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腕一转,刀锋在空中急速变向,险险擦着那人面容斩下。
“啊——!”一声惨叫后,闹事者握刀的右臂在半空转了一圈,直直落在地面上。
鲜血四处喷溅,将青年的长靴沾湿。
雷镖头倒吸一口凉气,斩断手臂,听上去仿佛不是什么困难的事,但真正做过的人才知道,要用刀劈断人的骨头,需要的可不只是力气。
巧劲、角度、经验,能做到青年这样,仿佛只是在路边摘取一朵花般轻巧......
恐怕,得是个杀人无数的穷凶极恶之徒才对啊!
老天,这沈记到底是个什么地方?闹事也就罢了,随便来一个小白脸,竟然都是非同一般的人物?
雷镖头正在心中长叹,就见沈荔从灶间出来。
他还没来得及反应,那青年就已将外袍飞速脱下,扔在那闹事者残缺的躯体上。再一打量,只见这人身材精壮,手臂弯曲便是结结实实的肌肉鼓起。
又是一脚将人连着衣服踹飞一截,腰腹跟着收缩,柔韧有力,一看就是练家子。
雷镖头心一沉,倒是担心起了沈荔。这人来者不善,且与刚刚闹事那个是天上地下的差别,要是骤然发难......
他正在心里衡量两人之前的实力和距离差,够不够他替沈掌柜挡下几刀,就听见那小白脸开口了。
“抱歉。”他竟然放轻了声音说,面色相当愧疚,“叫他的血污了不少菜。”
“若要赔偿,便让我来赔吧。”
第104章 卖酒
周钊很是担心。
尽管他第一时间将这人残躯遮住, 但万一沈荔还是看见了呢?
即便没看见躯体,也能看见这满天满地的血迹。稍微一想,就能想到刚才是怎样残忍凶蛮的情形。
......她会不会觉得自己很凶残、很粗暴?
这场景对沈荔来说, 确实有些过于恶心。毕竟再是看过什么血腥电影,也不能立刻习惯空气里又是血肉、又是饭菜的味道。
她拧着眉转过身,先叫几个帮厨过来,商量赔偿的事。
客人们的饭菜自然是要赔, 好在蕲州这里民风凶悍,大堂里暂且没有吓得精神失常的, 还算平静。
周钊身上没带几个钱,倒是一旁的杨富商出手,将在场客人的单尽数包下。
“若是一切顺利,在下以后也会常来蕲州。”他捻须笑道,“到时也少不得拜访沈记,还望沈掌柜多出些新鲜吃食, 好叫我一饱口福啊!”
沈荔心知他是卖个人情, 也笑着接了:“自然, 自然。”
店里弄成这样, 自然是开不了张了。
其他人接水的接水,拿布的拿布,纷纷过来将大堂清扫干净,沈荔则领着周钊去了后院。
说来,这还是周钊第一次到沈记后院里来。
当初建成时他人在军中, 事情再三拖延, 久了便没赶上刚开业的时机。但第一次拜访沈记酒楼, 随意挑一天就去仿佛不那么重视......
一来二去,拖到现在。
“今天来, 也是有正事想跟你说。”周钊在桌边坐下,“依然是那酒的事。”
早前在路上他便提过,想跟沈荔签个单子,定下沈记酒供应军中一事。尽管军纪严明,周钊自己倒能做到滴酒不沾,但蕲州毕竟是天寒地冻之所在,棉衣棉袄并不足够御寒,喝酒实在是无奈之举。
总不能眼睁睁看着手下的兵都冻死,还要坚持什么纪律吧?到时谁来打仗?他自己上吗?
再者,他蕲州兵畏寒,需饮酒抵御,难道更北边的就不需要了吗?
想来沈荔也看出其中关窍,认为北上有利可图,才答应和他一道前来的。周钊想,他可不觉得自己在沈荔心中,能比实打实的银子还重要。
“......经你手的,当然都是好东西。”周钊摩挲手指,慢慢说,“刚刚在店里,我也喝了几盏,虽然醇厚绵长,烈酒如火,但到现在也不头痛晕神,浑身只觉得暖和。”
沈荔眨眨眼,又听他继续道:“后边的互市,你也早就知道了。原本我想着,若你嫌麻烦,我便将这件事接过去办了......”
再一看沈荔神情,又笑起来:“但,你应当是不愿的吧?”
