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你们亲脸蛋儿,直接亲嘴儿了,行!”
凌绝碧万年不变的死人脸,唰地红了。
青梅哇的一声哭了,捂着脸跑了。
你说你不看,结果你还看!!!
沈赋见人跑了,嫌弃地抬腿踹了凌绝碧一脚,“笨蛋!还不去追!”
凌绝碧这才总算恍然大悟,张嘴就是他的日常用语:
“遵命,属下这就去办!”
花园里,剩下沈赋一个人,继续看着那些乱糟糟的花草,有些无聊,琢磨着还得找个人来给春意浓莳花弄草。
他为这个不长进的丈母娘,简直操碎了心。
想着想着,心思忽然又落到青梅转述的那些话上。
欢欢对那些朦朦胧胧,欲语还休的男女之情很感兴趣的样子。
他好像从来没与她那般磨磨唧唧过,每次都直奔主题。
以前,他以为,喜欢一个人,就该身心交付,真刀真枪,生不离死不弃,无需遮遮掩掩。
但现在站在她的角度思量一番,或许,女孩子就喜欢那些腻腻歪歪,又蒙了一层纱的感觉。
啊,正好,要到中元节了呢……
第101章 幸亏本宫反应够快
沈赋估摸着欢欢差不多该睡醒了,又回房去贴她。
“欢欢……,你睁开眼睛看看我。”他含混不清地说话。
蓝尽欢被什么软软嫩嫩的东西撩得脸上痒。
睁开眼,见沈赋嘴里横咬着一支盛开的月季花,用花瓣儿蹭她。
他现在的样子,可真乖。
他的脸,可真好看。
人与花同在时,你第一眼看见的是他的脸,而不是花。
蓝尽欢在被窝里拱了个舒服的姿势,睡眼惺忪看他。
“惑儿,喵一个。”
“喵……”
沈赋摘了口中的花,眯着眼,便真的像只大猫一样,哑着嗓子,与她喵了一声。
蓝尽欢的魂儿,飘了一下。
之后,便看见沈赋张嘴……
一双勾魂的桃花眼盯着她,将那月季花……用牙给撕了……吃了……
他吃花儿的模样,有几分昨晚没肉吃时的狠劲儿,又恨又美。
蓝尽欢还没看够,一记带着花瓣清甜生涩味道的吻,就翩然落了下来。
太仓促,让人来不及闭眼。
她才刚睡醒,他就连珠炮一样的攻城攻心,让人半点还手之力都没有。
“惑儿……”
她从唇齿的缝隙间好不容易喘口气,唤他名字。
可那字的后半声,又被沈赋给生生吃了。
他的十指,扣住她的十指,温柔,但是,不准许她挣脱半分,直到蓝尽欢真的喘不过气起来了,才薄红着眼睛,放开她。
“欢欢这么贪睡,我不知道还要寂寞多久……”
蓝尽欢想了想,她昨晚好像实在太困,不知什么时候就睡着了。
丢下沈赋一个人打滚儿发浪。
她有点抱歉。
正想哄哄他,却听他在耳畔道:“不过睡着了也好,睡着了才乖,想怎么样就怎么样……”
蓝尽欢:……
她用力推了他一下,没推动。
“你对我干什么了?”
沈赋眨眨眼,“能干的都干了,不能干的,一样没干。”
“沈赋!!!”
她再推他,还没推动。
沈赋的身子,仿佛一堵墙一样,半压不压地,在她上方。
不知是不是憋得太久,此时情欲一触即发情景下,被一推再推,深藏在心底的某种东西被拱了火,他额角青筋暴跳,嗓子忽然沉得吓人:
“欢欢,你全部都、是、我、的!”
蓝尽欢已经很久没有见过沈赋这种疯魔的表情了,整个人立时醒透,眼中的惊悚飞快凝聚。
这样的沈赋,在她记忆中,是惑园水榭里那个折磨她为乐的疯子。
是太庙中那个强娶了她的魔头。
是一但在身后悄然靠近,就让她全身忍不住簌簌战栗的怪物。
然而,所有的一切,只是瞬间。
沈赋忽然眉眼一弯,睫毛遮了眼底,嗓音又软了下来。
“我,也是全部都是欢欢的啊~~~~”
说罢,将脸埋在她的颈窝,蹭啊蹭。
他呼吸灼热,大大睁着眼睛,睫毛如两把小刷,刷着她细腻的皮肤。
娘的,好险。
幸好本宫反应够快。
蓝尽欢:……
她愣愣望着床顶的帐子。
幻觉,全是幻觉……
早饭,蓝尽欢吃得心不在焉。
她一小勺一小勺喝着粥,时不时悄悄观察沈赋。
他用饭的时候,话不多,自幼受的便是皇室中最好的教养,又美又优雅又安静,低垂着眼帘,睫毛遮着眼睛,看不出好恶。
再加上七年为帝,那种至高无上的尊崇,于细微处无处不在。
前世今生的沈赋,这样看起来,似乎没有什么不同。
她又开始觉得,自己刚才看到的不是幻觉。
有没有一种可能,她从来都没有摆脱过前世那个疯子?
