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虽然性子有些冷淡,但谦逊有礼,对任何事情都有自己的看法,与他交谈,比在酒宴上听遍恭维声要舒坦得多,男人眼底满是欣赏。
两个人快把一壶麦茶当酒饮遍。
临走时,江泠问道:“还不知该如何称呼您。”
男人抬手,捋了捋胡须,笑道:“敝姓严,在这附近做生意。”
江泠记下,脑海中盘旋,印象里家中没有与哪个严姓商人做过生意,不过长辈一向不允许他插手生意上的事,也许有,只是他不知道而已。
他行了个礼,男人笑了笑,与他摆摆手,转身上车离开,“下次再与小友闲谈。”
江泠站在道边,目送马车扬尘而去。
进了城,随从掀开帘子,一袭青衫的男人正坐在里面,手中持一卷《曲州志》。
“大人,到杨府了。”
男人合上书,目光锐利,从马车上下来,面前是杨知县的府邸大门,面前早就有人等候。
杨知县带着妻儿迎上前,笑面盈盈,恭敬道:“严大人连日舟车劳顿,茶水早就准备好了,快进去歇歇吧。”
曲州的新知州,姓严,名敬渊,半年多前就已上任,只是这半年他一直在巡查曲州各个县城,人又爱乔装打扮,从不显露自己的名讳,只装作普通富商,往往人都进城了,当地的官员还不知情,等察觉时,再想掩盖已经来不及了。
严敬渊就这么出其不意地查了好几座县城,半年过去,杨知县早已打听清楚他的样貌体型,早早作出准备,严敬渊一进城,他就立刻摆下接风洗尘的宴会。
席间除了杨知县外,一起迎接新知州的还有属官许县丞,以及许县丞的女婿,江环。
严敬渊不理会他们的恭维,对面的人百般殷勤,又是夹菜又是敬酒,严敬渊一个漂亮话也不爱听,兀自冷冷道:“将临溪县这两年的税收账本拿给本官过目。”
杨知县脸色僵住,知道新知州手段狠,哪想到这般难迂回,坐下来便直奔主题。
他面如菜色,只能让下属去拿。
这场接风宴吃得并不欢快,除了知州大人外,其他几人俱是战战兢兢,尤其是许县丞的女婿,本是被带出来见世面,他到底也是商贾出身,几个官员备好了礼,江家大房也出了一部分,奈何江环吓得头也不敢抬,更是插不上一句话。
严敬渊没有久坐,拿着账本便起身出去。
杨知县象征性追了几步,愁眉苦脸道:“完了,我的乌纱帽怕是不保了。”
许县丞也唉声叹气。
严敬渊饭都没吃几口,出了杨宅,坐回到马车上。
想起来时在城外遇到那个少年,他掀起一半车帘,扬声问道:“对了,上次让你们去打听那个叫‘江泠’的孩子,打听得怎么样了?”
“回大人,刚弄清楚,他是江家二房的孩子,呃……身份还有些复杂,他爹是新平八年的秀才,一直没考上举人,前两年在临溪县任主簿一职,后来又做了上一任知州的属官,不过,前知州贪污受贿,当年就被处斩了,这个江秀才手上也不干净,同年畏罪自尽,妻子和离再嫁,儿子嘛……就是大人问的江泠,倒是挺厉害的,很早就考进县学,原本去年要去国子监读书的。”
随从顿了顿,“不过出了那样的事,他又被检举说犯下包庇之罪,这书便读不了了,据说大逆不道,忤逆长辈,也早就被赶出宗族,今日席上那个江环,许县丞的女婿,就是江泠的堂兄。”
第五十七章 芃芃这么说一定有她的道理……
坐在马车中的严敬渊一听, 皱眉,“罪臣之子?还被宗族赶出?”
