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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见帕里斯(出书版)——张佳玮

时间:2022-01-20 09:12:22  作者:张佳玮
  “开玩笑吧。”他答。
  “我想就那么死掉,”修说,“吸烟,吸伤了,吸得肺失去功能。那时我应该还不是很老,脸色苍白,形容憔悴,然后咳出一口血来,像个忠臣良将一样的死掉。我不想活得很老,全身得遍病,身体残缺,形销骨立,面色蜡黄,在床上挺尸。”
  “别这么想。”他安慰修。
  “这样挺好玩儿的。跟京剧的脸谱一样,小生,脸白净儿的,涂些胭脂红。忽而一口血,鲜血梅花的喷出来,然后就此殒命。死得像个男人的样子。最好还得是一身白袍,那就像桃花扇了。”修执烟的右手在空中轻轻挥舞着。
  他不再做声,用手触了一下茶杯壁试了一下温度,又缩了回来。
  修将残灭的烟头按灭在烟灰缸里,闭上眼睛,双手缓慢地摩擦了一下自己的颊。死去的烟头余烟不息,青烟盘旋着上升,恍若一个逝者的冤魂。
  “洗澡吧。”修说,站起身来。
  他们进去时,浴池的水仍保留着碧绿色。那是掌台每天的按例,在中午放满一池热水之后,加一整瓶的护肤液。
  浴池中还只有三个人。
  两位负责擦背的澡工在一旁长凳上吸烟。
  他和修在浴池边坐下。
  修伸出脚来,探了一下水温。“还好。”他说。
  修坐进了水中,闭上眼睛,发出一声满意的叹息,“好。”他说,“真舒服。你也坐下来好了。水温刚好。”
  他用热水把毛巾浸透,在自己干燥的皮肤上缓慢擦拭,直到把周身擦湿,而后,他扶着池壁坐进了水里。修睁眼看着他。他面不改色的坐在池中,与修对视。
  “你蛮在行的。”修说。
  “在北方,”他说,“常常去澡堂。”
  “我不知道南方和北方的澡堂有什么区别。”修说,“没注意过。反正冬天,我喜欢来这里。”
  “嗯。”
  “扬州人说,上午皮包水,下午水包皮,你知道吗?”
  “不知道。”
  “我打朱自清的散文里见的,真的扬州人倒是问过几个,都说不知道这话。这意思就是,上午去茶馆,下午泡澡堂。扬州人就这么过日子。”
  “挺舒服。”
  “岂止挺舒服,神仙过的日子呀。所以说十年一觉扬州梦,赢得青楼薄幸名。我是真想去扬州。可是我过不惯江北的日子。”
  “气候差很多吗?”
  “不只是气候。雨水,天色,建筑,人说话的声音,饮食,隔一道江,就都不一样了。我还是喜欢江南。”
  “我也开始喜欢了。”他说。
  “两位老板要擦背吗?”坐在一边抽烟的大汉问。
  修挥了挥手,“等一会儿。”
  “得泡透了,”修把头转向他,“四肢百骸都被热水蒸了一遍了,汗都泡出来了,全身都酥软了,红了,然后擦背。血液运行一快,全身上下,骄奢淫逸邪魔外道的东西全出去了,就剩下一身的通透。不过不能泡久了,水烫着呢。泡久了就跟林冲一样了。”
  “林冲?”他问。
  “野猪林鲁智深义救林冲!”尤力掀开浴室帘子,钻了进来。
  “你看你这样儿!”修大笑着说,“剥掉一身皮还是这么一回事儿。”
  “谁说不是一回事儿了?”尤力伸脚进池,试了试水温。“不错。”
  “介绍一下。”修说,“这是尤力,一警察。专门婆婆妈妈地劝人家,解决民事纠纷的。尤力,这是小陈。北方来的一个朋友。”
  “好。”尤力说,“就不说什么了。我这人说不好话。幸会啊。”
  “扑通”一声,尤力跳进了空空的浴池,展臂开始做自由泳。他颇为羡慕地看着尤力那健壮的上身,说:
  “你好。新年好。”
  “新年好!”尤力在池的那端说,“这两天可累死我了。”
  “怎么了?”修问,“大过年的又有丈夫打老婆了?”
  “丈夫都忙着打牌喝黄酒,老婆都忙着串门吃年糕,哪有心思打架。你以为女人都是属老虎的,跟你老婆那样?过年前一天出一案子,本来不是大事,这两天家属却一直来找,赖在门口不走,弄得我们不痛快。”
  “什么案子?新鲜事不?”修问。
  尤力一个猛子又扎入了水里,双臂抡动,朝池子此端游来。水花翻飞,几个浴客皱眉。抽烟的大汉站起来。
  “哎,那个,老板,池子里不让游泳。”
  “什么?”尤力把水淋淋的头钻出水面,闭着眼睛问。修把毛巾扔在他肩上。
  “擦眼睛!”
