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心狠手辣!
怪不得上辈子穆云珠孤立无援时,能被他活生生折磨得难产一尸两命。
沈稚的眸光渐渐变冷。“红袖姑姑,今夜事有蹊跷,我们得想办法弄清真相。一会儿找机会告诉哥哥,让他先留下虎尸。”
沈瑞此时正叫人搬了长梯,向她挥手,“稚儿!快下来。”
沈稚瞬间花容失色,吓得什么都忘了,“红袖姑姑,我、我……”
红袖忍笑,“小姐伏在我背上,一会儿别睁眼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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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回家
直到双脚沾地,沈稚仍如踩着棉花,站也站不实。对比穆云珠猛虎当前尚有胆色拔剑自保……同是将门虎女,她这也太不中用了。
沈稚愧得无地自容。
红袖忍着不使嘴角上弯,轻声安慰她,“小姐不必恼,人的胆子便是如此。有些事情上胆大些,另些事情上就会胆小些。小姐自幼畏高,夫人连府中稍高些的亭台都命人拆了,因此小姐从未遇到而已。”
沈稚怔了一瞬,“当真如此?我怎么不知道?”
红袖也不忍了,直接笑道,“小姐那时才一岁多,如何记得?只是嘛,一抱上亭台便哭……谁哄都不听。”
“如今果真长大了呢!方才上了那么高的梁都没吓哭,哎,这便是大长进啦……”
沈稚面色瞬间黑了。
沈瑞跟着凑趣,笑出两行白牙,“可不是吗?娘亲当年拆阁子高台的事儿我也记得!好像祖母还气病了一场……不说这个了,今日若不是事急,想来红袖姑姑也不会抱稚儿上去!”
沈稚轻咳一声,粉雕玉琢的小脸儿重新露出一团严肃,“方才和你说留下虎尸,你让人处置了没有?去看看。”
支走了自家有些憨的兄长,沈稚见无人注意这边,轻声问道,“姑姑让他躲去哪儿了?那小兽奴如此胆大妄为,我要罚他。”
心中却打定主意,那小孩儿伤得重,又和自己这样有缘,不妨带回府中教养医治。
红袖微愣,“小姐,您想留下他?”见沈稚点头,她的表情极是为难,“小姐见谅,刚刚我已让他趁乱离开了。”
“你让他私逃?”沈稚难以置信。
红袖面色尴尬,“一来我见他救小姐有功,放他离开也并无不可。二来,他毕竟是个蛮人,虽说事急从权,可与小姐近身之事终归有碍小姐清誉。不若趁着众人各顾其主无人留意,便教他悄悄走了。此刻就连瑞少爷都以为带小姐避到高处的人是红袖……这样不是更好些?”
沈稚深深吸气,久久不语。
红袖姑姑说得句句在理。可是……那小孩儿又能逃到哪里去呢?
兽奴在南国不算平民,甚至不能归入贱籍。律法明文规
定,殴杀良民者抵命,无故擅杀贱籍仆妾罚银八佰刑徙一年,而打杀凶夷奴隶…则只需按照市价赔偿主家。
此事有些缘由。
在本朝开国之初的几十年,凶夷人凶狠暴虐、常常越境劫掠,边关百姓皆苦不堪言。凡是被掳到漠北的南人,极少有活着逃回来的,大都惨遭奴役虐杀。连年侵扰彻底惹怒了太宗皇帝,这才定下如此一条律法。
旨在威慑——你们凶夷人不把我南朝百姓当人看,我们南朝子民也用同样的方式对待你们!
