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送你的。”他喉结滚动,不好意思道。
苏浣神色意外,动作轻柔地打开盒子,发现里面竟是一条漂亮的手链。
小小的水晶石有序地排列着,紧紧围绕在一个由黑曜石制成的法槌旁。这手链的款式格外新颖,苏浣从未见过。
“这手链好别致……你是在哪里买的?”
谢炳的耳根渐渐出现了粉色,他语气收敛而谦逊,像是在说一件稀疏寻常的事。
“我特意找人定制的。”
圆润的水晶石质地莹润,在灯光下泛着冷峻的光芒,却因为色彩而并不扎眼。
那法槌边缘的棱角被人磨去,线条柔和,即便戴在手腕上也不会伤害脆弱的皮肤。
一看就是花费了不少功夫的。
苏浣拿起手串,把它放在掌心,托举起来仔细地打量着。
那抹黑色却衬得她掌心的肌肤更加白皙如玉,对比鲜明,极具冲击力。她的袖口滑落,露出半截皓腕。
苏浣聪慧极了,她果然发现了手串的妙处。
那法槌的一端虽然被透明的绳子串起,可孔却格外得大,扁扁的……就如同哨口一般。
“这不单单是手链吧?”苏浣问道。
谢炳点头,凑过身来。
“这里是一个隐蔽的哨子。”
他摒弃杂念,把手指移到了法槌的尾部,专注地为苏浣介绍起手链的构造,嗓音低沉磁性。
“这个法槌的柄可以转动,需要我为你演示一下吗?”
苏浣侧过头,能看见谢炳挺拔如山脊的鼻梁,他的眼睛比黑曜石还要清润好看。
“好。”苏浣朱唇轻启,缓缓应道。
谢炳拾起那手链,修长的手指不小心落在了她的掌心,苏浣觉得那一块小小的皮肤瞬间变得尤其敏感。
谢炳一惊,骨节微抬,忙挪开手。
两个人都默契地当作一切都没有发生。
谢炳捏着法槌的前端,手指用力拧着槌柄,“咔哒”一声,竟然有一片锋利细长的小刀从侧面弹了出来。
“向右转动五下,这里可以弹出刀片。如果向左转动五下,另一侧可以弹出一个小型指南针。”谢炳解释道。
他转动五下,把手链恢复原状,这才重新放到了苏浣的手中。
苏浣的眼睛瞬间就亮了起来,对着这精巧的机关啧啧称奇。
她自己试着转动,发现还是需要些许力气的,不过这样设计,恐怕是为了不会误伤到她。
“这个是给我防身用的?”苏浣笑着问道。
谢炳点了点头,有些不自然道:“这个很小巧,而且不起眼,希望你会喜欢。”
自从那次发现苏浣被人跟踪以后,谢炳就立马托了自己手工极好的朋友制作了这手串。
只是今日才拿到。
苏浣摩挲着黑曜石,指尖传来几抹凉意,可她心里却没有分毫寒意。
“谢谢,我很喜欢。”
苏浣把它套在了自己的手腕上,大小竟然刚刚合适。
谢炳脸上有纠结之色,过了片刻后,还是决定说出心里藏了许久话。
“这个法槌的寓意是,守护正义,一往无前。”
他语气认真,不掺杂任何水分和虚情假意,像是对朋友最真诚的祝愿。
谢炳明白,明天的罗氏继承案对苏浣来说十分重要。
苏浣凝望着他的眼眸,重重地点了点头,喉咙因为感动而发紧:“……好。”
“快吃饭吧,菜该凉了。”苏浣指着眼前一桌子菜肴道。
她的眉梢染着笑意,明眸皓齿,娇艳如花。
这一次,谢炳做的饭菜,没有孤零零地冷却掉,而是悉数进了两人的肚子。
——
次日早上八点,谢炳走出房间,却发现苏浣已经离开了。
正当他打算去学校时,却看见餐桌上摆着一个熟悉的橘黄色砂锅。
他的眉头皱起,目光迟疑地走过去,伸手碰了碰,砂锅竟然还是温热的。
谢炳一眼就看到了苏浣留下的黄色便利签。
“谢炳,这是我熬的小米粥,报答你的做饭之恩(笑脸)”
温暖俏皮的字眼和龙飞凤舞的字迹形成了强烈的反差。
谢炳轻声笑了起来,眼底是明晃晃的欣喜和欢愉。
他满怀期待地揭开锅盖,当目光看到那夹杂着黑色的、浓稠的液体时,脸上的笑容僵住了。
……苏浣果然不会做饭。
谢炳的心头萦绕起忧愁,他的第一反应就是——
要是他和苏浣真的离婚了,她能照顾好自己吗?
