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与舟胸膛拥堵难当,原本下涌的气血暴躁不安往上走,眼底分明藏着焦灼与一丝狼狈。
原来事到临头,真正怕的那个人,是他。
祝之繁附在他耳畔低低地笑,嘲讽说:“你不适合当坏男人的,江与舟,从我最初认识你起,你就没勇气当一个彻头彻尾的混蛋,不是吗?十八岁的齐远和二十九岁的我,都瞎了眼。”
江与舟怒意腾腾,一双黑瞳沉沉阴鸷,大掌发狠摁你下她的软肩,狂野将她往腿心的方向带,顷刻之间,她如沉了渊的失联航船,朝着漆黑与风暴狂澜下坠。
闷哼一声,是刻骨的剧痛撕裂,祝之繁忍痛,脸上浮着不屈的笑意,佯装自若地朝门外大喊:“门铃别按了!”
江与舟强忍难以自持的欢愉,又惊又怒,瞪着她唇角一抹泄恨的笑意,喑哑沉嗓低声逼问:“你怎么敢叫的?你果真是天不怕地不怕,你没救了祝之繁!”
祝之繁却丁点不在意,深看他一眼,漠然地对门外之人说:“外卖放在门边就好。”
江与舟这才知道自己被耍了,爱极了是恨,恨极了是打了死结的爱,他朝她那张可恶至极的笑脸扑咬上去,一下下凿穿她似的惩罚与抵死纠缠。
看她的弯眉痛苦蹙起,看她的喉咙阵阵吞咽紧缩,看她白玉般的皮囊泛起阵阵红痕,百种滋味,都抵不过看她最后不堪驰骋,最后软软困倦地懒靠在自己的怀。
她好像睡着了,安静乖巧如猫,心慵意懒地收起锋利的爪,双目放松闭合,再不是睁开眼看他时的隔阂与冰冷。
江与舟拥着她在床上怔怔出神,觉得刚才的一切恍如做梦。
他以为她睡了,不料她却突兀睁眼,疑惑催促地问道:“很晚了,你不睡?”
江与舟半青着脸,将藏于心中难以示人的私密,闷闷不乐展示给她:“你是不是该问我一些什么事情?”
祝之繁在他的臂弯里僵住,明明知道他说的是什么,却佯装不懂地仰头问他:“问什么?”
他心灰意阑珊,“你不问我有多爱你?”
以前,他们潮汗淋漓,交织难分你我,最后心懒意足地抱在一起,她最爱没脸没皮做的事情,便是拉起他的手问:“江与舟,你是有多爱我啊?”
不等他回答,然后骄傲地自问自答说:“一定很爱很爱吧!你看,除了我,没有别的女人见过你这个样子。你那种靡靡低沉的哑嗓,会在最后不得不缴械投降的时候,才会咬着我的耳朵低低呼出声来。”还会贱兮兮地补一句:“这些,你妈都没见过听过哦!~”
十几岁时,他克制煎熬,从地狱走来,以为遇见她便是曙光,却不想只是一场命运的捉弄,一次次狠心推开她,自舐伤口默默重回地狱。
二十几岁,羽翼渐满,他为她离经叛道,轰轰烈烈撇弃俗世,共她同航去看天地开阔,拼尽全力爱了那么一回,最后落得两败俱伤,她视他为稀世怨侣,多看一眼都是不耐。
三十岁,他满身伤痕,死绝的心因她回来重燃,只等着她问,愿将满腔的爱意毫无保留倾诉,可她却紧闭双唇,再不肯像年少时那样痴缠着他,问那些彼时看来毫无意义,纯粹自我感动的幼稚情话。
“以前我们做完,你总会问我那个问题,究竟有多爱你。”
“那对我来说已经没有意义。”
“那我们刚刚那样,算什么?”
“江与舟,这几年你和别的女人dating过吗?”
“没有,除了你,我没有过别人。”
“曾窈年没对你下手?你怎么跟活在旧社会一样,刻板古老得不解风情,在美国待了那么多年,怎么还学不会enjoy dating文化?”