实则被南国人掳掠而来的凶夷奴隶并不多——他们大多性情凶狠,又体格健壮不愿臣服,并不适合做奴隶。
然而南朝国祚绵延二百年,如今国风早就变了。都城权贵们骄奢成风,近些年来竟争相驯养猛兽珍禽来比拼财富权力,凶夷兽奴应运而生——反正他们的命在南国律法中不算人命,相貌又异于南国人,极好辨认。
权贵们蓄养兽奴便如同养着一头猛兽。一样的囚困于笼中,与豺狼虎豹厮杀供人取乐。
至于逃跑?那是想也不用想。
凶夷人样貌特殊,极好辨认。就算他们偷了财物跑出去,也没有安身立命的条件——不通官话,没有户籍文牒,还顶着异族面貌,一眼望去便知身份来历。
普通百姓谁嫌自己命长,敢收留权贵们的私逃奴隶?
上辈子沈稚为了能让阿羌以寻常人的身份好好活着,也算煞费苦心。不仅亲自教导他说南国官话,学字读书,还聘先生教他些兵法道理,送他去军中历练。都城勋贵们无人不知定国侯府有个极受宠的兽奴侍卫,相貌堂堂、功法奇特。
因忌惮侯府权势,都城内也无人敢惹他。
后来沈稚不忍他一身才华无法施展,才放他远去漠北。临行前特意为他改换了良民的户籍、路引文书,才能放心让他独行。
*
阿羌是南朝人与凶夷的混血,虽高眉深目、鼻梁挺拔,肤色却更像南国人多些。即便如此,偶尔也会受些冷眼偏见。
而如今那小孩儿有什么?
一个私逃的少年兽奴,又浑身是伤,如何能够生存?
红袖见许稚面色沉静如水,心知办坏了事,不由得忐忑。“要不,我去寻了他回来?”
“这件事我托兄长去办。”沈稚面色平静,心中却感叹此时年纪太小了,身边无人可用。即便是上辈子共同经历无数、默契非凡的红袖姑姑,此时也只把她当成一个需要照料的小姑娘而已。
得尽快把她用惯的人擢拔上来。只是一想到那些人此时的年纪,沈稚又是一阵牙痛。慢慢来吧。
红袖一直留意着沈稚,怕她接连受惊落下毛病,正嘱咐着小丫鬟去外面取凝神丸,再围起幔帐,为沈稚更换揉皱的外氅和沾染一层清灰的绣鞋。回头就见小姑娘正抬头望她,稚气的面庞上有些不属于这个年纪的神思。
“小姐还有事吩咐?”
“红袖姑姑,稚儿知你家世渊源,你在侯府多年,虽名为婢女实则我和娘都把你视为客卿看待。”
红袖连连摆手,“小姐言重了。什么家世渊源,红袖只是侯府的一个普通婢子嬷嬷罢了。”
沈稚笑笑,“婢子也好,客卿也罢,总归良臣择主而事。姑姑既然选择了我家,稚儿就厚着脸皮请姑姑再想想,一位客卿也不能同时侍奉两个主人。姑姑看待稚儿,究竟是小姐还是我娘的女儿。”
红袖悚然而惊,深深屈膝行礼,“小姐言重了。红袖自然是小姐的红袖。”
回顾今夜,她做的错事不止一两桩。相较之下,拿小姐幼时的事顽笑倒成了小节。不经小姐同意,擅自打发了那兽奴才是婢仆大忌。
望着小姑娘的洞悉明察的一双眼眸,红袖突然意识到,原来不仅仅是说笑,小姐真的长大了。仍将她当做小姑娘替主子做决定的大错,再不能犯。
沈稚扶起她,“姑姑不必吃心,我拿你当最贴心的人,才有此一问。”
红袖郑重点头,“奴婢省得。”
“今夜家中无事,我担心表姐,才去穆王军帐探望郡主的。”沈稚眨眨眼,今夜之事还得替哥哥瞒着。
红袖笑着应了,“是。”
*
雅乐斋除了这样的岔子,众人自然再无心继续宴乐,纷纷散了。沈稚坚定地替穆云珠婉拒掉宇文诺相送的美意,硬拉着沈瑞护送她和郡主同回穆王军帐。
夜风微凉。
沈稚提起薄氅刚要乘车,突然想起什么,连连跺脚,“哥哥先送表姐乘车!我有东西落在帐子里了。”话音未落,人已经转身跑远了。
红袖急忙去追,“小姐在找什么。”
“我的小鹰呢?”沈稚急慌慌的亲自举着宫灯四下寻找,“之前让姑姑帮我拿着,你是不是给弄丢了?”
