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枕水而眠——漠兮【完结】

时间:2023-05-10 14:50:32  作者:漠兮【完结】
  晏初水举着烤肠被遗留在站台上,全身火烫,内心冰冷。
  好在许眠的目的地就是瀚佳,被抛下的晏初水急忙召唤郝师傅来接他。看到老板大汗淋漓地站在路边,向来冷傲孤高的一个人,晒得像只风干的天鹅,郝师傅萌生了一种不好的预感。
  今天的老板,也不正常!
  果不其然,他一上车,先把烤肠递给郝师傅,“给你吃。”
  虽然有点莫名其妙,但郝师傅还挺喜欢吃烤肠的,便接了过来。
  他的第二句是,“你下车吃,有味道。”
  “……”
  炎炎夏日,郝师傅被迫下车,站在路边吃烤肠。
  人类的悲喜在这一刻完美融合。
  吃与不吃,都是一种苦。
  吃完烤肠,郝师傅起步上路。
  汽车停在中海大厦的停车场出口,晏初水开始全程盯梢。郝师傅不明所以,也不敢多问,总之就是从烈日当头等到夕阳西下,他才犹豫了一下说:“晏总,天快黑了,我们要回去吗?”
  “不回去。”
  晏初水坚决地说。
  郝师傅更加紧张了,这是越来越不正常了啊!他赶忙掏出手机,给老婆发消息,一是他不回家吃晚饭了,二是他可能也不回家睡觉了。
  四十分钟后,王随的车终于从停车场开出来。
  晏初水长吁一口气,伸手指向前方,“给我跟着那辆车。”
  郝师傅终于看到了希望。
  ***
  郝师傅在墨韵的工作时间没有殷同尘那么长,殷同尘是第一次和老板一起度假,而郝师傅是第一次和老板一起吃饭。
  这是本市一家价位颇高的中餐厅,郝师傅看了一眼菜单,招牌菜是金牌宝塔肉和蜜汁火方。讲真,这种天气吃这种硬菜,郝师傅没有太多胃口,而坐在他对面的老板似乎也是一样。
  因为晏初水看到的菜单的时候,是极度愤怒的。
  好你个王随,如此投其所好,简直不要脸!
  郝师傅默默在心中记下——老板恨猪肉。
  于是,他谨慎地问:“晏总,我们要点什么菜?”
  晏初水心不在此,大手一挥对他说:“你随便点、随便吃,不用管我。”
  然后,就起身走了。
  郝师傅看了看菜品,又看了看价格,觉得自己不能放过这个机会,特别是在他可能又要通宵的情况下。
  王随的座位是提前预定的,在餐厅最里面、最僻静的一桌。中式的装修风格清雅别致,他们那桌布置在一处石船上,一旁有浅浅的流水和零星的荷叶作为点缀,白色的雾气环绕四周,意境十足。
  晏初水猫着腰走过去,离得不远也不近。
  许眠坐在王随对面,乖乖捧着面前的一杯橙汁,他们已经点完菜,正在随意闲聊。明式座椅有点高度,她坐在上面双脚悬空,有一下没一下地晃动。
  晏初水又一次被可爱击中。
  服务员见他行为异常,上前询问:“这位先生,请问您有什么需要帮助的?”
  “呃……”晏初水收回目光,磕磕绊绊地说,“我觉得那个座位不错,想看看环境,下次预定。”
  “先生您真有眼光,那是我们店的网红打卡位,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特别适合情侣约会哦。”服务员热情地宣传道。
  “……”
  晏初水枯了。
  有口难言的那种。
  别说是他自己选择的隐瞒婚事,即便没有隐瞒,他也没理由阻止许眠和异性的正常会面。他知道,自己的跟踪与盯梢并不光彩。
  他为此羞耻。
  又无奈。
  因为距离的缘故,他对他们的聊天内容听得并不真切,不知道王随说了什么,许眠突然吃吃地笑起来。
  就好像王随是个很幽默的人似的。
  王随?幽默?
  不安感层层累积,晏初水止不住地焦虑,而笑声并没有停止。
  这一次,她不但咯咯地笑,还大声夸了王随一句:“你好幽默啊!”
  没错,当初让许眠去瀚佳签约的时候,他的确是把她当作一个工具,以至于挖了兰蓝他也问心无愧,只当是以物换物,以人换人。
  如今他悔不当初。
  杀鸡焉用牛刀,他亏大了。
  就算他撬了瀚佳的墙脚,可瀚佳失去的只是一个兰蓝,而他失去的——
  是、老、婆、啊!
第三十七章 可能是狗
  PART 37
  每一颗真心都值得被好好对待,这是鸡汤告诉你的,而每一次真心都可能会被丢进垃圾桶,这是被炖汤的母鸡告诉你的。
  ——《眠眠细语》
  晏初水的焦虑与失落,殷同尘都无法感同身受,在他看来,对方不喜欢自己又如何,只要从现在开始让她喜欢不就好了吗?