他轻嗤一声,不屑这种朝三暮四的轻浮风气,下巴抵在她的发顶,埋首低嗅发间属于她的幽冷香气,拥紧她,只想此生再不放手。
“我们之间从来就没有过别人,别胡思乱想,很晚了,睡吧。”
“你不睡?”
他轻轻在她温软的额上落下一吻,有些疲累地喃喃道:“一起睡。”
在沉沉阖眼之前,他幽幽呼着朦胧的气息,预感到今晚似乎会做一个踏实的好梦,唇边弯起一抹浅笑,“你还记得齐远啊?他出来了,见我身边没有你,骂了我一声混蛋。我让他到我手底下做事,他的臭脾气和你一个娘胎里出来的,怎么肯就这样屈就?我给了他一笔钱,他没要,现在你回来了,你说他是不是也愿意回到我身边来……?”
絮絮说着,好像回到了十八岁的那个夏天,梦里有一股热浪气息扑来,雾城乡下的河坝边,几个青涩脸孔少年,赤脚走在乱石滩上,午后阳光切割得河面波光粼粼,一切都是干净美好的样子,那一年,就连手中扔出去打水漂的石子都有远大梦想与前程。
五年,唯一的好梦,被一通不依不饶的电话斩断。
江与舟从梦中恋恋不舍地睁眼,怀抱是空的,身边位置也是冷的,有一丝疑惑,在听到自浴室传来的哗哗水声之后,心又定了下来。
伸手摸到床头柜上乱震的手机,确定自己没看错时间,凌晨两点半,曾窈年发什么疯给他打电话?
毫不犹豫掐断了电话,对方难缠的程度令人咋舌,几次重复动作过后,江与舟无可奈何地接起电话,隔着屏幕都能闻到对方传来的酒气,背景音嘈杂,似乎是某个海边或者某个风大的天台。
曾窈年不甚清醒地质问道:“江与舟,你知道我现在在哪吗?”
江与舟皱着眉,漠不关心地说:“我说过我们之间没必要再联系了。”
曾窈年苦笑一声,“你真是淡定,也真是可怜,这几年你对于静梅那么好,掏心掏肺孝敬她,高价买她的房子,替她和祝之繁还债,于静梅告诉你那个人回来了吗?”
江与舟沉吟片刻,不悦道:“你今晚又去洋房那边了?”
曾窈年见他没有太大的波澜,有些失落,刻薄地讥讽他:“看来于静梅还算有点良心,把祝之繁回来的事情告诉了你。就是不知道她的良心够不够厚,你这几年别是喂了个白眼狼出来。”
江与舟披了衣服起身,绕到套房客厅的小阳台外接电话,深夜的沪城,安静下来,灯火半灭,幽静流淌的江面,也没了耀眼热闹的灯火璀璨。
他锁眉,压低声音警告曾窈年,“你想干什么?两年前我的手机有一通从沪城打来的电话,你接了,没多久我就得知繁繁的诀别,别以为你自作聪明删了记录,我就不知道那天发生过什么。”
电话里,曾窈年的冷笑淹没在一声汽笛巨响之中,电话那头的人,似乎真在某个运力繁忙的海边,这让江与舟心底渐渐起了一丝疑心。
曾窈年倚在车门边,遥望码头游轮登客的阶梯,上面乘客已经寥寥无几,几个船员正吹哨指挥收尾工作,涌上几分恶毒,又有些悲悯地对江与舟说道:“看来于静梅不怎么厚道,她没告诉你今晚祝之繁就要走?并且像是永远不会回来的样子。”
江与舟脑袋轰的一声,恍如核弹侵裂后的消音空白,反应过来后,发了疯地趔趄跑去客房门边,看着原本摆放行李箱的位置空空如也,整个人几乎瞬间失温,从头到脚钻骨的凉。
他一边撕心裂肺怒吼“祝之繁”,一边凶狠踹开浴室的门,淋浴房里面除了径自下注水流的花洒,哪有什么人影,一时之间,整间客房,空荡荡的只剩盛满他的伤心绝望。
江与舟弯腰捡起刚刚被摔出去的手机,大为火光地质问曾窈年:“你现在是不是在码头?哪个码头?该死的祝之繁是不是也在那?”