红袖久久无言。“小姐,那种时候……红袖应该先顾着小鹰吗?”
沈稚郑重点头,“嗯!”
“谁在那里?”红袖厉声。
黑暗的角落里,渐渐现出一个熟悉的小少年身影。
掌心恰好捧着只小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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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计划通
沈稚微笑着,向那蛮族少年伸出了手。
满心期待他把小鹰还给她。
不料那小少年金棕的眼眸里瞬间迸发出惊喜的光。急慌慌把小鹰放到地上,胡乱在不知从哪儿寻来的旧衣上蹭了蹭手,然后……小心翼翼地把自己那只小黑爪子放在了沈稚白嫩嫩的小手上。
沈稚:……
红袖厉声斥责了他一句。
小少年恍若未闻,似乎仍沉浸在某种情绪中,僵挺挺地立在原地,一双眼睛始终直直盯着两人交叠的手。良久,才抬眸看向沈稚,眸光微微颤动。
沈稚无奈地轻笑。之前瞧这小孩所作所为,以为是个桀骜不逊、不服管教的。那张扬又自信的样子给她的印象极深,如今瞧来却平添两分呆呆的憨傻。
那双能捏断野兽喉骨的手,也远比想象中要单薄。瘦削修长、骨节分明,却也伤痕累累。此时乖顺又拘谨地递到她手上,竟有几分让人心疼。
沈稚稍一心软犹豫,便没有立即丢开。允了这一点儿失礼的冒犯。
倒是那小兽奴,听闻红袖姑姑再次斥责后,蓦然反应过来,如同烫了一般地猛然收回手。慌手慌脚地跪下重新拾起那团毛茸茸的小鹰,双手捧着,高高举到沈稚面前。
面上满是尴尬羞愧,连头都没敢抬。一双耳尖悄悄红了。
沈稚轻笑一声,接过了茸毛儿小鹰。同时也轻轻握住那只手,“你愿意和我回府?”
红袖轻声译了。
那少年一双眼睛晶亮,重重点头。
“为什么?”
小少年面色犹豫,踟蹰不答。
“因为我之前给你治过伤?”沈稚轻笑,“你可知,和我回府便是做了我的奴隶。从此身家性命都交给我,再也不能自主。”
那小兽奴愣怔了一瞬,想来不料她会如此说话。
沈稚笑笑,“这些话我得说在前头,免得你糊里糊涂随我回去,日后再记恨、后悔。”
这是她从前世得来的经验。
拓跋临羌是何等样的人物?臣服于她时,是否心中曾生出过无数不满和屈辱?以至于日后不但将她逼上绝路,还点名要她和亲,羞辱于她。
他那时也和眼前这小孩一般,狼
狈不堪、满身伤痕的出现在她面前。她心中不忍,便向他伸出了手……把他从兽园带回府中。如今想来,她当时什么都没说。他也许是别无选择,才不得不顺服。心中未必情愿。
所以才始终沉默寡言。
可笑她曾以为他是自卑胆怯。还总是安慰、鼓励他。
“阿羌真是厉害,武师傅说已经没什么东西能教你了……”
“谢谢阿羌,若不是你,那些刺客此时已经得手了……”
“阿羌又拔得头筹。唉,可惜你的出身受限,军中无法晋升。不然必是爹麾下一员悍将……”
沈稚望着这个同样兽奴出身的小孩,尽量不让那个曾经的阴影影响到自己此刻的心绪——这小孩毕竟刚刚救过她。虽说即便他不动手,红袖姑姑也不会让她受伤,但终归他伸出援手过。
沈稚语气轻柔,尽量不吓到他。
“我府中自有规矩礼法,对任何下人奴仆都一视同仁。你只要尽心办差、安分守己,我必不会让任何人欺负了你去。可若不能驯服受教,一样也会受罚。懂吗?当然,你若不愿和我回去,我也不会强迫于你。这便让人给你备些干净的衣物和食水……”