  这个观点非常有说服力。
  晏初水立刻就信了。
  不过殷同尘还是补充了一句,“当然,也可能越努力,对方越讨厌就是了。”
  “……”
  而且,晏初水的人设不是天煞孤星吗?
  应该越孤僻才越巅峰啊!
  管人家喜不喜欢呢。
  对此,晏初水是这么解释的——
  “婚都结了,日子总得过下去。”
  这话说的,像个丈夫在外面花天酒地,自己在家带孩子的家庭主妇似的,无奈、心酸,还不甘心。
  潜台词就是,不是他执着,而是因为结婚了,才需要建立感情。
  他是一个传统的人。
  不料殷同尘笑起来,“老板,这你就外行了,中国式婚姻,孩子才是纽带,感情都是勉强。”
  “……你是说,喜欢我,很勉强?”晏初水皱眉。
  他、才、不、信!
  某种程度上,殷同尘很欣赏老板的孤勇,却也不得不告诉他一个真相,“喜欢许眠的人,肯定比喜欢你的多啊。”
  还有一句,他没好意思说出口
  那就是——晏初水,你讨人厌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了!
  都是积累,都是债啊!
  晏初水敏锐地察觉到一丝异样,他觉得殷同尘在公报私仇、夹带私货……他不悦地抬起眼皮,冷冽的目光从殷同尘的颈项间划过。
  比刀刃还锋利些。
  “你的意思是,即便你的工资是我发的,你也觉得许眠不应该喜欢我?”他冷声问。
  “……”
  殷同尘跪了。
  为了年终奖,为了提成,他决定出卖自己的灵魂,给老板献计!
  “老板,鉴画要靠你的眼睛,鉴人就不一定了,所以你看到的,未必是真相。”
  “哦?”
  这与晏初水以往的生活经验截然相反,他不免产生了疑惑。
  “喜不喜欢的,你得亲口问啊!”殷同尘苦口婆心地说,“字画不会说话,但人会啊!”
  这个观点也非常有说服力。
  晏初水又信了。
  唯一的问题是,字画不会说话,但也不会撒谎,可是人会啊。
  “我怎么知道她说的是真是假?”
  之所以这么问,是因为他自己就是最好的例子。虽然许眠又乖又可爱,肯定不会骗人,但万一呢,万一她害羞、矜持、不好意思说呢……
  殷同尘啧啧嘴,抬手比划了一个喝酒的姿势。
  晏初水挑起眉梢,愿闻其详。
  “所谓酒后吐真言,就是把她灌醉,然后什么都知道了。”殷同尘兴奋地搓手。
  晏初水迟疑了一下,因为他的酒量并不多好,只有吃西餐时才会喝一点葡萄酒,距离灌醉一个人,差距有点大。
  殷同尘是这么鼓励他的,“你的酒量不重要,重要的是她会不会喝酒?”
  晏初水摇头。
  他从没见过许眠喝酒。
  “那不就行了!”殷同尘拍肩打气,“先弄点红的,再弄点白的,保证什么都说。”
  “那……”晏初水又问,“如果喝醉以后,她还是说不喜欢呢?”
  “……”
  殷同尘沉默了。
  他摸了摸下巴,认真思索了三分钟,尔后以拳击掌,“氛围!你要营造出让她喜欢你的氛围,等到酒精上头,心跳啊、体温啊,都窜上去了,她就以为自己对你是有好感的了。”
  “以为?”
  晏初水觉得自己也太可怜了吧。
  殷同尘同情且活该地望了他一眼。
  怎么办呢?
  老板你就是一个万人嫌啊!不喝酒,不眼花缭乱,谁能喜欢你啊!
  ***
  酒后吐真言这件事,晏初水足足准备了三天。
  不是准备道具,而是准备心理建设。
  殷同尘的提议,让他死灰复燃不假,可他又不免担心,万一现实就是那么残酷?万一氛围之下她“以为”喜欢,其实不然呢?
  他希望许眠喜欢自己,却又不希望她是稀里糊涂地喜欢。
  她迷迷糊糊这么多年,没人引路,独自前行,晏初水想做她的引路人,总不能把她往沟里带,当然,他绝不是沟!
  前两天失眠,他偷偷搜索了一下——
  女孩子很粘一个人,是不是代表喜欢对方?
  答案:可能是像狗。
  晏初水的自信前所未有的低落,但纠结三天后,他还是决定试一试。
  因为这天吃晚饭的时候,许眠毫无征兆地说:“初水哥哥,我看你这两天有黑眼圈,是不是没睡好啊?要不我回隔壁睡觉,不打扰你了吧!”
  她什么意思呀!
  粘都不粘他了?
  是他连狗不像了吗?!
