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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德哥尔摩情人——北不静

时间:2018-03-18 14:56:11  作者:北不静
  关霄被她拍了脸,却也笑了笑,“那我不进去。亲一亲行不行?”
  他的嘴唇淡红饱满,像块甜蜜柔软的小点心。林积便微撑起腰,未语先启的唇角带笑,在他鼻尖一碰,“行。”亲吻再要向下,却觉肋下一重,被他紧紧按住。关霄拿膝盖压住她蹬动的双腿,吻了吻她的鼻尖,拇指一蹭她的嘴唇,笑得有几分顽劣,“今天不亲这里。”
  林积的眼睛蓦地睁大了,随即意识到什么,腰身重重一弹,自是没有挣开,关霄的舌尖齿尖一一掠过人中,绕到下巴,在颈间吸吮一晌,突然旧事重提道:“你那天说什么迟了?”
  这记仇的本事不知是跟谁学的,林积无奈动了动,“胡话罢了,你怎么还记得……”
  他停了一停,在她逐渐难抑的喘息中替她拨了拨汗湿的额发,慢条斯理地问道:“你不说,我永远不忘。”
  林积的腰臂全被他死死控住,他吻了吻她的左胸,细细密密地舔舐那颗甜言蜜语尤为贫瘠的白色星球,咬啮着逼供那颗星星上缓慢绽开挺立的红色火山,“阿七那天说什么?”随即将耳朵贴上那片柔软微弱的跳动,凿壁偷光,势在必得。她望着天花板上氤氲的光线,像是在念属于别人的戏词,“……她说,自从阿霄来,就没有见过别人。”
  话音有些失神,逐渐低哑沉弱。关霄恍若未闻,倏然放开她的胸口,舌尖轻轻拨开掩映禁地河流的密匙,林积弓身嘶哑道:“别……阿霄!我不行的……”但却耐不住腿根细微地抽搐,奶与蜜之地的河流波动着淌过,神话里的少年在其中揽镜自照,尚未明晰自己瞳孔的颜色,幻象已经被猝不及防的客人搅乱倾泻。长角的年轻魔鬼不请自来,咬啮禁果,侵吞蜜汁,将乐声翻搅得几近放浪。
  古人的一千八百种刑罚,未必有一种比魔鬼的舌尖更逼人失神。他的五指紧紧扣住她的,五指山下是她逐渐发烫的血流,痉挛着抻开每一寸骨骼。林积颤抖着咬紧嘴唇,“松开……”
  关霄松开她的一只手,林积迅速抬起手臂挡住脸,又被他用力拉下。年轻人只拿鼻尖蹭了蹭她的耳朵,歉声道:“你别怕。”
  林积翻个身,侧身背对他。她后颈的脊椎骨十分圆润,脖颈的曲线完满绮丽,连那道伤疤都仿佛是独一无二的痕迹,提醒他不用害怕自己的爱人掉进人海,因为她如此醒目特别。
  关霄心痒半晌,终于偷偷伸出手去,却没提防林积突然翻了回来,他的指尖正正好好戳到她胸前,触手柔软温暖,他一下子缩回了手,睁圆眼睛卖个乖,“……我不是有意的。”
  林积拿五指挡着干涩的眼眶,“嗯”了一声,“有意也摸不到什么。”
  关霄闷闷说:“谁说的?明明长在你身上的都是刚刚好。”
  室内一时寂寂,唯闻关霄的手表中秒针跳动,扑簌扑簌。又过一会,林积说:“我怕什么了?”
