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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词·青玉案——沈鱼藻【完结+番外】

时间:2023-08-20 14:39:29  作者:沈鱼藻【完结+番外】
  他一手握着书,另一只手伸长了去摸祝青青的头,顺着脑瓜顶往下捋。
  祝青青这才反应过来他在拿自己开涮,嘲笑自己是只蜷在热炕头上的狸花猫。
  她不甘示弱地跪坐起来,倾身探长了上半身,越过桌子,一手去抢方廷玉的书,一手去拧方廷玉的耳朵。
  方廷玉一边笑一边躲,打闹中,他手里的书飞了出去,落在地上,朝着壁炉的方向滑过去,方廷玉惊慌地一手撑着桌子跳过来,捡起书:“姑奶奶,这可是从学校图书馆借的书,烧坏了要赔偿的。”
  祝青青这才看到书的封面:《亚当夏娃日记》,作者马克·吐温。
  就知道不是《陆游诗集》!
  她好奇地问方廷玉:“怎么看起这种闲书来了,上星期那本《高卢战记》呢?”
  “早看完了,闲书也有闲书的好处。你看这句话,很动人是不是?”
  是书里亚当刻在夏娃墓碑上的墓志铭——她在哪里,哪里就是天堂。
  起初,亚当讨厌夏娃,因为这个人莫名其妙地出现,介入他的生活,染指了原本只属于他一个人的伊甸园。但最后他深深地爱上了她,为她的死痛彻心扉,在她的墓碑上写:她在哪里,哪里就是天堂。
  而夏娃对亚当的爱也如他对她一样。
  就着炉火的毕毕剥剥声,方廷玉轻声念:“如果其中一个必须先走,我祈祷先走的是我,因为他强壮,我虚弱,我更加依赖他,生命中没有他,就不是生命,我怎么能忍受呢?”
  祝青青托腮看着他庄重的神情,一瞬间她有点想笑。然后她想到了那年奶奶说的话——青青,你有没有发现,你虽然熟读唐诗宋词,却未必理解它的真意。小宝却相反,他知道得少,但懂得多。
  她讪讪地摸摸鼻尖,把嘲笑的话咽了回去。
  难得见祝青青吃瘪,方廷玉笑眯眯地摸摸她的头:“说起生意,倒也一直没问你,这段时间跟掌柜们相处得怎么样,可有学到什么?”
  祝青青摇头:“不怎么样。”
  这群老人,仗着年纪大、资历高,本就不把她这个只有十几岁的少年人放在眼里。俗话说强龙不压地头蛇,他们是地头蛇,自己却连条强龙也算不上,不过是仗着方家未来孙少奶奶的身份强挤进生意场里,怎能让这群老油条心甘情愿地接受她?拿她当东家,不服气,当学徒,也不敢,所以他们背后商量过,只不咸不淡地晾着她,态度倒是恭敬,但实际上什么也不叫她参与。
  祝青青撇撇嘴:“一定要做件事情出来,让他们知道,我来上海,不是为了当个摆设的。”
  她把手伸向壁炉,烤着炉火盘算事情。突然像是想到了什么,她扭头看向窗外,窗外原本有一棵高大的梧桐树,之前绿叶茂茂如云,入秋后逐渐萧瑟,到现在,桐叶凋零殆尽,只余下几片顽强的枯叶抱枝而残,在秋风里瑟瑟抖动着,不胜凄楚。
  她自言自语道:“今年上海的冬天肯定很冷,说不定还会下雪。”
  祝青青突然忙了起来。
  以往,每天早晨,两个人都是一同出门,方廷玉先骑自行车送祝青青去她要去的地方,再去学校上课。现在,祝青青却仿佛等不及他一起,每天早晨方廷玉醒来,发现祝青青人已经不见了。
  她不仅出门早,回来得也晚,有时候天都黑了她才进家门,方廷玉问她在忙些什么,她也只是神神秘秘地一笑:“你别问,还没到你知道的时候。”
  方廷玉只好独自纳闷。
  这天周末,祝青青又起了大早,天将将亮她就来敲方廷玉的房门,催他起床。
  方廷玉揉着惺忪睡眼跟她下楼,两个人去不远处一爿早点铺子吃饭。是一家本地人开的夫妻店,店面不大,但老板娘磨得一手好豆浆,粢饭团和油条也好吃,每天早晨顾客盈门,来得晚了便要等半天桌子板凳。
  好容易得了一张板凳,等豆浆的间隙,方廷玉抱怨:“起这么早做什么?”
