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就在他换好了白衬衫,准备出门的时候,却收到了她的微信――“今晚的派对,我不去了。”
发生了什么?周应淮敏锐地察觉到了其中的问题,立刻开车回了园区。
刚一下车,就见到了意外之中的情景,许明月坐在花坛前,细心安慰着沈岐。
听到声音,她只是抬头看了自己一眼,并没有什么反应。
周应淮的心情莫名陷入了久久的怅然,他拉过她到一旁问道,“为什么不去派对了?”
许明月指了指一旁的沈岐,“你没看见你表哥现在的状态吗?一脸要去殉情的样儿。”
其实,他上午就已经知道了,沈岐的前女友突然订婚,还发在朋友圈官宣,“我暂时不想关心他怎么了。”
“我问的是你,你怎么了,为什么不去了?”
“我没什么,就是有种突如其来的解放感。”
“如果你表哥好了,我和他一起过去,反正我现在也不想去人多的地方。”
“那你的情书不要了吗?”没有别的办法,周应淮只好放出了绝招。
不料,听到情书两个字,她的眼神瞬间变得冷漠了,“你喜欢你就留着吧,我要回家了。”
“还有,有点人性吧,你表哥的前女友订婚了,他现在难过的很。”
“那是他的事。”发现她在安慰沈岐的一瞬间,周应淮心里有一丝奇怪的感觉,他很想问一问,沈岐也有一次性小太阳照耀券吗?也值得被照耀吗?
“所以,你还是要选他?”
这一句没来由的话,让许明月有些生气,她脱口而出,“嗯,没错。如果是你和他,那我宁可选他。”
接着,随手把礼物丢给了不远处的沈岐。
无辜的沈岐还以为有人偷袭,下意识接住飞来的袋子,“这是什么?”
“送你了。”
为什么她的态度发生了这么大的转变?
周应淮不知所措,一直呆呆地站在原地。
见状,陈易安悄悄拉过他到了一边,压低了声音解释道,“我告诉你原因。”
刚刚,究竟发生了什么呢?
原来,为了庆祝漫画的顺利完结,工作室精心准备了好几天,打算等周应淮回归那天给他一个惊喜。
阳光明媚的下午,小广场堆积着不少漫画的周边、纪念品,还有拼成心型的粉丝来信。
随着音乐的响起,特意戴上了金丝眼镜的陈易安缓缓走上台,宣布漫画以第一名浏览量的好成绩结束了这次的更新之路。
在场的人纷纷鼓掌庆祝,不管这喜悦是不是自己的,反正开心就完了。这就是东北人的天性。
活动有吃有喝还有游戏玩,园区里不少打工人都纷纷凑了过来。
有些不爱热闹的,就领了奶茶闲逛,没一会儿,就被那堆粉红色的读者来信吸引了注意力。
原本没什么人关注这个,然而,当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出现以后,不少人都围了过来。
“你像纯白的月光,照在我的眼眸上,让我的眼睛也有了光。你像灿烂的太阳,照在我的心尖上,让我的心也有了方向。”
“你愿意做我的男朋友吗,沈岐?”
这个漫画家的名字叫沈岐吗?拆信的人单纯发问,旁边的同事好奇凑了过去,又拆开了一封信。
随着围过来的人越来越多,渐渐地,大家拼凑出了事情的真相――
这根本不是粉丝来信,而是一封封写给沈岐的情书。
而不明所以的员工小硼,直接把摄影机对准了那堆情书,落款的名字清晰可见――高一三班许明月。
这时,陈易安才发现自己弄了个乌龙,顿时尴尬不已,好像经历社死现场的是他本人,一时间不知道如何应对,最后,还是许明月给了他教科书般的公关答案。
“你这个麦可以说话吧。”
见陈易安点了点头,她一把抢过了麦克风。
“大家好,先做个自我介绍,我是十年后的许明月,不是写下这封情书的许明月。因为十年前的我,不可能想到暗恋对象会变成我的老板。”
“现在社会最难搞的已经不是婆媳关系了,是老板和员工的关系,所以,你能想象你会爱上你的婆婆吗?反正,我是不行。”
“我的确喜欢过沈岐。哪怕当年因为这份喜欢,做出了许多不成熟的行为,现在看来,简直就是黑历史。即使这样,我也不会否认我的心意,不过都过去了。今天的情书,完全是个误会,对不起大家,看不成热闹了。”
“散了吧,朋友们。难不成还要我翻场吗?我可不是德云社。”
园区里大多数都是同龄的年轻人,虽然八卦,不过并没有夸张的起哄,只是默默飞来了一个个的眼神。
见许明月这么坦率,很快,就都散了。
小广场只剩下了工作室的人,陈易安连连道歉,态度诚恳,“对不起啊,是我不小心拿错了。”
“我不会怪你的,现在这把枪开出来了,以后就不用担心了。”
“那你也不要怪周应淮,好不好?”