她其实一直都在他的手掌心!
“欢欢。”
“啊?”
沈赋忽然唤她,蓝尽欢被吓了一个激灵,瓷勺打在小碗上,叮的一声。
他不明所以,“愣什么呢?没胃口?还是昨晚没睡好?”
“啊……,应该是没睡好……”
她想,若是这么说,他为了孩子,总该少惹她一点吧。
沈赋道:“嗯,那以后我再轻一点。”
“……”等于没说。
“对了,后天中元节,你想玩什么?”
蓝尽欢:???
为什么总感觉跟不上这个人的思路?
好好的吃个饭,提这个干什么?
“鬼节……,给孤魂野鬼烧点纸……玩吧……?”她随口应付。
沈赋停了手中的筷子,用心想了想。
好像说得也没错,的确没什么好玩的。
但是眼下也就是这么个特别的日子了。
再往后,八月十五,便是他杀沈承钰的好日子。
他思索了一下,“不如我陪你去放河灯?”
蓝尽欢懒得动,不想去。
“不去了,暂时好像也没什么要追思的人。”
“哦,那就赶走晦气,比如,点天灯?”
呕——!
蓝尽欢跑里面吐去了。
她又想起隔壁赵麟被开了瓢,脑浆混着蜡油淌了满脸,翻着白眼抽搐的恐怖样子。
沈赋:……
好像总是讨好不到欢欢。
他看了眼外面,知道夏乘风已经站了许久。
“进来。”
夏乘风利落闪身进来。
“殿下,沙克汗国派了瓦兹赛金颉利王子,前来我朝观礼秋猎,眼下已经进宫见驾。”
沈赋最烦沙克汗国的人,名字又丑又长。
“不认识。”
夏乘风明白主子心思,连忙道:“就是那个明珠王后所生的十二王子,他还有个中原名字,叫做高帅富。”
“哦。”是那个蠢货。
难怪来了大徽朝,不先拜见摄政大长公主,却去见那个小皇帝。
两个人怕是要凑在一起斗蛐蛐。
沈赋不动声色。
沙克汗国的国君,一共有四个王后。
其中最受宠爱的明珠王后,是高帅富的亲妈。
高帅富是个好色的蠢货,他用不了多久,就会因为骚扰第五个王后,而被国君责罚。
之后,这货就伙同明珠王后,一起将亲爹弄死,自己登基为王。
而再之后,在三年后的下一届万国大朝会上,他因为多看了欢欢一眼,就再也没有机会回国了。
沈赋摆弄了一下袖中的朱砂。
上辈子,朱砂没有承载他的天罚,只是一条普通的黑曜王蛇,三年后,它会长到能吃人的程度。
那天,他将高帅富与朱砂丢在一起,怀中揽着欢欢,邀请她一起观看,王蛇是如何吃人的。
欢欢在他怀中,身子不停地颤栗,可从头到尾,眼睛都一眨没眨。
他当时仔细瞧了她许久,也仍然分不清,在那种情景之下,她到底是在兴奋,还是害怕。
她什么都不肯跟他说……
蓝尽欢吐完了回来,更加没胃口,脸色有些发白。
沈赋亲自哄着喂了几口粥,才稍稍放心。
“今天休沐日,本该陪你,可是,忽然有点事,要进宫去一趟,”
蓝尽欢:太好了!
“出去散步要小心,乘风会跟着你。”
蓝尽欢:太不好了!
第102章 小侯爷比公主殿下还难伺候
沈赋一走,蓝尽欢就换了身猎装要出门。
“小侯爷去哪儿?”
“干嘛告诉你?”
