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那个啊。”阮沅走到门口,向外张望了一下,“白天都没注意到。知道这玩意儿很多年,从来没见过。”
“怎么会知道这玩意儿的?”
阮沅回头看他:“千声檐铁百淋铃,雨横风狂暂一停。写得多好。”
“谁的诗?”
“黄遵宪的。”
宗恪掀了掀眼皮:“你对他有感情啊?”
“能有什么感情?我嘛,太平犬一只。只是亡国之叹这种东西,总能勾起人的感慨呗。”阮沅叹了口气,“虽然我不是这儿的人,可我也能想见,江山易主是个什么滋味。”
“你在这儿感叹什么?”
“没法不叹啊,和我表姐一块儿呆了那么些年。”
宗恪搁下笔,想了想,又道:“景安帝身边也不是没有忠臣,是他自己不要,成日风花雪月,把人家忠臣都撂一边儿——知道靳仲安事件么?”
“听过,不太记得了,”阮沅想了想,“我记得你叫他们修的《齐史》里说,这人被景安帝杀了,是吧?”
“嗯,靳仲安曾被称为大齐的“金斧钺”,听这称号就知道这人有两下子。那几年因为他,我家老头子吃了好大的亏,有一次还被此人重伤,差点玩完。”
“哗!好厉害!你爹应该是很厉害的了,他比你爹还厉害!”
宗恪笑了笑:“厉害又有什么用?一般而言,战场上厉害的人,卷入政治斗争中可就不那么厉害了。总而言之,景安帝中了我家老头子的反间计,详情没啥可说的,岳飞啦袁崇焕啦这个那个啦,这种把戏你们中国人应该看得多了。”
阮沅扑哧笑出声来!
宗恪这么说,就好像他是个外国人一样。
宗恪撇嘴:“景安帝这人,抛去他的艺术才华,其余真的不怎么样,心眼又小耳根子又软,对太有能耐的臣子总不放心,这人真不适合当皇帝。”
“那,然后呢?”阮沅问,“这位大齐的战神,然后怎么样了?”
“然后?”宗恪笑起来,“不是金斧钺么?利刃放在枕边哪里安心?所以靳仲安就被杀了呗,全家都跟着受牵连,这事儿牵连极大,连竭力维护他的赵守静也差点被牵扯入狱。”
“啊!赵守静这个人我认识!”
“笨蛋!”宗恪瞪了她一眼,“你怎么可能认识他?”
“哦我说错了,我是说,我听过这个名字。”
“嗯,《齐史》里应该提过:赵守静是旧齐的兵部侍郎,也是当时朝中,坚决要求景安帝出兵打击我们狄人的激进派代表人物。”
“哦哦。”阮沅敲了敲脑瓜,“难怪,大概前两天我刚看过资料——靳仲安的后人呢?没有留下么?”
不知为何,宗恪忽然笑了一下。
“据说是没有留下,几个儿子都跟着株连而死,只有他的部将,劫法场没劫成,后来弃官逃亡、做了山贼水匪,为了纪念靳仲安,把自己的姓氏也给改成了靳。元晟如今身边两个得力帮手,就是这个部将的儿子。”
阮沅叹息:“一代忠臣名将,却落得如斯下场!”
“忠臣不好做,太赫赫扬名了,就遭主上猜忌——关键是靳仲安此人性格也张扬,油泼辣子的类型。能和景安帝当面争吵,是那种为了获得胜利都不知道拐弯的人。”
“哇!和皇帝吵!厉害!”
宗恪白了她一眼,“这算什么厉害?这明明是糊涂!你以为景安帝是我?吵完了不在意、继续放你去打仗?和你说吧,文人最是酸唧唧的小心眼啦!要说做皇帝,反而不如我这种粗汉。”
阮沅扑哧笑起来,她都不知道宗恪这算不算是自我表扬。
“所以说,你才华横溢这没问题,可你不知收敛,又不幸撞上一个小心眼的主上,那就麻烦了。”宗恪摇摇头,“说来,赵守静也是满门忠烈,结果呢?也没保住景安帝的性命。”
宗恪看阮沅发呆,用手敲了敲桌子:“怎么了?”
“没什么。”阮沅回过神来,“所以说,做忠臣是没前途的!”
“……”
她握了握拳头:“我的目标是,扰乱朝纲!媚惑天子!”
宗恪笑笑看她:“口气真大!可现实呢?”
阮沅顿时沮丧了:“现实和梦想总是有差距的嘛,我也没想到读了那么多年的书,结果却跑来一个圈叉的国家,给一个圈叉皇帝当他的圈叉尚仪……真是太圈叉了!”
宗恪没生气,却忍不住笑。
“你就不怕说这样的话会得罪我?”
