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姐,你莫说话了。”小山心里头猛地坠了一下,虽没回头看身后人一眼,她可分明能感觉得到,背后的人的身体在慢慢变凉,她的生命在流逝,小山心里很难过,可她不敢停下来。
“不过后来的事儿我记得很清楚,1924年的冬天,我被领进了海家,我看到了一个女人,她躺在棺材里,面色栩栩如生,可又很假,从眉眼到下巴,都像是蜡捏出来的,硬邦邦的感觉,没有一点儿光泽,我听着带我进来的人说,这个女人的尸体已经被劈得焦黑,是一个极其爱她的男人,寻遍了天下的能工巧匠,用蜡做了一副面具出来,因为他晓得,这女人相当爱美,是绝不愿意枯糟着身子走的。”
“我被带过来,没有别的用处,只因为这女人身上有一副凰骨,她死了,可凰骨不能浪费,于是乎,那副骨头,从她的背脊里取了出来,安到了我的身上,按道理,活人换骨,是要清洗完骨头上的记忆再换的,可偏偏我没有,换完骨头后的那一年,是我最痛苦的一年,我时常会觉得头痛,胸闷,脑子里总会浮现出很多不属于我的画面,是那个女人的记忆。”
“小山,那些记忆很痛苦,一点儿也不美好,好像这样说也不对,十八岁之前,她貌似还是一个阳光明媚的少女,她和我的妹妹一样,喜欢捉人的影子,可她最爱捉的那个人,后来却成了她的噩梦,我有了她的记忆,渐渐的,我有些分不清我到底是她还是我自己。”
“姐姐。”
“我让你喊我做姐姐,也是因为……我总会想到我那个妹妹,我俩生来就是被海家利用的傀儡罢了,我好歹……还被换上了这个女人的骨头,看在这女人的份上,我苟活多年,寻到机会才偷跑出来,可我那小妹妹,却不知道死在了哪年,如果没死,也不知道过得如何。”
“小山,你把我放下吧,你与常人不同,这么些年,我利用你,妄图让你潜入地下长白偷走山神铃铛改天换日,幻想着要你去替我报仇,去替身体里那股恨意报仇,我想要你屠了江海两家,可如今,我是看不到了,不过你要记得,拿了铃铛,回山东,先去济南,再去青岛,就是我上次指给你看的那家白房子,那栋别墅,里面的人,你一个也别放过,都杀了,记得了吗?”
小山哽咽难以言语,还想回头看一眼,只忽而觉得后背一空,背上的人不是坠了下去,而是被一股力道给狠狠地拽走,她猛地转身,后背却突然撞上一人手掌,她眼睁睁地看着方才还背在背上和她说话的“姐姐”被胡春蔓一尾缠住,顾不得后背撞上了人,只红着眼睛想要从树上跃下去追,可她衣领忽而一紧。
“走什么?”金瑶只用两指便能轻松钳住小山的领口,她还以为这小姑娘有多厉害,虽当时在巷子里见过她的身手,不过这里是万灵洞,多少是金瑶的主场。
小山回头,两条落在肩头的麻花辫半垂着,她眼睛泪汪汪的,晶莹得和玻璃珠似的。
“定山者是不会哭的。”金瑶像是早就料到小山身份不同寻常,她像是在这个岗位干了许久的摸鱼老员工,言传身教地用手指头勾了勾自己的眼角,教导小山,“擦干泪。”
小山猛地回头,鼻子一吸,忽而朝着金瑶狠狠地奔了过来,她手中无刀无刃,背上还背着一个,金瑶侧身一闪,躲过。
“你是来找山神铃的?”金瑶微抬下颌,轻蔑地朝着天上一瞥,“是昆仑指引你来的?”
“我不懂昆仑是什么?”小山眼睛通红,眼珠子像是在血水里泡过似的,“姐姐拿了山神铃,只是想杀了那个负心汉罢了,没人指引我,我只替我姐姐活。”
“谁告诉你山神铃在这里的?”