“我当然要怪他。”许明月的声音清晰而坚定,“这件事,他要付一大半的责任。他之前答应了还情书给我,可他又没有保护好这些情书。”
“明明知道这是隐私,还放在那么不保险的地方,他一点问题都没有吗?”
得知了事情的真相,周应淮陷入了长久的沉默。
那些情书,本来是准备去建设公园那天还给她的,才从保险箱拿了出来。
但是,见到她的当下,又不想这么快就结束,所以,就先放到了抽屉里。
没想到第二天暴雨来了,自己被困在了工厂好几天。
忙乱的小氢搬东西时,没有记住陈易安说的是哪个抽屉,就随意翻了一个,刚好,那里面有一堆信,就直接带到了小广场。
这个夜晚,还有一个人的心情久久无法平静。
好不容易从前女友订婚的痛苦中清醒了过来,没一会儿,就被人告知了情书的事,再次陷入了另一个巨大的震惊中。
沈岐知道的是,十年前,许明月对自己有过好感,但从未想过,那是很浓烈的喜欢,或者,还能延续到现在。
望着夜空中高悬的月亮,一瞬间,他有些触动。毕竟,如果不是真爱,那这些情书为什么会保存的那么好?
沈岐推开公司的门,准备捡回散落在地上的情书,这时,他才发现,周应淮比他早了一步到,已经收好了那些情书。
“表哥,这件事是误会,你不要多心。”
“不是误会,是我没有发现她隐藏起来的心意,放心,这件事,表哥来处理。”
沈岐叹了口气,伸出手想要接过周应淮手里的情书。
然而,周应淮并没有松手,他打开车门,将情书放到了座位上,“这些情书是我留着的,我一开始只是想和她开个玩笑,没想到会被发现。”
说到这里,他的头垂了下去,目光瞬间黯淡。
“开玩笑?这种事可以随便拿来开玩笑吗?”沈岐有些生气,即使他不喜欢许明月,但两个人曾经是同学,现在又一起创业,对她有朋友间的欣赏。
“算了,明天我去找她谈谈,这件事你别管了。”
不料,听到了这句话,周应淮突然用力推开了沈岐,“你不要自作多情了,她已经不喜欢你了。”
“从头到尾,这件事就跟你没关系,是我和她之间的事。”
“你不要乱掺和了。”
摔在地上的沈岐简直不可置信,那个乖巧的小弟哪里去了,他竟然对自己发这么大的脾气?
这是今天,他陷入的第三个震惊了。
昏黄的路灯高高照下,地上的影子在夜色里更显得孤单而修长。
许明月刚走出单元楼的门口,就发现周应淮一个人站在车前,眼角有明显的伤痕,苍白的脸上还带着几处细微的血迹。
“你打架了?”
听到她的声音,周应淮抬起头,坦率地迎上了她的目光,“和我表哥。”
“你不问问他受伤了没有?”
“他比我伤得严重,你不去看看他吗?”
许明月只觉得莫名其妙,“好,那我买点果篮去看看他。”
然而,她刚转身要走,就被身后的人紧紧拽住了手腕。
“不要去。”
“他死不了。”
“……你到底有什么事?”
“对不起,是我的错。”周应淮的眉头微微蹙起,眼中闪烁着复杂而深沉的情感。“那些情书我应该早一点还给你。”
“算了,我们扯平了。”许明月叹了口气,“谁让我当年欺负你来着,今天的事就算是报应了,以后谁也不欠谁了。”
风吹得有些冷,她觉得话已经说完,可以回去了,然而,周应淮的手一直没有放开,许明月只好又一次问道,“你还有什么事?”
良久的注视过后,周应淮终于开口了,“为什么要给别的男人做衣服?”
他的指节因紧握而泛白,显露出内心的挣扎,“还是一模一样的白衬衫。”
“……”
“我不是说过了吗,那么大的一块料子,只做一件衣服,哪个裁缝会这么干?”
“礼物一定要是唯一的,否则就不要送。”
许明月彻底无语了,“不是……你安陵容吗?这又不是浮光锦,就是一块布而已,你至于吗?”
