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衙门对街小饭馆——莲子舟【完結】

时间:2025-02-26 17:14:05  作者:莲子舟【完結】
  按把平日里自己都舍不得吃的香糖果子都要送给沈锦书来看,她在码头上定是交了不少好朋友。
  沈雁回知晓今日用饭的少,备的菜也少。待她在椅子上坐了一会,眼瞧着也没几个人,其他的小摊贩们也开始陆陆续续地走了。她便也收拾了碗碟,预备回家。
  雪落在江面上,似是给上头笼了一层薄纱,朦朦胧胧。
  飘飘落落的雪中,忽然有一艘船拨开薄纱,闯入沈雁回的视线。
  既是还有人来,她便再等一会儿。若是有人行船路途遥远,饥寒交迫,在她这儿还能吃上一口热饭。
  那是一艘小船,船身并不大,应载的客也不多。
  待小船靠岸,放下板子,便有人从上艰难地下船。
  说她艰难,是她还拉着一匹马的缘故。
  那马似乎受不了外面的雪花,感觉周遭寒冷,嘶鸣一声便要转身回到船舱里去。
  “胭脂!你这厮怕什么冷嘛。原先去漠北,你觉得热,眼下来了这儿,你又觉得冷了......再不出来,一会儿船家将你拐了,做成马肉火烧!”
  此话一出,那匹名唤“胭脂”的马登时没了方才的倔强,乖巧地任凭这女子扯着缰绳,从船上下来。
  船家:......
  “胭脂,这儿当真是漂亮,与漠北不一样嘛。”
  女子下了船,环顾了四周,仔细欣赏了一会,满意点了点头。
  但她很快又皱起了眉头,“胭脂你饿不饿,我快饿死了。果然我还是坐不惯船,从漠北买的哈达饼一路上晕船全给吐光了,可惜了了......嗯?好香。”
  女子使劲嗅了嗅鼻子,远远一张望,便瞧见了桂花树下的小食摊。
  “胭脂,吃饭!”
  她牵着她的马儿,兴冲冲地往沈雁回的小食摊走去。
  “先喝碗梨汤吧。”
  沈雁回见她似乎一路风尘仆仆,身上穿得单薄,便盛了一大碗梨汤,端了过去。
  “好甜,好暖和。”
  女子接过梨汤喝了一大口,转着又朝着她的马嘟囔,“胭脂,这儿好冷。咱们从漠北过来,也没准备什么御寒的衣裳,失策了。”
  她一抬眼,沈雁回只觉得。
  真漂亮啊。
  凤眼修长,鼻高唇薄。
  她竖着高马尾,额间垂着一根银链,身穿着一件白布红边的袄裙,腰间叮铃当啷地挂着一堆银饰与一只香包。
  这副打扮,美则美矣,就是有些不太保暖。
  “我这儿有件斗篷,若是娘子不嫌弃,您先披上。这样的小雨夹杂着雪,可冷。”
  沈雁回从小推车下拿出一条月白色狐皮斗篷,递到女子跟前。
  她自然是没有狐皮斗篷的。
  这是谢婴的。
  临近年末,县衙的琐碎之事便多了起来。乡里有不少的文书册子递上,都要给谢婴过目,最近的谢婴便很少来小食摊用饭。
  当然,也不能叫他在县衙里可怜巴巴地吃冰糖肥肠。
  陈莲给谢婴包了许多馄饨与饺子,叫明成下了给谢婴吃。
  虽然大部分全叫明成给吃了。
  谢婴的衣服,本不便借给他人穿,况且这是谢婴特地取了给沈雁回御寒用的。
  可眼前的女子实在是穿得太少了。要是穿得这样单薄,在她小食摊上用完一顿饭,非冻成冰棍不可。
  她知晓谢婴爱干净。
  但她还是好好琢磨琢磨如何才能不将白狐皮洗坏吧。
  “多谢。”
  女子接过这斗篷,先是一怔,又抖开仔细瞧一瞧,随后嗅了嗅,就是迟迟没有披上。
  “娘子,这斗篷不脏。”
  沈雁回眉心一皱。她好意将谢婴的斗篷借给她披,莫不是她还嫌弃上了?
