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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野盲盲——佛阶【完结】

时间:2024-02-21 17:19:20  作者:佛阶【完结】
  本书名称: 四野盲盲
  本书作者: 佛阶
  本书简介:
  沈丘创业失败、一蹶不振,回到了东北农村蜗居,在这里,他遇见了一个气质独特的作家——柳不言。柳不言是个瞎子。虽然她有着独特的气质,但并不能改变她是瞎子的事实,沈丘的任务,就是帮她码字。她说什么,他便写什么。走近她的世界,沈丘觉得伟大中带着些无奈与愁苦。为了给自己治病,柳不言走了一条看不清未来的路。可这条路,是她的必选。沈丘越了解柳不言,越逃不脱。他站在茫茫的雪地里,他说,他想成为那根盲杖。我们是去闯一闯?还是留在小城里呢?当代年轻人的迷茫与对抗~
第1章 原来是个瞎子
  他第一次见她,那天下了很大一场雪。
  正是光怪陆离的雪中世界,一排排矮小的农村自建房完美得掩盖其中,宽广的土路如今失去了原本的面目,只剩下了一片白净,远处,近处,没有一个行人。
  他木着脸,深深呼吸着,那漫天大雪恨不得都钻进他的鼻腔,一股清新的味道让这片被白色遮盖的黑土地变得不再平凡。
  风一吹,地面上的雪像流沙般向远方行进着。
  小院里的积雪很厚,没过他的脚踝。他艰难地通过院子,把爷爷喝不了的几箱饮料放在了雪地上,正是年关,亲戚抱来的年货爷爷一点儿都喝不了,便让他挨家挨户送上一些,东西是好的,送给别人吃也不算浪费。
  他在门口红着鼻头,谨慎地敲了敲门,一个老太太从暖烘烘的屋子里露出脸来,里面传来了闹哄哄的声音和炖鸡肉的香味儿,果然,又是个大家族,又是一次人满为患的聚餐。
  老太太笑容可掬地看了看外面的东西,像根儿摇摇晃晃的玉米杆,他就没见过这么瘦的人,那些骨头仿佛挣扎着,要从老太太的身体里挤出来。
  “你们咋不自己留着喝!”
  他笑着解释,“奶奶好,我爷爷糖尿病,我又不爱喝甜的。爷爷说你身子骨硬朗,能喝这些。这样,我给您搬进去。”
  他一股脑把几个箱子端了起来,钻进了张奶奶简陋的家里,来的人确实多,西屋里面熙熙攘攘吵吵闹闹,有种大观园的既视感,他跟着周老太太去了东屋,把那几箱麻烦东西,放在了地上。
  东屋清冷,但有个女子坐在炕上,年纪貌似和自己差不多大,穿着一身绛紫色的小袄,古香古色的,眉眼中透露着一丝不食人间烟火的气韵。可以这么说,西屋和东屋,是两个世界,东屋的清冷估计能和嫦娥的月宫相媲美了。
  不知是谁点起来的檀香,在女子面前飘来飘去,似梦中,似仙境。
  这人显然和乡土气息格格不入,一身孤寂感,让人不自觉地怜爱。他觉得这屋都因为她,亮堂了几分。可惜,这人的表情很是木讷。
  她听见声音微微侧头,小袄上的褶皱有些调皮,流光溢彩,不似来自人间。女孩惴惴不安地直起身来问了一句,“姥姥,没什么事吧。”
  “没事儿没事儿,隔壁的小伙子送来几箱饮料。”
  这就是他第一次看见她。
  之所以不说她第一次见他,是因为,她看不见。
  她并不是先天失明,大学毕业后视网膜脱落的她,工作两三年后压力太大,又耽误了就医,生生变成了瞎子,从此再也看不到这个世界了。
  一阵风从外屋吹了进来,夹着雪花貌似想亲吻那女子,她面前的小桌子上,书卷被吹散,落了满地,她摸索着要下去捡,但摸索半天都没结果。
  原来是个瞎子,他惋惜了一会儿,忍不住上前搭了把手。
  “你别动了,我来吧。”清脆稳重的声音,便是她对他的第一印象。
  偌大的会议室里,空旷得连蚊子叫都能听见回响,部门经理坐在椅子上,一脸痛苦,他用指尖敲了敲桌子,“沈丘,我们的游戏因为你亏损了太多太多,合伙不合伙的,说太多没意义,你自己退出吧。”
  沈丘翻了翻销量表,气愤地将之扔在一旁。“我不明白,我的部分差在哪里。”
  李经理气得头快冒烟了,“游戏!我们做的是游戏!现在做出来的剧情和逻辑太土太土了!是!有些人喜欢爽的剧情,但是和其他公司相比,我们没有竞争力啊!不懂吗!大家都爽,但我们的画质和逻辑上,差了太多!”