“没人。”小山扭头,她背上渐凉,人死了之后,没了力气,会变得很沉很沉,小山知道背上的人已经死了,她应该放下,可她舍不得。
“该放下了。”金瑶轻声一句。
小山前一秒似还沉浸在悲痛之中无法自拔,忽而眼神飘忽迷离起来,像是失了魂魄,她慢慢蹲下身子,双手抱着背上女人的臀部,轻手轻脚地把她放在绵软深厚的松针上。
“起来吧。”
小山应声“嗯”了一声,直起身子,木偶似地朝着金瑶走了两步,停下,直愣愣地看着她,也不言语。
金瑶从鼻腔里哼出一声绵长的气,继而转身,朝着万灵洞山楼的方向走了两步,第三步抬脚的时候才半侧过面说:“跟上。”
小山像是被什么东西操控了一半,毫无生机地点点头,跟着金瑶屁股后头慢腾腾地走。
***
金瑶原本是想先回山楼和宋戈汇合,再细细问那灯引的事儿的。
可没想到,回去的路上倒是和胡春蔓撞上了,胡春蔓身后跟着一个九钗姥姥,这姥姥看着有些面生,不过金瑶姑且还有些印象,好像是之前跟着天池鳌婆的那一位,印象里,这位姥姥在鳌婆驾鹤西去后,便回了东海老家,当时还是万灵洞小少主当家,特批的让她带了不少珠宝回去,可人家一件没要,没想到,这时隔百年,人家还是回了万灵洞。
也好,有这样德高望重的姥姥帮衬,胡春蔓该是安心不少的。
金瑶没多关注这位姥姥,倒是认出了这姥姥背上扛着的人,是个女人,手长脚长的,看着个子挺高,从身上的着装和半露出的面庞来看,金瑶不难认出她是谁。
“怎么来的?”金瑶问。
胡春蔓往后瞅了一眼:“西南蛇族,估计是被虏来当开门的钥匙了,待她醒了,送她出去便是。”
“先留着吧。”
胡春蔓翻了个白眼:“我和滇池的那位辛总虽然关系不差,可也没好到收留他族人马,这两年,他在滇池大搞信息化,哄得昆仑一愣一愣的,给他拨的款,可都是从我这儿克扣了出去的,我留他的人,我还得多出伙食费呢。”
“你这么小气呢?”金瑶眯起眼,忍不住揶揄。
胡春蔓理了理自己的白裙子:“我小气?你怎么不说昆仑小气?拨款就拨款,直接加钱不就好了,非得减了一边的去补贴另一边的,我这可是女子当家的地方,一个月下来,脂粉钱都不够。”
胡春蔓抱怨完,又看了一眼金瑶身后一声不吭的小山,这姑娘长得俊啊,两条麻花辫又黑又长,额头的刘海儿倒是乱了些,可刘海下那双眼睛真是好看,只是如今看着没什么神采,像是被人摄了魂似的。
“这么容易就搞定了?”胡春蔓歪着头,心中忍不住盘算,金瑶到底还是厉害些,她追都追不上的人,人家兵不刃血,直接收编。
“没搞定。”金瑶回头瞅了一眼小山,“我搞不定她,她与我一样,都是天定的命格,只是她当时情绪不稳,破绽太多,才被我出马通灵,这种小把戏维持不了多久的,待她醒来,势必又是天翻地覆的一遭。”
“将她先关到莲花洞去?”胡春蔓细细盘算,“纵是再厉害,可那莲花洞口的两株佛莲是你和那老匹夫当年联手设下的,总能抵挡一阵,若是不能,我这儿也没其他地方能关这尊大佛了。”
金瑶先是点头,继而想到之前灯引的事儿,朝着胡春蔓走近两步,才低声说:“灯引时灭时亮的事儿,我有个猜测。”
***
看在金瑶的面子上,包姥姥给宋戈安排的屋子还算是阔气,一间两进两出的院子,里屋里有天井,光线明亮,白天在屋子里也不必点灯,这里不比外头,没有网络没有通信,手机在这儿除了自拍录音,基本就是个摆设。
屋子里除了两把圈椅,也没能安坐的地方,看得出来,这院子也是许久没人来过了,桌子上厚厚的一层灰,宋戈都不敢搁手,只能乖乖巧巧地坐在椅子上,双膝并拢,无聊了,就拿出手机翻翻之前的照片。
很多都是他在客栈拍的,每到花季,他总喜欢端着镜头和手机到处拍,前两年他扦插活了一株蓝雪花,连续两年每天都给这株蓝雪花做记录,700多张照片,特意做了个快进的集锦,凭着这个视频,还在贴吧里小火了一把。
宋戈一张照片一张照片地往后滑,年初的,初春的,一直翻到四月份。
第一张里有金瑶,当时她站在Somehere客栈的露台上吹风,宋戈在拍花的时候不小心把她拍了进去,金瑶本人比照片里要好看许多,不过也还算是上相,脸小四肢长,看起来很是苗条,照片里,金瑶靠在栏杆上,只穿着一件细带子的吊带,露出个侧脸,看着远方。
宋戈往下滑了一下,还是刚才的那个场景,不过金瑶转过头来,像是看着拍照的宋戈,宋戈觉得有些意思,当时的他怎么没发现,还傻乎乎地一直对着自己露台上的月季全方位拍个不停。
宋戈不自觉地有些脸红了,往下继续滑,还是一样的场景,金瑶朝着镜头笑了,浅浅地笑,若不是她略弯的眼睛,微微鼓起的脸颊,宋戈也定然发现不了,她是笑着的。
金瑶笑起来真好看,真的很好看。
宋戈看着这照片,也忍不住笑了起来。
他继续往下翻,都是花,没什么不寻常的,继而是长沙的照片,黄兴路步行街,是金瑶捧着个大西瓜还插着一个不锈钢勺子让他拍的,橘子洲头,是金瑶抱着两杯奶茶三兄弟,还有湘江边上、杜甫江阁、岳麓山下,甚至是宾馆里,都是金瑶对着一桌子的小笼包和煎饺的照片。
这姑娘真是走哪儿吃哪儿啊。
宋戈脑子里全都是金瑶那句“我受伤了,要吃东西才能好”。
也挺好,人家生病出医药费,好家伙,金瑶生病只要出伙食费。
“怕是很难养得你起啊。”宋戈低声嘀咕了一句。
“你养谁?”忽而,头顶一声女声像是一声惊雷,直接把宋戈轰得外焦里嫩的。
宋戈下意识地摁下手机锁屏,抬头正对上胡春蔓笑得十分诡异的那张脸,身子往后一缩,手机立刻揣进了裤口袋里。
几乎是同时,胡春蔓手指头一勾,直接勾开了宋戈冲锋衣的拉链,她刚才碰了他吗?没有吧,她只是勾了勾手指头啊!