  “并不是。”
  那女子莞尔一笑,上下打量了一番沈雁回,眼里露出几分狐疑,“这斗篷上好大一股壶柑的香味,还挺好闻的......这是小娘子你的斗篷吗?”
  虽说这是谢婴的,但这好歹也是从沈雁回的小推车底下拿出来的。
  沈雁回瞧了一眼这女子的眼神。
  怎么一副似是她偷了谁的衣服似的!
  虽然说她这样摆小食摊的,有一件毛色上乘的白狐皮斗篷,确实是有些奇怪。
  但是,她瞧起来也不像是个扒手吧!
  “是朋友借给我的......”
  沈雁回心里头有些不是滋味,但还是张罗着给她炒菜,“娘子您瞧瞧要吃些什么?腊肠芋头、油焖虾子、酱炒茭白,还有鸭腿、蛋饺类,您选一选罢。”
  “嗨,我不挑,你随便给我上些,我都能吃......”
  她将那件狐皮斗篷往身上一披,又转身与她的那匹马攀谈,“胭脂,还是狐皮斗篷暖和啊。这料子,让我有些想起一年多前,我猎的几只白狐狸呢。你还记得嘛,是咱们一块猎的。”
  她那匹马儿上前嗅了嗅她身上的斗篷,竟嘶鸣了几声,装模作样地点了点头。
  不对劲,很不对劲。
  沈雁回忽然觉得很不对劲。
  凭借她多年的侦查本领,她怎么瞧着,这一人一马,认识这件白狐皮斗篷啊!
  “好香!”
  见一碗饭端上来,女子并不在意什么形象,很快便端起饭碗,拿着调羹大快朵颐,“胭脂,这儿的小摊子做的饭,味道都这般好,要不咱们留在这儿过年罢。”
  胭脂也饿。
  它注视着女子身上的饭,艰难地点了点头。
  “它吃林檎吗?”
  沈雁回的小推车抽屉里还摆着陈半瞎收摊前送给她的林檎。
  “多谢......胭脂,你真有口福啊。”
  女子捧过沈雁回递过来的林檎,徒手一掰,那林檎便立刻一分为二。她小心地喂马儿吃半只林檎,转身与沈雁回道,“我叫荆三娘,小娘子可唤我三娘。敢问小娘子芳名?”
  虽说才坐在用饭便互报名字有些怪异,可眼瞧着面前之人的性格颇有江湖儿女的气势,她也不好不回应。
  “沈雁回。”
  荆三娘眼睫微颤。
  “沈雁回?”
  那剩下的半只林檎被她扔在一边,让马儿自己低头去吃。
  她很快又仔仔细细地上下打量了沈雁回一眼。
  “可是出自易安居士的‘云中谁寄锦书来,雁字回时,月满西楼。’中的‘雁回’二字?”
  “是的。”
  这是祖母思念祖父取的名字。
  当年祖父远在军营,沈雁回那时恰巧呱呱坠地。
  后来祖父再也没有回来。
  沈锦书出生,沈长生取“锦书”二字,也是为作思念。
  就这般猜出来了?
  “沈小娘子,我瞧你年纪轻轻,便已经这样能干了。”
  荆三娘歪着头瞧她,“像你这样厉害的小娘子,可有成亲?”
  “还未。”
  沈雁回知晓了,这人真有些自来熟。眼瞧着这声打扮,与她方才之话,大概她是漠北人。
  听闻漠北的姑娘性格很好,非常豪爽。
  “那可有意中人?”
  “没,没有。”
  她猜错了,这人是做媒婆的?
  “没有吗?”