随从说:“是。”
严敬渊回想,上次他问少年是不是县学里的学生, 毕竟普通人家的孩子不会懂这么多,会算账还能写一手好字, 他说不是,倒是实诚, 犯了罪的学生,哪还有资格继续在县学读书。
一个人再怎么与宗族不和, 顶多不相往来, 表面的联系是不会断的, 要知道, 世人最重忠孝礼义,能被家族赶出,只能是做了不仁不义, 大逆不道的错事。
“原来是这样。”
严敬渊讥笑一声, 不再谈及此事,低头继续翻开方才要来的税收账目。
随从放下帘子。
他家大人,最是嫉恶如仇,痛恶尸位素餐之人,不久前还说着再过几日要去城外一趟, 与那小官人再谈谈水利方面的事, 大人说,觉得自己与那小官人很合得来, 小官人话虽少,但观点鞭辟入里,从不拐弯抹角, 他喜欢,不过现下看,应当是不必再去了。
秋收后,打完粮食,还要再晾晒,有些谷物成熟的时节晚,还要再等一段时间才能采摘,叶秋水跟着江泠一起出城,她对水车农事之类的东西不感兴趣,也看不懂,江泠教了一会儿,她听不下去了,反而对后面的山很感兴趣,一直跃跃欲试,隔几日则亲自带着伙计一起爬了上去。
伙计们走在前面,用竹杖敲击地面,防止草丛里有毒蛇游走,叶秋水拨开杂草,时而蹲下来,用铁锹挖一块土壤,碾碎了查看。
土壤湿润,其中还富含腐烂的草木以及虫蚁动物的粪便,叶秋水端详许久,继续往山上走去。
“芃芃,这山是荒山,杂草丛生,平日怕是没人往山上跑,但是草木长得都很旺盛。”
途径之地连人走过的痕迹都没有,几人一边走一边扫开挡道的草丛,四周树木枝繁叶茂,偶尔能看到在叶间跳动的灰鼠。
铺子里伙计平日仍叫叶秋水小名,出门在外谈生意的时候才会在人前唤她东家,本来叶秋水年纪小,许多伙计是不服她的,但是叶秋水技艺好,会做生意,识香的能力也极好,她一日到头闷在作坊里,有时弄得一身脏,顾不得吃饭,从早到晚督工,她赚了钱,会分给手底下的伙计,从不亏待任何人,跟着小东家能赚钱,渐渐的,大家都服她了。
叶秋水出来勘探山上地形,穿着长裤长靴,头发也挽起来,她觉得山上的土壤还不错,很适合种植香草瓜果,就是还未开垦,杂草太多。
逛完一圈,叶秋水带着人从山上下来,山上虫蛇多,江泠很担心,书也看不下去了,一直等在道旁。
一看到叶秋水下来,立刻伸手去拉她。
“哥哥!”
长靴上沾了泥,山中湿润,叶秋水险些滑一跤。
江泠拉住她,带她到空地上坐下。
他转身找茶棚的店家要来一壶紫苏汤,倒一碗递给她喝。
叶秋水解开戴在头上的帷帽,她的鬓发上还沾着一片枯叶,江泠抬手拂开,叶秋水渴急了,抱着茶壶一连喝了几碗。
“哥哥,山上的土很好,很适合种东西。”
她低下头,悄悄对江泠道:“我想同胡娘子说,不如买下半个山头种香草,现在还是荒地,用不了多少钱,到时候我们自己开垦种植,等香草成熟后,可以赚很多钱。”
“嗯。”
江泠低着头,细心地择去叶秋水衣裤上沾着的杂草虫蚁,虽然她特地穿了很多衣服,但手上脚上还是被咬了许多包,叶秋水难受得伸手去抓,被江泠按住,他摇摇头,神情严肃,“不能抓。”
“好痒啊。”
叶秋水愁眉苦脸,方才一直走来走去没感觉,坐下来才发现脚踝被不知道什么虫子咬了一个包,肿起来一大片。
“什么啊。”叶秋水看了几眼,担忧道:“是毒虫吗?”
“是。”
江泠站起身,他张望四周,像是在寻找什么,忽然走到溪边拔了几丛野草,揉碎了,将汁液涂在叶秋水的脚踝上,方才的鼓包很
快就消下去了,叶秋水十分惊奇,瞪大眼睛,先前奇痒无比的地方凉丝丝的,渐渐也不痒了。
“这是什么?”
“蕃荷。”
江泠说道:“山上有蠓,被咬了之后用碾碎后的蕃荷汁液涂在叮咬处可以止痒。”
叶秋水点点头,新奇地看着鼓包消下去,变成一个红点,她笑着问道:“哥哥怎么知道这些。”
江泠说:“同一老伯学的,他们在农田劳作,经常被叮咬,河边便种了许多蕃荷。”
江泠常往田里跑,最开始只是好奇何为农时,虫害,了解得多了,这样的技巧他信手拈来。
休息了一会儿,叶秋水准备回城里,但江泠却还坐在茶棚中,他似乎在等什么人,时而往道旁张望。
“哥哥,你在找谁?”
