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曾与任何人道别,马车驶出临城时,却有人追了上来。
我是连夜赶去卫城的,秋风里已经卷了零星黄叶,寒凉夜色里下了骤雨,马蹄踏着泥水坑哒哒作响。
沈念璋孤零零一个人骑着匹马挎着包袱追上来。
守卫们握住刀柄警惕,我递了个眼神示意他们放松,喊停了车夫,看着沈念璋靠近。
斜风细雨,他披着斗笠,还是淋了满身,衣裳湿答答粘着,抹一把脸,才睁开了眼睛看我。
从我横刀立马城门处起,他看我的眼神就满是复杂的神色。
沈念璋问我,「阿银,你还回临城不?」
没问我为什么不告而别。
「应当是不会再回来了。」
沈念璋有些悲伤,不知道为什么,他又说了一遍:
「阿银,我心悦你。」这一次没有好像。
「你有没有对我有一点点好感?」
他等了半天,我沉默着没有回答。
沈念璋有些失落,又并不意外,低头看着狼狈的自己,向来心宽体胖的人,头一次自卑极了,「我长得难看,又没什么出息,成日里不务正业,没人看不得上我是正常的……」
我想说不必这样贬低自己,话到嘴边,最终我说,「回去吧,雨要下大了。」
沈念璋回答,「阿银,我送送你吧。」
这才是他的来意。
马车重新向前,越过山坡,涉水过河,经过茂盛的山林,路过寂寥的村落,沈念璋一直跟着后面。
好几次我喊他回去,他一直说:
「我送送你。」
「……」
送出了不知道多远,连车夫也忍不住出声调笑问他,「这位公子是想追随我们姑娘私奔吗?」
车夫说的玩笑话,沈念璋却正色,答得很认真,「家中还有年迈老父老母,晚辈追随不了阿银远去异乡。
「阿银,等我安置好家中长辈幼小,我会去找你的……不要把我忘记了。」
他把那一个包袱给我,里面是价值连城的珠宝珍藏,我怀疑他把整个沈家值钱的传家宝都薅过来了,说怕我缺钱,这些可以换好多钱,还说要把从小侍奉自己长大的贴身丫鬟送给我,让她好好照顾我的饮食起居。
真真是操碎了心。
我推辞不过,收下了他的好意,转过山隘,前面大路坦荡,马车就要开始跑起来了。
送得再远,最终还是要分别的,沈念璋下了马,牵着马儿站在原地,提一盏马灯,目送我离开。
黑暗里雨幕浩瀚,夜色无边,山麓风疾。
一点孤灯,漫山冷雨。
在颠簸晃动的视线中,逐渐消失在飘摇风雨里。
第26章
踏入卫城时街巷已经清洗干净,看不到太多死尸,鲜血,与残烟,只能从正在修缮的断墙残垣处窥见不久前的动荡。
李二牛带着众人在城门处迎接我,一见面便老泪纵横,仿佛终于找到了主心骨。
八尺大汉将我扒拉着向左转,又扒拉着向右转,确定了我没有缺胳膊少腿,后怕万分,「你失联那段时日,俺是吃吃不下,睡睡不着。
「你说你怎么就胆子那么大呢?
「……当初缩门外就小小一团的女娃子,谁能想到呢,你要带着俺们一帮人攻城抢地盘。
「还好全须全尾回来了,你要是出什么事,我以后死了都不敢去见你娘。
「孩子长得就是快啊,一眨眼不见,长高了,抽条了,变成大姑娘了啊……」
李二牛欣慰不已。
我还记得初见时的李二牛,落魄邋遢,孤僻冷漠,充满敌意,一个不被人们待见的跛脚怪人。
现在完全变了个样子,头发衣着打理得干净板正,能和一群大汉吃酒谈天,越来越像阿娘描述中他旧时的模样了。
当然也越来越爱念叨,像个没有老婆独自带娃操心不已的老父亲。
我拎起临城带来的杏子酒给他,「二牛叔,喝完这坛子酒,我们要开始忙了。」
修缮城楼,抚恤伤兵,补充人马,接收官署,盘整土地,确立官制,地制等等。散碎的岐水下游一带,从此以后要有统一的名号了:
雍国。
我没有自封为王,而是选择了先让李二牛担下这个名头,他当雍王,而我,李二牛名义上的养女,是真正执掌大权的监国公主。
女子称王称帝,势必会引起众多人反对,说不定还会给周围其他国家一个打压稚雍的理由。
如今对内政权还未稳固,对外国力尚且弱小,我不能冒进。
我需要很长一段时间去教化民众,稳固权力,等有足够的实力,才能戴上属于我的冠冕。
当然,这也是另外一种豪赌。
如果李二牛后面贪图权势,不肯退位,也会给我制造许多麻烦。
我能这么做自然有应对的办法。
