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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日也是天气晴——巨才【完结+番外】

时间:2024-11-24 23:06:27  作者:巨才【完结+番外】
  这时,公司的人陆续下班,商量去哪里吃夜宵,虽然累,但脸上的表情可以看出,他们享受当下的成就感。
  “沈总,大家这么辛苦,你不请个客?”李雯婷努力暗示。
  “去吧。”沈岐帅气地掏出了一张卡,许明月定睛一看,是隔壁便利店的积分卡。
  “那也不能放过。”刚锁上公司的大门的李雯婷眼疾手快抢走了卡。
  几个人一起在便利店吃了关东煮,享受着晚风习习,沈岐又陷入了日常焦虑中,“你们知道运营一家公司有多难吗?每个人的工资加上场地费,现在连水都每桶涨了五毛钱……”
  再也无法忍受这种唠叨,许明月转身回到办公室拿出了那份国风美学潮服的设计方案。
  “这是我之前一直想做的选题,把国风元素融入现代潮服,不靠虚假的概念,也不靠明星效应,用真材实料的美学阐释潮牌的态度。”
  沈岐快速翻看方案,虽然他不懂时尚,但这份方案的完整度足以证明其可行性,以及,平时最爱打扮的李雯婷,那直勾勾的目光就是最好的答案。
  沈岐一拍大腿,做了决定,“明早开会,商量推进计划。”
  是的,她选择了相信一次沈岐,相信一次这几个草台班子,可以和自己一起去挖宝藏。她想起了周应淮的话,虽然我表哥现在是个显眼包,不妨碍他有真本事。
  这一刻,沈岐已经获得了宝藏,因为他感受到了不劳而获的快乐,这种快乐,是资本家的快乐,来自剥削。
  同时,陈易安终于收到了新的面膜快乐,守护住了前演员的尊严,这是他的小小宝藏。
  。
  大多数时候失手,偶尔被幸运眷顾。
  深夜,周应淮在漫画里写下了这句台词。
  关于不劳而获的宝藏,其实,他曾经拥有过。十年前,他刚到东北的时候,和陈易安一样不会吃鸡架。
  为了讨好沈岐唯一的小弟,许明月隔三差五从姥爷的店偷鸡架送他,还教他如何“嗦勒”,见无法拒绝,周应淮只好接受,然后,把鸡架带回家和姥姥一起吃。
  姥姥知道他不爱吃口味太重的东西,就先把鸡架的调料去掉,再加上土豆一起烀,又香又下饭,尤其是寒冷的冬天,热乎乎的食物更美味了。
  那个画面,他一辈子都忘不了,因为不想让孩子有心理负担,所以,姥姥并没有收过曾美仪的钱,还让沈岐把他当作亲弟弟看待。
  对于周应淮来说,这是他长大十几岁,第一次体验到纯粹的亲情,如获至宝。
  小剧场:
  第二天,许明月发现办公桌上放着一个精致的盒子,打开以后,里面是一本照片集,是打印好的国风展图片,旁边还附着注解。
  最重要的是,除了展览的周边小礼物,里面竟然有一份马卡龙,这个牌子只有北京才有。
  一开始,她的内心涌起一股暖意,然而,下一秒,就觉得有些寒意了。
  她一方面觉得周应淮很温柔,一方面又觉得他好像那种已经准备杀你了,还要精心准备棺材的阴暗批。
  不过,不管是哪种心态,日子都变得有趣了。
  许明月咬了一口甜品,至少,比北京的社畜生活好。
  写真集的事,其实是一场误会。
  许明月再愚蠢,也不会愚蠢到让目前的债主去帮自己做这种事,本来,那条微信是发给前同事的,拜托他到芳草地附近采访时,顺便去签售会取一下写真集。
  然而,那天正好一直在和周应淮发微信,同步关于国风展的消息,就这样,不小心弄混了他和同事的对话框。
  许明月开始意识到,也许黑月光诅咒是真的存在。
  只要两个人刚一好好相处,就会发生不可逆转的冲突,让他们再次分崩离析,回归敌国的状态。
  小剧场2.0:
  鸡架店的同一条街上,有一家开了十几年的盲人按摩店,师傅手艺很好,去年还上了东平市的新闻。
  肌肉拉伤的陈易安趴在床上不停哀嚎,周应淮的目光却被桌上的饭盒吸引了,它的盖子上有一个圆形的划痕。
  前几天,许明月就是用它装的鸡架送给自己。
  “原来你们是圆圆的朋友啊。”老纪露出了憨憨的笑容,“这个孩子从小就是我们这条街的小太阳。”
  “盲人生活不方便,虽然我已经练出来可以摸着东西做饭了,不过,要是店里人不在,就只能简单煮个面了。”
  “之前有一年春天,我坐在门口感慨了一句,好几年没吃过新鲜的韭菜了。”
  “被圆圆听见了,她就去市场买了韭菜,洗干净切好送了过来,还顺便买了新的调料,帮我把包装全都拆开了。”
  周应淮看了一眼桌上,只有一个电热锅,和一些基础的调料。她这么大条的人,竟然能想到拆瓶盖的细节。
  听完了这个故事,陈易安的眼泪瞬间飙了出来,不知道是感动,还是正骨的痛。
第10章 沃野绵延时,重新认识你
  注:标题有点错乱,本章标题为――
  我们,是什么关系?