  枕头一低,关霄抵住她的额头在她面前躺了下来,搂住她的后腰,松松扣住。被子里感应得到她修长的小腿蹭过他的膝盖,也碰得到她身上凉而且滑的丝绸。关霄心猿意马,生生忍住,半晌才说:“你怕做母亲,我不要你有孩子。你怕流言蜚语,我们将来去别处结婚。你怕穷,我虽然不至于天生神力,但是搬着你的行李,再搬两箱金条总不是问题,只不过你收拾家当时别贪得无厌,弄出三箱口红五箱鞋……”
  林积“噗嗤”一笑,仰头捏捏他的喉结,,像是很惊讶这种成年男人的东西居然他也有似的,“谁有空结婚。你要做什么就去做,难道我就不忙吗?不过是少收几十万块的礼金罢了,姐姐又不缺钱,谁要结婚了。”
  关霄一时没有答言,心里突然蹦出来自己的工资单,又蹦出来林积随手签的那两张一万块的支票,再过一会,又蹦出来林积不解的表情。
  关倦弓死后的第一年,林积从香港回来之后先是操办关倦弓和隋南屏的丧事,又是学着打理公司,还要分出神来应付关霄的脾气,那场病几乎拖了一年,身体全然垮掉,再也不能骑马或者打猎,关霄有时候疯病发作,半夜跑到她房中去看,因为怕她在睡梦中悄悄死了。
  那年他的脾气非常差,明知这状况不是林积的错,但他一放手,林积又要被叔伯手下的人算计。林积不喜欢他,所以他一点也不想让林积知道自己的傻算盘,索性越来越讨厌她,把鸡毛蒜皮全算在她头上。
  所以他本来一点也不想给她过生日,都跑到镇州顶缺开会去了,但那年冬天格外冷,他在镇州东想西想,又鬼使神差地怕她一个人在家难过,跑回去叫人给她办了生日宴,一时之间找不到合心意的礼物,只好送那副自己打着玩的蓝钻耳坠给她。大概因为他板着脸,又是在场面上,林积也不好说什么,只是眼睛里写着惊讶,仿佛在说“金陵竟还有这么小的钻?”
  林积是太有钱了。
  他去冲了凉,又回到床上翻来覆去,林积嫌他烦,翻个身拉过被子自己睡,被他掀开被子拉起来,“别睡了,走。”
  林积睡得迷迷糊糊,鼻音浓重地问他:“……去哪?”
  关霄一股脑爬起来,拉开衣橱,又把她拉起来穿衣服,“凭什么我们不结婚就要吃亏?必须有礼金,必须有人送礼。”
  林积的绝技是站着都能睡着,知道自己打不过关霄,索性就任由他折腾。关霄没耐心系盘扣,索性还拉出衬衫西裤来往她身上套,最后又拉着她下楼出门。
  天是快要亮了,几条野狗在后门外呜咽着刨门,阿岚打着呵欠起来拌了剩饭喂狗,见关霄一阵风似的扯着林积的袖子往外走,不由问道:“大小姐和三少去哪里?不吃饭吗?”
  关霄“嘘”了一声,指指林积,比口型给她:“别吵她睡觉!”
  阿岚在原地默了一会,不知道腹诽了一阵什么,拍拍手回去睡回笼觉了。
  车子缓缓穿过灰白的雾霭,林积拢着大衣领子打了一会瞌睡,终于舍得睁开眼睛,“要去哪儿?”
作者有话要说:  是这样,虽然磕糖快乐,还是建议各位朋友买一买保险
 
☆、破晓歌
 
  关霄不知道在较什么劲,看了她一眼,“哼”的一声扭回去开车。满街都是古旧的尘埃,间或有觉少的老人笼着棉袄袖子走出门外看天色,也有卖鸡汤云吞的摊子开了张,年轻的母亲手忙脚乱,来不及做早餐,打发小孩子出来打一碗云吞。
  林积打了个呵欠,“想吃云吞可以,别的怕是不行。这个点不巧,三少要去的地方都还不开张。”
  关霄知道她在挖苦自己荒唐,但是猛踩了一脚刹车,“……还真是。”
  洋行开门总得到□□点,他们在洋行门口面面相觑半晌,林积终于见了鬼似的反手拨开他乱蓬蓬的额发,摸摸他的脑门,“你该不会是把碧初给我的——”
  关霄满脸涨红,“什么叫给你的?我就没有一份吗?别人的礼金你不要,碧初的嫁妆你也不要?我们穷苦百姓从来不吃这种富贵亏!”
  林积无可奈何,拍拍方向盘,“才六点,你总不会要我等两个钟头吧?要冻死人的。开车,回家。”见他不动,便掰他的手,“你不开我开,过来。”
  关霄趴在方向盘上不肯动,街上行人渐渐多起来,有人朝车窗里看过来,他把头一埋,“不行,今天必须结婚!”