见她真的有些生气,周应淮这才松开了手,有些心虚地解释道,“我只是在阐述事实,你冷静一下。”
“是你需要冷静一下,周应淮。这场恶作剧结束了。”
“联名的合同刚落地,有好多工作等着做。我不是十八岁的小女孩了,没那么多时间陪你玩游戏。”
“就这样,早点回去睡觉吧。”
夜色微凉,冷风中再次只剩下了周应淮一个人。
他说不清此刻的感受,只觉得内心浮躁难以平静,这个恶作剧当然可以结束,可是,他们两个人,怎么可能两不相欠,她想的太简单了。
回到家以后,无精打采的许明月躺在床上发呆。
她一向对事不对人。关于今天的意外,虽然她已经不喜欢沈岐了,可是,那时的心意是真的,情书是周应淮没有保存好,阴差阳错导致了社死现场,所以,生气是真的生气。不过,她本来只打算气一晚上,明天见了周应淮,该好好相处还是会好好相处。
可是他竟然大半夜跑到楼下找茬,莫名其妙阴阳怪气了一番。
在许明月看来,这就是明明犯错了,还倒打一耙,自己先找个由头生气,让别人没有生气的机会。上过班的人,有不少都遇见过这样的领导,谈恋爱的人,有不少都遇见过这样的渣男。
这才是让她生气的真正原因。
直球脑的许明月思维很简单,不关心那些微妙的、说不清的情绪,有问题就提出问题、解决问题,没有问题就回去睡觉,坚决不内耗。
什么九转十八弯的路,就直着开过去。
所以,她决定不再想这件事了,然而,这时,小侄女正在做一篇关于《泰坦尼克号》的阅读理解,她随口问道,“姑姑,你做成年人这么久了,知道什么才是爱情吗?”
我长大已经十年了,但爱情这回事,似乎一直在循环。
许明月想了想,她的确每一次都顺从了心意,不过,对方也一样,在过往的爱情里,别人总是因为我的有趣,因为需要我的治愈力量,而爱上我,等到不需要了就又离开。
我呢,同样因为某一瞬间的心动而爱上别人,忘记了分辨是不是给对方加了层滤镜。这样的顺从心意,真的就一定对吗?
此刻,她突然想到了那晚和周应淮的恋爱观辩论,他的话不是不无道理。
是我,有种天生的傲慢。
如果还有下一次恋爱,一定要试一下放慢脚步,以理智的状态去对待,谈一段成熟的爱情,她在心里向自己承诺。
绘画班的画展结束以后,许明月如愿拿到了全套画具的奖品,同时,还收货了周应淮的情报,得知了沈岐去了哪一家自习室。
在姥爷的资助下,她报了同一间自习室的名。不过可惜的是,经过了一段时间,关系并没什么进展。
她第一次萌生了放弃沈岐的念头,准备好好学绘画,这时,周应淮突然觉得,也许没有了表哥,就没有了黑月光诅咒,自己可以和她好好相处。
所以,在她的软磨硬泡之下,他勉为其难答应了陪她去郊外写生。
那个时候,她刚开始学绘画,总要找个人做模特,最安静的、最可以耐住性子的人,就只有这个乖巧听话的弟弟了。
对此,她还认真地和姥爷谈了一次,“要不我们家也招个寄宿的学生吧,万一捡了个好孩子呢?”
姥爷哼了一声,当即否定了她的念头,“再好的孩子,跟着你也学坏了。”
“要不然,就跟着你老舅学坏了。”
“赶紧去补课班,你知道那学费是牺牲了多少个鸡架换来的?”
“知道了知道了,别人的成功道路上是无数汗水,我的成功道路积累的是鸡架的尸山血海。”
出门前,刚好姥姥摘了不少新鲜的桃回来,水蜜桃的味道十分清香,周应淮突然想起,她对桃子的毛过敏,整个夏天都没什么机会吃到。
去郊外写生,总是要带些水果零食的。
那一个上午,他就坐在那里,把水蜜桃洗干净剥了皮,切成了小块,装在她之前用来装许愿星的玻璃瓶里,带出了门。
然而,在学校门口等了半天,依旧不见人影,周应淮只好打给了她,没想到,竟然是沈岐接的电话。
“小淮啊,是哥。你找她有什么事吗?”
“她现在和我在一起,暂时有点忙。”
“没什么事,那我挂了。”
他并不知道电话那头的表弟在想什么,也许,他在想,每一次在自己和表哥之间,她都选了表哥。
应该早就预料到的。
晚上,沈岐回家的时候,发现了桌上的桃子,当做夜宵全吃光了。
这一天,他快要累死了。
高三的学生,周六都自发去教室上自习,许明月本打算下午就溜走,结果被老师抓了个正着。而倒霉的沈岐就这样,被安排给了她辅导功课。
深夜的路上,冷风阵阵,偶尔落叶飘过,更衬得此刻的周应淮身影落寞。
他一个人漫无目的地闲逛,最终还是回了园区,把情书再一次锁进了保险箱里,然而,那个保险箱像是会说话一样,一直吸引着他的注意力。
最后,他还是打开了这个潘多拉的魔盒,拿出了那一堆情书。
夜深露重,周应淮仔细看了一封又一封,一字一句都流露着少女炙热的情愫。
这些话怎么看着那么不顺眼,甚至,他有一丝嫉妒,嫉妒沈岐获得了这样的爱,嫉妒许明月可以大方给出这样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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