“一位前辈,是个做布匹生意的商人,他会许多水利上的事情,先前我与他约好在茶棚再见,我拿了两本书,想与他再好好谈一谈。”江泠抿了抿唇,“不过,他已经许久不曾过来了。”
叶秋水“噢”了一声,陪他一起等到傍晚,那个人还是没有来,江泠站起,牵她,“走吧,不用等了。”
“哥哥,也许他是忙忘了。”
叶秋水宽慰道。
“嗯。”
回到城里,叶秋水将她在山上的发现告诉胡娘子,有些香草种植起来并不麻烦,但宝和香铺注重品质,甚至到了苛刻的地步,想要采买便费时费力,可若自己有一片田地,专门用来种植香草,好把控,不怕品质参差不齐,胡娘子考虑许久,最终敲定,向官府申请买下城外的一座山头,请人占卜吉时,挑了一个好日子上山开荒。
叶秋水俨然是个小大人,指挥香农劈开杂乱的草丛,他们一群人用了半个多月将山头的杂草清理完,划出上山的小路,用农具翻土松土,胡娘子来过几次,见叶秋水将一切都处理得井井有条,之后再也没有来过,她将此事全权交给了叶秋水。
从伐木,割草开始,叶秋水一直都在,能做的事情都会亲力亲为,山上条件艰苦,还要走许久的路,常有蚊虫叮咬,有的香农不愿意去做这样的事情,但叶秋水从来没有叫苦过,鞋子磨烂了,她就换上更结实耐穿的草鞋,脚底长出水泡,挑烂了,擦上药,用绷带缠紧,继续爬山督工,数日以来从未缺席。
山上开荒的汉子多,每日都有妇人成群结队上山送饭,江泠也会去,他腿脚不便,走得比别人慢,但风雨无阻,带着瓜果,茶水,还有点心,跑到山上送给叶秋水。
虽然已是秋天了,但日头毒辣,尤其是山顶,更是炎热,有经验的老农说,若是真将山头踏平,会破坏山林原本的稳定,本来肥沃的土地也许会渐渐荒败,所以开荒时并没有将所有的树木砍去,而是保留下了许多植被。
江泠走到山上时,叶秋水正扎着衣袖,吃力地用铁锹松土,她还小,做不了多少粗活,正午的时候,汉子们都停下来了,正巧妻子送来饭菜,大家各自散开,找地方吃饭休息。
“芃芃。”
少年温和的嗓音传来,叶秋水抬起头,日光晕眩,她笑起来,放下铁锹,穿着草鞋哒哒跑过去,搂住江泠的手臂,“哥哥,今日吃什么?”
“松茸鸡汤。”
江泠掀开菜篮子上盖着的巾帕,小砂锅里煲着汤,旁边的盘子里放着用井水镇过的瓜果,凉度正正好,这个时节吃着不会腹泻。
叶秋水端起碗,坐在树底下小口小口地喝汤,篮子里还放着书,她吃饭的时候,江泠就坐在一边,拿出书翻开看。
“哥哥,你现在做饭真的越来越好吃了。”
叶秋水忍不住喟叹道,肉炖得很烂,还有菌菇的鲜香。
江泠嘴角轻扬,无声地笑了笑。
秋天,曲州的柑橘正是成熟的时候,叶秋水靠着江泠,姿态懒散,喝完汤,又开始慢条斯理地剥橘子吃。
而一旁,江泠巍然不动,只有翻动书页的声音会时而传来,有时候叶秋水真的忍不住佩服江泠,无论什么时候,他都能见缝插针地看书,一遍看不够,还要看几遍,背得滚瓜烂熟,每一本的批注都会写满纸张,连上山给她送饭,他也不会放过这个机会,任山头再炎热,周围再嘈杂,蚊虫还在耳边飞来飞去呢,他也能无动于衷地继续翻开下一页。
正休息着,远处有一个汉子忽然站起来,手中高举什么,欣喜道:“俺刚捉到一只山鸡,正巧就扑到俺家菜篮子里来了。”
叶秋水坐起来张望,汉子手里的山鸡颜色鲜亮,体型见状肥硕,怕是都有四五斤重。
“好肥啊。”
她感叹道,山上的野鸡长得特别壮,前几日她割草时也逮到一只被藤蔓缠住的兔子,头大体圆,姿态矫健,叶秋水刚割开藤蔓,它就倏地窜得没影了。
可见,这座山是很适合禽畜生存的。
叶秋水看了一会儿,忽然眼睛发亮,扭头对江泠道:“哥哥,我想在山上养鸡!”
江泠从书上抬起目光,看向她,有些疑惑她这突然的、稀奇古怪的想法。
叶秋水有理有据道:“哥哥,以后山上会种香草,瓜果,这样肯定会招来虫蚁,还有飞鸟,若是我在林子里养鸡,鸡是不是可以吃掉虫子,杂草,粪便还能做肥料?”
江泠琢磨了一下,感觉她说得好像有些道理,暂时找不到可以反驳的地方。
“鸡生蛋,蛋生鸡,一颗蛋卖五文钱左右,一只小鸡仔能卖十五文到二十文,一亩地种五十棵树,养五十只鸡,多了就不行了,不然虫子不够吃,它们就会吃果子。”
叶秋水随身带算盘,从布包里翻出一只,手指灵巧翻动,啪嗒啪嗒的声音响起,她口中念念有词,将买鸡仔的成本,折损,利润全都算一遍,从这个想法冒出来开始,不到半个时辰,叶秋水已经将要用倒的钱,和可能的折损都算出来了。
“哥哥,这个法子是可行的。”叶秋水一拍算盘,“我要养鸡!”
一旁的江泠:“……嗯。”
没太听得懂,但芃芃这么说一定有她的道理。
叶秋水满脑子想着养鸡的事情,她没有贸然决定,准备先观望几天山上的气候,再决定究竟要不要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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