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她心理素质好,也不能这样考验。
孟羽林今天背的是褐色皮质双肩包,小小的一只包装得鼓鼓的。
他拉开拉链,各种各样小玩意占满了每个角落,他没去看,只问三本书里,“要哪一本?”
“最外面的!”是一本外国小说。
书折过页。
他翻开放到她面前。
孟羽林笨拙地用两条胳膊压住,防止合上,高高兴兴:“凌路,你真好。”
他克制地和她拉开一段距离,重新坐下:“我说过,这段时间你手不方便做的,我都该帮你。”
全英原文令人头痛,长短不一的字母像在跳舞。
她看了两行,一个计划在心中诞生。
别有用意地确认道:“手不方便做的,都可以找你?”
她忸怩:“我们老师让手写一篇……”
他看了看书,又看她不怀好意的眼神,了然:“替你写作业除外。”
美好计划胎死腹中。
她埋头。
作罢。
陷入苦海。
过了会儿,她听到凌路的声音。
“也不是完全不行,”他思衬,她的伤口恢复到后期结痂不适合弯曲,“但只能你口述,我写。如果你实在很痛。”
这是最折中的办法,思考部分是由她完成,不算助纣为虐。
“嘶。”她立即倒吸一口凉气,摇手,“好痛,实在太痛了。”
凌路:“你想好了写什么告诉我。”
鉴于2000字的赏析报告不可能一气呵成,她提出每天下午写一点,“大概五百。”
凌路点头,“你适合怎么发挥就怎么写。”
轻而易举有了4天共处时间。
孟羽林撑着下巴,好不容易抿唇忍住笑,快乐又从眼睛溢出来。
过敏过得太值了,早知道这样,她就该拜托医生打个石膏,弄得看起来严重得不得了。
那他不得照顾她的起居,比如,上课帮她做笔记,吃饭给她喂饭,睡觉前帮她……
凌路:“你在笑什么?”
孟羽林饶有兴趣:“你真的想知道?”
怕你承受不住。
“……”他别开眼,说:“看书。”
教室外。
林一朝和朱娜上楼。
不知两人在谈论什么事情,右边的朱娜双手抄在胸前,高贵冷艳:“要我说,姓仲的就是欠打,揍一顿就清醒了。”
左边的林一朝无语地瞄了她两眼:“我说了多少遍,说话前动动脑子。”
踏上最后一级台阶,两人到了3楼。
却见后门处几人撅着屁股扒着窗子往里面瞅。
是同队的几个过来准备训练的辩友。
“你们看什么?”林一朝大声问。
几人不敢置信又笑嘻嘻指了指里面。
朱娜也凑去看。
光影绰绰,两人坐在前排。
一个是女生,发色略浅,标志性的羊毛卷,明显是孟羽林。
另一位背影清冷,即便是看书也依旧坐姿端正,明显是凌路。
羊毛卷女孩胳膊压着书本,懒洋洋趴着书,看完一页,“凌路凌路,帮我翻一下页。”
“我真是太不方便了。”
旁边同样在看书的凌路伸手帮女孩翻过一页。
背对着,看不清表情。
林一朝站在原处,不解又问:“有什么好看的?”
朱娜弯着腰,满脸笑容,回头看到他的瞬间变脸,警告:“你小声点。”
第26章
几分钟前, 许涛涛和涂途刚到。
绿调玻璃由于霞光照射,需要凑近才能看清里面的状况。
他俩见门关着,往里面看了眼, 嘴巴半天没合上。
于是不约而同又看了眼。
那、那那是凌路?
是、是……吧?