  直到听到了关于周应淮的写真集流言,许明月这才意识到由于自己的不小心,让他经历了多么离奇的社死现场。
  更离奇的是,这天,一向守时的周应淮竟没有来上班,连陈易安都不知道他去了哪里。
  见工作室的人都一脸担忧,许明月不禁发问,“你们要不要这么夸张,他又不会因为这种小事就去寻短见。”
  “那倒不会。”陈易安摇了摇头,“如果他真的有厌世的想法,一定先来杀你。”
  “……我有这么恶贯满盈吗?”
  闻言,氢氦锂铍硼一齐点了点头。
  所有人都知道,周应淮讨厌她,视她为黑月光。
  这一点,许明月也知道。
  既然是自己造的孽,那就只能想办法负责了。然而,电话那头始终是无人接听的沉默。
  直到这时,她才真的担心起来,以周应淮的性格,不太会在乎这种小事,那么,是不是遇见其他难以解决的问题了呢?
  可是,问了一圈他身边的人,没有一个提供了有用线索的。
  到底,发生了什么?
  担心如同藤蔓,缠绕在她的心上,她一时没有了设计的心思,索性就去了文化路一条街的老市场挑选布料,这是她的独特治愈方式。
  文化路一条街,那些斑驳的招牌,陈旧的店面,让人感觉回到了90年代。
  没想到,她竟然在路口看到了周应淮的车,前面的这条路直通本市唯一的墓地,敬亲园。
  想必,他应该打算去拜祭姥姥了。不过,没听沈岐说今天是什么忌日啊。
  果然,许明月发现他买了一些老式的蜂蜜糕点,泛着鲜亮的油光,是老年人很爱吃的那种。
  她在路边打了辆车,跟了上去,没一会儿,他的车就停在了敬亲园门口。
  这时,原本淅淅沥沥的小雨瞬间变大了,天空像撕裂了一个口子,瓢泼大雨倾注而下。
  周应淮并没有带伞,却仍然下了车,走进了敬亲园。他的脸色有些苍白,眼神中是藏不住的落寞,完全不在乎落在身上的雨。他一向情绪稳定,少有这么外露失落的时刻。
  许明月心中一紧,她迅速从包里拿出伞,连忙追了上去,雨水打在伞面上,发出急促的敲击声。
  突然,她不自觉停了下来,因为雨中的这个背影,似乎有些熟悉。
  那是十年前一个极其普通的黄昏。
  放学的铃声一响,许明月果断背起书包跑出了教室,准备去学校对面的书店,追新一期的飞魔幻。
  刚走出校门口,一个打扮时尚妆容精致的阿姨就拦住了她。
  “小妹妹,你是周应淮的好朋友对吧?”曾美仪是明显的南方口音,温柔软糯,让人毫无防备心,“我是他的家人,来接他放学,别担心,我不是坏人,你看,这是他小时候的照片,可爱吗?”
  照片里,一身旗袍的女人抱着年幼的周应淮,两个人的眉眼倒是很像。
  “小淮今天下午没来上课,我带你去找他。”许明月十分热心,她是小淮的亲戚,那就是我未来的亲戚,自然要帮忙了。
  于是,她带着曾美仪一路来到了老厂区的家属楼,敲开了沈岐姥姥家的门。
  “小淮,你家来且(东北话:客人)了!”
  然而,周应淮一开门,见到是曾美仪,眼神立刻暗了下来。
  “想我了吗?”曾美仪笑着摸了摸他的头,故意忽视了他的冷漠。
  砰的一声,门被重重关上了。
  许明月有些意外,不仅没有收到感谢,反而还吃了个闭门羹。这个女人是谁呢,为什么连沈岐姥姥的脸色都变得不好了。
  好奇心驱使,第二天见到周应淮的时候,她主动问起了这件事。
  “昨天那个人,是你们家什么亲戚啊?”
  “你为什么把她带到姥姥家?”
  “她说是你家亲戚啊……”
  “这是我的事,你为什么非要自作主张?”
  “那我们是朋友,就想着顺便帮个忙。”
  “我们从来不是朋友。”周应淮打断了她的话,“你并不是真心对我,在你眼里,我只是你用来喜欢沈岐的工具,不是吗?”
  “还有,我从来不爱吃又咸又辣的鸡架,以后别送了。”
  无视了外面的大雨,周应淮快步走出了教学楼,许明月连忙撑开伞追了上去,然而,他却有些倔强地侧过了身子,避开了她的伞。
  十几岁的少年背影清瘦,这一幕,许明月突然有些难过,她并不知道他经历了什么,也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
  关于那句我只是你用来喜欢沈岐的工具,更是无法反驳。
  时光就这么过了很久很久,如今的许明月站在同样的暴雨中,望着街上的人来人往,突然想通了,那个时候不理解的事。
  原来他曾经对我的讨厌不是假的,黑月光的印象并非他心眼小,而是我不懂边界感,十年前,我以为我在关心他,实际上,这种关心的确是因为沈岐,而且,我对他好的方式,是我认为的,并不一定是他想要的,也许周应淮从来不喜欢吃鸡架,也不喜欢我这个“朋友”。
  这一次,关于周应淮的秘密,她决定不好奇。
  冷风呼啸而过,雨势越来越大,许明月麻烦管理员帮忙送伞以后,就匆匆离开了。
  如果不是朋友,那我们算什么关系呢?是刚好存在于同一个时空,因此,命运的轨迹,偶尔交汇了几次的那种普通熟人的关系吗?