按照她的手艺,难道真的要顿顿吃外卖么。
他面色严肃地思量了许久,都没能得出一个令自己满意的结论。
谢炳悠悠叹了口气,给自己盛了一碗“粥”。
不知道是不是煮糊了的原因,他的舌尖尝到了淡淡的苦味。
即便如此,谢炳还是珍惜地一口口喝着,不一会儿碗里就见了底。
要是他能给苏浣做一辈子的饭就好了。
这个念头反反复复地浮起。
第47章 冷静期第12日(2) 权力。
宛山省高级人民法院坐落在雁华市城区, 红色与金色交错的法徽,高高地悬挂在楼前,在阳光下熠熠生辉, 显得庄严而不可侵犯。
罗家继承案标的额足有十个亿,一审便直接由高级人民法院受理。
时间未到, 民事审判一庭的门紧闭着, 苏浣坐在门外的椅子上等候。
双方当事人都还未到场,如今这里只有她一人。
她低垂着头, 从包里取出一沓材料,从容地翻阅着,脸上看不出紧张之色。
“哒哒哒”不远处传来了轻快的跑动声,苏浣抬头,就见到一个约莫五六岁的男孩,穿着奶白色的卫衣,正迈着小腿朝她快步靠近。
是陆梅的儿子, 罗家的非婚生子,罗望。
罗望在离她三米远的地方停住了。
与罗羡逸狭长的凤眼不同, 罗望的眼睛像葡萄般圆溜溜的, 此刻正好奇地望着她。
看得出来他性子活泼好动, 却因为与她不熟,表情怯生生的。
“姐姐,你就是哥哥的律师吗?”
罗望挠了挠头,用稚嫩清脆的声音主动问道。
苏浣点了点头, 眼前的孩子仿若一张白纸,身上没有半分世俗的气息,眼眸清澈至极。
她微笑着点了点头,回答道:“是的。”
罗望脸上出现了不解的表情, 小小的脑袋里充满了疑问,丝毫不懂得隐藏。
“可是妈妈说,哥哥和他的律师都是大坏蛋,会吃人。”
“姐姐,你和小梨老师很像……你真的会吃人吗?”
苏浣被他的童言童语逗笑了,忍不住道:“当然不会啦。”
她浅浅一笑,气质从凌厉张扬瞬间变得亲和不少,面对孩子语气似春天的微风。
“小梨老师是谁?”她问道。
罗望慢慢靠近了她,蹬着小腿坐到旁边的椅子上,摇头晃脑地介绍起来。
“就是果果班的小梨老师呀,我可喜欢小梨老师了。”
苏浣反应了几秒,意识到他说的应该是幼儿园的老师。
“姐姐,你上过果果班吗?”罗望用黑白分明的眼睛盯着她,问道。
苏浣还没来得及回答,就听到走廊的尽头传来一声怒喝。
“罗望!你在干什么?!”
苏浣看到罗望的身体难以抑制地抖了抖,跳下座位,往旁边挪了挪,与她拉开距离。
陆梅已经小跑了过来,动作粗鲁地一把将他扯到身后,眼神像刀子一样锋利凶狠。
“我和你说过多少遍了?不要靠近他们,你怎么就是不听呢?”她厉声道。
罗望年纪还小,哪里受得住这样的威吓?他被吓得小脸惨白,泪水已经在眼眶里打转。
陆梅还不解气,一只手死命捏着他的胳膊,另一只手高高扬着。
苏浣皱起眉头,果断站起身来。
眼看陆梅就要当着她的面打孩子,苏浣忙在半空中拦住了。
陆梅猛地转头,眼神不善地望着她:“苏律师,我教育孩子,和你有什么关系?”
“罗望很乖,他什么也没说,你为什么一言不合就要打他?”苏浣美眸中升起不悦,她实在是看不得她这样滥用家长的权力。
陆梅却油盐不进,面容扭曲地高声道:“我的孩子,我想怎么管就怎么管!”