  “那为什么不提升一下画质呢!逻辑也不是我编的!我只负责故事线!”
  “咱们就是个小公司,技术上,只能到这儿啦,我们卷也得在故事上卷,你看你选的,这是啥呀!”
  那经理一边在心里咒骂着上面几个瘪犊子,一边拿出手机给他看游戏的评论区。
  “看没看见用户的评论?这游戏说是十年前开发的我都信,要剧情没剧情,现在的游戏能不能别流水线了。你看见了吗!”
  这经理就是几个学长请出来顶包的,他今天的目的就是把所有错归结在沈丘身上。
  大学毕业后,沈丘和几个学长开了家游戏公司,他负责的,就是故事这一块,要把买来的小说合理化镶嵌在游戏主线之中,经过几个人一个月的商讨,最终选择了一篇男频爽文,很显然,游戏上市之后,销量惨淡。
  差点儿这小公司就破产了。
  刚才这经理咄咄逼人的模样,实在是有欠妥当,就算是自己有错但也不能是锅就背啊。沈丘站了起来指着他,“读评论就读一半是不是!后面有没有说其他部分也不行,我选的故事有缺陷,我承认,但其他部分,根本不是我负责!”
  其实平心而论,确实不是沈丘的问题,只不过他投入的资本只占据了公司一小部分,说话没什么分量。那些学长搞小游戏的时候分了点儿油水,但和沈丘分,还是不痛快的。
  自从搞这个大项目,最开始那群一同努力、有苦同担的团队逐渐变质,战友不再是战友,反倒是有了上下级之分,他,自然在食物链的底端。
  这次的失误,上面的人得找个人背黑锅,他,最合适。
  “可我当时说了这个题材不好,所有人都来反驳我!李鹤阳那个王八蛋不是更喜欢爽文吗?我只是按照他的意思哪里错了!”
  “那你反驳他啊!你是负责故事的!不是他!”
  沈丘气得不行,没忍住给了那经理一拳,两个人扭打在一起。
  “你根本不知道什么叫故事!”
  “我是有错,但大家明明都有错!你大爷的——”
  这场浩浩荡荡声势巨大的闹剧在他的妥协下终于结束了。
  劳累了一年,本以为得到了些什么,再看看钱包,已经空的和东北的天空一样了。他丧失了全部斗志,坐在破大巴上,沈丘觉得自己像是城市中的流浪狗,终于看见了可以撒欢的地方。
  那片玉米地,那片蓝蓝的天,从此开始,世界能回归纯粹吗?
第2章 村里有会打字的吗
  今年过年,父母来了两天就离开了,他独自留在了爷爷家,这个村很偏僻,村里没几个人认识他,那些人甚至不懂什么叫编程,也搞不明白电脑,他每天跟着几个老人一起看天,看雪,看小破屋,每天眼睛里都是鸡鸭鹅狗猫,这样的日子,慢慢悠悠,倒也不错。
  反正父母忙着自家开的水果铺子,没时间管他。
  年一过,热热闹闹的院落里只剩下了他和爷爷,爷爷今年七十多了,身上大大小小的毛病也不少,沈丘在农村生活,也算是爷爷生活上的照应。但这爷俩看着彼此,大眼瞪小眼,一天又一天,终究是互相不顺眼。
  “你去找点儿活干吧,别在我这里待着了,你瞅你懒得,跟猪圈里的猪有啥区别!”
