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关上,夜晚宁静。这样激荡的新婚夜,杜秋睡不着,孩子轻轻的呼吸声贴住她,像是一只无戒心的小动物。从明天起,这就是她的女儿了。她其实还没有准备好。她连自己的母亲都记不清了,要怎么给人当后母?
她的婚姻,是爱情里交叠爱情,私心里掺杂私心。她没有孩子,叶春彦想让汤君成为她的孩子。她不想生育,则要个聪明孩子先搪塞父亲。至少在这个晚上,他们姑且都是称心如意的。
至于剩下要算的账,她除了算在杜守拙头上,也没有其他办法了。
夏文卿的一切痛苦,她又怎么不明白。如果一定要用一种荒诞逻辑的计算,她和夏文卿,确实应该比她和叶春彦更亲近些。
而这只是让上一辈的错误更鲜明些。他们原本就不该见面的。
叶春彦暴揍夏文卿.jpg
冷知识:鹤虽然看着斯文,但其实是一种很好斗的猛禽,经常在求偶期聚众互殴,但基本维持一夫一妻制。而且基于一些历史原因,鹤拉丁文学名是 Grus japonensis。
第64章 祝你新婚快乐,没为你准备礼物,但你已经得到了我的礼物
杜秋结婚的消息在公司里也传开了。其实也不用开口,新婚的人面上总是泛着柔光,又常常会莫名微笑。因为这不是公开的消息,大家也只能暗暗揣度新郎的身份。有几个胆子大的,在工作群里发问,直接惊动了杜秋。她算是半公开地说道:“我结婚也没什么特别的,只是时候到了。我丈夫不喜欢被打扰,所以我就不向大家介绍了。”
再追问新郎是怎么样的人。她只是道:“他是一个老实的好人。”
在知道新郎并非出自巨富人家,一些思维较活跃的男职员们便开始跃跃欲试,忍不住幻想招婿的绣球砸在自己头上。毕竟杜秋是还有个妹妹的。
公司里的一些管理岗是见过他的,其中也包括姜媛媛。有人问起他怎样的一个人时,她只是露出讳莫如深的微笑,道:“这就是有钱的好处了。也难怪杜总不喜欢他抛头露面。”
又因为有人曾在停车场见过他,在下雨天帮杜总送东西来。虽看不清,却有极高挑的一个背影,迈起步子来像是白鹭踏水。
于是他们便明白所谓好人的描述,不过是一番甜蜜的鬼话连篇,男职员们也就暂时中止了做梦的心。
杜秋也不过是面上谦虚,骨子里得意洋洋的很,有个女中层自以为已婚妇女能拉家常,把自己婆家娘家近十口人的矛盾,和夫妻间的零零碎碎的琐事,都说来给她听。语气是略带抱怨的炫耀。
杜秋面无表情道:“这私事别在公司说,又不是菜市场。”
这还是客气的,一扭身,她索性骂道:“随随便便找个男人,凑合着过日子。下班回家不忘记做饭,周末休息不忘记拖地。男人在沙发上玩手机,肚子挺着,脖子缩着,自己一面骂一面干活,到外面逢人还要夸两句。 咬碎牙了往肚子里咽,还拍拍自己肩膀,说这叫烟火气。”
“看到别人找爱情,还要说别信那种假的,世界上没有完美的人,别眼高手低的。她怎么想的,拿我和她比?自己把自己看得这么低,拉上我做什么?她管鸡毛蒜皮叫现实,我管这叫下贱。什么东西,敢和我的爱人放在一起比?”
