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唤笛端着碗,大气不敢出,她能感觉到,林瀚明其实在生气。
许是坐在侧边,眼镜片没再反光,她能看清林瀚明的眼神。似带着刺,带着毒。
可这是看向自己亲儿子的眼神吗?
林郁野放下了碗筷,“嗯,我看了部分招标信息。”
“看那些做什么?”
“父亲你教我,有把柄才能让别人替我做事。”他顿了顿,笑道,“我在别人手里也有一个把柄
,而我现在想要拔出这把刀子。”
“我知道你在想什么,但是不可能。”林瀚明也放下了碗筷。
林郁野垂了眼,幽然道:“试都没试,怎么知道呢?不过,您大概是猜错了。”
林瀚明叹了口气,唤了一声“王妈”。王妈心领神会,从客厅茶几上拿来一个礼盒放在林郁野的面前。
“小野。”林瀚明道,“今天是你的生日,我不想和你吵。”
“你所有的举动,我就当是你试图做出点什么事情来证明你成年。”
“这份礼物是你母亲从日本托人买的,圣斗士星失手办,我和她都知道你最喜欢这个。”
“别学习太晚。”林瀚明起了身,并不想再继续话题。
可林郁野不依不饶。
他靠坐在椅背上,双手抱臂显然是拒绝的态度,淡道:“父亲,我的生日是12月21日,而1月3日是弟弟的生日。”
“还有,我很早就不喜欢圣斗士星矢了。”他的声线有些抖,可整个人却镇静得很。
轰隆――
天公似在头顶上扔下一颗炸雷,吓得沈唤笛心一紧,筷子差点没拿稳。
电闪雷鸣,将天空撕开了一道口子,看来今夜是漫长雨夜。
第36章 Chapter 36 牺牲。
林瀚明一言不发地上了楼。
一楼静悄悄的, 只剩窗外隐隐雷鸣。
林郁野胸膛起伏着,背部不规则地轻撞着椅背,居家服袖侧的拉链装饰一闪闪地描绘着他的焦躁, 他在试图让自己冷静下来。
嘴角抿成直线, 刚硬设防,可见脸颊处紧咬的牙关。
长睫簌簌微颤,垂着又上飘着,奢华吊灯洒着绚烂璀璨的金色光覆在眼珠上, 让人分不清是弧光还是泪光。
沈唤笛没敢再看。
华丽锃光的餐盘, 雅致无味的菜肴, 精美失宜的礼物。
每个人的痛苦皆不同, 那种痛楚又是多类似, 甚至可以切身体会。
她什么都明白,或许在彼此不知情的某段人生里, 彼此穿过彼此的鞋子去走过彼此走过的路。*
“想出去吃吗?”沈唤笛想那条烟火气十足的破旧巷子。
林郁野侧过头, 思忖许久后道,“行。”
两人换了一身厚衣服, 和王妈打了个招呼就出了门。
到底是天公也不忍心,走到了大门口处,雨停了。
沈唤笛从棉服口袋里伸手出伞外,微暖的手掌心霎时覆盖上冬雨过后的冷, 冷得一哆嗦, 迅速将手揣回了口袋, “方才电闪雷鸣, 瞧着很吓人,我还以为会下一整夜。”
身边人一言不发,等回眸看去, 他已收了伞,在冷色调的夜里,白皙得像在发光。
“你没有翻过你的抽屉没?”他再开口的第一句话是这个。
“没有,哪个抽屉?我今天埋头学习呢,没东翻西找,毕竟快期末考了。”沈唤笛顾着他的心情,话也多了些,噙着笑,“我还以为你问我去哪吃。”
“是么。”林郁野感到闷热。
吸了一口清新的冷空气,凉意漫布全身,人好受了点。又上手解开围巾,伸手抓着走在前面带路的少女。
垂着眼,平静对视上她错愕又慌张的眼神,将围巾一圈又一圈紧密贴合地拢在她脖子上。
沈唤笛织的围巾顾着自己的肩宽,挺长,等他拢完后,发现还有多余,索性披在她肩上。像件披风。
长手绕过另一边时,姿势有点亲密,能感受到她微不可见地缩了肩躲了一下。
林郁野微睁了眼,又压了眉。
今天的确太冒进了。
“咳。”偏了脸,顺着她的问题问出了口,“咱们去哪?”
