊。
  没人伤害你啊,他们不敢,我也不会,所以,不要再哭了啊。
  “我,答应。”洛白榆看着窗内的于晚,泛苦的嘴角艰难地勾起一抹笑。
  他当然知道父亲说的话,可能全部是真的,因为那天,他可是亲眼见到于晚把谢卿潇的腺体挖出。
  可,这是于晚啊,这是他喜欢的人,她费尽千辛万苦才走到他面前,让他得以认识她,他的心里只有心疼。
  他终于明白了于晚的“命很重要。”
  确实很重要,她多少次和死神擦肩而过,多少次被伤得头破血流,或许脑内的淤血就是那时留下的,你看,所有人都以为它好了,可它没好,它就在那里,等待某一个时机发作,让你记起那时的不幸和苦痛,就像无处不在的阴影,缠着你一辈子。
  但她还是顽强地长大了,比任何人都长得好,像一棵参天巨树,不仅守护自己,还以一己之力守护自己的母亲,甚至,守护着他。
  害怕吗?怕吧。成长在阳光下,被人精心呵护的小树苗,怎么会知道野草是如何生长的,竞争,生存,夺取养分,没有经历过的人第一次见到,当然会害怕。
  但他更多的是由衷而来的庆幸,庆幸她的狠厉,庆幸她的无情,庆幸她的心机深沉,正是因为如此,他才能遇到她,见到世上的这样一个人。
  “我已经成年了,我答应。”他可以自己做出选择。
  洛白榆在众人的惊讶、父母的不赞同、于晚母亲的感激目光中走进alpha隔离室。
  于晚还站在窗边,看见他进来愣了愣,随后便是汹涌的带着水香的信息素,朝他一拥而上。
  他释放出草木香安抚她的情绪,于晚好似明白了什么,她拉住窄窗的窗帘,走过去牵住他的手,将他带到床边。
  力道很大,像是在强忍着暴虐。
  于晚确实在忍,她忍得很痛苦,所以一到床边便拉着洛白榆坐下,将洛白榆扯入怀里。
  丰盈的草木香缠绕在鼻间,没有比心仪的omega正在怀中更能安抚alpha的了。
  开始时很平静,洛白榆面对面跪坐在于晚怀里,静静抱着她,用自己的信息素安抚她。
  但高匹配的alpha和omeg息素交缠在一起,便渐渐变得不可控起来。
  馥郁的草木香被水香浇灌,缠绕上了清冽的气味。
  于晚的呼吸渐渐急促,洛白榆的身体也开始发软。
  他撑着最后一点力气,轻声在于晚耳畔低语,卑微乞求,“阿晚,你喜欢我吗?”
  他会让于晚临时标记,但他希望是在他知道于晚喜欢他的前提下,要不然,他也太可怜了些,
  一个omega却上赶着让alpha标记。
  于晚血红的眸子,挣扎出几分理智,她含着洛白榆濡湿的耳垂,“喜欢。”
  怎么可能会不喜欢,她好早就喜欢他了。
  “谢卿潇,是因为我吗?”
  在接近易感期的alpha面前提到另一个名字,于晚明显不爽起来,阴暗的心思陡生,咬了他耳骨一口,留下一道齿印,恶狠狠道,“是。”
  这样就足够了,洛白榆迷蒙着眼,浑身放松,再没了力气。
  “做我男朋友吧,阿榆。”于晚淡声出声,动作却藏着无尽的欲望,她将洛白榆的耳垂含在嘴里,用舌尖把玩,omega的腺体就在眼下,她却强忍着不去标记。
  洛白榆听到了于晚的诉求,但他没有力气,只是搭在于晚的肩膀手指动了动。
  “会对你好的,只对你好。”于晚勾着洛白榆的脖子将他带到自己面前,用自己的嘴唇碰了碰他的嘴角。
  当那堵生死之墙被拆开,墙后便是汹涌的,足以淹没对方的感情。
  “好。”
  很轻的一声,但于晚捕捉到了。
  红彤彤的眼瞳瞬间泛起光来,她亲昵地亲吻着洛白榆脸颊,眉毛、眼睛、睫毛、鼻头、双唇,连脸蛋也不放过,留下一排压印。
  洛白榆没有力气,无可奈何,只是朦胧着双眸瞪了她一眼。
  于晚却低笑出声,像是恶龙获得了垂涎已久的宝藏,而后缓缓靠近洛白榆的后颈,那里有最美味的腺体。
  犬齿咬进血肉,泛着水腥气的水香进入洛白榆的腺体,草木香瞬间沸腾,从腺体散出,反哺给标记它的alpha。
  有些痛,但更多的是麻痹。
  陌生的alph息素流淌进体内,让洛白榆全身泛起春潮。
  他的双眸无神怔愣,像是陷入极大的刺激,红晕惹上脸颊,唇瓣一张一合,好像是要说什么,但没有声音。
  眼皮沉重,缓缓垂落。
  他昏了过去,因为一个临时标记。
  洛白榆晕倒好一会儿,于晚的临时标记才做完,她舔舐着洛白榆的后颈,舔干净几滴血珠,有点懊恼自己不知节制。
  但洛白榆是她的了,没有比这更让她高兴的事。
  她把洛白榆放倒在床上,盖好被子,自己则坐在他右手后面,正对着洛白榆。
  洛白榆昏了,她却十分清醒,坐在那却也安静不下来,坐立不安似的,时不时在他脸上偷个香,左亲亲右亲亲。
  隔离室的门打开,医生穿着防护服进来给她输液,葡萄糖和营养剂。
  有omega安抚的alpha心满意足,安分得不得了。
  她乖乖地一动不动,一点也不挣扎。
  随后穿着防护服入内的佫闻声和应康,都没引起她的情绪波动。
  “看起来状态不错。”佫闻声盯着于晚,就像看拱走他家白菜的猪,不爽道,“我要带星星回他那间病房。”
  于晚挑了挑眉,竟不生气,但alpha也绝对不可能允许自己刚刚标记的omega从自己身边逃离,冷静对峙,“他是我男朋友,男朋友陪女朋友度过分化易感期,应该没什么可置喙的。”
  “他什么时候成了你男朋友?!”
