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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晚一起吃饭吗——禾映阶【完结】

时间:2023-05-28 17:27:37  作者:禾映阶【完结】
  比起视觉和听觉,人的嗅觉反而是最敏感的。它更能抵达到神经深处,猝不及防的勾出记忆里相关的画面和情绪。
  它也更怀旧。一个人一旦熟悉了某个气味,她会自发记住这个味道,甚至会去怀念。
  程新余猛地转身,男人近在咫尺,衣料撑起他清隽挺拔的身形,一截锋利淡漠的下颌线最先出现在视线里。
  窗外雷声隆隆,雨水在玻璃上淌下无数水渍,将世界切割成模糊不清的无数块影像。
  而她和靳恩亭俨然就是影像里的主角。头顶照明灯透亮,茶水间的一切暴露无遗。两人目光相触,眼中情绪翻滚,无处遁形。
  程新余垂下眼睑喊人:“小靳总。”
  声音是软的,态度是恭敬的,可脸上惊慌失措的神情靳恩亭却看得分明。
  每一次见面她都是这个反应。他直觉她就是怕他。
  男人英气的眉毛瞬间拧成川字。
  17楼的茶水间正对着电梯间。刚刚靳恩亭从19楼下来,也不知是谁摁了电梯,它突然停在了17楼。铃响门开,门外却没人。
  倒是让他捕捉到了一张意想不到的侧颜。
  侧脸的弧度清秀、细腻,像是一缕温文柔和的春雾,带着点挠人心神的美。让人忍不住想要破坏。
  程新余站在饮水机前接水。不知在想什么,明显走神了。杯子里的水都满出来了,她还无知无觉。
  脑子还没反应过来下一步该做什么。双腿已经率先迈出了电梯。
  难怪有人会说手和脚离大脑越远,越难控制。
  靳恩亭沉声问:“还不下班?”
  程新余将杯子里的水倒了一点,从饮水机下拿开。细长的五指紧压住杯壁,实诚地答:“在等雨停。”
  男人扭头看向窗外,漫天长雨不止,铺天盖地,倾倒而来,一时半会儿根本停不了。她要等到什么时候去。
  他语气肯定,“这雨停不了。”
  程新余:“……”
  他紧接着又说:“别等了,我送你回去。”
  程新余:“……”
  她一听,下意识就拒绝:“不敢麻烦您,我等下自己回去。”
  靳恩亭差点又被气到了。不敢拒绝李树深,倒是挺会拒绝他的。
  他当然清楚她在怕什么。
  他嗤笑一声,“你怕什么?我会吃了你?”
  程新余:“……”
  他正色道:“程新余,我不是那种强人所难的人。”
  她既然不愿意,他就不可能勉强她。一段好的关系就应该彼此舒服,但凡有一点勉强,那都不是他的初衷。
  人家话都说到这份上了,再拒绝就显得矫情了。也没必要。
  程新余把水杯放回办公室,背上包跟靳恩亭一起下了楼。
  距离下班时间已经过去半个多小时了。公司里早就不剩什么人了。
  两人一起下楼也没引起什么关注。
  靳恩亭是坦坦荡荡,目不斜视往前走。程新余却心虚得不行。左顾右盼,生怕哪个熟人突然从角落里冒出来。
  瞅见她这副做贼心虚的样子,他肺腔里的气又不顺了。
  靳恩亭的车停在地下停车场。不是上次那辆卡宴,而是一辆更为低调的路虎。
  不等他来替她开门,她飞快地钻进了后座。
  靳恩亭:“……”
  男人的脸倏然一沉,“程新余,拿我当司机呢?坐前面来!”