沈唤笛呼着气儿,眼皮垂着,眼睛盯着冒出的白雾像是要盯出个洞来,绯红脸颊分不清是羊绒围巾暖的还是害羞导致的。
喉咙像是被绒毛给塞呛了,痒痒又麻麻的,口袋里的手抓着内袋布拧出了花,汗涔涔的。
“就学校南区体育场后面那条巷子。”
“噢,长安饭馆那条路?”
“嗯。”
林郁野后撤一小步,保持了点距离,但不愿太远,直到自己黑色羽绒服嘭起的袖边擦着她的袖边才罢休。
他觉得自己有点儿想黏人。
两人并排走着,夜色重重,厚重的云飘不动,懒散地躺在夜空里,看不清一颗星子,绰绰的路灯一节闪着一节灭着,只有招牌散着微弱的光指点着来路。
抬头望去尽头,上个月新建的摩天轮闪着灯,看着似挺近,但林郁野知道,中间隔着一条河。
那边是经开区,高楼耸立,灯火通明,建造的机器不眠不休,楼顶红灯像是一双一双眼睛,监视着试图在此谋生的人。
而这里是老城区,像是迟迟不肯谢幕的演员,东拉西扯收拢着跟不上时代的人,困在千禧年的人,不愿离开“故土”的人,温柔地包容着一切。
就像现在,它寂静地默默无言地吞噬着他的坏情绪和心中那场难以止息的冬雨。
“沈唤笛。”林郁野停了脚步,冒出的倾诉感压抑不住,捕捉不回,眼神恍惚盯着某处泛黄的楼房道,“我特别小的时候其实住在这条街上,就那栋房子。”
沈唤笛顺着他指向看去,星星点点的窗户里,只有那处漆黑。
“那你要不要去看看?”沈唤笛问道。
林郁野反而摇了摇头,那栋屋子落的灰怕不是能埋过厚雪,“走吧,我饿了。”
“那吃这家吧。”沈唤笛顺势拉着他进了路边一家关东煮店,热气香气一同驱散了寒意。
随便找了一空处,刚要抽纸,却被林郁野抢了先。
他一言不发地擦拭着凳子和桌子,沈唤笛讪讪道:“不好意思啊,我没想那么多,就觉得吃点暖和的……”
“我不是凌丛宇,没有太过分的洁癖。”林郁野又开始清洗碗筷,“虽然都是不锈钢,但怕脏,毕竟你浅色棉服不能弄脏了。”
理由让沈唤笛微微一愣,等回过神来时少年已抓着菜单在点菜。
等了一会,递了过来,“你点你想吃的吧。”
她接过,发现林郁野只点了三瓶啤酒。
………
冬夜的烟火气抚慰人心,暖烘烘的关东煮店坐满了人,喧闹不已,玻璃瓶汽水、玻璃瓶啤酒对对碰,发出清响。
“我爸妈是高中,大学同学,两人大学一毕业就结了婚,因为我爸当年是个穷小子,气得我外公好几年不和我妈来往,一个人住沪城,也断了我妈的银行卡。”
三瓶啤酒下肚,林郁野似有些醉意,眼神却清明得很,沈唤笛一时间分不清,只好边听他说话边倒温热水往他手中递。
“那时候我爸就是很普通的建筑系学生,在北城的大公司上班,薪资还行,但远没有现在这么富裕,两个人的收入常负担不起我妈的日常消费。”她又往他碗里夹了一个鱼丸,多吃点总能护胃。
“所以我爸和同学开了家建筑公司,从小业务到大业务,一宿一宿应酬喝酒出差,终于在婚后第三年给我妈买了那栋房子给我妈安胎。”
“南城还没扩建的时候,这条巷子是最繁华的市中心,这巷叫城南巷,和南城。”林郁野双手比了比,做了个交换的姿势,“后来,我出生了,请了王妈。但我爸常出差,我外公心软,常从沪城坐飞机赶来南城,陪一陪我妈。”