姜忆对此并不关心,他虽然睡得少,还不至于白日发大梦。他的全盘注意都在夏文卿身上。周长盛偷偷回来的事,杜秋并不知道,一样风平浪静到现在。好像是他多虑了,不过是很平常的一件小事,找个借口,上班溜号,回总部看看老同事叙旧。
可看夏文卿的态度,事情又不像是那么简单。他已经好几次给过姜忆暗示,说有事可以来找他帮忙。他也没过明确的回应,多少有些乱,除了工作外,另一头确实还系在姜媛媛身上。她近来总是咳嗽,脸色并不好,问她只说是感冒。
他道:“就算是感冒,也不是小事,可以的话你也别开车回去了,让你家里人来接。”
姜媛媛自然拒绝,说了几番客套话,“车也不能一直停在公司,不方便。我先生也忙,估计抽不时间来。”
姜忆顺势道:“那我开车送你吧,我是有驾照的,只是没车。”
这次她没有推辞,确实是咳得厉害了。姜媛媛坐在副驾驶上,姜忆不时偷瞄她,却一路无话。他生怕太生疏的对话会打破一些单纯的幻想。他们这样从外人来看多像一对夫妻,最少也是男女朋友。面上没有表情,兴许是小小拌了嘴,等过两天,吃一顿饭,说两个笑话逗趣,又能雨过天晴了。
他的想象只持续到姜媛媛家门口,她家的车位上已经停着一辆车。她丈夫从楼上看到,出来接她。他是极庸常的一个男人,略有些驼背,肚子也挺出来些。是世上千万面目模糊的已婚男人中的一个。他与姜忆握了握手,又道:“麻烦你了,我一会儿送你去地铁站吧。”他转头又对姜媛媛道:“你下次别麻烦你同事了,和我说一声,我看看能不能来接你。要么你等在地铁站也行。”
姜忆道:“不麻烦了,我自己叫出租车回去。”他走出一段路,回头看到他们并肩上楼去。因为极厌弃这个男人,他连带着对姜媛媛多了几分轻蔑。她简直像在识人的眼光上有先天的残疾。
他们婚后的头几个月完全是蜜月的延续。有太多的事值得忙碌,有太多的喜悦亟待探索。布置新房,挑家具,选保姆,回贺礼,给汤君换学校,准备面试,打点关系。一切有惊无险过去了,原本杜秋还计划给学校慈善会上捐六十万换入学资格,没想到汤君在面试时表现的很好,拉了琴,又背了一首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
这首诗杜秋也会背。我能否将你比作夏天,你比夏天更可爱温婉。一切都是恰合时宜,八月的酷暑来得凶猛,又恰如人的无端狂喜。
叶春彦的咖啡馆正式转手卖掉了,他并不在意钱,杜秋却分毫不让,找了律师多谈出了八万。锱铢必较,习惯使然。钱全给了他,额外还有每月十二万的家用,前两个月她让他拿账单报账,之后就连别墅的家事一并甩给了他。
叶春彦起先有些乱,可上手不到半个月,就熟练起来。他本就是开店的,在记账和节省开支上自有许多经验。第一个月在伙食上还省了一万五千块,虽然是小钱,但杜秋还是向父亲邀了功。杜守拙没表态,她则以借这为由头送了叶春彦一把郑荃制的小提琴。
虽然他多了每天练琴的时间,还是太空闲,整天在家里无所事事也有些可怜相。他又不是女人,不能放出和富家太太们交际,逛街吃饭买东西也不是他的性格。终究还是要给他找些事做。
杜秋问王秘书道:“有没有什么职业,不用太忙,不用太专业,也不用太赚钱,甚至倒贴钱也行。但是说出去比较好听,比较体面。”
“作家吧,写写小说的那种。”
“不行,二三十岁的不得志青年,都喜欢自称作家。太大众化了。”
这随意的一句话倒给了她额外的灵感,找人去出版社托关系,问有没有门槛低一些的稿件要翻译。是日语最好。第二天就拿来了几个童话故事。童书门槛不高,销量却不坏,但是字数太少,正经翻译不太看得上眼。拿给叶春彦翻了一篇,编辑说有些小地方要修改,也不是不能用。
国内的翻译是个很清贫的行业,又格外耗时耗力,唯有怀揣理想又不太为吃饭发愁的人才可入行。因此格外清贵,杜秋私下联系出版社,花钱买版号也不是不可以,但务必让书出版。
一切都是风平浪静的,唯有件小波折掺杂其中助兴。猫也一起带到这个家里来了。叶春彦之前连着几天找不到绑头发的塑料皮筋,直到猫当着他的面一口吞下。他叫来杜秋去掰开它的嘴,也不过是多被咬了一口。急急忙忙送去兽医院拍片,开了点些乳果糖,建议他之后几天去猫砂盆里检查。