曾窈年轻笑一声,盯着那艘巨物游轮甲板上的某个惆怅人影,惋惜又嫉妒地叹道:“来不及了,沪城港,船马上开走,登船的长梯都在收起来了,你来了也只能看见海上一个开远的船影。”
她不知道江与舟有多疯,掐了电话后,不顾一切杀红了眼,好似一个亡命之徒死里逃生般飙车,心有雷霆之怒,是单枪匹马、上天入地只为捉拿那人的绝对孤勇。
曾窈年看到那辆银灰色轿跑漂移而来出现在码头,眼睛瞪如铜铃,嘴惊成圆,不可置信,感到惊奇,而后又觉几分可笑,感叹自己是在看一场两个傻子之间的追逐。
祝之繁傻在――总以为得到的人不够爱她,身在局中为迷雾所困,可她从不知道,她得到的那个人何其聪绝,岂是世间寻常女子唾手可得?他们二人之间横着那样不容泯灭的仇缘,江与舟若不是全心全意将真心拳拳.交付予她,又怎会至今仍然执迷不悔。
而江与舟是才智双绝的天之骄子不假,也傻,贪心的傻,自古忠孝两难全,妄图在两个势同水火的女人之间找到平衡,简直痴人说梦。
江与舟从车上狼狈奔出,惶惶的眼神几近绝望在海面追寻,见他疯魔至此,这一刻,曾窈年内心何其悲凉。
她心有不忍地给他指了指方向,船刚开走不久,甲板上的那个人也一直还在,甚至像是看到了这边的动静,那个身影已经在空气里凝固住。
她忍不住提醒他一句:“你要疯到什么时候?当年你毕业要去美国发展,郝阿姨为了你,费尽心机委曲求全嫁给那个鬼佬,现在她病了,你为了一个五年来看都不看你一眼的女人,对她不闻不问,郝阿姨真是心寒欲死。”
江与舟眼神填满戾气,深恶痛绝瞥了她一眼,漆黑的瞳仁里是恐怖风暴般的审视。
曾窈年不怕死地继续缓缓诉来:“你知道祝之繁在码头看见我,和我说了什么吗?”
江与舟死死盯着海上那抹漂泊的船影,不甘心就此撒手。
曾窈年见他看都不看自己一眼,摇摇头说:“她对我说,曾窈年,你真可怜,江与舟这么个人都值得你等他十几年。她不爱你了,与舟,你还不懂吗?”
几近哀求的语气,曾窈年轻曳他的衣袖,“醒醒吧与舟,这么多年,只有你还停在原地。你才是局中人,自然见过她爱你时的样子,她如今还爱不爱你,你心里应该自有答案。”
江与舟似乎被劝动,整个人陷入一种颓败荒废的灰暗,脸上半点血色也无,冰冷摘掉她攀附在自己袖上的那只手,低头的瞬间,看见袖扣上的那粒幽蓝宝石,明明是钻心的疼痛,不知为何,却似一个药石无灵的深度昏迷病人,那点疼痛于自己再无波澜,也再没有任何求生欲。
其实他不是没有感知,只是在他万般不愿承认她不爱了的时候,他就该知道自己没得救了。
天上月,是水中月;眼前人,将化为海上孤影,再无重驻心尖那日。
江与舟浑浑噩噩回到车上,唇角溢出一抹苦涩笑意,阖上双眼,欺人瞒已,或许是时候该清醒了。早在五年前,祝之繁下定决心离开纽约的时候,又或者更早一点,她就早已决定不再爱了,是他一厢情愿不肯放手,何其悲凉,依旧笃定少时的厮守。
再度睁开眼来,瞳色凌厉决绝。
就在曾窈年以为他心死坐上车即将返程之时,她突然抱头疯狂失声惊呼,眼睁睁看着那抹银灰色的魅影以一种诀别的姿态冲跃海面。
江与舟目光坚毅,锁定那瓢漂泊船影,银枪怒马,单骑奔赴只属于自己一人死生契阔。
世界沉沦黑暗之前,耳边似有如铃娇俏笑声在问:“江与舟,你究竟有多爱我?”