况且,很久以前,当我特意拿着一整块硕大的金子递给那时一穷二白的李二牛时,他面对突如其来的财富,和弱小年幼的我,不曾贪婪,不曾抢夺过来或是昧下。
这其实是某种试探和考验。
否则我岂会冒失到在弱小时露财。
那时便确信了本分善良的李二牛,是我可以信任的人。
建制之事紧锣密鼓筹备着,摊子大了越来越缺人手,我这一路上收了不少可造之才,其中周翎果然表现得最为骁勇。
李二牛缺人来管我要时,我便把他喊了过去,周翎年轻俊秀,武艺高强,又勤快,又识字,李二牛满意极了,赞不绝口,当徒弟带着。
不过人手还是不够,李二牛有些愁,「打何顺的时候,咱们这边的小将领都快死光了。」毕竟对方实力也不差。
我说,「还有一个,在路上。」
过几天来了一辆马车缓缓在城主府门口停下,下来一个秀美的女子。李二牛满脸稀奇问我,「就是这个吗?」
我一怔,「那倒不是。」
来人是霜云姐姐,沈念璋说要把她送给我的。
当时他一个人冒雨策马赶来,自然没让霜云一个姑娘家跟着淋雨,而是让人安稳乘车跟来。
霜云是沈家家生子,伺候着最得宠的小少爷长大,训练有素,处事细致妥帖。沈念璋看我总觉得可怜,忙起来顾不得吃顾不得睡,需要有人好好照顾。
我有些无奈,接过呈上来的身契,在众人意想不到的目光下,轻巧地撕碎,随手扔掉。
我对她说,「现在,你拥有选择的自由。」
第27章
「你可以选择回临城去,也可以直接离开,天地之大,无所谓你去哪里,我会给你一笔银钱傍身,你也可以跟着我。」
霜云蒙了许久,朝我深深一福身,「奴愿为姑娘效忠。」
她还是选择了原本既定的道路,我并未勉强,让她在临时府邸安顿下来。
又过几天,随着一声嘹亮的鹰唳,在雍国立国封王的大典前,远去召国的那队人堪堪赶回来。
都带着或轻或重的伤,受伤最重的是那个说要去找我爹报仇的姑娘,被半拖半抬运回来,半死不活躺在床上。
不过人还是醒着的。
我在一旁坐下,问她,「仇,报成了吗?」
不出意料失败了。
我的人护送她到召国,刚好赶上我爹迎娶新妻,这姑娘非常地不怕死,混进去提着榔头就狠狠往我爹头上敲,我爹当场昏倒。
不过他身边守备还是太森严,一下没把我爹弄死,失了先机,后面再想杀他就不容易了,守卫一拥而上钳制住这不速之客,她大喊着我爹做的恶事――谎报身世,杀人灭口……种种行径,听得在场的宾主一阵哗然。
姑娘要被打死的时候,负责护送她的那几个武士费尽力气把人救了出来,带着她连夜赶路逃回来。
她很是挫败,发着待过了一阵子才慢半拍回话,「……没报成。
「再给老娘一次机会,定与这老贼同归于尽,在那之前先把他的亲人都杀光,叫他也尝尝这滋味。」她咬牙切齿。
我平静无比,「我是他在世唯一有血缘关系的人。」
她一愣,瞪大了双目盯着我。
我把她捡起来时,没问她太多,她也没过问我是什么人,我说送她去报仇,然后她就去了。
任谁也想不到我和张文景竟是亲族。
一时之间,她也分不清是尴尬多一点,还是恨屋及乌多一点,还是继续感激我,本来嘴巴就不利索,「你」了半天不知道该作何反应。
外面好生热闹,大典即将开始。
我站起来推开窗,天光大亮,阳光洒进来驱散了屋里的陈腐气,苍穹之上有一只鹰隼在盘旋。
我继续道,「但我与他不是亲人。
「也是仇敌。」
不过我没有选择和她那样直截了当去刺杀我爹。
不仅仅是因为当时的我并没有那么高的武力,更是因为,我不仅要他死,我还要他慢慢受尽苦楚磨难再死。
天上的鹰隼见到我,慢慢滑下来,巨大的翅膀扇动着阵风落在窗台上,朝我轻柔地低鸣。
两年前我在山崖脚下捡到一只掉落巢穴的半死雏鹰,费了许多心思将它养大,如今这小鹰已经能飞得很高了。
我从它身上取下探子传来的信。
我从没指望过靠这姑娘就能把我爹杀死,只是顺带送她一程去发泄一下怒气,圆她一个愿想而已。
我真正的目的在于给我爹制造点麻烦。
召国路远,等派去的一行人回来时,已经过去数月,留在召国的探子把后续的情况着苍鹰送回来,刚好和他们差不多到达卫城。
上面写着,大婚之日,我爹强娶民女,抛妻弃子,谎报身世,杀人灭口等诸多恶事被不知道谁给放消息传开后,原本看好他的侯爷自觉被欺骗恼怒不已,婚事告吹,我爹还被贬谪出了召国王都。