真的是他们队长凌路。
不苟言笑,淡然疏远, 从不单独跟哪位女生靠近的凌路。
他们就像撞见了高僧破戒, 带回了位女施主。
虽然没完全破,但有说有笑的样子也是立于危墙之下了。
凌路在翻书后看到了窗口的整整齐齐的几双眼睛。
几双眼睛倏然撤退。
他顿了顿。
孟羽林也看到了。
教室门打开,几双眼睛的主人背身而站, 眺望远方。
不知是谁没有伪装好,漏了几声笑, 接着地笑声便藏不住了。
凌路食指和拇指关节摩挲了下,“都来了。”
“哈哈哈”大家都转过来, 不装了,徐涛涛摸着阳台栏杆, 脸庞的苹果肌笑得憨憨的:“队长,这美女是谁啊, 介绍介绍呗。”
朱娜和林一朝只顾着笑。
凌路:“她是”
“我是!!”孟羽林抱着书包冲出来, “我是来请教凌学长几个学术问题的大一学妹。”
小路是一只重名节的小路。
在取得他的芳心前,她将守护他的清白。
“你们好,”
女孩子露出友好的笑容, 唇边两个浅浅的梨涡,看起来恬静而乖巧,配上一头发质极好的羊毛卷, 甜美可爱。
涂途看得怔怔发呆。
林一朝上前, 故意道:“是孟学妹啊,久仰久仰, 什么学术问题,我能不能看看,我跟凌学长同专业,说不定也略懂一二。”
“!”她发现了,林一朝最近很喜欢拆她的台。
“怎么好劳烦林一朝学长。”
另外两人见他俩熟练地你来我往,道:“你们认识?”
“啊!”朱娜惊叫一声,“孟羽林,你手这么严重?成馒头了。”她才注意到她的手。
话题转移到了她手上。
孟羽林健谈,不管别人说什么都能回,不让话题掉到地上。
几人分别做了介绍,相互认识。
分别时,孟羽林面对凌路,有模有样道:“凌学长,感谢你今天的帮助,剩下的问题,请允许我明天继续向你请教。”
孟羽林走后,涂途,许涛涛进教室了,朱娜嫌站的累也进去了。
林一朝和凌路留在外面,说正事。
他们辩论队稳定成员有6位:凌路,林一朝,仲家荃,许涛涛,涂途,宋昊。
前四位正式辩手,后两位替补。
仲家荃不服从管理,经常旷训练不来,来了时常阴阳怪气破坏氛围,说他们排挤他,他近一周一直没来,并且说动了一位替补队员宋昊跟他一块旷。
除此之外,他四处放话:“有的是他们来来求他的时候”。
林一朝说:“要不咱们就不要他了,让涂途转正。”
吃撑了才去求姓仲的。
凌路没表态。
林一朝知道,硬比起能力,仲家荃应变能力高于涂途,就这么把人踢了,确实太武断。
“付超也想进咱们队,他不好意思找你,私下给我说好几次了,说当个替补也行,那要不咱们重新选人。”
凌路语无波澜:“他想来,按流程面试。”
面试一般不止面一个替补,林一朝听他的意思,大概也在考虑把仲家荃踢了,放心不少,“行,我安排时间。”
“不急,再等等。”凌路拍了拍他肩膀,“我们先开始练。”
里面几人已经准备好了。
话分两头。
这边,孟羽林回来的路上遇到了白蕊。
天气好时,天没完全黑,就能看到月亮升起。
她视力不错,隔着十多米远就注意到了,对方扎了个半丸子头,一贯清新纯洁的打扮。
她难得地犹豫了下要不要打招呼,走近时,还是友善道:
“哈喽,白蕊。”
哪知白蕊脸上青一阵白一阵地,看见她,眼神躲闪,加快脚步走远了。
她莫名其妙。
也无所谓。
世上本来就是有些人可以当朋友,而有些人没有缘分。
白蕊走到花坛转角,咽了咽口水,才试探性回头看孟羽林。
露营之后,她反复复盘问题出在哪里。
那天晚上的事被她想了一遍又一遍。
每次都卡在那句话上。
篝火烧得正旺时,烤肉用的孜然没了,凌路去厨房拿。
她注意到了他的离开,追了上去。
厨房是推拉式玻璃门。
他进去以后就把门关了。她看见他取了些孜然,暂时没有离开,拿了几颗甜椒清洗。
她敲了敲门,笑魇如花走去他身边,“我来帮你。”
“不用。”他低着头,看不清神情,声音却比平时低沉,好听。
她拿起两个甜椒在水龙头下冲了冲,整齐摆好。
“没关系,我在家里偶尔也会帮妈妈打下手。”她体贴地说,“外面太吵了,我来躲个清静。”