  “猪好啊,猪吃完就睡,还不用复盘、反思,给啥吃啥,还有价值,特大号的猪比我身价都贵。”他躺在硬邦邦的炕上,像一具死尸。
  “哎,你出去给我堆个雪人也行啊,不能就这么躺,躺久了人会废掉。人隔壁那小姑娘,眼睛瞎了都还工作呢。”爷爷用烟纸卷着烟叶,点着了,深深地吸上了一口,看着沈丘在炕上艰难地翻了个身,把头捂在被子里。
  “爷啊,你可少抽点儿吧。她失明了还能工作呢?什么工作呀介绍给我呗,我也想干。”他没好气儿地回了一句,他最讨厌家里的长辈说别人的优点,那就是变相在骂他ʝʂɠ啊。
  “人家好歹是个作家,听说小说还改编成了电视剧,赚了少说三十万啊。”爷爷吐出了一个完美的烟圈,瘪了瘪嘴,眼前这小子,早就没了小时候那种斗志昂扬的劲儿。
  “哦,瞎子能写作了,梦里写的吧。”
  “嘶——”爷爷掐灭了烟,“小兔崽子,我一句你一句。非得跟我贫。”
  “别抽了!味儿大!”
  人一困倦,就不怎么吃饭,也不怎么饿了。爷孙俩草草对付完了今天的第二顿饭,沈丘为了躲避烟味儿,还真就在院里滚起了雪球,一个、两个!找点儿什么当眼珠子吧,院子里的鸡屎真多,他踮着脚,找了两个小石子儿。“这要是眼神儿不好,都容易把鸡屎捡起来。”
  他“噗嗤”乐了一声。
  院与院之间的墙很窄,他对那个绛紫色有些好奇,忍不住趴着墙头看了看隔壁,农村的墙头就是用来趴的,以前小时候家里缺什么菜,爬墙头喊一声就有了。
  隔壁很静。果然农村的热闹只有那么一两天,年关一过,家家又开始回归平淡,隔壁像是没人住在里面,“可真安静啊。”
  他老家的房子不在这里,爷爷本来住在邻村,但原本的住处房子塌了大半,这才搬了过来,所以他对这里并不熟悉,但农村嘛。都长一个样。
  他看见隔壁窗内闪过了一道黑影,那女子从屋里摸索着走了出来,沈丘吓得立马蹲下身来,只在墙头露了两只眼睛。
  那女子是在打电话,带有怒气的声音隐隐约约地传过来,“别给我打电话了!求求你不行吗?”打完这电话,她扶着墙喘了好一会儿,才忿忿地转过身去,摸索着回了屋。
  估计是怕吵到周老太太吧。
  原来她还会生气呢,还会求人呢。真不容易,人啊,一旦沾染上烟火气,就不像什么神仙了。
  这句话像句废话,沈丘又“噗嗤”笑了一声,农村待久了,人的语言系统都快退化了。
  一个丑丑的雪人旁边,是百无聊赖的沈丘。他轻轻靠在雪人上,把围巾匀给了这位叫“爬墙头战士”的雪人君。“爬兄,你看这雪,多大,多厚。”
  雪人身上的红披风被吹了起来,明明是雪做的雪人,但看起来对眼球十分不美好。
  在这强烈的对比下,沈丘可好看多了。
  他这人在北京叱咤职场的时候,喜欢他的人就排着大长队,就不说绕一环几圈,那太狂了,绕着天坛两三圈也有了。而且这之中男女都有,追他的方式也千奇百怪。多亏他事业心上头,做什么都尽心尽力,在疯狂敲代码的每一天,活着都是一种奇迹。搞不好自己还想搞对象?
  他以各种理由挨个拒绝了一通,其借口的荒谬程度都能写出一本书来,“不好意思,我妈不让我早恋。”
  “对不起,我合租室友不让。”
  “真的抱歉,我打算单身一辈子。”
  “哥们儿骚瑞,我应该是喜欢女的。”
  “学妹,世界上那么多男人,你不能看见谁都心动,这是有悖常理的。”
  “学长,世界上那么多女人,要不你试着心动一下?”
  “......”