“你没那么小的气量。”阮沅扬起下巴,“哼,这我知道。”
相处这么久,阮沅也看出来了:宗恪这个人,并不是热爱吵架,他只是闲得无聊,想找人拌嘴,就仿佛这个家伙有限的脑瓜能想得出来唯一表示亲近的方式,就是找茬和人拌嘴。就好像他只要想亲近谁,就会把谁弄得很生气。对于宗恪的这个“毛病”,宫里可谓众所周知,聪明如泉子,从来不掉进宗恪的陷阱,只一笑了之;宗恒的办法则是讲冷笑话,冷到极点,先冻死宗恪再说;凌铁比较高明,他根本不接招,只坚持说自己的,宗恪和他拌嘴,类似鸡同鸭讲。
阮沅的办法不是和他对着吵,她用软磨硬泡,她以最大限度每天跟在他身边,照顾他,协助他,尽心全意的为他好、让他能因此轻松一些,快乐一些。
阮沅坚信,在她一片柔情蜜意的细雨里,炮仗一样的宗恪,早晚也会被她泡得受潮发软,再也冒不出火星来。
第三十三章
但是阮沅不得不承认,在追求别人这种事情上,她没有太多实战经验,一向都是人家追她,她的那点儿仅有的爱情技巧,全都是从言情小说里学来的,她没文化,就爱看个言情小说啥的,谁知如今进了宫,连言情小说都没得看了。
“谁说没的看了?”宗恪在她这番抱怨之后,突然冒出这么一句。
阮沅诧异极了:“宫里有言情小说?!”
宗恪没立即回答她,起身,他走到书架跟前,翻了翻,拿出一本线装书来,扔到阮沅跟前。
阮沅定睛一看,封皮上写着《玫瑰盟》三个字,翻开来看,有点像传统话本的形式。
“咦?这是什么呀?”
“近两年华胤的流行言情小说。”宗恪哼道,“听说盗版卖得可好啦。”
阮沅大笑:“你是这作者的粉丝?咦?这作者……怎么是佚名的?”
“我虽算不上是这作者的粉丝,不过我也很想找到这位作者。”
“咦?为什么你说盗版卖得好?正版呢?”
“正版都被我下令销毁了。”宗恪皮笑肉不笑地说,“你拿在手上的,是难得幸存的正版之一。”
阮沅吓了一跳:“这是禁书?!咿呀,难道是这儿的金瓶梅?为什么你要销毁正版?”
“你读读看,就知道为什么我要销毁它了。”
阮沅定了定神,翻开那本小说,一开头它就说,古时,海之彼岸,有个金翰国,金翰国有个太子,从小被送去敌国当人质,然后和敌国的公主青梅竹马一块儿长大,以一株玫瑰结下夫妻之盟……
阮沅读了十几页,还是觉得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书里没有什么色情描写,好像文字也还算文雅别致。
“喂,这本书没说啥啊?只是本言情小说吧,又不是黄色书刊又没宣扬造反,为什么你要销毁它?”
“还看不出来?它写的就是我和萦玉。”宗恪说。
阮沅大惊:“可……可这上面说什么金翰国……”
还没说完,阮沅就明白过来,这是作者假托的国家,和白居易用“汉皇重色思倾国”来讽刺唐明皇,道理是一样的。
阮沅顿时觉得手中这本书,变得沉甸甸的。
当晚,阮沅花了一个通宵,把这本书看完了。
书写得不错,文字流畅,故事跌宕,不知是不是因为已经知道它影射的对象,阮沅看得十分投入,她跟着书里的主人公一同经历命运的波澜,看着他们从相爱到互憎,数十年间人事变迁,直到最后,女猪死去,只留下男猪一个人。
而且结尾相当煽情:已经当了皇帝,吞并了敌国的那个金翰国太子,在下令杀死自己妻子之后,独自坐在书房内。事情完结,有人来禀报,说皇后已经自尽。得到消息的皇帝,怔了一怔,只轻声道:“哦。”
正是寒冬,书房却敞着窗子,任狂风把屋子冰得寒冷彻骨,那时节,大雪已下了好几日,终于住了,积雪反射着白亮的银光,映衬着那皇帝的脸孔也雪一样惨白,只一双剑眉,黑若鸦翅。
一个下午,皇帝独自坐在书房里,出神般凝望那白雪。
阮沅心潮起伏,她合上书,起身推开门来到院子里,仰望天空。
今夜,无月也无星,穹庐是沉坠坠的黑蓝,无边无际覆盖着这个世界,如哑女无措的脸。
阮沅的心中,不知是什么滋味,她常常被言情小说感动,但是今次这滋味却又不同。
就好像她和那皇帝一样,同坐在冰冷刺骨的书房里,望着屋外白皑皑的无尽天地。就好像她就是那个皇帝,亲手扼杀了最不能失去的那个人,可怕的鲜血在自己掌心绽放,永不消退。
……痛入骨髓,不能自抑。
她知道他这辈子算完了,走到了头,哪怕之后又做出无数惊天动地的大事,但他真正的生命,就终结在了这一天。
从此之后,寂寞将如附骨之疽,伴随余生。
第二天,阮沅黑着眼圈将书还给宗恪,宗恪问她感觉怎么样,阮沅有那么一会儿,没出声。
“真这么感动呀?”宗恪玩味似的看着她。
阮沅疲倦地摇摇头。
“这故事真不好,眼睁睁看着里面的人物走进死胡同,拉都拉不出来。我最恨这种无回天之力的事情。”
宗恪看了她一眼,仍旧将书放回到书架上。
阮沅忽然抬头,悄声问:“这本书,里面有多少是真的?”