  “哦,就在刚刚。”于晚微微一笑,抱紧洛白榆。
  佫闻声惊觉于晚话和笑中的挑衅,自己的儿子不舍得骂,只能在心里怒骂这只乳臭未干的小狐狸。
  当着未来岳父的面还不放手,他自己当年都不敢这么做。
  “咳咳。”应康清咳两声,将话题中心转移到自己,“我要证据原本。”
  不愧是警察,现在都不放过于晚。
  于晚这次倒也没有隐瞒,“就在我家,我房间的床铺下面有一个被胶带封住的纸箱,里面是你想要的东西。”
  她给洛白榆压了压被角,接着道,“本来就是要给你们的,不过当时我的情绪不太好。”
  就突然扭住了,不想给。
  应康摇了摇头,并不在意这件事,“可以多问一句,你的证据是从哪来的吗?”
  “当时就在我旁边,我就随手拿了。”
  “?”应康显然听不太懂。
  “我那位父亲,曾经跟在谢家人身后做事。”这位父亲,于晚显然不想多说,只是一笔带过,“十年前城南风声最紧的那几天,我被他带到了他干活的地方。”
  “警察抓人,他们四处逃跑,但是忘了我,我被关在粮仓。”
  粮仓没有食物,水也不多,她也是那个时候第一次分化,没有足够的营养供给,她发烧了三天三夜,结果当然是分化失败。
  但她不是把伤疤揭开给别人看的性格,没有多说。
  “一天夜里有人浇了汽油,要放火烧掉粮仓。他发现了我,把我放了出去,他们的东西藏在哪,藏的时候根本没有避讳我,我自然记得,就顺手拿了。”
  她很聪明,当然能够从他们的情态中意识到这些东西很重要。
  “可能放火的人不知道粮仓藏着东西,我把那些放进我的书包,他以为是我的书,也没有问。”
  当时的人是怎么想的,已经查不清。
  “但总之,那些证据到了我手里。”
  “城南的照片,也是打印了分出去的?”
  “是。”
  “你好像在帮我们?”
  “也不算。”于晚默了片刻,才道,“严客那天救了我一命。我背着书包出去,其实已经走不动路了,那个时候我还在发烧。”
  营养不良的身体,饿了几天,还在因为分化发烧,情况多糟糕可想而知。
  “他应当是去执行任务,情况很紧急,他身边的同伴也都行色匆匆,不是没有注意到我,但只有他停了下来。”
  “他给了我水和一块随身携带的饼干,想走又犹豫,害怕我昏倒,最后背着我把我送到了最近的诊所。”
  “病好后,我去打听,得知他的师父因公殉职,就在他救我的那天,很难说是不是因为我。”
  如果他没有逗留那么长时间,或许他的师父也不会因为没有救援在和谢家残存旧部的火拼中身死。
  “和你无关。”应康摇了摇头,“不论他去不去,孙一都会死,那天他没有及时过去,反而逃了一命,活了下来。”
  你以为是他救了你,其实你何尝不是在阴差阳错下救了他。
  “无所谓了。”于晚笑道,“在我看来,他就是救了我一命,帮他报仇也是应当的。”
  “你的父亲?”
  这些证据提交上去,于晚的父亲就会被放出来。
  “你们知道了?”于晚有点无奈道,“我挺希望他一直在里面的,虽然那几个人不是他杀的,但他别的事情也没少干,希望您能查清楚。”
  “我会的。”应康承诺了下来,她想,应该没有人想看见这个女生,再次重温噩梦。
  她好不容易才走出去。
  “谢谢。”
  其实她的运气,也不算太差,至少,每次濒临死亡前,总有人帮她一把。
  佫闻声和应康离开,于母走了进来,她看到完完整整的于晚,才安下心来。
  她温柔地拂过于晚的头发,“妈去给你炖汤,想喝什么?”