  “老板,这池子里洗澡的,不让游泳。”
  “晓得了晓得了。我不游。”
  尤力把毛巾卷起来放在池壁上做枕,全身浸在水中,轻轻吁气。“舒服。”
  “你还没说什么案子呢。”修说,“新鲜事?杀人的?”
  “不是,”尤力说,“过年前,咱们这片儿,一个男孩和一个女孩同一天失踪了。说巧也巧,他们俩还是以前的高中同学。现在人家爷娘每天到派出所来问,问找着没。一听没找着就拍桌子瞪眼睛的。”
  “呵!这两个孩子多大了?”
  “二十一二岁吧。都是大学生。”
  “现在的孩子真够浪漫的。玩儿私奔呢。才多大呀。不知道世事艰险,估计就是卷了家里点儿钱就逃走了。出去呆一段儿,钱花完了,给家里打电话让人去接,挨顿训,没事儿了。现在孩子可是真幸福。我们那个时候要这样,非给家里打死不可……你说这两个孩子还没回来?确定是在一起吗?”
  “不确定,只因为他们是高中同学,所以猜测可能是在一起。现在一点儿消息都没有。这两天被催急了,正在打印他们照片儿,准备网络上发,让火车站什么的都给找找。”
  “乖乖,通缉呀。”修舔了舔舌头。“有能耐。二十一二岁就能天下皆知了。英雄出少年哪。走了几天了?”
  “一个星期了吧。”尤力说,“度日如年啊,真是很折磨人的。那两对爷娘都不是省油的灯,每天电话打不停,没事还催着问。我们也只好陪小心。你知道这大过年的,哪里都乱,不容易找。”
  “所以说英雄出少年,”修说,“天时,地利,人和,都考虑到了。这一走就是不打算回来了。真是铁了心了。有意思。我以前跟人私奔怎么就没计较到这分儿上?”
  他听着修和尤力的对答在郁热的空气中漂浮着。他伸手舀了一把水,洗了一下脸。
  “其实吧,”他张口说,对着尤力。后者把眼睛转过来。“现在的孩子都是独生子女,爸妈的心肝宝贝。这么急其实也难怪的。换了我我儿子丢了我也该急。”
  “我就不急,”尤力说,“我儿子那就是一个狗鼻子,我喝一半的黄酒藏哪儿了,他都能找出来给我喝了。我要是把他往外扔,他闻着味道就能回家来。”
  “你儿子几岁?”修问。
  “十岁。”
  “前途无量。”修说,“将来就是一个活酒鬼。一准是条好汉。南方人这么喝酒的准有出息。”
  澡堂大厅里语声仿佛密织的网一般喧嚷起来。拖鞋在地上摩擦的声音渐次明亮。有人掀起了帘子,提着浴巾走了进来。他抬起头来,看一眼进来的人们。男人们的大脚被插入池水中。于是轻声的呼嘘开始不断响起。吸烟的大汉站起身来,又喊了一遍:“老板,要擦背吗?”
  “人开始多起来了……”修说,伸手舀了一把水,按在自己脸上。“尤力,你还没告诉我,出走的是谁家的孩子?我认识吗?”
  “俩孩子,男的姓张,女的姓余。”尤力说。
  “噢?”修说,“就住这一段儿?”
  “是。一个住荷叶新村,一个住吉利小区。”
  “等等,”修把头转过去,朝着尤力,神色郑重。“那姓余的女孩儿,该不是,叫余思若?一中毕业的?”
  “你认识?”尤力惊诧地看着修。
  “哈,哈,哈,哈哈……”修仰头看了一眼雾气缭绕的天花板,而后缓缓地把身体沉进水里,自下巴,至嘴,至鼻,至闭上的双眼。修的整个人沉入了水里。
  他则和尤力眼睁睁地看着。
  过了一会儿,“哗啦”一声,修的头钻出了水面。他听到了修连绵不断的笑声,“哈,哈,哈,哈,哈,哈,想不到呀想不到。”
  “你认识那女孩儿?”尤力问。
  “我认识?余思若?浔阳江头夜送客,芦叶荻花秋瑟瑟。枝头有花直须摘,莫待无花空折枝。哈,哈,哈,哈,哈。这丫头,这丫头,这丫头厉害得很。”
  “你真认识他?”尤力问,“那丫头什么人呢?”
  “哼哼,何止认识。”修说。
  何止认识?