失路多年,眼看着有了点起色,在最志得意满的时候,突然又恢复了郁郁不得志的旧态。
这才是我想要的成果。
我烧了那信纸,喂了小鹰几口肉,探望完伤患,已经有人来催我去大典。
我到时人已经全部到齐,潦草地划分了一下文臣武将,不过不久他们就站成一堆抻着脖子等我发话。
这场仪式办得既隆重又简陋,百业待兴,百律待立。
我提笔写下了国号。
【雍】。
我不合时宜地想起了我娘。
想起我娘被侮辱嫁给我爹,被卖掉,被再次凌辱,一个一个失去孩子,最后万念俱灰纵身跳进洪流前的时候,最后一句话:
「阿银,娘对不起你。」
她说对不起我。
她救不了自己,也救不了我。
可是。
我很想告诉她――
她并没有对不起我。
是这世道对不起我们。
是这卖妻鬻子的世道对不起千千万万个像我们一样的人。
所以我不急着弄死我爹,那并非治本之策。
我不仅要我爹死,我还要千千万万个像我娘那样的人活。
我爹不是一个人,某一个人,而是一类人,某一类人。
他不仅是他,他是千千万万个卖妻鬻子的父亲,是千千万万个不把人当人的虎和伧。
我娘不仅是我娘,她是无数不得自由的她们。
我不仅要杀我爹一人,还要杀尽无数的虎和怅。
我不仅要拯救我自己,也要拯救困厄挣扎的百姓万民。
我始终会记得,那天我被货郎押去青楼卖掉的路上,乌云那么低,滔滔洪水震耳欲聋。
那是我此生走过最安静的一段路。
路旁庄稼被淹没失声痛哭的农夫,交不上苛捐杂税被殴打的鳏寡老人,被换给外村人不知道即将被烹食稚童期待去游玩的笑闹,哭得撕心裂肺的母亲,全家被淹死独自一人跳河的老奶奶自言自语的遗言,与野狗争食不成人样的乞儿被咬掉手指的惨叫……所谓哀鸿遍野,民不聊生。
世间多嘈杂,疾苦躁人心。
我低着头,任所有杂音被隔绝在外,在满心的死寂中,飞速转着脑子,理清所有乱麻一般的思绪。
眼神越渐清明坚定,满目的疾苦便越渐喧嚣鼓噪。
如洪流,如波澜,如惊涛骇浪。
竟至哗然。
那时的我想――
这世道吃人。
那我便改变这世道。
仇恨不能占据我全部的人生。
我必自救,且救人,救千千万万人。
我要往上爬。
不择手段地往上爬。
我要拥有世间至高的权力,去掌握改变命运的力量。
我把玩着新刻出来的印玺,抬手在明黄的诏书上拓下了一个血红大印。
册我自己为监国公主,封号长昭。
第28章
雍国建立之初,隔壁的梁国就派了使臣来道贺。
来人面上一团和气,笑眯眯说了大段恭贺的话,接着献上贺礼。
边角料一般的玉石,奇形怪状的珍珠,破碎的陈茶,还有一对「珍禽异兽」――鸠鸟。
鸠占鹊巢的鸠。
梁使依旧是笑容可掬的神情,意有所指,「雍在古语意为禽鸟在水临渊,这对鸟儿可是我们陛下特意吩咐为您找来的,极是应景。」
赤裸裸地嘲讽。
暗讽我们抢占了何顺的地盘。
那一堆破烂一样的贺礼,端着某种打发叫花子一般的高傲姿态。
梁使前来并非真正为了道贺,而是来示威的。
何顺有姐妹在梁国宫中为妃,与梁王也算有些姻亲关系,多年来何顺割据一方占领卫城控制着下泽,重税苛捐搜刮民脂民膏,有一半是上供给了梁国,换得梁国给他当靠山,后面眼看不敌我军,便选择了败走梁国。
梁王自然要派人来找回些场子。
用「贺礼」狠狠将新雍羞辱了一顿还不够,梁使还对我最近颁行的新政指手画脚,趾高气扬大加鄙夷了一番,最后要求雍国往后每年向梁献贡,这应该才是他们最根本的目的。
真是狮子大开口,比之前卫城给他们上交的东西还多,张口便要求献贡粮食三千石,牛五十,羊一百,鱼五百斤,布千匹……我手一顿。
手中刚斟的滚烫热茶便摔在了对面脸上。
「啪」的一声脆响碎了满地瓷片。
为首那个笑面虎登时捂着脸吱哇乱叫,终于不再端着那虚伪傲慢的笑。
随着我的动作,在场的大臣们明了了我的态度,刚接过那堆破烂的礼部尚书飞速撸起袖子,带头拿起那玉石珍珠茶包就往梁使身上砸,「还想要粮食鱼牛羊,食屎吧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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