  程新余:“……”
  迫于他的压力,程新余只能爬去副驾,乖乖把安全带系好。
  她一直都不喜欢坐副驾,因为不愿意系安全带。后座空间更大,相对会自由一些。以前坐曲周的车,她就从不坐副驾,只坐后座。
  车子开出地下停车场,迎接他们的是瓢泼大雨。密密麻麻的雨点噼里啪啦一顿敲,挡风玻璃水渍迷潆。
  这雨下了快有半个小时了。雨势丝毫没见减弱,反而愈演愈烈。
  雨越大,衬得车内越安静。
  气氛有些微妙,两人谁都没有说话。
  靳恩亭开了广播。女主播也在报道这场突如其来的暴雨,提醒人们出行注意安全。
  他伸手的一瞬,程新余被什么东西闪了下眼睛。
  定睛一看,她才发现罪魁祸首是他衬衫衣袖处的两枚蓝纹石袖扣,在昏暗的光线下熠熠生辉。
  看来上次在严琼办公室,他找到了他的袖扣。
  路过枝白路,两排樱花树在风雨中瑟缩飘摇,一地粉白落花。
  车轮无情碾过,顷刻稀碎。
  美好的事物往往是短暂的。最终都会化为泡影。
  程新余盯着这些落花出了会儿神。
  再回神时,见车子拐进了一条幽深僻静的小巷。路灯高挂一抹昏黄光影,像是随时会熄灭。
  她认出这并非是去她家的路。
  她的眼神有些急,迫不及待就问:“我们要去哪儿?”
  靳恩亭却没回答她。将车又往前开了几百米。最终在一栋三层小楼前停下。招牌在夜色里莹莹发亮――三杯两盏。
  光看这个招牌,程新余就知道这是一家饭店。
  这人干嘛呢?又请她吃饭吗?
  原谅她现在对吃饭都有心理阴影了。
  靳恩亭熄了火,侧头对程新余说:“到了。”
  程新余却没动,安全带也不解。她固执地说:“我不饿。”
  靳恩亭斜她一眼,“我饿了。”
  程新余:“……”
  作者有话说:
  晚上加班到九点多。到家后赶了一章出来。有点糙,明早再修。我实在太困了,要先睡了。
第16章 第16顿饭
  ◎“我改主意了。”◎
  第16顿饭
  三杯两盏, 听名字是个饭店。实际上是个中式小酒馆。
  装修非常复古,烟火气与骷欧缛诤希檐下的招牌很有深夜食堂的感觉。店内随处可见书法和涂鸦, 自由散漫,狂放不羁。
  大雨淋漓未歇, 酒馆内食客不多, 零星三四桌,散落四处。台上驻唱歌手抱着一把电吉他深情演唱一首旋律优美的英文歌。
  程新余听不出具体是什么歌儿,只是觉得这歌怪好听的。
  靳恩亭明显是熟客, 店员一见他就主动问:“靳先生,还是原来的位子吗?”
  靳恩亭点了点头。
  店员将两人带到了一个靠窗的座位, 窗外就是鳞次栉比的居民楼。万家灯火绚烂,亮如白昼。
  靳恩亭低头看着菜单,问对面的人:“有忌口的吗?”
  程新余坐得板正,双肩笔直,拉出了利刃流畅的线条。
  她慢条斯理地回答:“我螃蟹过敏。”
  他不禁抬头看她, “所有的蟹类都不行吗?”
  “只要跟螃蟹沾亲带故的都不行。”
  靳恩亭:“……”
  “可惜了,他们家的熟醉大闸蟹是招牌,味道一绝, 本来还想让你尝尝的。”
  程新余:“……”
  招牌菜就是大闸蟹, 那她可真没口福。她的体质随母亲, 自小就对蟹类过敏。五岁时,趁着大人不注意,偷偷吃了河蟹。当晚就起了一身疹子, 高烧到40度, 全身奇痒难耐, 差点休克。父母都被她吓坏了。打那以后, 她就没碰过螃蟹了。而程家的饭桌上自然就再也没出现过螃蟹。
  靳恩亭又问:“那虾呢?”
