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夫人捻着绣绢,看着兄妹二人的背影,忍不住低声说了一句,“不知道为什么,我怎么感觉他们兄妹两感情变得更好了,其实这几日见来,那江小官人,也并不像传言中的那么不堪。”
传言,他不敬长辈,挑唆外人欺负家中堂弟,逼死生父,母亲也对他厌烦至极,和离再嫁,族中长辈忍无可忍,最终将他除名,赶出江家。
可几次接触,少年知书达理,端重沉稳,对妹妹也极好,这让王夫人有些动摇。
也许,叶秋水当初告诉她们的,江家亲族为霸占二房产业,将江泠逼走一事并非玩笑,而是事实。
……
吴靖舒走后,日子又平静下来,叶秋水继续跟着胡娘子做生意,来来往往,见识一日日增长,谈吐也越来越不一般。
一日,
临县一户大户人家找到叶秋水,穿着富贵,打扮不俗,一见到她,便仿佛见到什么大恩人似的,差点跪下。
叶秋水吓了一跳,她还是个孩子,这样的大礼万万承受不起。
来的是一个妇人,簪金戴银,叶秋水不认识,觉得奇怪,下一刻,那妇人领来一个孩子,叶秋水才渐渐有些印象。
那个男孩五六岁的模样,瘦削,孱弱,脸色比常人白,显然有病在身。
叶秋水看了几眼,想起来,去年被人牙子关在地窖时,有一个男孩子一直咳嗽,抽搐,甚至口吐白沫,略卖人为此吵架,说捡了个赔钱货回来。
一个带病的孩子,卖不了多少钱,大雪天,他们想把那个带病的孩子丢出去,由他自生自灭。
叶秋水听了气愤,他们说话很难听,所以她挡在男孩面前,安慰他不要害怕。
之后官兵找到地窖口,那个孩子的情况很不好,因惊吓过度加上饥寒交迫而引发旧疾,被救走后立刻送去医馆,叶秋水也不知道他的情况怎么样了,她还担忧过好一阵子。
现在看来,男孩虽然仍然是一副病殃殃的模样,但面色比当时红润许多,他能站在这里,就代表身体没什么大碍。
妇人握着叶秋水的手,千恩万谢,谢谢她帮她儿子躲过此劫,孩子能找回来,多亏了她。
叶秋水都被夸得有些不好意思了,妇人临走前,还留下一百两银子,作为答谢。
叶秋水眼睛放光,心里欢呼雀跃,面上腼腆地推拒,“哎呀,夫人使不得使不得,举手之劳罢了,哪里劳您这般客气。”
“你就收着吧!”
妇人怕她拒绝,让人强行将银子塞给她,满满当当一袋子,叶秋水张开手快要兜不住,她笑得合不拢嘴,控制不了表情。
一百两!那可是一百两!
但是还是要矜持一下的,叶秋水作出拒绝不了,不得不收下的为难模样。
送走母子俩后,叶秋水拿着银子回家,江泠从书肆回来之后看到这么多钱顿时呆住。
叶秋水将缘由告诉他,江泠问道:“这些钱你打算做什么?”
叶秋水被问住了。
她从来没见过这么多钱,一百两其实够普通人家十几二十年不愁吃穿,至少近十年不用再为钱烦忧,甚至可以买几亩田收租,养些鸡鸭鹅,日子过得不算特别富足,但至少不会像现在这么拮据。
如果换做从前的叶秋水,她一定会这么做。
不过,如今见识许多,游走在生意场上,叶秋水渐渐不想将目光放在眼前的柴米油盐上了。
她沉思片刻,说:“我想将这些钱拿去给胡娘子。”
叶秋水抬起头,沉声道:“我要入股。”
江泠微愣。
“一百两算什么,我要赚一千两,一万两,一万万两。”
叶秋水拿出算盘,一边说一边拨动算珠,“再厉害再大的铺子,只给东家打工是赚不了什么大钱的,我要自己做东家,我现在本金还不够,所以我要先入股,分红是十分之二三,一百两入股,再加上我平日做工的工钱……”
叶秋水算得很认真,手指灵活,屋子里回荡着算珠碰撞的声音,她的目光不止局限在小小的几十两,几百两上,而是更广阔的天地。
她算完账,做下决定,抬头,看向江泠,“哥哥,你觉得怎么样?”