叶春彦只能把头发又剪短些,以免重蹈覆辙。她倒更喜欢他短发的样子。把脸露出来,他就不应当细看了,不是不好看,是太冷。从眉到唇,每个五官单拎出来都是尖锐的线条。有表情时,嘴角淡淡的笑弧冲淡了郁气。可背过人,落落寡合的时候更多,望着他的侧脸,她总想起小时候醒来,窗上凝着的一层白霜。仿佛他一切的不快乐都是她的责任。
她想照顾他,一时也想不到花钱之外的办法。买了许多礼物,偷偷藏在家里,等着他意外去发现。他每次找到时都会特意到她面前道谢,微笑着,仿佛这笑意也是安慰她居多。
可他又不像是责怪她的意思。他怕热,到夏天也犯懒,一面告诫女儿道:“不要吃冷的东西,会肚子痛了。”一面趁着她上学,喝冰镇的杨梅汁。
杜秋笑他,“你怎么当面一套背后一套。”
“这就是当大人的好处。不喜欢吃的菜可以不买,喜欢吃的东西可以偷偷吃。”杯子还插着吸管,杜秋撒娇也要喝,也放了根吸管进去,又嫌冷,道:“过一会儿再来。你分得清吸管吗?不准用我的。”
“分得清。我的吸管比你好看。”他特意拿出来给她看,是有红条纹的,“不过你这么说,我肯定要用你的。白天嫌弃我,晚上不嫌弃,想的美。”说着故意叼着她的吸管喝了一口,又得意洋洋笑了。
他只有左边有酒窝。有时候杜秋会发觉他很孩子气,只是当父亲当的太早了,责任压人。
短发只有一个好处,把脖子露出来,她看到他后颈有一个小痣。偏左的位置,每天晚上他侧身去关灯时,她都会顺手摸一下。这种时刻,她才当真有完全占有他的实感。
幸福于她,不过是家的方寸之地,从卧室到餐厅的几步路。
杜秋连着两个晚上有应酬,特意和叶春彦说了。到第二个晚上,他就没有等她。她回来时,他已经趴在床上睡熟了,碎发洒落在面颊边上。
丝绸被面光亮,如映着月光的海面。她的心是海上的一艘小船,载满甜蜜的回忆随风而起。她想起他们在月光下散步,从踩着落叶到望见花开,啁啾的鸟为他们做见证。
三十岁,恰好的一个年纪,她终于彻底拥有了他。她的天性注定不会狂热地爱他。她依旧心满意足,但又是像是领主骑马巡视的自己领地。
回顾往昔,她在无所事事的愁云惨淡中陷了太久。物质享受已经不能让她快乐,而精神上的幸福全无目标。她在回忆中漫步,又在未来里迷失,亦步亦趋。
但如今,她的幸福已成了既定事实,拥有的快乐又带来了更深重的恐惧。对失去的恐惧,月满则亏的不安,是不是她的幸福已经不能再更添一层,之后只能苦苦维持。
不,既然认识了他,知道他存在于世上,他就再不能属于他人。她走到梳妆台前,左手边竖着汤雯的照片,这是她坚持的。梳妆台正中立着一块方形的镜子,她映在里面,也像是一张半身像。
汤雯是玻璃里的人,她是玻璃外的人。如果是十年前遇到叶春彦,她未必会这么喜欢他。到底还是要感谢汤雯,给他带来一点挫磨,一点伤痛和一个孩子。这个世界总是赢家通吃。
她又想起了林怀孝,暗暗发誓,绝不走他的老路。她既不准备活在幻想,也不会活在逃避中。
其实婚礼后的第二天,她就收到了他的邮件。带着冷笑读完后,立刻就删掉了。之后每每想起,又忍不住恢复重读一遍。如此反复几次,她都把能背出来了。
“发这封邮件,主要是告诉你一声,我还没咽气呢。
我们不是朋友,但也有多年的交情。最后再和你说一个故事吧。曾经有一个全是瞎子的国家,把视力当作疾病。一个健康的人来到盲人的国度,被当成了疯子。他可以选择离开,但他爱上了一个盲女。为了情感,为了希望,他自愿摘除了眼球,成为他们中的一员。
这是爱的牺牲吗?这是生活的责任吗?当我们在死水里挣扎,忍耐是一种道德吗?还是说应该放弃挣扎,成为其中的一员。国王会长驴耳朵,这种事越是藏着掖着,越是所有人都知道。
你说我的选择是逃避,我也能用同样的话来指责你。
无论如何,祝你新婚快乐。没为你准备礼物,但你已经得到了我的礼物。”
收到这邮件多少是感动,隐约又有愧疚。过去她对林怀孝有不便明说的感情。自不是爱,而是恨。恨屋及乌,恨得荒唐,谁让他长得这么像夏文卿。又是爸爸一眼挑中的女婿,难说他第一眼望见林怀孝时想的是谁?