  “什么都可以,您要注意休息。”于晚看着眼眶通红,刚哭过的于母道,“我没事。”
  于母点了点头,“这个男生?”
  “我喜欢的人。”好似一句不够,她又加了一句,“会一直在一起。”
  于母很欣慰,“好。”
  她的晚晚,不论怎么样,还是活在了阳光下,有人爱,有人疼。
  于母走后,满室清辉,一室寂静。
  于晚倾下身在洛白榆额头碰了碰,她们会一直在一起,一直。
第91章
  六月盛夏,烈日炎炎,火伞高张,物理竞赛复试便选在了这么一个时候。
  艳红漆身的长途大巴驶入原平市,不急不慢地,在烈阳的光晕下好似发软发黏。
  车内门窗紧闭,空调开到最大,一股一股凉风从头顶浇下,散起的发丝随风晃动,左右轻摇。
  阳光刚好直射在于晚这边,光线带来的炎热连窗帘也挡不住。
  炎热带来的燥意涌上心头,眼皮动了动,于晚睁开昏沉的眼睛,身侧的洛白榆靠近走廊,额头侧倚着她肩膀,刚好藏在自己的阴影中,睡得正熟。
  蓝白色的校服褂扭成一条,搭在两人的小腹上。
  于母的捂肚子箴言在此同样适用,于晚和洛白榆正坐在风口下,凉风虽凉爽,但长途三个小时,一直吹大概率会闹肚子。
  洛白榆虽然不信,但还是听话地和她一起盖上了。
  两人手腕相交,于晚的手跨过洛白榆右手手腕,松松地搭在他大腿上,半遮半拢地罩住洛白榆半个手掌,夏日空气黏稠,碰触的地方微微发潮,高热的体温藏着些许汗意,其他光裸的地方则被头顶的空调吹得寒凉。
  于晚坏心眼地扣住洛白榆的手,拿捏把玩。洛白榆的手指指节突出,苍劲如悬崖古木,手掌的肉不算多但软,或许还是因为OMEGA的缘故,软得让人想咬在嘴里尝尝,看是不是和甜甜糯糯的糯米糍一般甜糯。不过也不是没咬过,上个月标记的时候便忍不住啃了一口,在小拇指一侧腕骨连接掌心的地方留下一道牙印,还好于晚聪明,自是留了余地,咬得是左手,洛白榆只恼了她一个下午,但左手却被洛白榆藏着掖着不用,躲了众人的目光好几天。
  不轻不重地揉捏,从洛白榆的手指一根一根摸过去,五指插入指缝,便两手相扣,手背白皙,青色的血管隐约可见。
  洛白榆放任于晚的行为,清醒了也只是在于晚肩膀上蹭了蹭脸颊。睡饱后的人餍足,于晚的信息素是地下的暗河,常年不见阳光,清冽的水自带七分冷意,在夏天最为合适拿来作空调,嫌热的洛白榆也愈发黏她。
  洛白榆醒了也不说话,只是从于晚手中分出自己的手,而后轻拍着打过去,没什么力道,连声音也没有,却恰好合上于晚的手掌,像是小猫在举起粉嫩的脚掌垫垫拍惹恼它的主人,也不过是高高举起,轻轻放下。
  于晚看着,没有动作。
  又是一声,于晚握住了洛白榆的骨节,拇指扣在洛白榆手背。
  指若削葱,是于晚的手,她的肤色与洛白榆相近,但是稍暗一点,带着肉的血色。
  洛白榆试着往外拉出手掌,只在两手间移动了一条缝隙,便再也动弹不得分毫。
  他手腕使劲,靠着她肩膀微扬下巴,偏头看向于晚,于晚撩起眼皮回视,眼里含着笑,手指摩挲着他手背的掌骨凸起。
  自从分化过后,于晚的力气便变得格外大,无需三成力也能制住他。值得欣慰的是,她虽然又长了十多公分,但还是没有他高。
  不过高又有什么用,她想亲他按住他肩便能让他动不了,他也只能乖乖受着。
  不知道想起了什么,洛白榆的脸泛上薄红。
  “同学们,到了啊,下车不要着急。”班主任老李从最前排站起身,扶着椅背向后喊道。
  不知道什么时候车停了下来,凝滞的疏懒空气再次开始流动,同学们活动着身子,几个同学伸着懒腰,从下面探出两根胳膊,像一块土地终于发芽,冒出几根四处散落的高粱苗。
  “终于到了。”
  “坐得我腰酸背痛。”
  “记得把水杯装好。”
  “行李还在上面呢,还得取,好麻烦。”
  “……”
  开始是窸窸窣窣的响动,之后便渐渐大了起来。
  “同学我够不到,你能帮我拿一下吗?”
  “谁的钥匙掉了?”
  “诶,我的我的,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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