  豆浆端上来了,祝青青对伙计道一声谢,扭头答方廷玉:“有事,今天要带你去见见世面,吃完饭回家换衣服,我记得你有一套浅灰色的西装,就穿它吧。”
  二叔二婶虽然与方廷玉不睦,但身为长辈的面子功夫也做得相当足够。方廷玉和祝青青在上海的吃穿用度,他们都托人打理得妥妥帖帖。从徽州到上海,“乡下人进城”,方廷玉到底是方家名正言顺的继承人,不能叫人瞧扁了,他们本还打算派一个老妈子照顾他和祝青青的起居,被方廷玉坚决地拒绝了。
  饶是这样,到上海后,也少不了叔伯们的关怀,这个带他去裁缝铺子里做几件“能见人”的衣服,那个派人来公寓看看可要添置几件家具……直到现在,才终于消停下来,让方廷玉和祝青青得以松松快快地在公寓小天地里自己做主人。
  祝青青说的那套浅灰色的西装,就是某位叔伯带他去相熟的西装裁缝那里量体裁衣专门做的。到上海以来,方廷玉只在公寓和学校间两点一线,一直还没有穿出门的机会。
  回到公寓,方廷玉取出西装换上。他才刚成年,几乎还是个孩子,穿惯了校服和便衣,乍换上西装这种充满了束缚性的“大人的衣服”,从心里到身上都有种说不出的别扭。
  卧室里也没有镜子,不知道看上去滑稽与否。
  祝青青房里是有一面落地镜的,他去敲祝青青的房门:“祝青青,我换好了。”
  祝青青在自己的卧室里换衣服,门虚掩着,祝青青的声音从门缝里飘出来:“我马上好了,你进来吧。”
  方廷玉推门进去。一进门便被白剌剌的阳光晃花了眼睛,方廷玉忙抬起手臂遮挡在眼前,眯起眼睛,这才慢慢放下手臂。
  他打量着祝青青的房间。
  到底男女有别,他很少进祝青青的卧室,祝青青的卧室按照她的喜好小小地翻新过,贴了暗红底子蔷薇图案银纹的墙纸,挂了墨绿的丝绒窗帘。现在窗帘拉开,秋冬之交清晨的阳光泼喇喇地洒进来,屋子里一片冷白的光亮。
  房间里家具极少,一个柜子一张床,靠窗是一套书桌,一桌二用,墙上挂一面大大的椭圆形镜子,权作梳妆台。
  祝青青正站在梳妆台前打扮。她也已经换好了衣服,是旗袍,素面,颜色是几近于无的鸭蛋青,半袖,介于紧衬和宽松之间的式样,既不显得特别女人气的妩媚,也削减了几分少女的稚气,有一种恰到好处的成熟端庄和一股言情书网的文秀气。
  但因为她是站在桌子前,镜子矮,人不得不塌着肩弓着背将脸凑到镜子前,这姿势无意间暴露了人身形的凹凸有致,尤其是一把细腰,阳光之中,让人感觉几乎不盈一握。
  ……她今年十七岁了。
  初见时,她才十四岁,比自己还小一岁。
  他那时正骑在西花厅前的柳树上无聊地四下眺望,一眼看见她跟在人牙子身后往里走,大冬天,罩着破旧不合身的袄子,冬袄圆滚滚的肥肿不堪,顶上冒出个头发蓬乱的小脑瓜,低着头,隐约可见的是下巴颏尖尖只堪一握。这个年龄的孩子统统有纤小的尖下巴,看不出是男是女来。方廷玉起了坏心,举起弹弓远远地弹一个石子儿到她脚下……
  她受了惊吓,脚往回一缩,恼怒地抬头,一脸惊弓之鸟的警觉,一双溪涧秋水般的眼睛,清凌凌的,带点寒气。
  哟,是个挺不好惹的小妞儿,方廷玉乐了,冲她歪头呲牙一笑。
  虽然她面黄肌瘦,但她诚然是个姑娘。