杜秋站在窗边,风把窗帘吹开一个角,落地窗外是城市的夜景,不灭的灯影落在水里,拖出长长的光带,像是她婚礼那天各色交织的丝带。
忽然身后有咳嗽声,叶春彦不知什么时候醒了,拿了件睡袍帮她披上,“别站在风口,小心感冒。”他站在窗边,看到的却是辛劳,永不能安睡的城市。他问道:“你在想什么?”
她笑道:“除了想你,我还能想什么?”
第65章 你表弟是挑明了要和我们对着干
叶春彦请关昕上门做客,他原本是不情愿的,但耐不过一请再请,盛情难却,他还是与妻子一同去了。当初叶春彦道婚礼没有叫他。虽然事后解释了一番,可关昕难免心里刺了一下。再急着请他上门,总有些别扭。
临出发前,他妻子偷偷道:“你说小叶是不是找了个有钱老婆,急着在我们面前炫耀一下。”
关昕道:“别担心,他不是这么个人。”话虽如此,他心里也没个定论。毕竟人都是会变的。
他们虽然嘴上说无所谓,可出发前还是特意打扮了一番。
关昕特意把西装拿出来烫了,皮鞋又上油。妻子则新买了件真丝连衣裙,拿出家里唯一一个香奈尔包来镇场子。车也不准备开了,与豪车停在一处也到底也尴尬,他们直接叫了辆出租车,拎着礼物就出门。
一碰面,双方都有些傻眼。叶春彦不过是寻常的短袖配休闲裤,踩着拖鞋就出来了。他低头笑着,似乎有些不好意思,“这我也没准备啊,要不我去换身衣服。”这一笑,他们倒松了一口气,叶春彦还是老样子。
他去换了一件小立领的真丝衬衫,下身的西裤也是丝的,蓝与黑。他似乎又瘦了些,眉宇间的郁气更重,姿态上倒是更添潇洒。他的新房只有一层,但是中间有个大拉门,隔成了两区。他领着他们四处走动,认了各处的卫生间。
起先关昕还不服气,虽然知道叶春彦的太太有钱,但并不知她富有到什么程度。他觉得房子虽气派,也不过是地方大了,要是他们家把手边的三套房卖了,未必不能在郊区买套更大的别墅。
他又左顾右盼看家具,见柜子里摆着一套水晶酒杯。他拉着妻子道:“你看这个多漂亮,我们家也能添一套。”妻子笑笑,知道他是托大,并不当真。
等走到副厅,见里面摆着个一人的多宝阁,金漆木雕,分成四层。顶上一层有四个小抽屉,左边两个是金框镶贝母,右边两个是金粉黑漆,画的都是花鸟画,但姿态各不相同。下一层是镂空雕花,图样是梅花喜鹊,再到后面是又是三个抽屉,一个立柜,同样是金粉绘就,流光溢彩。
妻子斜他一眼,笑道:“你说这个好吗?要不我们也买一套。”关昕悻悻,也就不说话了。
叶春彦从旁劝解道:“这也是杜秋买来的古董,也有一两百年历史,经了好几代人。东西到底是东西,一直在那里,人倒是有起起伏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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