  程新余:“虾没问题。”
  他做主点了些凉菜和烧烤,外加一壶米酒。
  “他家的银耳米酒很好喝,不过后劲儿很大,你待会儿少喝点,我可不想送醉鬼回家。”
  程新余:“……”
  不知道是不是酒馆里的气氛放松,程新余紧绷的神经渐渐松懈下来,肩膀自然地塌下去,语气也多出了几分漫不经心,“小靳总,你可能不知道我家是开酒坊的。”
  言下之意就是她酒量很好,一般的米酒根本醉不倒她。
  靳恩亭不知想到什么,眯了眯眼睛。他冷不丁冒出一句:“所以那晚你根本就没喝醉。”
  不过就是情出本心,借酒放纵罢了。
  程新余:“……”
  程新余晕死,好端端的怎么又提到那晚了?绕不开那晚了是吧?
  她怕面对靳恩亭,就是怕他揪着那晚不放,动不动就帮她回忆细节。一出意外,她都后悔死了,只想赶紧忘记,让一切翻篇。可他偏偏不顺她意。
  这话她没法接,只能低头装死。
  男人抬了抬下巴,示意她:“继续说。”
  程新余茫然地看着他,“说什么?”
  靳恩亭:“不是说你家开酒坊的?卖的什么酒?”
  程新余细数道:“手工酿制的谷烧酒、高粱酒、青稞酒,米酒也卖,不过量不多。”
  靳恩亭:“酒坊规模大吗?”
  程新余:“不大,我爸妈是主力,另外雇了三.四个员工。我家的酒产量有限,不外销,就本地卖卖。”
  闻言,靳恩亭的思绪禁不住飘散了数秒。他想起了父亲酒柜里的那瓶烧酒。
  不等他细想,店员适时端了两壶米酒上桌。装在精致漂亮的陶罐里,盖子揭开,香气四溢。
  靳恩亭给程新余盛了一碗出来,“尝尝他家的米酒有没有你家的好喝。”
  银耳混着浓稠的酒汁,表层浮几颗鲜红枸杞,瞧着十分养生。
  这样一个夜雨迷潆的春夜,一碗热气腾腾的米酒,程新余光看着就觉得暖胃。
  她细细品一口,实诚地说:“这个好喝。”
  靳恩亭不禁莞尔,“我还以为你会说你家的更好喝。”
  程新余:“这个度数不高,纯粹是饮品。我家的米酒度数更高,酒劲儿也更足。没什么可比性。”
  程新余和靳恩亭身处不同的圈子,工作、学业、生活鲜有交集,共同话题寥寥无几。他们之间能聊的非常有限。好不容易才碰到一个她熟悉,且擅长的领域,她的话不自觉就多了起来。
  “小靳总,你知道吗?江西很多地方煮米酒是要加黄珠子的。加了黄珠子米酒会呈现出金黄色,特别好看,看着就很有食欲。江西人结婚,婚宴上新人敬酒也是用这种加了黄珠子的米酒。”【注】
  靳恩亭感兴趣的挑了下眉,“什么是黄珠子?”
  “就是栀子,我们老家叫黄珠子。”程新余向他科普:“它的果实晒干后剥开就是金色的。不止米酒,江西很多地方包粽子也会加这个,算是一种纯天然的染料。”
  你要是跟靳恩亭聊金融、聊公司、聊外贸、聊灯具,聊那些风花雪月,他如数家珍。可程新余提到的却是他的未知领域。但这并不妨碍他听得很认真。
  他发觉自己还挺喜欢听程新余讲话的。一旦涉及她熟悉擅长的领域,她就会很认真地看着你,迫不及待地分享她所知道的一切。一样一样讲给你听。一双眸子弯着,眼里光芒四射。
  谁说没有共同话题不能聊天的?