“殿下让我跟着你。”
“所以你跟着就好咯。”
夏乘风:……
御苑,在皇城北面,两三个山被围起来供皇室和王公贵族狩猎跑马。
蓝尽欢有乘鸾宫的腰牌,还有夏乘风跟着,自然可以在御苑中进出自如。
两人一进去,就见里面伺候的人忙忙碌碌。
看起来,应该是还有别人来了。
两人没有声张,取了弓箭,去附近林子里转转。
夏乘风夹了马腹,快走两步,“门口看见绣衣使,有自己人。”
蓝尽欢骑在马上,检查自己的弓,“还有别人。”
两人相视一眼,算是各自提醒注意安全。
毕竟在猎场这种地方,几拨人同时行猎,万一被对方当成了猎物,可不是闹着玩的。
林子浅的地方,都是些小动物,除了兔子,狐狸,最大也就是獐子。
夏乘风听说过蓝尽欢准头好,但是,他没见过有人准头这么稳,这么好。
骑在马上看着纤瘦的一个少年,用弓箭瞄兔子,几乎不用眼睛看。
甩手一箭,兔子就四脚朝天,蹬腿了。
他跟在旁边,比比划划半天,每次还在瞄准,那猎物就没了。
少年气盛,就有点不服气。
“都是兔子没意思。”
他想挑衅。
一抬头,见蓝尽欢已经面无表情,用弓箭瞄着他。
他还没反应过来,就见她指尖放弦。
嗖——!
羽箭从耳畔穿过,扎在身后树上。
那树上,一只螳螂,刚捕到一只蝉。
箭头将螳螂和蝉,刚好齐刷刷钉在了树上。
“兔子没意思,就玩虫子。”
林子深处情况不明,不能去。
正说着,树丛里嗖地窜出一只通体雪白的母鹿。
母鹿肚子极大,忽然跳到空地中央,身子失去重心,一个趔趄,见了两人,又惊慌失措的原地蹬了两下腿,跃入旁边的树丛里,跑了。
远处,传来马蹄声,有人呼喝:“别让那白鹿跑了!”
是御苑里狩猎的其他人。
蓝尽欢和夏乘风不想惹事,调转马头,退到一边,让那些人过去。
可就在那些人迫近的时候,蓝尽欢心念忽然一动,猛地策马,朝母鹿逃跑的方向追去。
它怀孕了。
“喂!”
夏乘风打马去追。
他没想到这小侯爷比公主殿下还难伺候。
一会儿拿箭瞄他,一会儿又去抢鹿。
说风就是雨,根本连点征兆都没有。
白鹿在御苑中极为稀罕,奔跑速度极快,又是最好的彩头。
无论是谁,一旦遇到了,都会穷追不舍,不会轻易放过。
“他”孤身一人,跟对方那么多人抢鹿,疯了?
蓝尽欢抢先一步,护在母鹿侧后方,将她向猎场深处驱赶。
马上就要秋季开猎了。
它这个时候怀上小鹿,本就艰难,母子俩能否平安熬过帝都的寒冬,更是未知之数。
蓝尽欢不由得想起前世那未出世的孩子。
一尸两命。
当娘的虽然身不由己,可孩子却有什么错,为什么从生到死,都没得选?
她铁了心要守护这一双母子。
后面的马蹄声越来越近。
人手极多,而且,已经拉开包抄之势。
她已经进入了对方弓箭的范围内。
夏乘风追上来,“不要再追了,跟我走!”
“不走!”
蓝尽欢将缰绳向左侧狠狠一扯,从旁边抄近路斜插到母鹿前面去,又把夏乘风甩了个措手不及。
“喂!你回来!你疯了啊!”
蓝尽欢伏在马上,极其冷静。
她是疯了。
她这些疯,都是跟沈赋学的。
有些事,只要达到目的就可以了,过程和手段,不在所问。
她骑马从山坡上俯冲下去,调转马头,停下来,定定望着前方。
果然,远处树丛晃动,母鹿雪白的身影开始隐隐约约出现,急速向这边奔来。
后面,一个扇形的包围圈已经形成。
但是那些人,似乎只是充当猎狗的角色。
射白鹿这件事,必须由主子来完成。
蓝尽欢搭弓上弦,又稳又安静,悄无声息拉满弓,瞄准母鹿。
越来越近,越来越近!
眼见着,母鹿进入射程范围。
母鹿也同时发现了她,知道自己再也无处可逃,脚下四蹄一慢!
嗖——!
对面,一支箭矢急速飞来!
蓝尽欢指尖弓弦轻放,一支羽箭几乎与对方同时飞出。
母鹿被前后夹击,顿在原地,不知该逃去哪里。
电光火石之间,叮的一声脆响。
两支羽箭当空对冲,蓝尽欢的箭,快了一分,在母鹿身后三尺,将对面射来的箭给对了下去!
一瞬间的空档,白鹿绝处逢生,掉头几下窜进树丛深处,不见了踪影。
对面的人想要再放箭,根本已经来不及了。
鹿,给跑了。
“小兄弟好胆识,好箭法!”
男人嗓音朗朗,震得整个树林嗡嗡作响。
蓝尽欢知道抢了别人的猎物,今日之事不会善了。
可眉头一皱,忽然觉得那声音耳熟。
“二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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