  敬亲园,位于半山腰的一座陵园。
  照片里的姥姥笑容可鞠,周应淮放了一盘老式的蜂蜜蛋糕在墓碑前,泛着鲜亮的油光。这是她生前最爱吃的点心。
  姥姥过世已经三年多了,但每次来这里,他总有种恍惚,有时觉得她离开自己太久太久了,有时又觉得她音容犹在,好像昨天还在跟自己说笑。
  十年前,为了方便孩子读书,有些家长在学校附近租了房子陪读,有些家长选择把孩子托付相熟的人家,本质上,是寄宿家庭的模式。
  一开始,周应淮的情况也是这样,不过,姥姥并没有收他的钱,只说年纪大了有个孩子作伴,挺好的。
  刚搬进来的那段时间,他没有真的把这里当家,总是放了学就回来,帮姥姥做些家务,想用这样的方式回报。
  直到有一天清早,姥姥特意煮了面,还硬塞了200块钱给他,“今天你生日,请同学去吃个饭,放了学不用回来太早,你表哥都是这么过生日的。”
  “虽然你家人都不在这儿,不过,不要驹着自己,你和别的孩子没什么差别。”
  “多交些朋友,该出去玩的时候就出去玩,成绩虽然重要,可也不差那么一天半天的。”
  这不过是一件小事,但却是第一次有长辈教他生活应该怎么过。一瞬间,周应淮的心情复杂,半晌后,他才轻轻点了点头。
  洗干净的校服已经叠好放在了桌子上,姥姥是农村人,不懂得大道理,不过,她总是把孩子的衣服洗得干干净净,那是一种质朴而绵长的疼爱。
  “你年纪不大,吃了这么多苦,不仅没有学坏,还这么善良,这样的孩子怎么会不招人喜欢呢。”
  那是周应淮第一次知道,血脉固然重要,亲情却从不依着血脉而延续。
  搬来东平以前,他算不上传统意义上的好学生,在学校不喜欢参加集体活动,打架也是常有的事,是姥姥的温暖,让他决心一点点把自己养好。姥姥的心愿很简单,就是希望他可以平安健康地长大,有几个可以托付的好朋友,再找一份稳定的工作。
  因为这份“亲情”,周应淮选择了定居东平。她是他选择的亲人,这里是他选择的家乡。
  姥姥离世前的那半年,他刚好保上了研究生,整个大四下学期都没有什么事。
  所以,几乎天天在医院陪着姥姥,亲眼见到她生病、变瘦和气息一点点微弱。
  那些过往和画面,现在依旧清晰浮现,告别不是一瞬间,是渐行渐远的无能为力和心被反复折磨的痛苦。
  然而,同样的事情,现在要再经历一次了。
  前两天,姨姥姥告诉他,自己在附近找了房子,打算搬出去,同一个小区,离他很近,既不打扰他的创作,还可以和老闺蜜一起过夜生活。
  一开始,周应淮没有反对。
  直到昨晚,他意外发现了姨姥姥房间里藏起来的黑色塑料袋,里面装着一些药和单子。
  查过了药的疗效以后,周应淮才知道真相,原来,姨姥姥这次返乡,是因为查出了重病,在生命的最后阶段,她想落叶归根,回到记忆深处的地方。
  姨姥姥深知,人老了都有这么一天,医生说,状态好的话,可以维持两三年。
  不好的话,也就一年半载了。
  她没有犹豫,直接回到了家乡,这里有过她温馨的亲情、浪漫的理想和刻骨的初恋。
  由于回得仓促,一开始,只能暂时住在这里,不过,拖着病体连累孩子,实在太过分了,所以,她才悄悄在外面租了房子。
  然而,就在她打算开始收拾东西的时候,却发现茶几上放着一壶煮好的热水。
  旁边的纸上写着一行清秀的字――这是苹果水,吃完药喝一点,嘴里就不苦了。
  姨姥姥心中一惊,苹果是姐妹两个,小时候最喜欢吃的东西了。
  她终于明白,原来,周应淮早就知道了。
  喝着甜丝丝的苹果水,这一瞬间,姨姥姥的心很疼,又很暖,她拿起手机,发了一条微信――
  “人生不过一场大梦,我一定会好好玩,尽兴而归。”
  很快,就收到了回复,“不要怕,我们一起面对。”
  同样的情况再来一次,意味着尚未愈合的伤口,再重新受一次伤。
  可是,在看到药单的那一秒,周应淮已经下定了决心,要好好照顾姨姥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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