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秋本以为他还有些小把戏要耍,不料一路上他规规矩矩的,话也说得少,聊的多是与舞剧相关的事。这次表演的是挪威的剧团,演员在台上说出挪威语台词,旁边打出中文字幕,“想在这个世界上求幸福就是反叛精神的表现。咱们有什么权利享受幸福?”杜秋对这个故事已经是熟透了,可每每看到这句话,心里还是一颤。
夏文卿忽然抬起手,往眼睛下面拭了拭。观众席是暗的,她看不太真切,说不准他是不是落泪了。到幕终散场的时候,灯亮起来,她又仔细看他的脸,一切如常,很自在地笑着,对她道:“请你吃东西,肯定吃不下,那我能请你散个步吗?。”
杜秋道:“我和你还不用这么客气。”
于是他们沿着一条河走着,两面都栽着柳树,看着很有些年岁了,长得傲然的枝条像鞭子一样甩动着,柳絮纷飞,是暖风里小团的飞雪。夏文卿忽然抬起手,往杜秋面前伸。
她以为他要摸自己的头发,很机敏地往旁边一闪,但他的手只是朝上抓,捏着一团云雾似的柳絮,“我记得你是花粉过敏的,就怕柳絮让你也不舒服。”
她略尴尬地笑着,“你真细心,其实我倒还好。”
“这次是你对我太客气了。真不知道你是在意还是不在意我。”他极真诚地凝视着她,眼底荡着柔情的水色,“其实我们并不用这样。那件事已经过去很久了,那时候是我不对,你打我也应该。我是应该对你道歉。”
杜秋眯起眼,记忆在眼前活过来,像是一条蛇在钻:决绝伤感的吻,恼羞成怒的争吵,抬起的手,含泪的眼,他一脚踩过从楼梯上滚下去,额头上的伤口,血比泪流的更汹涌。在太阳底下,她还能看到他左边眉毛的一道疤,他对外都说是自己磕的,他们共享的一个秘密。
“现在我已经清楚自己的位置了,不会再冒犯你。之前的事希望你能原谅我。你现在要结婚了,我是真心为你高兴。”
“谢谢你。既然你回来了,我也不能要求太多,你和我还有春彦,以后好好相处就是了。”
“以后我能再请你出来看戏吗?叶先生介意的话,我可以多买张票请他一起过来。”
“他当然不会介意,但我不一定想出来。现在编剧差,演员差,已经没什么好戏可以看了。有时候台上演的还没有台下好。就这样吧。”
“对了,你婚礼当天,我能带个朋友来吗?”杜秋自然同意,没想到他带来的是狄梦云。
第62章 你不过是她捡的第二条狗
狄梦云是变了又没有大变。她的头发烫过,脸昂起来,脸上挂着一丝游离在外的微笑。 经历过生死巨变的人往往如此,性情中多出游戏人间的漠然,确信生活中不会再有任何事刺激到自己。
但她在杜秋面前依旧露出极谦逊的神色,很恭敬道:“对不起,秋小姐,之前在医院里我说的话太过分了,请不要放在心上。我一直想找个机会和你道歉。”
杜秋道:“不要紧,我已经忘记了。你能过来,我也很高兴。”
她与夏文卿合送了一个琉璃花瓶,纹样是一对在枝头依偎的鹦鹉,寓意很好,也明示了他们的关系。夏文卿搂着她肩膀道:“她现在已经是我女友了,这件事我第一个和你说。要先替我保密哦。”
杜秋怔了怔,才道:“恭喜。你们很般配。”
他们在化妆间里说话,时间还充裕,化妆师都没来,婚纱倒已经搬到房里了。杜秋的婚礼完全是办给客人们看的,迎亲闹婚敬茶,这样的流程都是省去的,只有仪式和晚宴是重头戏。婚礼是她的,可快乐还是别人享受多些。
她斜坐在椅子上把玩着一根丝带,起了点疑心,觉得夏文卿的这段感情来的莫名其妙。这也并不完全出于女人的嫉妒心。
杜时青敲门进来,见不只是杜秋一人在,便有些拘束,显然是有话要同姐姐说。夏文卿立刻道:“你今天很忙,我就不打扰你了,我随便找个地方坐一会儿就好。”
他领着狄梦云毫不留恋地走了。他今天穿得很朴素,只是成套的亚麻西服,不打领带。杜秋暗暗松了一口气。她有个说不出口的担忧,生怕他出现的时候太显眼,比叶春彦更像是新郎。
杜时青是伴娘,已经换上了粉紫色的礼服裙。今天她虽不是主角,杜守拙却额外派人帮她打扮了一番,也是期望她能社交场上亮个相。她的长发盘成发髻,睫毛翘起,朝天耸立着,面颊上却还是一团孩子气。这样的浓妆近看有些艳俗,可隔了几步看,还是平添妩媚,而落在一个姐姐眼里,又略显得陌生了。
她见杜秋还是素面朝天,便不耐烦道:“怎么人还不来,要等多久啊?”