“我六岁以前都是在这儿长大的,挺开心,每天就在巷子里跑来跑去,和小伙伴们捉迷藏。”他长叹了口气,醉意很明显,“后来爸爸建了南水名郡,我们家搬了进去。”
“后来,他生意越做越大,回家越来越少,我的礼物和零花钱却越来越多。”
“我听我妈妈说,她听从我爸的要求,按两人的人生计划怀了孕,辞了工作其实,一直都从无怨言。”
“直到那一天。”
林郁野伸出手支撑着下颌,歪着头看向自己,眨眼眨得很慢很慢,像是倒计时的拍摄镜头,流淌着破碎月光。
沈唤笛镇静地对视上他的眼。
“我妈妈收到了同学创业邀请,需要去美
国半年。我爸不同意,理由是家里的钱他来挣,而我又太小。总之,我爸妈爆发了有史以来最激进的争吵。”
“最后,你猜我妈为什么妥协了。”林郁野喝了口温水,嗓音低沉得吓人。
“为什么?”
“她再次怀孕了。出于母亲的使命,她放弃了那次机会。”
“可又在不久之后,不慎流产了。那天我和那俩孩子正一起看漫画书,旋转楼梯淌了很多血,我俩吓得不行,而王妈出门买菜去了,我爸正巧出差,最后还是凌丛宇叫来正巧休假的他爸妈,我妈才保住一条命。”
“错过了机会,失去了孩子。我妈可能精神不太好,好几年都郁郁寡欢,很久都不愿见我和我爸。”林郁野平静讲述着,舌头有点儿打结,眼眶微红,长睫投下一片灰白色阴影,“我十岁那年弟弟出生,我母亲开心极了,笑起来的那刻,笼罩在全家的阴霾终于消散。”
“可是。”
“弟弟半岁,突然癫狂后昏迷,那时他正在我怀里。”林郁野指了指耳后的长疤,“就是那时候他挠的,没及时处理,落了疤。”
“去医院查出是罕见病,急需输血,稀有血型,只有陈雅唯相配。陈雅唯献血救了弟弟一命,成了我全家的恩人。”
“后来又去了沪城,北城,都没办法治疗,最后去了美国,只能待在重症监护室里,每天花大量的钱养着,我母亲也一颗心扑在弟弟身上。”
“家里空荡荡的,我其实有点怕。于是我在外公那边度过了我六年级到八年级的时光,直到外公老去,魂归黄土。”
“弟弟成为了我母亲的精神支柱。”
“父亲心中有愧,只能牺牲健康,努力应酬,多赚钱养家。”
“而我也只能多顾着陈雅唯,或者说是忍让。”
“许相宜跳楼前大声骂我,说我是胆小鬼。我觉得她说得没错。”
“我的沉默让陈雅唯误会,让她认为我喜欢她,让她难以看清楚‘喜欢’这个东西的真实面目,最后让那两位女生在我不知情的地方闹成这样。”
沈唤笛听到“许相宜”的名字时,嘴唇翕合几秒,没发出音节。
她后来用书房的电脑查过当年这则新闻,报道里,许相宜是南中附中的“三独比赛”里面“独舞”冠军,有保送北城舞院的机会。
青春的愤怒蒙蔽了双眼,让那位女孩子自己主动跳了下去。
“不全是你的错。”沈唤笛艰难开口,她其实觉得这句安慰话对谁都不公平。
“呵,我真可笑。”林郁野轻笑了一声,“耿耿于怀这么久,最后还是让她伤害到了你。”
“父亲看重她的理由,我其实都知道的,门当户对放在我俩身上不合适,最初最初,她也是受害者。”
温水见了底,林郁野低着头夹起鱼丸咬了一口,沈唤笛分明瞧清酱汤融了一颗咸苦的泪,沉默得令人看不清的侧脸,明明是林父林母相爱的初次雕刻。
反而最后成了最先牺牲的理由。