  B
  余姑娘,余小姐,余小狐狸。
  若有所思。呵呵。我太熟悉她了。我现在一闭眼,都能想到她的笑,她那天鹅般的脖子,她的修长的手指。她的嘴唇跟花儿一样嫣红。
  这小狐狸精,她戴着眼镜的时候闲雅文静,不戴眼镜的时候就俏皮活泼。她笑的时候,就像一只猫一样。
  为什么我叫她小狐狸?不是因为她是个狐狸精。不,不是的。她不是一个狐媚子。这丫头是一张瓜子脸。吊眼梢,像京剧花旦一样。瘦脸,嘴唇薄得像花瓣。
  我与她刚相识的时候,她的黑色长发散在肩上,脸色苍白。
  她的肩膀很窄,腰细腿长。她的脸具有不动声色的妩媚观感。迷人哪。
  也许她惟一的缺点,就是脸白得没有血色。
  我现在能够回忆起的,是三年前的夏天。
  那时我35岁。
  那个黄昏,我坐在一辆借来的帕萨特里,管老张的太太借的,你知道吗尤力?那个做汽车销售的徐姐。
  我在她家楼下等她。
  我靠在后座椅上吸烟,眼睛盯着她家阳台。
  她家在二楼。
  窗玻璃是蓝色的。
  阳台上放着一盆水仙花。
  那天的云形状像水仙一样。西边的晚霞把云烧紫了。横空的云是一片嫣红色的。那样子像布丁的油画。
  烧完的烟灰总是不堪重负的落下,好几次险些烧坏我的裤子。
  我穿的是丝绸的裤子,丝绸的衬衣,新皮鞋。
  那时我怀里揣着我所有的存款和借来的钱。
  那时我名声很好,所以很多人都愿意借钱给我。
  我把吸完的烟头塞进旁座位上搁的烟灰缸。我知道不能把烟头扔在地上,否则会出麻烦。
  我害怕任何一点麻烦。
  我不知道我的表是不是准。我那时戴一块朋友从北京帮我办的冒牌劳力士。
  她家楼下的洗车店伙计跑过来问我要不要洗车,问了三遍,我挥了三次手。然后,他们开始吃盒饭。那时是下午五点。
  后来我就看到她了。
  她站到了阳台上。
  她穿着一身白色连衣裙。白色的百合花儿一样。那白色几乎可以灼伤你的眼睛。
  她在阳台上朝我挥了挥手,慢条斯理地开始扎马尾。
  我把烟按熄了,看着她扎马尾。她扎完了,朝我又摆了下手。然后,她消失了。过了三分钟,我看到她提着一个大包,从楼里出来了。
  对,你没猜错。我事先和她约定过了,那天,我们打算,私奔。
  这并非心血来潮之举。在此之前,我和她有过长达两年的恋爱。
  一对年龄相差差不多20岁的情人。
  我爱着她,爱她的一切。
  必须用某种具有破坏性的举动,昭示我和她的爱情。
  她像羚羊一样温柔的明眸,像鱼一样曼妙的身姿,是不应该每天辗转于公车、学校、空气不良的教室、用粗鲁的词语对话的男生、熬夜用的浓咖啡之中的。她应当生活在一个有阳光,有树木,夏天能听到雨声早晨能听到鸟鸣的地方。
  我必须带她离开这个城市。
  没有二话。
  没有了。
  她走过来了。
  她开后车门,将那个大包扔在了后座,关门。
  我将烟灰缸拿开,她坐在了我身旁的座位上。
  “好了。”她拍拍手。
  那天的夕阳从车前窗泻落下来。我看着她细巧的鼻尖,柔嫩的脸颊,金丝边眼镜。修长的胳膊伸直,她的手触了一下车前窗上挂的一个十字架。我凑过去想吻她一下,她指了一下窗外。
  “门口这些人都认得我。”她说。
  “你以后不生活在这里了。”我说。
  车子发动了,她抬起头来。我顺着她的目光,看到她正望着那盆水仙花。阳光的角度转过来,水仙花消失在视野之中。她闭上眼睛。
  我们已经上路。
  “吃晚饭了吗?”我问。
  “没有呢。”
  “先出了市区,”我说,“往南开,先走远了,然后找个地方吃晚饭。这段时间你正好可以让你的胃酝酿情绪。”
  她微微一笑。
  “想吃凤梨炒饭。”她说。“特别想吃。”
  “不急的。”我说。
  车子在行人已渐稀少的路上行进。夏季的树荫在已趋微弱的阳光下逐渐淡去。行色匆匆的人们正在归家途中。她凝神望着窗外。单车的铃声不绝于耳。
  “听音乐吗?”我问。她点头。我于是播放起《PAGANINI’SDREAM》。几乎带有尖锐意味的小提琴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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