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娇养笨蛋美人——将欲晚【完结】

时间:2023-09-01 14:42:43  作者:将欲晚【完结】
第11章 宁宁
  11.
  沈让态度认真,樊肃也不敢敷衍,没出三天就给姜毓宁请来了一位女夫子,姓周,善诗文,一笔楷书更是写得极好。
  沈让仔细问过之后,就叫人带她直接去见姜毓宁,他近来要忙离京之事,腾不出时间去看她。
  甚至没怎么回听风小筑。
  姜毓宁虽黏人,却也懂事,跟着夫子乖乖习字。
  先前沈让叫人在听风小筑收拾出来的书房,自己没用上,先给小姑娘用了。
  竹叶和竹苓知道姑娘要开始读书习字,特地从库房里找出几套上佳笔墨纸砚,给她硬堆出很有文化的模样。
  但实际上,姜毓宁连自己名字都不会写。
  好在周夫子在来之前,就知道她日后要教的这位姑娘是个什么水平,只在心里腹诽了几句娇生惯养。
  一个月后,日子正式步入盛夏,姜毓宁每日衣衫渐薄,书房里也摆上了消暑纳凉的冰鉴。
  六月初一。
  大邺的五万大军从京西大营出发,沈让作为副将,跟着大将军庄河一起,随军同行,赴往最北的平州府。
  大邺和乌骨烈的边界本是燕驰山,几百年前,一支自称北燕的游牧民族,四处迁徙流浪,到了燕驰山脚下,后被大邺收服,之后就归到了平州管辖。
  十五年前,北燕出了一个名叫武托的勇士,他带着余下的北燕旧部从平州脱离,自立为王,并且强占了燕驰草原,生生在大邺和乌骨烈之间撕开了一个口子。
  燕驰山易守难攻,几乎将整个草原圈在中间,是北燕合族天然的保护伞,但也正是因为地形闭塞,北燕穷且落后,日常所用多半靠抢。
  这次乌骨烈王位更迭,局势不稳,北燕趁机到乌骨烈王城杀烧抢掠,无恶不作。
  大邺此次出兵的目的,就是替乌骨烈新王剿平北燕匪患,若是可以,再收回燕驰山。
  那毕竟是大邺的领土。
  任何一个领兵守土的将军,都不想错过这样的机会。
  这一仗直接打到了冬天,北境雪大如斗,辽阔的草原被盖上厚厚银被,冻死了无数牛羊。
  北燕没了食物,燕驰山各个出口又被封死,眼看就是穷途末路,军心动摇。
  庄河和沈让拖着战线,就是为了这个时候。
  二月初,大雪落。
  大邺的主帅营帐里,身着山文甲的沈让和庄河并肩立在悬挂的舆图前。
  庄河四十多岁的年纪,凌厉的鹰目紧锁在最北端,“派过去的探子已经闹起来了,现在北燕的大多数人手都在那边,你带人趁乱摸进去,可有把握?”
  沈让知道,这是他们最好的时机。
  这半年来,他又长高了些许,少年身姿如挺拔青松,沈让坚定道:“定不负将军所托。”
  然而,当晚他没能出兵。
  一道八百里加急的圣旨连夜抵达军营,严令庄河撤军回城。
  沈让半跪着接旨,一手按在腰间佩剑上,因为极力控制而不自觉的发抖。
  庄河不动声色地挡在他的跟前,恭敬伏首,“臣接旨。”
  沈让敛起眸中情绪,“儿臣领旨。”
  等传旨的大太监退出去后,沈让站起身,看向庄河,淡淡道:“将军好像并不意外,你早知道这兵出不成?”
  庄河将圣旨随意扔到桌上,反问:“燕驰山虽说易守难攻,可北燕兵马少之又少,你以为为何这十几年都收不回来?”
  沈让没有答。
  庄河自顾自回答,“因为北燕一灭,下一个就轮到乌骨烈,所以,每当我们要进一步出兵的时候,乌骨烈都会向大邺交一大笔岁币。如今大邺正是缺钱的时候,你觉得朝廷会怎么选?”