她挥动手腕,想把苏浣甩开,力气大得惊人。
苏浣穿着高跟鞋,一个重心不稳就向后栽去,眼看就要倒在地上,小臂上却忽然多了一只有力的手掌。
她稳住身形,转头看去,却见罗羡逸不知何时到了。
向来慵懒随性的人,如今眼底满是愠怒,面色阴沉极了。
方才还气焰嚣张的陆梅,见到罗羡逸却像是见了猫的老鼠,立刻偃旗息鼓,抱着罗望往后缩了缩。
罗羡逸身形高大,如今站在他们母子面前,威慑力颇足。
“你哪只手推的她?”罗羡逸眯起眼睛问道。
陆梅的手无意识地缩了缩,抿着唇没有答话。
“你要是再动她一下,我保不准你儿子身上,会不会多点,或者少点什么。”
罗羡逸的目光轻飘飘地落在罗望的身上,却让陆梅胆战心惊。
苏浣额角微跳。
他还真是一如既往地喜欢威胁人。
苏浣低声道了句“多谢”,而后拍了拍他的肩膀,示意他往旁边挪一挪。
“陆女士,对于刚才的暴力行为,我可以不予追究。”苏浣口齿伶俐,脸上波澜不惊,哪有半分柔弱。
她继续道:“您是孩子的监护人,我的确没有权力管教您的孩子。”
“这里是法院,讲求公平正义,但每一个家长在孩子面前都是判官。请不要滥用自己的权力,这是我好心的提醒。”
苏浣看着畏缩在母亲怀里的罗望,几乎可以预想到,今后他回忆起自己的童年,该多么痛苦。
她话音刚落,不远处的门就缓缓打开了,此时距离庭审还有十五分钟。
陆梅面露难堪,幽怨地瞥了两人一眼,就带罗望走了进去。
看样子是没能把她的话听进去。
苏浣无奈地摇头,改变他人果然是一件很难的事情。
她拿起放在座位上的包,也走了进去,却没有看到身后罗羡逸复杂又深情的眼神。
为什么苏浣越是独立清醒,就越能吸引他的目光。
——
片刻后,对方律师和罗母、罗雪都到场,庭审便正式开始了。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127条,罗望虽为非婚生子女,但依旧享有继承权,应当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遗产……”吴律师发表着起诉意见。
他的每一句话都在苏浣的预料之内。
审判长是个经验丰富的法官,他脸上不露喜怒,翻看着面前双方提交的材料道:“请被告发表答辩意见。”
苏浣知道这是轮到自己了。
“合议庭,我方当事人韩敏系本案被继承人罗丰德的配偶,罗丰德的遗产应当首先分割出属于韩敏的一半,这是夫妻共同财产。”
“剩下的部分,依据继承顺序,应当由被继承人配偶韩敏、婚生子女罗羡逸及罗雪、其母刘招娣、非婚生子女罗望继承,我方认为在份额上,罗望最多只能继承五分之一。”
苏浣察觉到了陆梅气愤的眼神,她不予理会,目光微沉地直视着前方。
“根据证据三,半海园五号别墅虽登记在陆梅及罗望名下,但是罗丰德出资所购,作为婚内财产,罗望仅能获得十分之一的份额。”
眼见越来越触及自己的核心利益,陆梅怎么可能坐得住,她忙示意坐在身侧的吴律师。
“吴律师……”陆梅用乞求的语气低声道。
吴律师给了她一个安抚性的眼神,而后在征得合议庭的同意后辩驳道。
“半海别墅是罗丰德对我方当事人的赠与。”
“即便去除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韩敏的一半,陆梅和罗望也有二分之一,再加上罗望依法可继承的五分之一。”
“所以应当是五分之三的份额,该别墅的所有权不应改变。”
苏浣早就有所准备,她不慌不忙道:“处分共同共有的财产,应当经全体共有人的同意,而韩敏女士对此毫不知情。”
“经评估,半海别墅的市值为5614万元,罗丰德的赠与已经超出了日常家事代理权的范畴,属于全部无效。”
“这套别墅应当归韩敏女士所有。”
苏浣所说的每一句话,都有事实证据或法律规范为依据。
吴律师自知理亏,接下来无论如何辩驳都显得底气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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