“99%都是假的。”
阮沅都快晕过去了!
“我和萦玉是从小认识;齐是被我灭的;她是被我囚禁、死在牢里。”宗恪说,“就这三点是真的,其余,全都是作者自己编的。”
“……”
“你该不会真的以为,有个传记作家天天守在我身边,记录着我的生活吧?”宗恪讽刺地看着她,“一个市井百姓,怎么可能知道宫里真正发生了什么?不过是道听途说、以自己那点浅薄的认知来诠释皇家,这就好比,农夫幻想皇上餐餐必啃烧鸡。”
阮沅噗嗤笑出来,本来心中的阴霾也被驱散了。
“真要餐餐啃烧鸡,我就不是皇上了,我是黄鼠狼。”
阮沅笑岔了气。
然而笑过之后,阮沅还是嘟囔:“但我还是觉得挺感动的呀……”
“嗯,支持盗版的就是你这种人,朕以后要下旨,凡是看盗版的,一律戍边!”
“……唉,你就大方一点,别计较这种事情了。”阮沅宽慰说,“毕竟也不是题反诗之类大逆不道的作品。”
“凭什么?!凭什么不计较!”宗恪叫起来,“凭什么拿我的私生活去充实华胤人民的娱乐生活?!”
阮沅忍不住又笑:“可你看看人家谢霆锋和张柏芝,还不是俩人私事被所有人嚼来嚼去?”
“据说京师一带自古民风浪漫,但是呢,千万不要浪漫到我头上,否则,哼哼,谢霆锋砍不了狗仔队的头,我可砍得了。”
当然事后细细想来,阮沅也觉得小说有些假,那本书里所写的萦玉,是个柔弱无辜、彻头彻尾的牺牲品。她根本就不相信那样的厉婷婷会是个牺牲品。书中的萦玉,轻信了爱情,备受欺辱却始终不肯醒悟,她痴痴守着年少时的承诺,以为曾经的爱会延续永远,却不知物是人非,一切早就发生了改变。直到最后,这“废柴圣母”被**狡诈毒辣的嫔妃给陷害,含冤死去……
至少在阮沅看来,琬妃那些**女性,感觉没书里写得那么坏,琬妃那种人,做不出那种事。她自觉看人还是挺准的。
之所以下令销毁这本真人同人,当然是因为它太胡扯、自以为是地捏造了宗恪的爱情生活,还诽谤了其他嫔妃,而且最后杀掉无辜皇后这个段子,也暗示皇帝是个不辨是非的白痴。这是宗恪无法容忍的严重走形。至于民间为何要追捧这本书,阮沅的猜测是这样的:百姓这种生物到哪儿都这样,旧皇朝在时就拼命说它不好,等到它彻底覆灭了,大家又普遍怀念起它来了。
但就是这样瞎编的书,偏偏宗恪在自己的书房里留了一本正版,这就颇值得玩味了。
难道说,书中虚构了他根本不可能得到的东西?萦玉坚贞的爱情?
这么想着,阮沅就深深难过起来。
阮沅对于“世钧,我们回不去了”这一类型的小说,向来没有抵抗能力。
不过,说到百分之99的虚假度,阮沅又觉得宗恪夸大其词。而且从整体的感觉来说,作者对这对情侣所持的态度是同情的,其中也能感觉到作者对那个金翰国的太子有所夸奖,甚至用了“登基四年,朝势之美,史不胜书”这样的句子。
“作者还是挺你的嘛。”阮沅后来对宗恪说,“不然不会写得这么给力。”
“那都是幌子。”宗恪懒洋洋地说,“他要是敢当众骂我,不是更得掉脑袋?”
“唉,你这人哪,真难讨好。”阮沅翻了个白眼,“难道关于你小时候的这一段也是虚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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