  “面黄肌瘦”这个初印象深深地烙印在方廷玉的心里,尽管来方家后衣食丰足抹去了她脸上的那层黄气,还她以脂肤烟眉朱唇皓齿的明亮颜色,在他心里,她却还是一副瘦小单薄模样,像春天柳树刚抽出的第一根枝条,或是胖胖的红蜡烛里那一捻子白棉线烛芯……
  总而言之,和眼前这个祝青青,完全两副模样。
  如此舒展,如此婀娜,如此丰润……如此陌生。
  是啊,陌生。自从来到上海,住进这间公寓,她变得越来越陌生,像一朵在黑暗中久久闭合的蓓蕾,被搬开压在身上的石头,乍逢阳光雨露,开始肆意地生长起来,每一片花瓣都让他惊艳,但也让他觉得怅然。
  她越绽放,他就越觉得自己对她一无所知。
  记得在老家时,除了旧诗,偶尔她也会跟他提起两首新诗来,有一年在渔梁坝上眺望新安江,看着江面上往来如织、背道错身的船,她念了一首新月派徐志摩的诗,叫作《偶然》。
  小诗精短,朗朗上口,整首诗他都记得很清楚——
  我是天空里的一片云,
  偶尔投影在你的波心——
  你不必讶异,
  更无须欢喜——
  在转瞬间消灭了踪影。
  你我相逢在黑夜的海上,
  你有你的,我有我的,方向;
  你记得也好,
  最好你忘掉,
  在这交会时互放的光亮。
  倒像是在写他和她似的,一刹那的缘分,注定分离的相遇。人生那么长,可他既不知晓她的过去,也无法参与她的未来,他所拥有的,只有此刻。
  好在,还有此刻。
  方廷玉将身子斜靠在墙上,抱臂静静看祝青青梳妆。
  今天看你梳妆的人是我,明天为你画眉的又将是谁?
  祝青青一手撑着桌子,空出另一只手去涂口红。
  很淡的颜色,似乎只为增添气色,以示隆重。
  涂好口红,顾盼照镜,抿一抿唇,上下唇分开时发出“啵”的一声轻响,仿佛浅吻。
  方廷玉的耳根像是被火舌迅疾地撩了一下。
  他轻咳一声,问:“到底去哪里?”
  祝青青边说着“到时候你就知道了”,边拿起一只粉蓝色玻璃瓶,拧开瓶盖,香水棒点一点耳根,又翻过右手腕,在手腕上正反一抹,左手腕挨上去轻轻一蹭,把香水重又盖好,放回原处:“走吧。”
  她朝他走过来,挨到他身边站定,一手穿过他的臂弯挽住,歪头往镜子里一望,笑:“勉强也像两个大人了。”
  她浑身萦着一股淡香,方廷玉被这股子淡香包围了,他也朝镜子里望过去。
  目光从镜子最底下往上移。
  漆黑锃亮的尖头皮鞋、杏色珠光的高跟鞋,浅灰色的西装、鸭蛋青的旗袍,年轻的男人和女人——虽然年轻,但毕竟已经可以称为男人和女人了。
  他和她。
  他们出门搭电车,一路上无论方廷玉怎么问,祝青青都不肯答到底带他去哪儿,只是嘴角含笑,一脸的老神在在。
  下了电车又搭黄包车,祝青青告诉车夫地点:“明轩画社。”
  明轩画社?方廷玉蹙眉,这名字听着似乎有些耳熟。
  车夫是个年轻力壮的小伙子,拉车跑得飞快,方廷玉坐在车上一路苦想,车停时终于稍有眉目:“明轩画社,不就是陈四叔今年失掉的那个大客户?”
  祝青青搭着车夫的手臂下车,嘲笑道:“不容易,少爷终于记起来了——自家的生意不上心到这步田地!”
  方廷玉讪笑,下车,绕到她那一侧,架胳膊给她挽住:“这不是还有你吗?”