  荆三娘摩挲着身上披着的白狐皮斗篷,“那这白狐皮斗篷,不是沈小娘子的意中人的吗?我观这斗篷大,应是男子所有。”
  “朋友的。”
  沈雁回炒茭白的手都有些不自在了。
  “朋友......吗?”
  荆三娘一手握着调羹,一手托着下巴,目不转睛地盯着沈雁回,“什么朋友这般重情义。这样一件白狐皮斗篷,若是放到市面上去卖,定是值千金。你的朋友便这样给你了?”
  “不是,也没给我,届时我会还给他的。”
  茭白遇到热油,散发出阵阵香气,“我只知狐皮价贵,没想到这件斗篷竟这般贵,我今日就还给他。”
  这件白狐皮斗篷最近日日都由沈雁回出摊时披着,实在是保暖。彼时若要炒起菜来,她便收好了放在小推车的下边。
  千金!
  这要是从泥炉里蹦出个火星子,飞到上头,她可一点儿都赔不起。
  “既是给你披的,你还给他作甚?”
  荆三娘笑了笑,“情意可不止千金呐。”
  沈雁回瞥了她一眼。
  余光中,她忽然觉得荆三娘披着这件白狐皮斗篷的样子,有些眼熟。
  “这是今日最后一些茭白了,我给三娘炒了,您一并吃吧。”
  冬日的茭白鲜嫩,码头上随处可见有卖茭白的。用于油焖,用于酱烧,都滋味鲜美,油香中饱含着一股清甜。
  “茭白,好东西。”
  荆三娘夹了一块,放在嘴里细细咀嚼,“我的儿子就很喜欢吃茭白......如今想来,他到底是真的喜欢吃茭白呢,还是喜欢冬日里去泥塘里挖茭白跟那些摊贩去换瓜蒌呢。”
  “三娘,您有儿子了?您看起来很年轻啊。”
  她怎么瞧,都觉得荆三娘与舅母的年纪相差不了多少。
  “是吗?”
  荆三娘抚了抚自己的脸颊,“沈小娘子的嘴这般甜,我儿子都很大啦。”
  “三娘您生冻疮了。”
  沈雁回注意到了荆三娘的手,与她年轻的脸庞大相迳庭。
  她的手倒是有些粗糙,手指关节处俨然一片绛紫色。
  “冻疮这东西,得过一次便反反覆覆,只要不甚注意,一到冬日里便会得,我都习惯了。”
  “若是保暖得当,也能养好的。譬如三娘您方才说那瓜蒌,也有治冻疮之疗效。”
  “这个我知晓,我儿以前就给我涂过,确实有效果。不过,我成日都在外头,风吹雨淋的,那也没什么办法。”
  荆三娘说到这儿,登时眉飞色舞,“沈小娘子,你没有去过漠北吧,那儿可真漂亮。好大的草原,好多牛羊。在那边,你想怎么骑马便怎么骑马,想骑多久便骑多久,没有人会管你!”
  “三娘去过很多地方吗?”
  “那是自然。南海,漠北,高山,我都去,好畅快!”
  说起这些东西,荆三娘便滔滔不绝地与沈雁回讲起了那些美丽的风光。
  “三娘既是喜欢出去闯荡,怎么来我们青云县了。”
  二人言谈举止间,沈雁回也被荆三娘所说的大好河山给吸引。
  她心中想着,若是以后得空了,她也出去瞧瞧。
  大雍疆域辽阔,小小青云县只是九牛一毛。
  “找人呐。我初来乍到,对这青云县并不熟识,也并不知晓夜里去哪里歇脚,此番只能向沈小娘子打听打听......”
  荆三娘眯起眼睛,微微一笑,“请问这儿的县衙怎么走?”
  沈雁回握着锅铲的手一滞。
  “三娘有冤情?”