江泠不懂生意上的事情,他只觉得叶秋水很厉害。
江泠温声道:“你想做什么便做什么,不必顾虑。”
叶秋水扬起唇,笑得很明媚。
她将钱拿给胡娘子,作为入股的份额,二人当即签下契约,白底黑字,自今日起,叶秋水不再只是小小的香铺伙计,她成为铺子的东家之一。
虽然份额不多,分红也不多,但至少每一步都是向上走的。
这是她当下跨出的一大步,未来还有许多步。
……
入春后,草长莺飞。
过完年,各个书院又开始招生,城东来来往往皆是送家中子弟过来上学的车马,浩浩荡荡,堵满了一条街。
城东遍地书斋,街道两边一排店面都是卖文房四宝的,其中,江泠所在的百川书局中人满为患,远比其他几家店要热闹,同样的书,百川书局的刻板就是要比别家好一些,有的版本甚至是古人使用的,别的地方淘不到,但百川书局还完好无损地保存着板子。
自前任知州被抄斩后,曲州知州的职务空缺了好几个月,去年冬,说是有一个京师的官员要被调派到此地,如今正在来的路上,只是舟车劳顿,路上走了两三个月还没到。
百川书局出的新书,刊印的正是即将上任的新知州的文集,这位大官人据说十分廉洁奉公,雷厉风行,说一不二,为了琢磨他的喜好,书肆里出售的文集几乎刚摆出来就被一扫而空。
外面人声鼎沸,江泠坐在帘子后巍然不动,他垂首写字,肩身如剪如裁,手臂端稳,字迹工整庄重,掌柜见了直点头。
江泠自己买不起书,借着为掌柜抄书的机会,将一本书从头到尾通读,他记性好,又全神贯注,一本书抄一遍能背下大半。
有时东家来店里看生意,江泠也从不上前讨好,旁人簇拥着东家来来回回,他只坐在角落,一支笔从早抄到晚,肩背没有一丝佝偻,抄完书也不多言,收拾好东西就走。
铺子里有伙计排挤他,不让他在光线充足的地方抄书,往往想办法将他挤到角落,江泠从不理会,不在乎旁人的嘲笑,背书,抄写,赚钱填补家用,才是他每日必须要做的事情。
东家来了几次,每次都能看见墙角的小矮桌边坐着一个高挑清秀的少年,眉骨深刻,气质严肃,只专心做自己的事。
东家以前是个读书人,少年的名姓他早有耳闻,不管传言真假,但这孩子一心扑在书上,东家不禁起了怜才之心。
“这是你这几日要抄的,认真些,出了问题一分工钱也没有。”
掌柜辞严厉色,捧来一堆书丢在江泠面前。
厚厚几本,抄下来手都酸了。
那些不待见江泠的伙计嘻嘻笑,站在远处偷偷看热闹。
江泠一言不发,将案上的书规整,看一眼扉页,目光微顿。
这几本书都是百川书局的藏本,十分贵重,罕有,是名人所写。
江泠眼中流露出惊喜,废寝忘食地抄书,一天看完一本,一开始以为是巧合,后来隔几日掌柜就要捧一堆过来,每次都凶巴巴的,但送来命令江泠抄的都是一些名作。
一些卖不出去的纸墨,有瑕疵的笔也会像丢垃圾一样扔给江泠。
他得了这些,抄书时开始抄两份,一本给掌柜,拿工钱,一本带回家再细读,做批注,紧记于心。
日子一天天过去,雨水过后,有人传言,说新知州已到曲州附近,即日便要进城。
第52章 改观 芃芃不在,很不习惯。
书局的生意不忙的时候, 江泠回家可以早些,工钱多了后,日子不像从前那么拮据, 隔几日就能吃上肉,江泠从书局回来, 要先做饭,再去接叶秋水。
去年人牙子被斩立决, 官府彻查了许多案子,严查狠打之下, 曲州现在可以说得上是很安全, 但江泠还是习惯去接送她。
快要十五岁了, 江泠的个子窜得很高, 旧衣服完全穿不下,他攒了许久的工钱,准备过几日去随便买件合身的衣服穿。
铺子里的生意很忙, 叶秋水要去许多地方, 进了货,要算成本与利润,她连睡觉都抱着算盘,既然要做东家,便不能只学皮毛, 只学习如何调配, 而不学经营,每当胡娘子与掌柜在雅间与人谈生意时, 叶秋水都会借端茶送水的名义进出,侍奉左右,记下她们谈论的内容, 学习、掌握、运用,脑子记不住了,回去就用笔写下来,一遍一遍地翻。
每次从宝和香铺回来,叶秋水都像是被抽空了精气神似的,没骨头一般靠着江泠,走几步就喊累,可若说累,也不见她第二日赖着不起床,每
日早早起来洗漱,背书、练字,再去香铺,雷打不动。
