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桂芝早早就去了翠微楼等候,想着与魏勇撕闹,再由凌香出来护着魏勇。而陈桂芝便假装戳破二人的奸情,藉着翠微楼所有的面,去逼魏勇与她和离。
即便是不能和离,她也要魏勇从此在别人面前抬不起头,成为整个青云县的笑话。
只不过恰巧沈雁回与谢婴在,顺水推舟,也不用她与凌香撕闹,便也能和离。
“魏勇此人,真不是东西。”
陈桂芝抹了一把泪。
“阿娘,您别哭,日后还有冬儿呢!”
陈冬攥着陈桂芝的衣角,替她擦去眼泪。
“谢大人,我好像知晓,谁是窃猪肉之人了。”
第45章 小秘密,软绵绵,脆皮炸鸡
冬日的清晨, 风不大,但冷飕飕的,人们出门还需裹紧身上的夹袄。早起卖汤饼的小贩挑着他热气腾腾的担子从没什么人的巷口走过。
街边的草丛上被覆了一层白霜, 映得未出太阳的寅时稍微有些光亮。
“吱呀”一声,陈桂芝家的朱门被悄悄打开,从里头探出一个小脑袋。
他左瞧右瞧, 确保未在巷子里的人都走光后, 才从里头踏出来, 随后小心又小心地轻轻关上门。
他身上虽然裹着一条小棉袄,但穿得很随便。上衣袄边的带子系得歪歪扭扭, 下身的棉裤竟是穿反了, 能清晰地瞧见内里的包边线头。脚上的布鞋倒是穿得规整,只是未穿兜罗袜, 两个脚背都露在外头。
头上戴得兜风帽遮住了他的半张脸。
活脱脱一副“只要我不瞧见人,人就瞧不见我”的掩耳盗铃做派。
这一身打扮,如此瞧来, 他倒是急得很。
竹枝巷离炙猪肉铺子还算有些路程,他一路跑跑跳跳,看起来尤为着急。
倒是很快就到了。
已是寅时三刻。
牛大胆按照寻常的样子,早就已经将猪肉送到了陈家炙猪肉铺子的后院处。那儿放着一只箩筐, 木盆里头是新鲜的猪肉。
这一整盆的猪肉可大了,叫他怎么也搬不起来, 也拎不动。
炙猪肉铺子的后院背阴,此刻没有了白霜的反光, 着实漆黑一片, 一点也看不清晰。
没有办法,他只能用小刀将手伸进箩筐, 摸黑找到那块猪肉,小心翼翼地从上面割下一块。
为了将那块猪肉割得平整,不叫人发现,又为了能更好借力,他右手拿小刀,左手要伸进去按住那块大猪肉。
那这便要考验牛大胆放猪肉的技术了。
若是横放摆平,则是手心去按猪肉,事毕只需洗一把手即可;若是竖着放,为了防止小刀弄上自己的手,他只能用手按住猪肉的中段部分,如此一来,棉袄的衣袖处便容易沾上刚宰的猪肉的污迹。
此刻天未亮,袖口处沾了污迹又怎么会发觉,毕竟窃猪肉之人的注意力全都放在了那块割下来的猪肉身上。
他拿着小刀划拉了半天,可算将那块自己需要的那块给割了下来。
一小块,一点儿也不贪心。
他仔细拿将小刀给收拾好,双手捧着那块猪肉,又蹦蹦跳跳地离开了炙猪肉铺子。
飞奔之中,挂落在草尖之上的白霜映照出他衣袖口的污迹,也映照出他的脸。
陈冬。
“我有些不懂,如何不在昨日的席面上戳穿冬儿呢。”
陈桂芝随着沈雁回与谢婴,不紧不慢地跟在陈冬身后。
三人并没有跟太紧,恐叫陈冬发觉。
“每一个小孩子,都有自己的秘密。”
沈雁回看着那个一蹦一跳的背影,缓缓道,“冬儿既然是背着你做的事,自然是不愿意告诉你。若是你当着他的面强行戳穿他,他难免伤心。”
“雁雁当真是考虑周到。”
陈桂芝对沈雁回的佩服之意又深了几分,“从前我太过专注于与魏勇的夫妻情分,对于冬儿,真是有些疏忽了......雁雁,竟对孩子心中所想这样了如指掌吗?”
雁雁,年十七,还未成亲呢。
“毕竟谁都是从孩童过来的。”
孩童总有一些自己的秘密,不愿意与大人分享。
正如她。
沈雁回儿时,酷爱写日记。
女孩子的什么小心思,与好朋友说,也与日记本说。
那本小小的日记本,承载了她许多的秘密。
秘密就应当是秘密,应该永远被珍藏着。
不能被戳破。
可妈妈偷偷进了她的房间,翻开了她的日记,并在与亲戚过年的聚会上大声朗读出来。
她七岁收集的小野花花瓣,被抖落在桌沿;十岁考差的试卷,她偷偷藏起来。
十四岁,隔壁班那个高挑的男孩子,打篮球的样子很好看。她悄悄买好水,假装在篮球场走过......