这一次他捏紧拳头,勇敢诚恳回答:“世间哪一种绝色,都不及心头一剜血。”
脑中浮现出她的曼丽容颜,他凉凉一笑,繁繁,纵你日后欺山赶海践雪遍寻人间,世上终于再无江与舟。
不爱了,便都毁灭罢。
作者有话说: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YUAN 20瓶;
?天大地大,十八岁最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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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
◎是仙女,也是侠女( 2)◎
祝之繁长到十八岁, 从来没去过雾城。
尽管雾城所在的C省毗邻沪城,两地之间只有两个小时的高速车程,但祝之繁长到这么大, 从一枚热气腾腾的皮粉婴儿,女大十八变,出落成了亭亭玉立的少女, 期间确确实实一次也没回去过。
为什么要对一个从来没去过的陌生地方,用“回去”这个词呢?
那是因为,雾城才是祝之繁正儿八经的老家。
跟祝之繁爷爷家所在的沪城崇明岛不一样,祝家的先祖世世代代都生活在临海小镇雾城。因为靠海,一年四时水汽充足,雾城的山区清晨总有驱赶不尽的白雾,所以当地人把这座小城命名为雾城。
C省民营经济发达, 真正的富在民, 民间有一个笑话,每每临近过年,北边的人在忙着过年,而南边的人在忙着挣钱。这个南边,以C省为典型代表,C省人是出了名的脑子活络肯吃苦挣钱。可惜祝之繁对雾城实在没什么好感,从小到大, 妈妈于静梅提起雾城, 不是歪着嘴就是斜着眼, 于静梅瞧不起雾城,全败老公祝平凡雾城老家那一茬又一茬来沪揩油的穷亲戚所赐。
祝家在于静梅的嘴里, 有个讽刺的称呼――雾城老乡驻沪办事处, 老家八竿子打不着的亲戚, 有个头疼脑热上沪城就医,祝家的小洋房都得全盘照收,堪比二战时期的难民接济营。
熬过艰苦的高三岁月,祝之繁像被压缩到极致的弹簧,突然报复性大病一场,胸膜炎之后又感染肺炎,病去抽丝,病情竟半个月都没起色。
来沪看病的老家亲戚眼毒,说是孩子体质虚,加上城里空气不好,这里的生活条件虽然好,但环境哪有雾城乡下舒服自在,乡下人瓷实,吃的五谷杂粮自己种,镇上空气好得跟什么似的,哪里听过什么肺生毛病,祝之繁的病只要在乡下将养一阵,一准能断了根。
于静梅思前想后,一合计,左右祝之繁肩上的高考重担也卸下来了,虽然成绩还没放榜,但去乡下住上一阵也是无妨。
前年祝平凡被老家的人撺掇,里里外外翻修了一遍祖屋,那房子年前才竣工,漂亮得很,独栋独院的乡下别墅,高楼尖宇洋泾浜腔调,别提有多舒坦了。可转眼就被祝平凡的堂哥一家鸠占鹊巢,说什么房子没人住容易生潮发霉,反正空着也是空着,倒不如腾给亲戚住,还能帮着保养房子。
祝平凡好说话,宗室里出了名的大孝子,因为开律所财力雄厚,这些年一直被老家的人捧着,颇有几分下一任族长的气度,老家的人便在他这予取予求,新翻修的房子,那些人也好意思张的开口要搬进去住。
在祝之繁出发下乡之前,于静梅很是不懑地对女儿说:“你是去住自己家的房子,别把自己弄得跟个客人似的,他们有什么亏待你的,尽管打电话回来,我去跟你爸理论,瞧瞧他这些年喂的都是些什么狼心狗肺的玩意!”
父母虽然维持婚姻关系,但实际已经分居四年了,谁都瞧不上对方的行事做派。祝之繁本是混世魔王的顽劣性子,也因父母的这场婚姻变故,几年之间性情大变,渐渐蜕变成了安静、懂事、刻苦学习的乖乖女,为的就是不再让父母之间互相埋怨争吵,攻击对方疏于管教子女,指责对方才是婚姻里不称职的伴侣。
她不想再成为父母争吵的借口了,本质上是大人之间的三观不同才导致了婚姻殊途,凭什么一遍遍拿孩子的顽劣开刀做文章?好似孩子不成器,便是推动父母婚姻失败的最大错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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