  林积骇然笑了一声,“哪天不行,为什么非得是今天?我连衣服都穿得乱糟糟,为什么非得今天结婚?”
  关霄闷声闷气,“阿七。”
  她说:“我在听。”
  “要下雨了。”
  天色不好,眼见就要落雨,雨一落就是春。林积想起高医生有一次说起家乡的葫芦头泡馍店,说他已经不记得那种泡馍究竟好不好吃,只记得店名很美,叫“春发生”。好雨知时节,当春乃发生,一冬过,一春生,春雨洗过残雪飞灰,便是崭新江天一色。
  车窗隔绝外面的动静,过了许久,关霄听到她说:“好。”
  他抬起头来,林积便用手背碰了碰他的脸颊,“我们今天结婚。先去告诉爸爸,还有我妈妈。”
  关倦弓和隋南屏的墓在南山渔港外的一座山丘上,因为有一次关倦弓去南山视察,一时兴起,上荒山看看,回来后说风景很好,便去买了一块地,当锋山府门人的墓地。那时他急着做这件事,其实是因为渐渐发觉大家都老了,去家离乡,终老无依,但没想到第一个住进去的是他自己,至今也只有他和隋南屏两个人。
  黑色的石碑背面刻着这个人一生的功绩,开始时是给晚清大员当杀手,后来做了推翻帝制的革命党,转眼又差一点割据,最终选了来金陵。他办军校的初衷是补天填海,结果学生们进校就被带领宣誓“服从效忠”,最后自己死得艳色泼天,辉煌一时的锋山府活像一个雕像似的笑话。一次次意气风发,又一次次幡毁舟覆,更像是一段段接续的自决审判。
  关倦弓和曹祯戎其实是一样的人,关倦弓“戛然而止”未必不是幸运,曹祯戎到如今已经只剩灰心,明知不管怎么走都是殊途同归。
  关霄和林积知道自己今后必然也会像他们一样,但人既然终将躺入棺椁,之所以仍然用力站着,不过是明知必败,非要为之。
  他们在墓前稍微站了一会,远方山下的海浪便隐约传过来——其实也不算海浪,只是潮涨潮落的声音。关霄弯腰把两颗子弹丢在树坑中,便算上过了香,又碾碾脚尖埋进土里,说:“你跟他一样眼神不好,这地方哪里有风景?”
  林积把手插在口袋里,提步向上走去,“再看看,爸爸说山上有一座教堂。”
  山路不通,越向上越是陡峭。关霄把车停在一棵苦楝树下,林积也推门下车,见他一股脑顾着往上走,无奈叫道:“阿霄。”
  她还是有一点口是心非,嘴上说着戒指都不要,心里仍然觉得这件事有些郑重,见了高堂,又要见天地。关霄走回去,接过她手中那支口红,她仗着自己没穿旗袍,便坐在车盖上。口红的膏体润泽馥郁,关霄莫名地有些紧张,捧住她的脸,见她合上眼睛,细长的睫毛罩在苦楝树枝丫的影子下面,嘴唇的形状像木芙蓉,一红落地,犹胜无言。
  关霄拉着她的手往山上走,她走几步便气喘吁吁,又不要人背,“我又不是只包,一个大活人哪是那么好背的?等会你腿一软,两个人一起掉下山去,难道很吉利?”
  山上的路还远得很,关霄便说:“别上了,城里难道没有教堂?多少年前的事情了,谁知道如今还有没有。”林积嫌他啰嗦,就把高跟鞋脱掉,拎在手里,继续向上走。关霄只好跟上她,有点憋屈地感觉自己像个被恶婆婆甩脸子的小媳妇。
  路虽然远,但总也要到,潮汐起伏的声音随着高度攀升渐渐离远。关霄率先蹦上山顶,“哈”的一声,指着树木掩映背后,冲林积笑道:“倒还真的有教堂。阿七,你自己看看,这还能进人吗?”