杜秋笑道:“我结婚,怎么你比我还急?”
“就是你不着急,我才着急。结婚是多大的事情,你怎么从头到尾都没这么随便。和叶春彦说走就走,回来就结婚,也不知道爸爸怎么同意你们的?”
“他自有他的打算,我也有我的计划,你现在觉得不能理解,过几年就明白了。”
“别总拿我当小孩子。”她忿忿不平扯着领口的蝴蝶结,松开又打上,“我真是弄不懂,你为什么这么急着和他结婚?林怀孝那时候,从订婚以后,光筹办婚礼都筹办了大半年,现在怎么这么仓促?又不是你该着急,让他急好了。也不知道叶春彦给你说了什么。”
“你是不是觉得别扭,好像叶春彦把我给抢走了一样?”
“是稍微有一点,你也别得意。”
“妈妈怀你的时候,我也有这种感觉。原本我是她唯一的孩子,好像你一出生,就分掉了她一半的感情,我其实很嫉妒你。”
杜时青打上的蝴蝶结很蹩脚,两根带子一长一短。杜秋一面帮她重新系好,一面道: “当然这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事,现在这个家里只有我和你两个女人,我对你的感情和对其他人不一样。不管有没有结婚,我终究是你姐姐。你放心好了,有什么事我还是会支持你,并不会因为我成了家,搬出去住,让我们的感情有任何隔阂。我只希望许多时候,你的想法能多和我说说。你不要总怪我把你当小孩子,我实在大了你许多岁,有时候确实弄不懂你在想什么。但我总是希望你能更幸福的。”
“真肉麻。你怎么能说出这么肉麻的话。”她皱着脸,一抽鼻子,胡乱擦了擦眼睛, “我才不要哭呢,这个睫毛膏烂死了,一点都不防水。”
朱明思一落魄,杜守拙就忙着从亲戚里挑一个可用的。这次给各路远亲都发了请帖。其中有一户堂亲姓沈。男人穿着十年前不合身的西装,女人化着浓妆就来了,还带这个二十岁快毕业的女儿。
这对夫妻来得早,一进礼堂就指指点点,嫌花太俗气,又觉得地毯不够厚。
女儿道:“爸,妈,你们这样子太小家子气了。既然他们家比我们家有钱,就老实一点说好就是了。越是这样挑三拣四,越像是没见过世面。你们也不要觉得没钱就低人一等,既然他们叫我们来,以后就有用得到我们的地方。”
说完她又去见杜秋,大大方方称赞新娘,然后低声下气道歉。说他们家不住在本地,婚宴可能要提前走,不是不尊敬的意思,实在是怕错过车。
其实是可以在酒店多住一天,可是她故意这么说,显得自家诚意足,又说愿意在婚礼上打打杂弥补一下。婚礼整个流程都是专人负责的,自然是没有事能让她做的。
杜秋一眼看出她的心思,知道她是个灵活人,特意问了名字。她说叫沈慕泽。杜秋记下来,又嘱咐司机记得送他们家去高铁站。
叶春彦等在一楼的化妆间,同样的百无聊赖。说来不幸,多数婚礼上,新郎只是一个摆设,他是摆设中较得体的一个,但依旧做不得主角。他是杜秋小姐的丈夫,前缀比后缀更要紧些,今天到场的客人几乎都是杜家交际圈里的熟人。
外面有人敲门,他还没来得及说请进,夏文卿就进来了,带上门,眼睛往他身上一瞟,笑道:“你不适合穿这么正经,像是卖保险的。”
“你饭吃太饱了是吗?”