  沈让静默良久,倏地拔出腰间佩剑,剑尖抵到身后悬挂的舆图上。
  没有剑鞘遮挡的剑刃锋芒毕露,锐不可当,正如这个逐渐长成的少年。
  沈让语气平静,却十分坚决,“十年内,我会统一北境,无论是北燕,还是乌骨烈。”
  五天后,大军返程。
  等走回上京时,已经过了四月,沈让骑在马上,同庄河一起进宫述职,路上听到京中百姓讨论的,还是刚过去没几天的万寿节。
  今年是建昭帝的整寿,听说专门在东郊新建了一个龙云观,耗费了大量财力人力,专门用来给他炼制灵丹妙药,祈求长生。
  沈让听着行人议论纷纷,半垂着眼,眸底有嘲讽一闪而过。
  进宫见过建昭帝后,他没在上京多留,直接出城回了常青园。
  姜毓宁早就得知沈让今天回来,本想同周夫子请个假,但竹叶说,公子要等日暮时分才能回来。
  没能请假,但一天两节课上的心不在焉,已经练了许多遍的《千字文》竟然被挑出了好几处错。
  周夫子是个严厉的师父,当场罚了五戒尺不说,并让她将千字文抄上五十遍。
  姜毓宁不敢违拗,捂着红肿的手心,讷讷答应。
  傍晚,沈让回到听风小筑的时候,姜毓宁正在书房写罚抄,他透过半敞的轩窗,看小姑娘伏案写字,他无声勾了勾唇,只远远地看了会儿,没叫人打扰。
  浴房里,樊肃已经叫人烧好了热水。
  沈让在外近一年,少有能这么舒服的时候,他没叫人伺候,独自在浴桶里泡着,竟有些昏昏欲睡。
  不知过了多久,一阵敲门声将他吵醒。
  他以为是樊肃叫他用膳,不悦道:“说了不用伺候,下去!”
  门外静了静,然后传来小姑娘的声音,“哥哥,是我……”
  不知是不是被他方才的语气吓到了,小姑娘声音怯怯的。
  沈让一愣,急忙起身,一边穿衣裳一边安抚道:“宁宁,在门外等哥哥。”
  这一年来,两人虽没见过,却传过几封信。
  姜毓宁认的字不多,基本只有两三句,还因为自己名字笔画太多,写起来太难,因此落款都只有“宁”字。
  沈让一贯顺着她,回信里也只有一个宁,渐渐的,这个字就成了姑娘的小字。
  在信里,沈让叫过很多次,当面还是第一次,姜毓宁莫名有些不好意思。
  她其实已经长大了,哥哥这么叫,好像她还是小孩子似的。
  沈让穿了衣裳推门出来,看见姜毓宁站在台阶下,正低头看自己的脚尖。
  方才在书房门口,隔着一扇窗,看不太出来,此时两人面对着面,沈让切实感觉到,小姑娘着实长高了不少。
  “宁宁。”他朝人招手。
  到底还是有些生疏了,姜毓宁看着近在咫尺的沈让,犹豫了一下,小步挪过去。
  沈让看她怕生的模样,笑了笑,一把将人抱起来,揶揄,“才多久没见,不认得哥哥了?”
  他故意做出一副失落的表情,还轻声叹了口气。
  姜毓宁见他如此,立刻信以为真,抱住人的脖子,小声安慰道:“哥哥别生气,我,我……”
  “我”了半天,也不知道要说什么,她想了想,最后说了一句,“哥哥出门这么久,辛苦啦!”