  晏初水彻底慌了。
  晚上十点半,他拎着两瓶酒,直接杀去了隔壁。许眠刚洗完澡,正在卫生间吹头发,听到开门声,趿着拖鞋小跑出来。
  高高瘦瘦的男人站在画室中央,冷白色的灯光下,他肤色如纸,黑色的头发与双眼像墨染的一样,眼下淡淡的乌青是连日失眠的体现。
  他看起来有点疲惫,又像是生病了。
  可手里却拎着两瓶酒。
  奇奇怪怪的。
  小姑娘懵懵地看着他问:“初水哥哥,你怎么了?”
  闯门的时候,晏初水来势汹汹,一见到她,气势就少了一半,她再这么柔柔地一问,他连大声说话都不敢了。
  怕吓到她,又怕她觉得自己不温柔。
  “我……”
  准备好的台词也跟着忘了。
  许眠没辙,只能主动提示他:“你拿酒是要干嘛呀?”
  “哦!酒!”晏初水回神了,“我来找你喝酒!”
  从小到大,他连杯奶茶都没和她喝过,现下却要和她喝酒?几乎是把“我想搞事”四个字写在脸上了。
  小姑娘眨眨眼,看起来很吃惊的样子。
  未免自己把她吓到,他急忙解释:“其实是玩游戏。”
  这个主意是晏初水想了三个晚上才想出来的,按殷同尘的说法,他得制造出让许眠喜欢的氛围才能得手,什么氛围呢?
  第一是幽默,第二是温柔。
  第三,还得让她喝酒。
  可以说是相当有难度,也相当有挑战性。最终,他绞尽脑汁,想出了一个一举三得的办法。
  “我给你讲笑话,如果你笑了,你就喝一口,如果你没笑,我就喝两口。”
  “……”
  许眠脑海中的画面是这样的——
  大概在她小学三四年级的时候,同学间也流行过一种小游戏,就是去小卖部买一瓶可乐,然后两个人石头剪刀布,谁赢了谁就可以喝一口。
  十多年过去,她早已不玩这种游戏了,晏初水却还能想出这种玩法。
  男人至死是少年啊!
  怕自己笑出声,她低头揉了揉发痒的鼻尖,然后扬起嘴角,开心地拍手:“哇,听起来好好玩的样子!”
  小姑娘满脸期待,晏初水当即就膨胀了。
  不愧是他!
  许眠挪开茶几上的杂物,又从抽屉里翻出两包零食,“光喝酒太苦了,得有下酒菜。”
  晏初水低头一看,一包是香辣花生米,一包是牛肉干。尽管他带的是洋酒,不过有下酒菜还是很棒的,他沉浸在即将成功的喜悦中,完全忽略一个关键点,那就是——
  许眠为什么会有下酒菜呢?
  不仅如此,他还忘了另一点。
  一个不幽默的人,讲的笑话,也一定不好笑。
  比如他的第一个笑话是这样的——小明在车祸中失去了两条腿,可是第二年他又在车祸中失去了两条腿,为什么?
  许眠摇头。
  他说:“因为小明是条狗!”
  许眠:“……”
  晏初水看了她一眼,自己闷了两口酒。
  第二个笑话,他再接再厉——有一个鸡蛋特别喜欢喝茶,所以他就变成了茶叶蛋。
  许眠捏了捏眉心。
  晏初水:……
  这次罚酒前,他忍不住问了一句:“你不是喜欢幽默的人吗?”
  许眠咬了咬手指,抬眼看他,她觉得问题的关键不是她喜不喜欢幽默的人,而是晏初水对幽默的理解不太像个人。
  特别是他一身文雅的装束,再戴着金边眼镜,讲笑话都有一股做鉴定的气质。
  “初水哥哥,要不我给你讲一个吧?”她提议道。
  晏初水勉强点了点头。
  他可是提前背了一百个笑话呢,还能输给她?
  小姑娘乖巧地替他把酒满上,然后嗲声嗲气地说:“金木水火土,谁的腿最长?”
  晏初水认真地想了想:“木?”
  许眠摇头。
  他又猜:“水?”
  小姑娘嘻嘻一笑,唰地从抽屉里掏出一样东西——
  “是火!因为火腿肠(长)!”
  然后她一跃跳上沙发,翻出一段手花,“火腿肠!巴拉巴拉变身!一根变两根!”
  晏初水愣了三秒。
  噗嗤一下,笑得眼泪都出来了。
  救命啊!
  她怎么会这么好笑!
  他输得心服口服,不只是因为她好笑,而是因为只要看到她,他就想笑。
  记忆回到过去,他想起自己每次去黄家上课,都会有意无意地路过她的房间,看看她在做什么,有时候在抠脚,有时候在偷吃零食。
  有一次她在书桌抽屉里藏了一包跳跳糖,每写完一道作业题,就打开抽屉,把头伸进去舔一口。
  晏初水使坏,故意在门口咳了一声。
  吓得她又要抬头又要关抽屉,直接把脑袋夹了进去。
  他急忙冲上前把她从抽屉里拔出来,小姑娘耳朵都夹肿了,疼得泪眼汪汪,却也没忘记伸出舌头,把鼻尖沾到的跳跳糖舔进嘴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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