春末,沉香即将成熟,叶秋水深知品质是生意长久之本,胡娘子一介女流,能使宝和香铺稳立多年,正是因为无论是何种原料,胡娘子都会亲自把关,只选用上等香料,绝不掺杂。
叶秋水铭记于心,为此切身力行,时节一到,她暂时告别江泠,跟随商队先从就近的县城开始跑,与香料产地的农户沟通,确保香料的来源丰富且品质上乘。
叶秋水不在,江泠独自吃饭,写字,难免有些孤独,但他可以忍受,想到叶秋水正在做自己喜欢的事情,且不管她离开多久,终究会回到他身边,江泠不会难过,只是觉得很想念。
暮春的一日,江泠从书局回来,走到北坊时,看到街边乱糟糟的,路口被许多人挡住,争吵声几乎快将狭窄的巷子掀翻。
老妇人撕心裂肺的哭求声与小娘子的低泣交杂着传来,中间伴随着男人强势刁蛮的谩骂。
许多人围在巷子口看,堵住了江泠回去的路。
他瞥一眼,老妇人跪在地上,拉着男人的衣摆,涕泪满面,“你不能带人走啊,我根本没有想要卖孩子。”
“白底黑字,清清楚楚地写着‘卖身契’三个字,你们自己画的押忘了?”
男人拿着一张纸,拍了拍,这正是一张卖身契,买卖两方的手印都在上面。
妇人直摆手,“我不知道这是卖身契,你和我说的分明是让我孙女去你们绣房干活,我们签的是学徒契约,不是卖身!”
“什么叫你不知道?”
男人横眉怒目,“我当初可是说得清清楚楚,你现在别抵赖啊,手印一旦按下去,这契约可就生效了。”
妇人还要哭求,被他一脚踹开,男人一挥手,喝道:“把人带走!”
身后几个打手冲上前,一个个凶神恶煞,小娘子吓得惊慌失措,又看到老妇人被踹倒在地,顿时涕泪满面,哭道:“祖母!”
巷子里看热闹的人很多,见状,只能叹气,“造孽啊,翁老婆子一家都不识字,先前与人说好是送蕙娘去绣坊学技艺,怎知签下的文契竟然是卖身契,这下就算是闹到官府也没有用了,白底黑字,蕙娘算是完了。”
老妇人倒在地上,哭得直不起身,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孙女被拖走。
忽然,一个少年走上前,推开人群,将瘫倒的老妇人扶起。
一身粗麻衣,勾丝的布条缠着发,清瘦高挑,面容沉肃。
一旁的人群看呆,低声交谈,“这是谁家的孩子,好俊。”
因为不被北坊的人待见,江泠每次都走小路出门,不与邻里接触,鲜少出现在人前,许多人已经大半年没见过他了。
少年将老妇人扶到一边,让她在台阶上坐下,走了几步,才发现他走路不平,刚刚还在张望感叹的人霎时闭嘴了。
长得好看,但是腿瘸,只有那个从东门街搬来的江泠无疑。
“你们不能将人带走。”
江泠冷声道。
大摇大摆就要离开的一群泼皮顿住,男人回头,看到巷子口站着一个十四五岁的少年,肩背挺拔,眉眼锋利。
几人转身,“你是什么人?”
江泠没有回答,只道:“强迫卖人为奴乃律法明令禁止。”
“强迫?”
为首的男人挑眉,“你可知她是自愿卖身的,这纸上还有她的手印。”
被挟持的小娘子垂着目光,泣泪涟涟。
“她不识字,你与她签字画押时,应当说清楚文契内容,不然便是哄骗。”
“我怎么没说清楚?我一条一条地讲给她听,是她自己签下的,怎么会是哄骗,这上面就是她的手印,抵赖不得!先前按手印的时候多痛快,少在这里当表.子还立牌坊。”
男人地痞出身,做的就是这种买卖,他不怕将事情闹大,反正文契在手里,他并不理亏。
这些人言行粗鄙,大多数穷苦人本就是为了谋生计才与人签文契,怎知因为不识字,被哄骗签下毫无人权的契约,根本无处说理,大多数人哭了闹了,也就认命了。
所以这种恶霸有恃无恐。
听到他骂人,江泠眉头皱了一下,说:“签字时可有证人?律法有令,双方签订契约时必须有证人在场,契约内容是否属实?是否经得双方同意?如果契约是在有所欺瞒或胁迫的情况下签署,即使签押完成,也是不作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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