小少年立即慌了,连连摇头,连珠儿一般说起了蛮话。
红袖一边笑一边译,“这兽奴说,他吃的少、力气大,身手特别好。而且脾气驯服极了,一定服管教。被罚也没关系,以后挨打也不会私逃了。求小姐带他回家。哦,他还说刚才没有立即回答,是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小姐的问题,并非不情愿。求小姐不要误解……”
沈稚也笑了,不等那少年再神色焦急的一边比划一边自荐,直接把人从地上扶起来,“好,我已知道你的心意啦。”
“从今以后你就叫阿蛮,是我沈稚的奴隶。”
“往后在这都城里,除了我,谁都不能欺负你。”
*
安顿好那异族少年,沈稚的心情极为舒畅。一边揉着睡沉了的小鹰,一边望着窗外月色,轻轻哼起歌儿来。
马车里摇摇晃晃,只有她和红袖两人。
红袖笑着摇摇头,给沈稚添了一杯新茶。“小姐自小喜欢养这些野物,如今一下子添了两个。可是惬意了?”
沈稚抿了一口茶汤,眉毛
飞扬,唇角带笑。“也不仅仅是因为这个。还因悟出了一个道理。”
“什么道理?”
“就是赵嬷嬷常念的那句啊,旧的不去新的不来。”
沈稚弯着眼睛看天空中一轮皎月。她能重新来过一回,宿命便已经改变。
今夜云珠表姐并未与那宇文诺私定终身,她就有信心搅破宇文诺的诡计。只要这门婚事不成,将来穆王府和定国侯府必不会重蹈覆辙愈行愈远。
同样的,她这次不主动捡那拓跋临羌回去教养,未来未必会有漠北王庭大军压境之祸。
纵然漠北仍出了一位雄主,她难道不会早早筹谋了,将羊城修得铜墙铁壁,兵精粮足?
现在才是宣和七年,小皇帝没有掏空国库,宇文丞相也没有独揽朝政。南国虽然底子坏掉了,至少面上仍是一片海清河晏、歌舞升平。
她相信,一切都会不同的。
最简单的便是,她这次已然换了一个兽奴捡回去养。
为什么偏要救那个恩将仇报的拓跋临羌?他那时已经十四五岁了,心思早定。人又克制隐忍得可怕,似乎世间所有的苦难都尝过了,养成一副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的性子。
说的话、吩咐的事,他一点就通,从不用吩咐第二遍,永远克制自持,永远滴水不漏。
现在想来,多么可怕啊?
还是小阿蛮可爱些。
年少、锐气。大概是成为兽奴没多久,眼中还没有那种沉闷的悲哀和认命,反而燃烧着热情的火焰。还有种初生牛犊般的勇敢和自负。
想到之前这小孩儿凶狠地说着蛮话威胁管事的样子,沈稚的嘴角就忍不住微微上弯。她发现自己好像天生就喜欢这些野性而危险的东西。不论是养鹰隼还是骑烈马,大概都是在追逐某种心灵上的刺激。
若非如此,她上辈子恐怕也不会被拓跋临羌吸引,迫不及待想把这块无人识得的璞玉打磨成价值连城的珍宝。
最后反把自己一条小命搭了进去。
沈稚想起此事便是一阵心口疼。那匕首凉飕飕的,插进心脉的滋味永生难忘。
“什么新的旧的?”红袖摇着头,困倦得也微微闭了眼睛,“小姐不必听常嬷嬷瞎说,她可盲信着呢。照奴婢想来,便是新的旧的都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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