“别生气,不是说你不好,是婚庆公司有问题,没用心。我不是来吵架的,是怕你太无聊,特意和你聊聊天,还要等三四个小时呢。”他一面从口袋里凑出一包烟,自己点上一根,又递给叶春彦,他没接。
“我和你能聊什么?”
“当然是聊杜秋啊,我小时候和她一起长大,有很多事她估计没和你说。我和你分享一下,也算是加深你对她的了解,不是很好?杜秋其实很喜欢狗,小时候她不知道怎么回事,从路上捡了一条流浪狗,缺了条腿,也不是什么好品种。所有人都劝她丢掉,她不肯,一定要照顾它,拿零花钱给它看病。越是不好的东西,越是完全属于她。她是个很有独占欲的人。虽然这条狗一直瘸的,但至少后来样子看着还不错。它也只和她亲近。不过有一次,有个外人过来,他也是养狗的,很有些技巧,哄的这只狗也围着他打转。杜秋虽然没说什么,但很快就把狗送走了。也没送给什么好人家,不到半年,那条狗就死了。杜秋听到了这个消息,也就是说了句知道了。”
他翘着腿,坐在桌子边沿,侧过头,刻意把烟圈往叶春彦脸上吹,笑着道:“所以我觉得,你不过是她捡的第二条狗。”
“我和杜秋已经登记了,婚礼不过是走个过场。不管你怎么来挑拨离间,这已经是事实了。你现在气急败坏的样子,才比较像落水狗。”话说的刻薄,他脸上却轻描淡写,站起身,对着镜子整理领结,微笑着,一派胜利者的矜持。
“我知道你们结婚了。那又怎么样?”夏文卿耸耸肩,道:“你们签过婚前协议的,能结婚,就能离婚,到时候把你扫地出门,财产分割都不用做。听说你的婚前协议有三十多页,她连钱都不分给你,怎么会把心给你呢?”
“哦。”他偏过头轻轻打了个哈欠。
“你是真的觉得我在开玩笑?我看你还没明白吧,我和杜秋恋爱过,她爱过我,我们是彼此的初恋。你大可以和她结婚,和她搬出去住。但是只要她回来,只要她看到我,就会想起我们曾经有多好。”
“我对你的乱伦故事不感兴趣。”
“真不好意思,我们不是乱伦。我和她没有血缘。我妈走之前告诉我一件事,我不是她亲生的孩子,我是他们领养的。这件事连杜秋都不知道,你怕不怕我告诉她?”
“那你也不是杜守拙的侄子。就不怕我告诉他?”
“你大可以试试。你有证据吗?可能这件事是真的,也可能就是我说来耍你的。你敢不敢赌一把呢?你不敢。因为你知道杜秋根本就不是看上了你,只是需要你的女儿,结婚后你们的关系只会更危险。就算你们离婚,她倒时候作为继母,也能抢走抚养权。又或者将来公司归我,你女儿失去了利用价值了,还要花着她的钱。你猜她那时候会是什么态度?”
“说这么多话,你不累了吗?我听累了,你带上门走吧。”
“我不走,你又能拿我怎么办?其实我已经看穿你了,你表面上一副云淡风轻的样子,其实你比谁都心慌。你来到一个你不熟悉的环境,没有朋友,没有亲人,没有任何人依靠,就像天上的风筝,只靠一根线系着。风一吹,你就飘走了。”
他两指夹着烟一弹,烟灰落在叶春彦手边,“可我和你相反,我是杜秋的表弟,我和她是青梅竹马一起长大,我还是潜在的继承人。我有资源,有能力,脚踩在实地上。这个家里真正该走的人是你。你说呢?”