他取别的调料,她又清洗了几颗甜椒,问:“这些需要切吗?凌路。”
他终于看向她,眸似漆点。
剑眉星目,实在帅气,不愧是系里公认的系草。
她拿捏好尺度,弯唇期待:“我可以这么叫你吗?我听孟羽林也是这么叫的。我们一起做义工,晚上一起篝火烤肉,算是朋友了吧。”
她接着道:“你不知道吧,我今天是第一次出来,篝火,露营我以前从来没尝试过,真的很开心。”
凌路装好了调料瓶,眉间隐隐有些不耐。
“你是不是心情不太好?”她关切地问,低头说,“我知道,任谁被缠了一天也会心情不好。不过我还挺羡慕孟羽林的,虽然鲁莽聒噪惹人烦,但也算勇敢,不像我,我太懂事了,有时候真的很不喜欢自己这点。”
她赫然又失落地:“心里有再多的感情,也只能偷偷藏着,生怕给别人造成麻烦。”
“她确实不像你。”
他洗着手,蓦然开口,声音不大,甚至表情都没怎么变,“你也没资格跟她比。”
她愕然,以为自己听错了,扯出个笑,“凌……”
没说下去,因为她看到他眼神森冷地扫了她一遍。
那个眼神实在太可怕。
像化作一把利剑。
把她所有心思戳穿扯开,溃烂地摆在台面上。
他擦干净手,漠声:“白蕊,把你的小心思收起来。”
她脸色难堪地泛白。
他并未多停留,几乎是说完话的同时就走了。
她忘了自己呆了几分钟,才想起要走。
晚上没敢再看他一眼。
事后想起,她确信他听到她们中午在卫生间说孟羽林的事了。
看得出来,他对孟羽林不错。
那他有没有告诉孟羽林?
甚至,把她献殷勤的丑态也绘声绘色说给孟羽林?
第二天下午,晚饭时间后。
凌路在训练室隔壁的自习室看书。
望远楼作为老教学楼,远离主教区,很少有人来,万籁俱寂。
只有自然虫鸣鸟叫和树梢摇晃的声音。
很适合沉浸专注。
不知过了多久。
忽然,他的肩膀被人从后面拍了拍。
往后一转。
两罐暖橙色胡萝卜汁向两边分开,露出孟羽林的脸蛋。
“当当当!”她两手分别拖着玻璃瓶底部,由于纱布牵绊,略显笨拙的将饮料放到桌上,大气道:“请你喝饮料。”
他视线略过暖橙色饮料,停留了几秒。
“来了。”他单手拎起她书包。
她顿时重力减半,轻松脱掉重重的双肩包,两手给自己扇风。
抱着两罐饮料,背一个死沉的背包,上三层楼,对她是一场中型运动。
胡萝卜汁是即时鲜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都是今天。
她说:“你要好好喝,今天就要喝完。”
“嗯。”
凌路拧开一瓶,喝了一半。
她喜笑颜开看着他喝,觉得心里甜蜜蜜的。
他继续喝,竟然喝完了一瓶。
听说夜盲症患者大多很讨厌喝胡萝卜汁,如同生病的人对药物天然敏感抗拒。
看来不嘛,凌路喜欢喝。
她期待地问:“好喝吗?”
他点头,“嗯,有劳。”
她开心道:“那我以后每天都给你带。”
“不用,不用了”他握着剩下的一瓶,克制道:“够了。”
“好吧,”她有别的东西要给他带,有她在,一定无痛治好他的夜盲。
接下来的时间,先开始换药。
伤口已经结痂了,恢复得很好。
换完药后,两人按昨天的约定一起写赏析报告。
孟羽林选的小说是《Northanger Abbey》(诺桑觉寺),来自英国著名作家简·奥斯汀。
相比于简的其它几本小说《傲娇与偏见》,《理智与情感》,《诺桑觉寺》的名气不大,在简去世后才得以出版。
凌路提笔,写下她说的书名。
简奥斯汀的名声如雷贯耳,但不得不承认,他没有看过这本,甚至没有听过。
他的阅读面不如她广。
“女主凯瑟琳是一个天真,爱幻想的人,无论看见什么都能展开一段幻想,相比简笔下的其它女主,她不完美有很多缺点,受哥特式小说的影响甚至有些神经质。”
“索普追求她,却不承认她真实的模样,胡乱编造她贵不可及的家世,借此获得荣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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