  他们分明就聊得很好。
  刚踏进这家酒馆时,程新余心里是一百个不愿意。她一点都不想和靳恩亭一起吃饭,一想到要和他面对面坐在一起,大眼瞪小眼的,她就浑身不自在。
  那晚过后,她怕靳恩亭的同时,也确实觉得别扭。
  你说他们熟悉吧,可却没见过两面。你要说他们陌生吧,可又赤诚相见过,做尽了亲密事。这种介于陌生和熟悉之间的尴尬关系,让她实在没法坦然面对靳恩亭。
  她以为自己要别扭的吃完这顿饭了。没想到她吃得还挺自在的。她好像没那么怕靳恩亭了。和他也能侃侃而谈,毫不拘谨。
  最主要还是食物太美味了。蹄花软糯入味,肥而不腻;牛肉肥瘦相间,烤得滋滋冒油;鸭舌炸得酥脆爽口……
  每一道菜都捕获了程新余的味蕾,炫了一口就再也停不下来了。
  一家隐于闹市街巷,其貌不扬的小酒馆,没想到这般让人惊艳,不论是店内的环境,还是菜品的味道都深得程新余喜欢。她在青陵待了七年,她都不知道枝白路这片有这么一家宝藏店。
  上次不知道茶隐,这次不知道三杯两盏,她对青陵这座城市一点都不熟悉。
  想想她的七年,前三年忙着谈恋爱,和曲周花前月下。后四年忙着考公考编,满脑子都是行测和申论。她很少有机会静下心来一个人四处走走,去好好欣赏这座城市。
  过去七年,她好像一直都在死胡同里打转。她走不出,也没想过要走出来。
  直到这一刻,她才从死胡同里迈出了一条腿。
  ――
  雨停了,万籁俱寂。
  车子驶出小巷,原路返回。
  暴雨冲刷了一切,枝白路一地的残花落叶。
  程新余觉得她高估了自己的酒量。米酒的后劲儿很足,她隐隐有了点醉意。
  或许也不能说是醉意,毕竟她的意识还是清醒的。应该说是微醺,半醉不醉。
  比起酩酊大醉,戛然而止的微醺才是最好的状态。
  理智还在,意识清醒,只是眼神有那么一点飘忽。
  今晚两人都喝了酒。靳恩亭叫了代驾。
  他们并排坐在后座。
  彼此分坐两端,中间隔开安全距离,中规中矩。
  车窗外街景快速移位,暗影重重。
  程新余盯着看了一会儿,感觉眼睛不太舒服。
  车里谁都没有说话,沉寂无声。
  她百无聊赖,拿出手机刷了刷。
  车厢昏暗,手机白光刺眼又突兀。
  身侧靳恩亭坐姿松散,目视前方,也不知他究竟在看什么,茫茫虚空中的一个点,落不到实处。
  领导都不玩手机,她玩多不合适。
  摁灭屏幕,又把手机揣进包里。
  实在无聊,视线在车内转了一圈,最后又不由自主的落到了靳恩亭脸上。
  谁叫他长了张迷倒众生的脸。人的眼睛是最会择优选择的。我们总是不由自主的被美好的事物所吸引。
  靳恩亭长了一双好看的桃花眼。这种眼睛往往是多情花心的标志。可他却不会给人这种感觉。因为被他身上淡漠冷硬的气质给中和掉了。
  最难能可贵的就是他的气质。若非程新余亲身体验,她真的很难想象像靳恩亭这样冷情冷性的人在床.笫之间竟然会那般炙热如火。他燃起的那团火足以将她整个吞噬。
  她觉得自己的心理多少有些扭曲。此刻,她居然有点小得意,她睡到了靳恩亭。等若干年以后,她垂垂老矣,躺在藤椅上晒太阳,她还可以搬出靳恩亭跟孙辈们炫耀,老娘年轻时睡过人间极品。
  她不禁想起靳恩亭的那个提议。他求人,她疗伤,各取所需。只谈性,不谈感情,她随时都可以抽身离开。何况靳恩亭技术那么好,她有真正被爽到。
  抛开他的身份,这未必不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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