叶春彦拿眼梢瞄他,照应着他的话一般,面上是很平静的笑,但动手的速度极快,抬手就是一拳打在夏文卿脸上,揪着他的领子压到墙上,贴着他道:“你再不走,我就把你的门牙打下来,告诉杜秋是你自己嗑的。看看她会相信谁?” 他用两指掐在他伤口上压了压,笑道:“你如果想我揍你,可以直说,不用这么迂回,我总是能满足你的。”
夏文卿被松开,鼻血直流到嘴边,并不急着擦掉,只整了整衣服,轻慢一笑,道:“你急了?没事,今天我喝你的喜酒,等你离婚了,我请你喝酒。”
他带上门,故意走到二楼,在走廊上踱步,杜秋确实听到动静来开门,见到他凄惨的样子,确实吓了一跳,“好端端的,鼻子怎么流血了?”
“我不小心滑倒了。没事的,我拿点毛巾擦一擦就好。你别管我了,今天是你重要的日子,别考虑我了。”他语气躲闪,转身要走。
“说的对,那我不管你了,你自己去找点冰冷敷吧。” 见夏文卿愕然,杜秋才侃侃道: “开玩笑的,我怎么能不管你呢。来,我带你去找毛巾和冰。”
婚礼预备了半人高的蛋糕,水果雕成的小塔和二十个雪柜的冰激淋,他们很轻易就找到了一桶的冰,杜秋挑了几块,用餐巾包上,按在夏文卿鼻梁上帮他消肿,“如果你不想要解释的话,一会儿化妆师过来,你让她帮你遮一下。”
“没什么好解释的,我就是倒霉,摔了一跤。”
“得了吧,我知道是叶春彦打了你,你也不用和我说任何事,我不想知道。”
夏文卿以湿润而伤感的眼神望定她,道:“果然我现在说什么,你也不会再相信了。那你至少也要多相信你丈夫。什么人都会在婚礼时动手打人啊?真的和他没关系。”杜秋无言以对,有片刻反思起自己是不是疑心太重。
他忽然道:“有勺子吗?我想吃一口冰的。”杜秋给他找了把塑料勺,让他一边用冰袋敷脸,一边吃冰激凌。
“你要尝一口吗?等正式开席了,你肯定忙到什么都吃不下。”他叼着塑料勺,轻轻一咬,仰着头,像是炫耀般把勺柄翘起来给她看。
她忍不住笑了,却是笑他的脸。他此刻看起来像是月季中较出名的一个品种‘抓破美人脸’,白净面庞上斑驳的血迹和淤青。她无奈道:“你从小就这样,记吃不记打。”
“又多少人会打我呢?谁敢?谁舍得?”
在灯光下,他眉间的旧伤疤的清晰可见。在他们尴尬的沉默间隙,有人来找,说是化妆师找不到新郎,想让杜秋打个电话联系一下。她脸色微变,拨号过去,叶春彦那头是关机的。
她立刻起身要去找人,夏文卿拦住她道:“我去找吧,万一在洗手间呢。你要是也跑丢了,就更麻烦了。再说婚礼前,新郎新娘见面据说不吉利的。”
夏文卿心里的叶大概就是这德行:
第63章 有时候人会单纯因为喜欢,把老虎当成小一点的猫看待,但爱本就是盲目的
叶春彦躲在车里抽烟,发现自己想不起第一次结婚时的心情。他和汤雯的婚礼办的很简单,朴素潦草又快乐。在汤雯家乡的酒店,只开了三桌,请的都是熟人,很随意地送礼和回礼。他那时候的伴郎是关昕,格外紧张,想喝水又不敢喝水。汤雯的父亲上台说话,也很简短,只是道:“希望他们以后幸福,我女儿能一直开开心心。”紧接着就是,“大家吃好喝好,今天的菜反正也不能打包。”
汤雯的婚纱下摆很长,特意选了亲戚里的一个女孩来托着。她悄悄对他道:“那个小孩真好玩,我以后也要生个这样的女儿,我每天打扮她。”她的人生有过许多的愿望,但这一个倒是真正实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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