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什么好久没有参加过派对了,要我看啊,她还是喜欢大城市的浮华,干不了艰苦奋斗的革命工作。你说,她是不是准备跳槽啊,项目不成了,跟没事人似的。”
闻言,周应淮的眉头微微簇起,“是你邀请人家回来一起创业的,就应该相信别人。”
“这份方案是她的心血,你怎么知道她不伤心?别人只是不想像你一样这么矫情而已。”
“说好的兄友弟恭呢?”
“你哥我都这样了,合作谈不成,车还坏了,现在你还帮着外人说话?”
于是,为了安慰沈岐的情绪,周应淮只好换了一种语气,“我的意思是,短期内,她不会离开东平。”
“你怎么知道?”
周应淮没有直接回答,将一盒包装精致的Godiva巧克力递了过去,轻轻拍了拍表哥的肩膀以示安慰,就转身离开了。
“你去哪儿啊?”
“我出去转转。”
夏夜微凉。
昏黄的路灯从高处照下来,地上的树影随风不停轻轻摇晃。
离开电影节会场时,已经快夜里十一点了,许明月没有第一时间打车回酒店,而是在附近一个人走了走。
眼前的景色像极了北京的深夜街头,她有些恍惚,以前,为了缓解压力,总是习惯加班结束之后在路上闲逛一会儿。
不过现在,心情却有些许的不同,相比于沈岐的难过,她的状态更像是充实,没有失落,也没有焦虑,甚至有点轻快。
因为终于结束了这一段的忙碌,就像结束了高考的那个晚上,夏夜太过舒适,莫名让人想放肆一次,也许是压抑了太久的平凡生活,总需要些刺激。
不知怎么的,她想起了远在东平的周应淮。如果要选一个最佳玩伴的话,除了宋佳怡,就是他了。
于是,许明月翻出了手机,想找他聊聊天,这才发现他在黄昏时发来了一张雨后彩虹的图片,她刚想回复点什么,就看到了对方正在输入中几个字。
然后,就收到了周应淮发来的微信――“酒店楼下等你。”
他来哈尔滨了?许明月有些惊讶,但转念一想,一定是猜到沈岐又又又因为创业情绪崩溃,特意来接表哥回家的。
不过,都这么晚了,叫自己见面又是为什么呢?
哈尔滨的夜色斑斓,好似一幅精致的油画,柔和而丰富的色彩缤纷交错。
酒店门口,周应淮独自一人斜靠在车身上,他静静地站在那里,影子在昏黄的灯光下拉得很长,像是也变成了画中的一部分。
“你总是这么晚叫人出来见面吗?”累了一整天,许明月已经有了浅浅的困意。
周应淮的声音一如既然的清润,没什么情绪起伏似的,“偶尔。”
“那……你找我有什么事吗?”
“来了哈尔滨,听说不能错过马迭尔冰棍。”
“……这是清单的要求吗?”
“没错,就当补充协议好了。”
然而,就在许明月刚打算到隔壁的小超市买冰棍的时候,她发现了不远处的沈岐,正丧着一张脸,在酒店大堂四处寻觅表弟的身影。
按照以前的经验,接下来,谁遇见他,就要被迫听一堂创业的艰苦谈了。
于是,在沈岐的目光快要发现二人前,她悄悄在周应淮耳边问道,“想不想去中央大街溜达溜达?”
“是朋友才带你一起的,三二一,跑!”
周应淮的脑子还没有反应过来,身体就已经下意识跟着她一起跑了起来。
就像十六岁被她带着逃课时一样,一路狂奔到了目的地,完全顾不上身后沈岐的责骂。
深夜的中央大街,路上仍有不少行人,宽阔的步行街两侧,伫立着异域风情的俄式建筑,晚风拂拂、灯光璀璨,尽显东方小巴黎的浪漫。
“听说你的方案,没有争取到电视剧的联名。”周应淮轻声问道,语气中带着几分关切。
“很正常啊,本来,我没有料想会很顺利。”许明月语气轻松,“我对我自己的实力很清楚,有进场的机会。不过,最后能不能成功,要将天时地利人和的。”
“你比表哥想得开的多。”周应淮有种松了一口气的感觉,同时,又暗暗惊讶,在他的印象里,她一贯喜欢大笑大哭,没想到,这一次,这么平静无波,不过也很好,要是她哭了,只怕现在的情况会更棘手。
“好久没参加这样的晚宴了,吃好喝好当然想得开了。你表哥一定在背后念叨,说我贪恋大城市的浮华,是不是?”
“我的确喜欢浮华。”许明月十分坦率,“我就是喜欢这些美好的东西,漂亮的礼服、美味的香槟、浪漫的环境。回了老家就一定要觉得大城市的一切都不好吗?再说,我要是不喜欢这些,就不会做设计师了。”
“工作嘛,要有做分母的意识,偶尔给别人做做配角,才能有成为分子的机会。”
在北京,比起浮华,她收获更多的是失败,这没什么值得渲染的。
“不过联名的事,我还有最后一张牌,说不定时来运转。”许明月的目光中闪过一丝狡黠的光。
周应淮的好奇心被勾了起来,“是什么?”