当初在京城重逢,又听说沈荔忙于赚银子,虽然不知道她的目的,但周钊已经打算好,要带她来蕲州互市。互市是什么样的地方,只看大庆明知有可能将铁器等等好东西流出去却也忍不住要开市,就知道其中利益丰厚。
那时沈荔在他心里,也只是年幼时模糊的一个影子,周钊便想,若她觉得跟人打交道做生意太勉强,便由他代为操作,怎么也能叫她不吃亏。
但真见了沈荔,真正与长大后的沈荔有了深入的交流,他便知道全然是自己多想了。
倒不如说,沈荔根本不会将这件事托付给旁人。
她一向交游广阔,也知人善任,乐于交托信任,譬如这次随周钊离京,将店铺托付给留守的诸多人手,并没有多么担心。但周钊亦知,这是因为她有了十足的把握,了解旁人性情,且那几座酒楼经营状况稳定,大事是不会有的,故而如此放心。
“可以是可以——”沈荔拖长了声音,“但专供云开军的酒,我自然不能开高价,岂不吃亏?”
周钊看她那刻意露出的小小傲慢,只觉得可爱,顺着话往下问:“你有什么要求,直说便是。”
“互市的好位置,这总要有吧?”沈荔看着面前的地图,点了点中心偏左的一家商铺,“不要太好,这里就可以。”
她抬眸:“还有,在此处开酒行的事,恐怕要请知州大人批示......”
未免周钊觉得不合规矩,沈荔颇有条例地解释:“倒不是我一定要逾矩,实在距离开市已经不剩多少时日,若酒行的规格审批不下来,酒坊便不敢敞开了造酒。”
周钊一顿:“......这个,我会同李大人商议。”
沈荔颔首,扭头继续钻研地图了。
周钊却沉默下来。
其实,她对他,大可不必这样辩解才是......
*
魏氏商行虽然送来了些蔬果,解了沈记的燃眉之急,但粗豪的烤肉和烈酒却依然没有从菜单上撤下。
客人们不仅喜欢堂食,还有不少要打包带回去的。
“您这儿单子上是十坛......”莲桂细声细气地反驳。
“我看不是还有库存吗?我加价、加价总可以吧?”
“这......”
莲桂跟新雇来的几个小姑娘面面相觑,一时觉得棘手。
沈记的酒眼下都是从自家在京城的酒行里采买,一来京城距离蕲州并不远,二来蕲州酒坊还没搭建起来,若只是沈荔亲手酿制,成本太高,且魏氏商行免费帮运,并不麻烦。
所以拿到手里的数也很有限,虽然能向外卖一些,却也要小心计算,保住店里的用量。
沈荔在里间院子里晒腌货,听见外头迟迟没有商议出一个结果,便出面道:“卖吧,下一批已经在路上。我前一月收到的消息,恐怕过几日就要到了。”
来买酒的人见了她,显然一愣,下意识抬了抬手,又放下去,很快便叫人抬着酒坛子走了。
莲桂仰头:“掌柜的和他认识?”
沈荔摇头:“我不认识他,但他好像是认识我的。”
要是她没猜错,这恐怕是其他店家派来的跑腿。
而之所以到沈记来买酒,大约是因为客人喝惯了她的酒,便是想吃他们家的饭,也离不开这一口的滋味。
只是一眼,她也看不出那人究竟是哪家店的,又是否之前给她下过绊子——没下过的实在太少,沈荔甚至疑心全蕲州就没几个独善其身的。
不过现在倒是都没声气儿了,不知道是真的还是装的。
如今沈记店里非要她亲手做不可的,一个是烤肉配备的腌料和调料,二则是少部分来点江南菜、京城菜的客人,其余工作交给新雇来的厨子和跑堂小姑娘们。
原本按她想法,跑堂是男女不拘,各半就好,却不想蕲州城和京城、江南总是不同,男孩们大多要在家里帮着搭田间事,便只找了几个手脚麻利的女孩。
好在新人们做事也都靠谱,沈荔反而比在京时闲暇许多,这天傍晚,便央了莲桂打掩护,偷偷溜出门上街闲逛。
这一带向来繁华,各色店铺都有,甚至还能见到卖新鲜花朵的小贩。沈荔心情舒畅地走了几步,却见粮店门前有人在拉扯。
“我上月来,分明还不是这个价的!”
“上月当然是上月的价!”粮铺伙计不耐烦道,将袖子从问价人手中扯回来,“你买不买?不买回去吧!”