  出征一年,自然是辛苦的。
  可这句慰问,连在建昭帝那都没听着,反而是在一个小姑娘嘴里听到了。
  小姑娘至今不知他的身份,但沈让平日行事见人也没有刻意瞒着,去年离京前,小姑娘知道他要走这么久,还埋在他怀里大哭了一场。
  沈让摸摸她的头,把人抱到一旁的廊柱边搁下,“宁宁,站过去,让哥哥瞧瞧。”
  八角廊柱外刷了一层淡红色的漆,处处都十分均匀,只在中间有一道石头划出来的印子,看上去有些刺眼。
  那是去年沈让临走前,让小姑娘站在下面量了量身高。
  今年再站过去,果然高出去一大截。
  姜毓宁乖乖站着,由人在自己头顶的高度化了一条线,邀功似的说:“哥哥,我不止长高了,还长胖了些呢!”
  确实。
  原先姜毓宁又矮又瘦,脸色也总是显得苍白,沈让也是后来才知道,这小姑娘在明雪园住的那几个月,几乎顿顿都是清汤面,肉都没吃过几回。
  后来到了常青园,竹叶和竹苓每日变着花样的给她准备好吃的,这一年过去,看着健康了不少。
  沈让捏捏她的小脸,娇嫩的脸颊上立刻留下一道指痕,看上去颇有些可怜。
  姜毓宁仰起头,无辜地眨了眨眼。
  和小姑娘待了一会儿,满身疲惫消去大半,沈让看着渐沉的天色,吩咐人传膳。
  两人一道用过晚膳,沈让想到自己回来时,姜毓宁还在用功,便问:“每日课业很多吗?”
  姜毓宁愣了愣,诚实摇头。
  “那方才是在写什么?”
  姜毓宁很不好意思说,支吾半天才小声挤出几个字,“没,没什么……”
  一听就没说实话,沈让将人拉到自己跟前站好,惩罚般地敲敲她的脑袋,训道:“不许同哥哥撒谎。”
  姜毓宁捂住被敲疼的地方,眼眶有些红,“……哥哥别生气。”
  她软着声音,将自己被夫子罚的事一一坦白。
  听她说完,沈让拉过小姑娘的右手,之前没有注意,仔细一看,果然有些红肿。
  打的应该没多重,但是小姑娘皮肉娇嫩,估计还得红一宿。
  沈让看她泪眼朦胧的可怜样儿,难免有些心疼,面上却没有表现出来,还故意冷了声音,教育道:“不论因为什么事,读书的时候都不能不认真。”
  小姑娘咬唇答应,“嗯。”
  不过五十遍千字文实在太多了,只怕一夜不睡也抄不完。
  沈让想了想,问:“千字文,你现在会背了吗?”
  姜毓宁记性不太好,学东西的确有些慢,但千字文她从上学第一天就开始学了,一年下来。早已背得滚瓜烂熟。
  她点头,“会背的。”
  沈让说:“既然会背,你给哥哥背一遍,只要不出错,那五十遍罚抄就不用写了。”
  “真的?”姜毓宁先是一喜,又忍不住担心道,“周夫子会骂我吗?”
  沈让保证道:“有哥哥在,不会的。”
  姜毓宁这才放心,一句一句地背了起来:“天地玄黄,宇宙洪荒。日月盈昃,辰宿列张。”
  “寒来暑往,秋收冬藏。”
  ……
  跟前的小姑娘立得挺直,背书的声音稚嫩却清晰,沈让倚在椅背上,双眸轻轻阖住。
  姜毓宁听着他平稳的呼吸,背书声音顿时停下,她想了想,走到屏风前,把沈让的外衣拽了下来,想给沈让盖上。
  可椅子有些高,沈让又是仰靠的姿态,姜毓宁够不到,只能悄悄垫脚。
  却不小心被椅子上的横木绊倒,啪叽一下,栽进了沈让的怀里。
  沈让伸手将她扶住,没睁眼,唇角的笑却泄露了他在装睡。
  “小傻子。”
第12章 亲哥
  12.