  山上是一片狭小的平顶,果然有一间矮小的教堂,门上大洞呼呼漏风,用草纸糊着,门外却是两小一大三方香炉,炉前倒着锈迹斑斑的十字架,上头栖着一只珠颈斑鸠。
  林积便耸耸肩,“有不就得了。”说着就穿上鞋走过去,高跟鞋落地笃笃,把那斑鸠惊得簌簌飞天而去。
  关霄连忙拉住她,“都破成这样了,还要进去?我看你还不如找间祠堂呢。”
  林积的地痞气又冒了出来,拍开他的手,“不管是教堂祠堂月老庙,有哪个会庇护我们不成?他们自己都倒了,我们不过借个地方。”
  什么厥词被她一说都很有道理,关霄便先迈两步走进去,一推门便吓了一跳,因为里面黑魆魆的,二楼的乐器却完好,被风一刮,骤然响起一声竖琴的轰鸣,钢琴声淅淅沥沥一串响了起来,声声敲在心窍上。门一开,天光漏进,关霄哑然说:“阿七,原来这破地方还有人。”
  彩色玻璃光彩隐隐被灰尘遮住,受难基督下的钢琴却纤尘不染,一个瘦巴巴的洋人小孩坐在那里,大概刚刚起床,还穿着乳白的晨袍,看着他们打了个呵欠,停下了弹钢琴的手,用英文叫道:“妈妈,有人来了!”
  后面的门虚掩着,传出一个女声,林积和关霄听得明白,是一句英文的“妈妈在祷告”。
  金陵开化早,传教士也多,不过几十年间时局动荡,破教堂也多得是,这情形并不稀奇。
  那小孩子从钢琴凳上跳下来,娴熟地点亮一排蜡烛。烛光蓝蓝的晕在玻璃柱中,他们这才看清,小孩子不但身形瘦削,晨袍下的脚腕苍白之极,一头乱蓬蓬的头发也是干枯的银白色,大概先天不足。小孩子任由他们看,落落大方地坐回钢琴凳上,咧开嘴冲关霄一笑,“要我弹曲子吗?”
  关霄瞪了他半天,有点恍然大悟似的,点头道:“我们要结婚了。”
  小孩子点点头,似乎很替他高兴,把琴谱翻过一页,短短白白的指肚在黑键上轻按几下。琴音笨拙地流泻而出,林积后退一步,站在阶上,关霄蓦地收起了玩世不恭的一切思绪和笑容,抿住嘴唇深深看了她一眼,彩色玻璃蒙尘的柔光从她发肤眉睫之间抖落满身,白西装上满是光点游弋,钢琴声全不入耳,他只能听到自己的心跳漏拍。
  关霄在书上看过盘古开天,夸父追日,精卫填海,阿基琉斯之踵轰然颓败,美狄亚架起龙车杀子而去,普罗米修斯把火种留在人间。传奇和神话桩桩件件都是陈旧文明的符号,抵不过看见黄色的面孔提着刀枪掠向丑陋的京城,抵不过他幼年时用脚步和眼睛丈量过的波涛如山,此生剩余的全部历史,全都不能算得上震撼。
  除去眼前的例外。
  关霄突然开始懊悔,为什么她连戒指都没有。哪怕是一只细细的铁环都好,他想要用那个俗不可耐的羁绊证明给世人:这个人是他的妻子。哪怕只有一个陌生的孩童在听。
  银发的瘦削男孩不知何时和着琴声唱起了古怪绮丽的颂歌,似乎是某种古老的语言,关霄略通法语,觉得吐字熟悉,却全然不懂。
  林积看了他半晌,突然向他伸出右手,问道:“你喜欢什么颜色?”
  蓝的是碧海沉鲸,黄的是光英朗练,绿的是漏断初静。她的五指长而笔直,彩色玻璃的光影这样在她的手背上如水流过。关霄单膝跪地,抬手控住她的手腕,鸽血红宝石般的一星红痕便颤颤巍巍停在无名指,周围白光莹莹,仿佛钻面折射的光尘。口红尖尖地吻在那里,鸽血红凝固下来,林积翻过手掌,一碾一磨,同样的印迹便留在关霄的指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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