那人倒也不算失魂落魄,仍是精打细算买了些米。
一面提着回家,一面跟同路人议论粮价。
“怎的忽然就涨得这么快了?虽然还能买得起,但照这样下去,咱们明年就喝西北风吧!”
“你不知?最近咱们蕲州啊,酿酒坊开得格外多呢!”
“酿酒坊?”
两人从沈荔身侧经过,言语便不自觉进了她耳朵。
“是啊!我们村里原来有块荒地,你知道的,一直租不出去,徐地主都快愁死了。”
“怎的现在租出去了?”
“租出去了呀!说是租给城里大户人家,现在建起了酒坊,红红火火地开着呢!”
“那难怪了......”
怎么难怪了呢?自然是酿酒的多了,能余下来的粮食就少了。
开得起酒坊的,手里的银钱难道会少?大不了高价收购,粮商岂会不应?
结果便是粮价一下涨了起来,叫人难以负担。
沈荔听完,默然走回铺子后院,半晌无语。
当初在江南,毕竟是鱼米之乡,饮酒之风兴盛已久,多了一个她也不至于破坏市场平衡。
回了京城,那也是天下第一繁华之处,更有户部坐镇调控,粮价比她心跳还稳定。
反而是到了蕲州,沈荔的突然闯入,让其他酒楼多了不少危机感。
若说手艺、菜谱不是一日两日能练出来的,那么配的酒,总能下下功夫吧?
如此,也不难解这一连串的蝴蝶效应。
然而想起今日买粮那人忧愁满面的神情,沈荔心中,很难说毫无波澜。
若说过意不去、良心受折磨,那是没有的,毕竟这确然跟她半点关系没有,完全是其他酒楼乱来,才拉高了粮价;
但忧心,多多少少还是会有的。
但要稳定粮价......
这未免有点太超纲了吧?
若要说有谁能做到这样的事......
她心里不期然想起一个名字。
也不知乔裴走到哪里了。
前些日子来信,说已经从京城出发,往蕲州来,却连着一个月没有音讯。
真希望他快些到......
系统适时出现:【到了给你打白工?】
沈荔丝毫不尴尬:“怎么能说是白工?这是积福积德的大好事,他做了不也是给他自己攒功德?”
“再说......”
她声音忽然低下去,倒有些莫名的意味:“给他自己攒功德,不也是给我多添点希望吗?”
“否则,我要怎么回家呢?”
第105章 非她不可?
自从沈荔说完这句话, 系统便跟死了一样不再出声。
就连素日常有的冷嘲热讽、时不时别扭的安慰,也都消失无影踪。
很难说这是不是因为沈荔歪打正着,说中了真相, 但它的沉默让沈荔最近也有些不大好过。
毕竟这一年多来,也多亏了系统偶尔的阴阳怪气,和一口互联网味道的段子,让她始终坚定着回家的信念。
北边天黑得很早, 尤其是冬天。不过戌时,已经伸手不见五指。
沈荔坐在窗边, 将油灯点起来,便立刻成了方圆几里之中最为光明的一处。
......每到这时,她便忍不住要怀念往日司空见惯的霓虹都市。
以前还在现代的时候,她从未觉得自己是一个偏爱城市多过于乡村的人。
城市有城市的好,乡村也有乡村的妙处。洁净的空气、天然新鲜的食材、安静的夏夜,当然都非常美好。
但真正到了古代, 见识过未经雕琢的村庄.......和城镇, 她才知道自己是个多么懒悖的人。
不说别的, 只说京城的路面。
水泥自然是没有的, 更不用说沥青。最好最平整的那条中央大道,也只是黄土之外铺了青石砖,其他地方全是土路,一点遮掩都没有。
下雨的天气,泥泞满脚自不必说, 便是晴天, 也没什么好日子, 因旁人骑马行车,很容易就扬起一片尘土, 让过路者吃个半饱。
连路都这样,况且其他的呢?
她过得处处不习惯,却又偏偏还算过得不错的那一批人。
至少在旁人眼里,她有自己的手艺、有自己的产业,又有一帮子显贵好友,这不算过得好,谁又算过得好?
人对舒适的环境,总是容易产生依赖。
若非系统时时存在,她便是心智再如何坚定,说不定也已经迷失在这里了。
【倒也没有你说的那么好啦......】系统扭扭捏捏出来,【不过......】
它话说到一半,忽然一个激灵:【注意!各单位注意!周钊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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