“保密。”许明月笑了笑,加快了脚步,此时,道路两旁的灯照在她的身上。
她穿的这件是M系列的样衣,一条绿色的半身裙,剪裁流畅,颜色饱满,胸口处绣上了国风元素的刺绣,用春季花草的图案作为点缀,更显灵动。
和她这个人一样,有旺盛的生命力,像盛夏绽放的春意。
“好,那就回答另一个问题。”周应淮直视着她,问道,“为什么把最后一件礼服送人?”
许明月一愣,有些惊讶他怎么会知道这件事,不过转念一想,他最近总是陪陈易安去盲人按摩店,很难不知道梅姐和老纪的事了。
“短时间内我都不会回到原来的社交圈了,既然用不到,就让它发挥应有的价值了。”
“对于设计师来说,衣服一定是有意义的,它是仪式感的一部分,婚礼怎么可以没有婚纱呢?就好像我姥爷去参加个小区乒乓球比赛,还有一等奖呢。”
“梅姐和老纪比现在的我更需要这个奖品。”
周应淮的声音就像是一阵微风,轻轻拂过江面,引起了一圈圈的涟漪,“不是只有第一名才有奖品,参赛者都有份。”
他转身回到车上,拿出了一个大袋子递给了她。
“送我的?”许明月有些惊喜,她已经好久没有收过这么正式的礼物了,“为什么突然送我礼物,有什么名义吗?”
周应淮想了想,开口道,“就当是祝愿的名义吧,祝愿你的那张底牌。”
“和医生的情况一样,律师不能提前向委托人承诺官司一定会赢,所以,学我们这个专业的人,说话都比较谨慎。”
“而且,我也从不相信有什么事是百分百的命中注定。”
“不过我还是希望世界随机的下一个结果,符合你的预期目标。”
夏季炎热,万物躁动,唯有夜风徐徐。
接过礼物的一瞬间,许明月感觉心和刚刚吃的雪糕一样清甜。
在未来真的发生以前,它有千万种可能,没有人可以下定义。有人陪你一起期待,已经是最好的奖品了。
里面是什么东西呢?
好久没有收到这么认真的礼物了,许明月一直等到第二天回到了家,洗干净了手,才决定打开。
客厅里没有开灯,只有月色透过窗户洒了下来,房间的一切像罩上了一层轻纱,轻柔而朦胧。
带着忐忑的心情,她打开了袋子,里面是一个硕大的盒子,盒子上打着精致的蝴蝶结。
拆开后,一件精美的长裙瞬间映入眼帘。
那是一件Elie Saab的裙子,许明月自然知道,这个牌子是很多女明星的红毯最爱。
长裙造型大方、线条流畅,颜色是纯白中带了一点点粉。露肩版型搭配丰盈饱满的微蓬裙摆,散发着梦幻的气质,而腰间一条窄窄的金色束腰,增加了高贵感,细看的话,还有金线刺绣随意散落裙摆在之上。
没有过多的设计感,却通过细节的雕琢,堆积出层层叠叠化不开的浪漫。
柔和的月光下,它有一种无法形容的惊艳。
这一刻,她的心情十分复杂而绵长,雀跃、温暖、惊喜、紧张、感动,像海浪一样,一层层不断袭来,前一波刚褪去,下一波又涌上来。
“你经常送别人这么好的礼物做善事吗?”许明月斟酌了半天,发出了这条微信。
很快,就收到了周应淮的回复,不过,只有两个字,“偶尔。”
偶尔。
对于普通人来说,生活里的大多数时刻都是平凡而压抑的,只有偶尔的几个时刻,会收到一些惊喜,就是这些瞬间,才让人生变得有趣起来。
简单的两个字,像一阵春风,吹进了她的心里。
偶尔,是不经常的意思,代表有人愿意为你打破规则,代表你在某些时刻成为了特别。
这两个字的背后,藏着一些不清不楚的暧昧。两个人的关系,就在一个个名为偶尔的瞬间,发生了悄然的改变。
“这么长的一串数字,我好久没有在账单上见过了。”陈易安的精神近乎崩溃,“你不觉得贵吗?”
“嗯,确实有点贵。”周应淮点了点头,他没有预料到一条裙子可以这么贵,不过,听说那个牌子是女明星经常借的高定,想来,她应该很熟悉。
“……我们一般人说贵,是带着心疼,你说贵,就只在阐述这个客观事实,不是,你能不能尊重一下那些金钱啊。”陈易安十分无语。
“最关键的是,你不是讨厌她吗?”
“她不是你的黑月光吗?”
“你不是此生都无法与她和解吗?”
“我真的很好奇,你们到底是什么关系啊?”