  祝青青佯嗔地瞟他一眼,伸手抚平旗袍下摆的褶皱,提步朝里走。
  这是一座中西合璧的花园公馆,门外立着奇石,刻有“明轩画社”几个篆体大字,黑沉沉的铁门大敞着,道路分列,左边行人,右边行车,汽车络绎烟尘不绝,十分热闹。
  祝青青挽着方廷玉走人行道,从挎包里取出一份请柬递给门房,门房接过请柬看一眼,恭敬放行:“小姐请进。”
  入门后,眼前豁然开朗。
  草坪方正宽阔,当中被一条石板路分开,一左一右矗立着两座希腊式大理石喷泉雕像,石板路的尽头是一幢红楼。红楼中式瓦顶、红色砖墙十分方正,二楼偏又配了乳白色的西式栏杆,平添几分可爱。
  汽车入门后尽向右驶,停在停车场,客人下车步行往红楼来。
  随着人群一边往红楼走,祝青青一边小声给方廷玉介绍。
  这处花园公馆,本是前清某位重臣的官邸,重臣死后,公馆由他的老来子继承,这位小公子与其父志向不同,不热衷于官场,只是个爱风雅的才人、重情义的浪子,颇有一些“骑马倚斜桥,千金买一笑”的风流故事,可惜英年早逝,虽有三五红颜知己,却并未留下子嗣。在他的红颜知己之中有一位落魄格格,格格于书画上有深厚家学,小公子一向爱惜其才华,怜悯其境遇,小半生的缘分缱绻,不知怎的,竟也未能成就姻缘,只留下一桩旖旎疑案。小公子临终前将公馆赠予格格,嘱咐她以此为厦,大庇天下丹青寒士,于是就有了这间明轩画社。画社三十年来几经易手,好在初心未改,办画展,网罗青年画家,不悖小公子遗愿。
  方廷玉问:“咱们今天来这里是?”
  祝青青道:“这里有一场画展,是为赈济今年夏天长江大水的流民,筹款好助他们过冬。”
  方廷玉下意识摸口袋:“早不说,我今天出门可没带钱。”
  祝青青“扑哧”笑:“你以为我是来和你买画?”
  方廷玉奇道:“不为买画,来画展做什么?”
  红楼就在眼前了,祝青青踏上台阶:“这场画展,是由我牵头,方家提供了赞助的。”
  方廷玉恍然大悟。这段时间,她早出晚归神神秘秘的,原来是在忙这件事。只是她小小年纪初来乍到,怎么有能力牵头,同这样的大画社合作办画展?
  祝青青狡黠地眨眼:“因为人家见我貌美如花又冰雪聪明,不忍心拒绝我的请求。”
  方廷玉嗤之以鼻:“你真是越发自恋了……到底是怎么回事?”
  两人已经进到门里,祝青青道:“我说了真话你又不信,还问我做什么?世间万事,无非是利益和交际,彼此有利可图,再把交际功夫做到十成足,就少有谈不拢的事情……当然,我还借了一个人的势,狐假虎威。”
  方廷玉正要问是什么人,只听见一声“方少夫人”,侧脸循声望去,不远处一个男人正朝他和祝青青走过来。
  站定了,祝青青微一欠身打个招呼,介绍:“廷玉,这是杜经理。杜经理,这是我们方家少爷,方廷玉。廷玉他现如今在同济大学读书,一门心思扎在学问上,并不怎么过问家里的生意,我也一向不拿这些事情烦他,是以今天才登门拜访,还请杜经理海涵。”
  杜经理穿西装,架金丝边眼镜,矮墩墩、圆滚滚的身材,人斯斯文文,笑容和和气气,纯然一副文化商人模样:“哪里的话,读书好,国家正需要读书人。”
  他是画社经理,事务繁忙,今天画展多的是要他招待的贵客嘉宾,祝青青体贴道:“我们今天就是来逛逛画展,杜经理您忙自己的事情就好。”
  杜经理吐一口气:“既然这样,那我就不打搅两位了。改天,我请你们贤伉俪吃饭,到时候你们可一定要赏光。”
  又有客人进门,杜经理跟方廷玉、祝青青道了别,迎上去招呼新客。
  方廷玉和祝青青手挽着手逛画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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