“做什么!”宋戈有些破音了,他想夺门而逃,却发现自己双腿跟灌了铅似的,根本站不起来,两只手被牢牢黏在圈椅把手上,动弹不得。
胡春蔓从身后掏出那盏特意为金瑶的山神铃捏做的灯引,放在宋戈身边,灯引嚓地一下亮了。
胡春蔓面露得意的神色,却还不知足,直接扯开宋戈的衣服,手掌直接贴到宋戈的心口,仔细摸查。
宋戈张嘴欲喊,却发觉自己也喊不出声来,他紧咬牙关,后槽牙磨得咯咯作响。
门外,金瑶倏尔说了一句:“你让她摸吧。”
听听!这叫什么话?让她摸?
宋戈面红耳赤,一半是被胡春蔓给激得,一半是被金瑶给气的,不对,是一大半都是被金瑶给气的,人为刀俎我为鱼肉且就罢了,金瑶居然还是给人家递刀子的那一个。
“果然是。”胡春蔓确定了,她眉目一亮,扭头便对金瑶嚷到:“这小子就是你山神铃铛,难怪,当时他随你一进莲花洞,我那灯引就亮了,他出来后,那灯引又灭了,这便是说得通了。”
胡春蔓兴奋极了,蹭蹭两步走到金瑶跟前:“你走后,你那山神铃思念旧主,在莲花洞日日思念你,灵气一到,便偷跑了出去,起初无形,后逐有人形,成了落在你苍山山神庙前的一个婴孩,在我这儿,山神铃是三十年前没有的,你是二十五年前捡到的他,他花了五年的时间找到你,这也说得通。”
“他如何寻的我?”金瑶声音很淡。
胡春蔓思索后才道:“他寻你,就像是祝知纹的鹿角寻你,只跟着你的气味,你的痕迹,一点儿一点儿地找你,所以才花了五年,不过想想,你的铃铛倒是比他的破角厉害许多,才花了五年便找到了你,到底是同生共死的法器和主人,这情分,也不是他那破角能比的。”
金瑶目不斜视,看都没看宋戈一眼,只继续问:“他既是我的山神铃,那我的九枚铃铛在他身体何处?”
胡春蔓蹭蹭两下又跑到宋戈跟前,大手朝着宋戈胸前摸了一轮,仿若将他当做展品,骄傲地展示给金瑶:“就是他的五脏六腑啊,他的心脏、脾胃、肝胆、血脉、手足,便是你那九枚铃铛,你若不信,我炼化给你看。”
“不必了。”金瑶抢白一句,说完便觉自己失态,微微低头,也不去看宋戈,只重复,“我是说,暂时不必。”
第102章 他们无家可归,与我有什么关……
“我有一柄极快的刀,是小瑾从外头带进来的,上有龙泉二字,切肉极利索,虽然短些,可一刀下去,血珠子都不沾染一滴,当年我替小瑾剥骨,用的便是这柄,便宜你了。”胡春蔓洋洋洒洒开始介绍起自己的珍藏宝贝,仿若已经看到将宋戈开膛破肚,掏心挖肺,炼化成铃铛的风光模样。
到时候,金瑶的铃铛在手,她胡春蔓再将手中的洞主印转交,便能了无牵挂地随着金瑶一同上昆仑大闹一场了,这些年述职时受的委屈,忍的白眼,可都是有地方撒了。
胡春蔓摩拳擦掌,期待着一场酣畅淋漓的群殴,几乎完全无视了金瑶冷如青铁的面色,铃铛就在眼前,胡春蔓想不通金瑶为何还不开心。
“他不能死。”金瑶摇头。
这四个字,让胡春蔓惊诧了,宋戈不死,铃铛怎么取出来?她胡春蔓可没这么大的本事,既取了人的五脏六腑还能留他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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