  大邺国土广阔,西北有乌骨烈和北燕,西南还有乌桓和阜渠虎视眈眈,边境常年不宁。
  建昭帝一向重文轻武,只在意眼前上京的繁华,根本不在意那些小小动乱,边境驻军多半都拱卫在上京附近,至于边境,则是哪里不平就打哪里。
  武将们养尊处优,为数不多的几位还会打仗的将军则是常年奔波在外,替无能的地方官平事。
  五月底,秦州匪乱,建昭帝命庄河带兵去剿匪。
  第二天,沈让就收到了庄河的信,问他想不想去,沈让自然不会错过历练的机会。
  且秦州也在西北,离着乌古烈不远,上一次沈让没能在乌古烈探听到太多的消息,回京后,他就给蔺池传了信,蔺池已经提前在乌古烈王城安排了眼线。
  这一次,他定不会再空手而返。
  出征之日定在六月十四,沈让在家里休息还不足两个月。
  姜毓宁知道这件事的时候,很不高兴,中午用膳的时候一反常态,不仅坐得离沈让远远的,就连话都没同他说半句。
  从第一次见到小姑娘,还从未见过她耍脾气的样子呢,沈让见她如此,有些无奈,也有些好笑,饶有兴致地欣赏她不满的侧脸。
  姜毓宁等了半晌没等来沈让的道歉,一扭头对上人含笑的眼睛,她一下子涨红了脸,羞恼地哼了一声,起身就要往外走。
  沈让眼疾手快地将人拉住,“真生哥哥气了?”
  姜毓宁埋着头,不理他。
  沈让偏了偏头,看小姑娘眼睛都有些红了,一时有些心疼,他将人抱到自己膝盖上,面对着自己,哄道:“乖,别生气了,哥哥很快就回来了。”
  姜毓宁说:“哥哥骗人,你上次也是这么说的。”
  沈让听着她声音里都带了哭腔,抬手盖住她毛茸茸的脑袋,揉了揉,“对不起,哥哥道歉。”
  他耐心解释道:“但是哥哥也没办法,就像你每日都要上学写字一样,这也是哥哥必须要做的事情,是哥哥的责任。”
  不过八岁的小姑娘还不懂这么深奥的问题,可是对上沈让认真的眼睛,就什么话都说不出来了。
  她搂着沈让的脖子,小声道:“我只是舍不得哥哥……”
  沈让知道,这小姑娘一向有些黏人,养在身边这两年,更是对自己十分依赖,眼看就要哭了,他伸手轻掐了下她的小脸,“知道你舍不得,到时候给哥哥写信,最近不是又认得了很多字吗?”
  “只要你乖,哥哥每个月都给你寄礼物。”
  先前离京这一年,沈让便经常给姜毓宁寄送东西回来,有时是上京没有的的异域首饰,有时则是他亲手猎下的兽皮,给小姑娘铺在榻上取暖。
  今年四月她生辰时,沈让送了她一串精致的吊坠,中间是一颗硕大的蓝宝石,璀璨夺目,好似小姑娘那一双漂亮的眼睛。
  听到会有礼物,姜毓宁总算高兴了些,却仍旧腻在人的怀里,不愿下来。
  沈让一向对她十分纵容,也由着她耍赖。
  没一会儿,樊肃从外面进来,禀报道:“公子,有人求见。”
  沈让一向不避着姜毓宁,直接问道:“是谁?”
  樊肃却没答,只下意识地看了坐在沈让腿上的姜毓宁一眼,然后从怀里掏出一封拜贴,呈给沈让。
  沈让微蹙了下眉,抬手接过,只见拜贴的右下角端端正正写着:姜贺今。
  沈让动作一怔,看向一旁的樊肃,樊肃不着痕迹地点了点头。
  沉默半晌,沈让将帖子扔还给樊肃,然后道:“叫他到前院的书房等我。”
  “是。”樊肃退下。
  沈让看看时间,对姜毓宁说:“回去睡午觉吧。”
  姜毓宁知道他是有正事,没再打扰,乖乖从他膝盖上爬了下来。
  沈让看着小姑娘走远的背影,良久才移开视线,起身往前院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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