他的睫毛很长,会在她走过时嬉闹着要水喝,会对她偷偷眨眼睛。
这些,都是秘密。
可它们却以玩笑的形式被宣之于众,没有人能察觉到日记主人眼中使劲憋着,欲落的眼泪。
即便是被察觉到了,也只能换来一句——哎呀我就随便念念,我们家乖囡囡不要这么小气嘛。妈妈不会在意这些的,只要囡囡不会因为这些影响成绩。
这与妈妈是否在意有关系吗。
沈雁回再也没有写过日记。
“我们要保护小孩子们的秘密。”
沈雁回的梨涡很浅,白霜将她的眼眸映照得黑亮。
温润如玉,如风抚冬霜。
谢婴替她理了理脖颈处的斗篷。
“别着凉。”
风,亦抚过谢婴从前在汴梁尔虞我诈那片被霜冻住的地方。
明明恰逢冬季,却能听到冰雪消融,一滴一滴落下的声响。
爱意在冰雪消融中,生根发芽。
穿过早起摆摊的小贩熙熙攘攘的人群,再多走两三里,便是一片树林。
这么一段路,陈冬的小脚都被那一点儿风吹得发红,可他像是没感觉到似的,眉眼间全是喜悦。
秋日的树林里多落叶,脚踩在树叶中,发出沙沙的脆响。
“咪咪,我来啦!”
清晨的树林中并没有人,陈冬的叫喊声回荡在树林中,格外明显。
“咪咪......我又给你带吃的来了,快出来呀!”
他很有耐心,再偌大的树林里一遍又一遍叫喊。
“沙沙沙......”
枯树叶中,探出了几个毛茸茸的小脑袋,是几只巴掌大的狸奴,哼唧唧地叫。
“喏,我把肉肉切成小块,这样你们就可以吃了。”
陈冬将那块猪肉放在一旁的一块石头上,小心地用小刀一点一点地将它分割成适合狸奴吃的大小。
“你们的阿娘哪里去了?”
他揉了揉它们一边吃肉,一边动得欢快的小脑袋。
“喵。”
一声不似方才软糯的叫声从枯树叶中传来。
她的毛色为浅黄中又糅杂了均匀的黑色,是一只长得极为漂亮的三花。
这是小狸奴的妈妈。
陈冬是一个夜晚发现这几只狸奴们的。
他的父母亲总是会为一点儿小事争吵不断,他很讨厌听到他们争吵。
每当这时候,陈冬便会独自出门,绕着巷子胡乱徘徊。
巷子的尽头,有叫声传来。那是一只漂亮的狸奴,就是有些瘦。
陈冬撕了一块手中的炙猪肉扔给它。
它却只叼不吃。
陈冬好奇,便跟着这只狸奴,一路跟进了树林,原是它将炙猪肉都留给它的孩子吃。
狸奴尚小,有两只竟还要吵闹着喝奶。
可它都瘦成这样了,哪来的奶水。好不容易叼来的炙猪肉,也不舍得吃,全都丢给孩子吃。
陈冬大手一挥,将手中所有的炙猪肉都厮成小块,丢给了它们。
看着小狸奴一点一点地啃着炙猪肉,那只大的也尚能分到两块。
他开心。
狸奴尚且能这么疼爱它的孩子,可他的阿娘呢......
全将心思放在了阿爹外头的那些人身上,日日猜忌。
自此,陈冬每日都开始喂狸奴。夜里不好总跑出去,便只能白日去喂。
可他如何拿到那些多余的炙猪肉,阿爹最喜欢斤斤计较。
若是阿娘也知晓他拿炙猪肉喂狸奴,定是会不高兴的。
阿爹与阿娘,总是会为卖给食客们的一点点炙猪肉的份量不对,便开始吵架。
早些时候,阿娘的秤是准的,被阿爹骂了几顿后,阿娘的秤也开始不准了。
若是被阿爹知晓,做好的炙猪肉变少,定是又要骂阿娘了。
可大狸奴与小狸奴不吃东西,一定会饿死的。
陈冬想了想,既然拿不了炙猪肉,那便拿未做之前的生肉吧。
只割一小点,应不会被察觉吧。
这一月来,这几只狸奴被陈冬将养的很好。
大狸奴长了肉,小狸奴的肚子也圆滚滚的。陈冬揉它们的肚子时,还会发出咕噜咕噜的声响。
“谢大人,好漂亮的三花猫!”
沈雁回瞧着那大狸奴亲昵用脑袋去蹭陈冬的手,激动地攥了攥谢婴的衣袖。
它的脑袋上是白毛,虽非家养却纯白如雪,打理得很干净;身上杂以玳瑁的纹路,黑黄相间,错落有致;尾端纯黑,长而蓬松。
“雁雁,喜欢狸奴吗?”
“有人会不喜欢狸奴吗?”