  他并不是标准意义上的帅哥,但个子高,目测185左右,不过因为周围人都很高,也显不出来什么。单眼皮上挑,有人说他是丹凤眼,真是长着一张嘴,就知道瞎夸,他不知道眼睛还有那么多类型,按照他的分法,这叫做单眼皮但是大眼睛。
  按村里人的说法,这孩子长得鼻子是鼻子,眼睛是眼睛,嘴是嘴的。他当时听见这话还纳闷了很久,要不然呢,鼻子不是鼻子还是什么。
  喜欢过她的一个学姐曾说过,你被拉去能直接拍韩剧。呵,给沈丘整笑了。如今这韩剧男主穿着大棉袄二棉裤,在小院里撒欢地跑,像大兴安岭的傻狍子。
  这,是属于中式帅哥独有的浪漫,额,烂漫。
  来农村的时候,他没带什么城里的玩意儿,电脑都没带来,带的都是阴间玩意儿,两个大哑铃,一个破葫芦丝,两大兜子衣服,还有音响,带来了才知道带错了,东北的环境音,可比音乐好听多了,总之,他带的东西,都只能用神奇来形容。
  给村里小女孩们买的零食,过年前的一个月内他吃了大半包,最后因为剩下的太少了,只得在村里的便利店买了一大堆来弥补。
  给小男孩儿买的是红色披风,他哥们儿刘洋洋在电话里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差点就带着精神科医生跑来见他了,“披风?我是听错了吗?披风?你是真疯批,现在的小男孩不都喜欢枪啊,刀啊,剑啊什么的吗!”
  对此,沈丘的解释是,“那些多危险啊!万一玩儿出了什么事儿,还得我负责!披风好!披风又帅又安全!”
  今天沈丘便心血来潮,回屋取了葫芦丝,站在小院里,摸了摸“爬墙头战士”的头,“爬兄,你的披风很帅,给你吹一曲吧”。
  他还是个少年时,中二且脑残,总假装自己是电视剧里算卦的大仙,拿上葫芦丝吹上一吹,再给别人算几个卦,压低声音煞有介事地说,“施主,你可摊上大事儿了——什么?想要解法,您得留下点儿什么东西才行。”
  如今他“不再”无厘头了,吹葫芦丝也没什么意境了。甚至都忘了怎么吹了,他吹完一曲后,爷爷都从屋里跑了出来,拿着拐杖要打他。
  “给我留点儿脸吧!上街吹都赔钱!”爷俩在院子里画着圈跑,一不小心,那木头拐杖把雪人的头打了下来,沈丘蹲在院里,大喊“爬兄”,爷俩笑得前仰后合。
  不知道之前追过他的姑娘,看了此情此景会有什么样的心情。
  就,挺魔幻的。
  春天就这么来了,燕子在屋檐上到处串门,黄不拉几的世界貌似蒙上了一层绿意。东北的初春,没有江南好看,总有一种质朴的悲伤。电线在空中填着色,不远处养猪的那家粪池的味儿,飘得满村子都是。
  沈丘招惹完东家的大奶牛,就去看看西头王大爷家的大白鹅,村里的狗看着他走来走去,叫出了此声只应天上有的五重奏。
  可惜,无论是什么,柳不言都看不见了。
  最开始失明时,她痛苦了好一段时间,整日拉着窗帘在床上不想动弹,她想杀了自己,都找不到一样像样的工具,她最开始的明媚逐渐收敛了起来,成就了如今这幅苦大仇深的样子。
  但人生重在比较,当她发现自己上本小说还是赚了些钱的,这种小小的安慰又让她稍微振作了一些。
  调整了很久心态,她最终离开工作的大城市,回到乡下,和姥姥一起生活,作为全村的“首富”,她虽盲,但依旧令人羡慕。那有什么用呢,比起身外之物,她更想看清这个世界。
  没有什么比健康更重要了。
  而且这三十万,其实不够干嘛的,她得一直写、继续写,才能让自己轻松地过完这辈子,甚至才能凑齐一个小小手术的钱。她把这种行为叫做“持续性糊弄”,她糊弄生活,生活糊弄她,命运戏弄她,她再反抗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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