周应淮想了想,认真回答道,“她应该算我年幼无知的时候,认识的坏朋友。”
其实,他没有想那么多。
今早,开车送姨姥姥去医院检查时,他意外发现了坐在路边发呆的许明月,那时,她刚送完了婚纱,坐在路边等沈岐的车,想到联名的结果和M系列的未来,不禁有些担忧。
等红绿灯的那几十秒,周应淮发现她一个人就静静坐在那里,满脸的倦色,眼底有一闪而过的失落,像极了那晚在松花江边的状态。
没有别的意思,他只是见不得她那副惨兮兮的样子。
在他的想象里,她就应该一直朝气蓬勃,肆意张扬,像正午的大太阳,不知疲倦地熊熊燃烧,永远烈日当空,永远高高在上。
最好一生遇春风,不被任何事物折损了她的骄傲和锋芒。
即使,他在背着光的那一面。
“如果这就是你讨厌人的方式?那你能不能讨厌我一下?我最近也很缺钱。”
“你要是继续用这种方式去讨厌别人,明年你就可以作为道德模范上春晚了。”
“最后一个问题,这件裙子一点折扣都没有吗?”
面对一连串的质问,周应淮终于开口了,“你在酒吧送红酒给第一次认识的人,有没有折扣?”
“我花我爹的钱,当然不一样了,你的钱,是一笔一笔辛苦画出来的,你画一千笔,可能只够买那件裙子的一根金线而已。”
……
夏天的夜空,星光密密点点,像缀满了珍珠的黑色绸缎。
我们,是什么关系呢?
也许是一种暂时无法定义的关系,或者说,只是认识的熟人,不过,共同拥有一个关于情书的秘密,以及,在一个浪漫的夜晚分享过私密的歌单,而已。
在过去的那个时空里,也有过几个偶尔的瞬间。
曾美仪的那件事以后,下一次再遇见她,是在学校的食堂。
许明月把排队抢到的红烧排骨大方地分给了周应淮一半,当做迟到的歉意,她是在一个有爱的家庭里长大的,无论表达喜欢,还是对不起,都一样坦率,东北孩子的童年,听得最多的一句话就是――你大大方方的。
算了,不必要为了讨厌的人影响自己的心情,抱着这样的想法,周应淮接受了排骨,这件事就这么过去了。她和自己不是同一个世界的人,以后,远离就好了。
两个人的差异,确实过于遥远。
比如,周应淮一向话少,表达总是谨慎而客观,因此,当他听到许明月对自己的夸奖时,还以为她是真心的,结果,她转头就用同样的话夸了别人,如果一等奖有了一百份,那,这样的夸奖跟敷衍有什么两样。
再比如,她从来只把他当做边角料,对沈岐和自己,简直差别对待到了极点,毫不掩饰。那天,他穿了一件和表哥一样的粉色T恤,发现她一路都好奇地盯着自己,“别看了,我穿上自然没有表哥穿上好看。”
结果,许明月认真点了点头,“那倒是实话。”
《恶作剧之吻》里有个经典的名场面,小学生裕树问高中生湘琴,“林黛玉为什么葬花啊?”
不料,湘琴当场神回复,“林黛玉是谁?你女朋友啊?”
和电视剧里一样,她这个东北湘琴,也笨得很。
周应淮想起上次聊起林徽因,许明月的回答是,“什么四月天啊,我和五月天比较熟。”
她真是个庸俗的人,从来不关心诗和远方,连审美也是最常见的那种,喜欢长得帅的好学生,完全不了解对方的内心世界。
不过,她总是快乐得很,没心没肺,永远查克拉满点。
为了鼓励学生,绘画班的老师在教室的走廊办了一个简单的展,许明月画功一般,人缘却很好,投票的人络绎不绝,很久就进了前三,听说第一名的人可以领到一份全套的绘画工具。
“算了,就让她这么庸俗地幸福一辈子吧。”在活动截止前的那天,周应淮还是将票投给了许明月。
他只想要平静的生活,可是这个世界,总需要放肆快乐的人。
高三的学生,晚自习结束已经夜里十点多了。听说附近有色狼,为了不给表哥惹麻烦,那段时间,周应淮还是帮忙送了这个名义上的嫂子安全回家。
小剧场:
那晚逛完了中央大街,两人回到酒店找沈岐时,才发现他开着周应淮的车,提前回了东平,他们只好在哈尔滨住了一夜,选择了第二天坐高铁,却没想到,由于这几天接连的大雨,火车在半路停了。
没一会儿,车厢里就开始陷入混乱,几个熊孩子不停吵闹,游客大声嚷嚷着耽误了行程怎么办,原本在睡觉的许明月终于忍无可忍,她整理了下头发,站起了身。
“大家安静一下!听我说,那小孩,别吵了,人家几个月的孩子都没哭,你都好几岁了,没有家长教吗?那大哥,嚷嚷啥啊,你看看你旁边那个大学生,人家比你小那么多,素质可比你高多了。”
周应淮暗暗感慨,不愧是她,而这个时候,自己最大的作用就是站在她身后,形成人数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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