“那便聘一只回家罢。”
陈桂芝惊讶地注视陈冬与那几只狸奴的熟稔模样。
“好啦,我该回去了,明日我再来看你们罢。”
陈冬不舍得碰了碰每一只狸奴的脑袋,收起自己的小刀,飞快地跑了。
“是我太疏忽冬儿了。”
陈桂芝的眼角滚落下泪水,“他竟孤单得跑来与狸奴作伴......就连家里开了炙猪肉铺子,他也不敢明面上多拿,只能摸黑起早,跑来‘窃’。”
她从前太过依赖自己的丈夫。
丈夫说什么便是什么。
“我逼你嫁给我了吗?难道这不是你自己选的?”、“既然说爱我,为什么能不能相信我?”、“难道我没有自己的事吗?你以为我魏勇像你一样,成日都这般闲?”、“如果你爱我,你就该原谅我。”、“你若是要这般想,我也没有办法。”......
这些话像是咒语一样,日日萦绕在她的脑海里。
让她忘记了,自己从前也是个快乐自信的姑娘,而非丈夫的附属品,让她日日将心思放在了丈夫身上。
“陈姨,与狸奴作伴,也不是件坏事......”
沈雁回用胳膊肘了肘谢婴,朝他眨了眨眼睛,“谢大人,您说对不对?”
“知晓你想要。”
*
十二月初二,黄道吉日。
适合聘狸奴。
院中石桌上摆着的水仙开了。
花瓣轻薄如蝉翼,茎如玉带,蕊如点金。
“我的字,是真丑。”
沈雁回实在用不惯毛笔,就连沾墨汁都沾不明白,多则洇墨,少则看不清写的是什么。
这是她第十次将写好的纸张团了球。
沈雁回趴在石桌上长叹一口气,“谢大人,您帮我写吧。我这字也太丑了,软绵绵她一会儿都不愿意进我家门了。”
她强烈希望哪个大发明家立刻发明签字笔。
软绵绵是沈雁回翻看了不少的书,给狸奴精挑细选选好的名字。
她打听过了,那些聘了狸奴的人家,都给它们用心地取了名字,什么“四时好”、什么“尺素”,实在是雅,大雅!
她将谢婴珍藏的几本书翻了一遍,最终取名——软绵绵。
“神示格,宗祧燕。人民悦,祉福正绵绵。”
沈雁回希望狸奴福祉绵长不觉,又因她的皮毛实在太过柔软。沈雁回一拍脑袋,再加个“软”字。
也是大雅!
“沈小娘子,这‘软绵绵’真是你翻了这么多书找出来的?”
明成在一旁帮沈雁回磨墨,“你取出的名字感觉像呼吸那么简单。”
“难道要我给软绵绵取名来福?”
沈雁回狠狠扫了明成一眼,“鄙人不才,实在取不了这样的大雅之名。”
“来福怎么了?嗯?来福招你惹你了,你竟这样说来福!怎么了!来福有福气!”
明成气得将墨块往身边一丢,不磨了!
“是是是......”
沈雁回又拿了一张纸,“有福气得让它以为自己是只鸽子,而非鸢鸟。”
她原本以为是什么特色品种的鸽子,又被明成喂成了肥鸡。后来她有时无趣,站在明成身旁仔细地瞧了瞧这几只“鸽子”。
首昂扬,喙尖锐,目光锐利。尾羽褐色且修长,爪尖锐。
谁家的鸽子长这样!
“当鸽子怎么了?当鸽子怎么了!咱家来福,来财,来旺......就乐意当鸽子,当鸽子有福气,当鸽子不用整天去狩猎挨饿!”
明成在一旁上蹿下跳反驳,“大人,您看看沈小娘子,她说来福的坏话......”
“来福,也确实该适当减减肥了。它站在本官肩上,如千斤坠顶。”
“......”
呵呵,善变的谢大人。
从前在汴梁时,还总夸来福有福气,眼下来了青云县,就千斤坠顶了?
“谢大人,您过来帮我写罢。这纸张买来贵,也太浪费了。”
沈雁回欲再下笔,想了想纸的价钱,咬了咬牙,不动了。
“你聘狸奴,如何我能帮你写,这岂不是不够诚意......我教你。”
桌上的水仙之香不足以掩盖壶柑的香气。
“你这般握笔,自然是写不好。”
谢婴的轻抬起沈雁回的右手,“你且用中指与食指轻轻夹住笔杆,再用拇指按压,小指轻撑。”
他的指节修长,轻轻地调整着沈雁回的握笔姿势,似能洞察她的内心。
温热的呼吸萦绕她的耳边,那一处小茧又再次磨过她的手背。
痒。
待一整张聘狸奴的契书写好,沈雁回整个人都熟透了。
“雁雁,凤姐儿点好香香了!雁雁什么时候......”
沈锦书用一只手捂住自己的双眼,却透过指尖的缝隙悄悄往外瞧。
“什么时候拜西王母娘娘呀......”
她嬉笑地说出了这几个字。
“就,就眼下吧!”
沈雁回从谢婴的怀里慢慢挪了出来。
陈莲与沈丽娘备好了香台,放了些糕点果子与冬梨。
沈雁回接过沈锦书点好的细香,朝着西方败了又拜,而后将烟雾袅袅的细香插入香台上的香炉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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