  “非也。”
  荆三娘摇了摇头,塞了一口饭,一边咀嚼,一边继续攀谈,“不瞒沈小娘子,三娘我此番前来这青云县,是为投靠。”
  “不知三娘与县衙里哪位差爷有亲?”
  “非也。”
  荆三娘继续摇了摇头,凑到沈雁回身边,悄声说道,“沈小娘子,我与你说,不是县衙里的差爷......”
  “那便是找的明公子咯。”
  沈雁回握紧了锅铲。
  “嗨呀,不是的。”
  荆三娘咬了一口鸭腿,几乎耳语,“是找你们青云县的县太爷。”
  谢婴?
  沈雁回几乎要捏碎这锅铲。
  她长舒了一口气,仔细朝着荆三娘望去。
  她长得很漂亮。
  真的很漂亮。
  媚眼含羞合,丹唇逐笑开。
  说的便是荆三娘这样的美人罢。
  “三娘找谢大人,是什么事啊?”
  沈雁回扯出一抹笑容。
  “也不是什么大事,左不过是一堆家事罢了。”
  说起谢婴,荆三娘像是在攀谈一位故人,十分熟稔,“我初来乍到,没有地方去,只能去投靠他了。”
  家事。
  很好。
  沈雁回使劲咽了咽口水。
  “家事嘛......那三娘与谢大人,是什么关系?是姐弟?”
  也没听说过谢婴有姐姐啊。
  “这不方便说罢。”
  荆三娘饮了一口梨汤,嘴角含着浅浅微笑,冲沈雁回眨了眨眼,“毕竟眼下我初来乍到,不愿将我与他的关系分说,若是传来传去,怕是影响不好。”
  明成不是说谢婴从未娶亲?
  这便是,从未娶亲......
  沈雁回只觉得心中泛起一股莫名的酸楚,似是在上面压了一块大石头。
  是谁日日过来说她的饭做的好吃。
  是谁牵她的手,牵一日都不愿放开。
  是谁将她小心抱起,在她耳畔说再给雁雁掷一百个。
  谢婴,你这个骗子。
  今日的冬雪,好冷。
  “沈小娘子,你怎么了?”
  荆三娘伸手在沈雁回的面前晃了晃,“怎的像是要掉眼泪似的,莫哭。三娘不该说这些的,三娘逗你呢,莫哭莫哭!”
  谢婴,你这个大骗子。
  她再也不想理他了!
  都生儿子了,都生儿子了......
  下次谢婴再来,她就在他饭里下巴豆!
  沈雁回用手狠狠地抹了一把眼角。
  真想把自己好好骂一顿。
  她为什么要喜欢谢婴。
  他可是探花郎啊,说实在点就是圣上都承认的好皮囊,所以当年定是不知有多少人都在榜下捉婿。她那时还在跟着老师在现代勘察现场,什么大雍,她来都没来。
  也不知谢婴有多少红袖添香。
  美色误人!美色误人!
  竟是一位有了儿子的父亲......她可不好这口。
  沈雁回又抹了一把眼角。
  她一定要好好挣钱,日后再找个比谢婴还要好看的。
  “沈小娘子,莫哭!”
  荆三娘从凳子上连忙起身,急得就差没伸手给沈雁回抹眼泪了。
  “我同你说沈小娘子,事情不是你想像的那样。实则谢婴,呸,谢怀风,他是我......”
  不远处露出一个莲青色的影子,撑着一柄青伞的谢婴从积了雪的青石板上快步走过。
  雁雁,怎么哭了?
  他心中一颤,扔下青伞。
  “雁雁,你......”
  “谢,谢婴......”
  沈雁回说话上气不接下气,盯着这张慌张的脸就来气,她伸出手,用手指怒指着他。
  “谢婴你日后别来我这儿吃了,我不要你来打秋风了,我,我,你,你,谢婴我不给你当仵作了,你去找别人验尸罢,我,我小饭馆也不开在你那儿了,我要搬走,我要搬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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