“没关系。”沈唤笛伸出手,轻轻揽上林郁野的肩膀,紧密贴合的双臂,她感受到他的微颤,“我们快要长大了。”
第37章 Chapter 37 他们是同类。
「2011年1月5日, 周三,多云。牺牲和舍弃相比,似乎更残忍。舍弃是你本就毫无存在感, 他们本就心无愧疚。而牺牲是假无奈, 是知晓,是若有若无的在乎,是他们对你做出的,你只能妥协的选择。我和L都是“牺牲者”, 是同类。都是无法挣脱, 只能等一个明日的人。」
画上最后一个句号时, 沈唤笛盯着墨水痕迹出神, 她不清楚自己算不算是同类, 擅自做主有时候也会令人生厌。
钢笔笔尖点了点暗黄色纸张,绽出星点, 继续提笔:
「那么, 作为“同类”的我,可以告知他, 我的秘密吗?他会怎样看我?他也会害怕那样的我吗?」
今年春节早,元旦假结束不到一个月过春节。
教室里奋笔疾书的声音刺啦刺啦,同每周二检修的雪花电视屏一样。
大家也像没了电视看的人一样,认真专注, 贯彻着南中素来讲究的“高效学习”。
本来每年寒暑假的补习都会提前学习新知识, 但今年春节来得早, 新课程已经学完了, 学校索性发了高二的旧教材在上课,显然是争分夺秒。
压力大得很多人喘不过气来,就像本就在一个透明的玻璃罩里, 如今再隔了一层名为“提前冲刺高三”的玻璃罩。
薛定谔的猫好歹就一层罩呢。
沈唤笛心想。
不过抱怨归抱怨,但没有人真的依据“上头明令禁止”的理由去举报。大家削尖了脑袋考进来当凤尾不就是为了高考吗。
――可是,考上大学后呢?
去好大学继续当凤尾还是去中等大学当鸡头?
有这样的好坏界定吗?
谁界定凤与鸡的差别?
大家会怎么样?
未来这种猜不透又来得快的东西,没人能解答她的问题。
她有点杞人忧天。
毕竟自己方才写在日记本上的问题,她自己都没有答案。
沈唤笛的眼底溢过一丝暗茫,最后落在鲜红的134分上。她的英语试卷分数越来越高了,班级排名也越来越高。
从中获得的快乐不再是获得成就,竟然是她之前在潘丽面前撒的谎至少有了一丝希望去实现。
回想起潘丽间隔几天就会发来的短信:“弟弟的事情你答应我了就必须要做到!不然你就别读了!”
沈唤笛摩挲着右手中指指尖侧边凸出的厚茧,她的确有在“把弟弟弄进南中来”这件事上努力。
她可以“被牺牲”,但她不太想被舍弃,即使她恨死了他们。人多复杂。
“没找到还是没翻抽屉?”
“什么?”沈唤笛懵然回神,看向林郁野。
他的眼神正落在自己僵在空气中的手指上。
那天回来后,沈唤笛没有其他心思,洗漱完毕,就伏在床上哭了一宿。
哭他的苦,哭自己的苦。最后又想着林郁野好歹算富家子弟,又哭了一遍自己的苦,可再哭的时候,她笑得乐不可支。
沈唤笛觉得自己看不清自己。
喜欢一个人会产生异样的情绪,胆怯,懦弱,占有。
――对于林郁野,爱占有贪痴,而嗔通通对向他人。
听见林郁野诉说伤口,她竟然有了令自己不耻的开心。
痊愈家庭伤害,没人比她更有经验,也没人比自己与林郁野更相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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